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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袭第十师团?”张至宗几乎是皱着眉重复了一遍,语气里满是惊愕,“你们师长不是……还在豫东搞全城婚宴吗?”

李成斌轻轻一笑,并未多说。

张自忠却仍是摇头半晌,喃喃道:“难不成……”

把时间重新拉回到五日前,

豫东,郑城。

一则大消息如同扔进池子里的石子,瞬间激起千层浪。

短短一日之内,全城都知道了:同盟政府豫东绥靖公署长官、同盟陆军模范第一师师长包国维要结婚了,

而且不是低调办,而是要在郑城、商都两地连办流水席,凡来者皆可入席,无论贫富。

…………

消息传得飞快。

到了当天下午,这事就成了街头巷尾、茶馆肉摊、甚至是祠堂香火桌上的热议焦点。

“诶,你们都听说没哩——包师长要结婚咧!”

李大娘拎着菜篮子,一边扒拉着菜,一边跟身边几个赶早市的妇人说道。

“啊?啥?我听错咧吧?眼下都啥时候啦,还结婚?”

“真的呀!昨天俺侄儿从后街兵营那头回来,说都贴告示咧,说郑城、商都两地,连摆流水席,带碗就能吃!”

“咦!”菜摊边的赵二婶一拍大腿,“这是真的,俺家那小子馋得直流哈喇子,说非要拿他爷那口青花搪瓷盆去!”

众人顿时笑成一团。

可人群里也有人不乐意。

“嘁——这仗打成这样,还办啥喜事!”

旁边一个穿着褪色棉袄的男人冷哼一声,“东边都快打烂咧,鬼子眼看着都往义阳去了,包师长这不是糊涂咧嘛!”

“咱说句良心话,”

卖豆腐的李老头也插了句嘴,“包师长这两年,不是没干活儿,模范师打得行,治得也行,可这会儿风声正紧,他这么一弄,不给人话把儿咧?”

“咦李哥,这你就偏咧。”

胡婶子嘴一歪,“你说打仗不让人结婚,那咱中原这地儿得绝种不?人家包师长从南都打回来,路上打了多少仗?现在打完咧,守稳咧,他就不能定个亲?”

“再说咧,谁不想热热闹闹吃一口喜面?你不吃,俺们吃!”

“对!我可听说,流水宴谁都能去,咱这儿头一回咧!”

“你家要去不?”

“去哩!俺老头子今早拿搪瓷缸子洗三遍咧,就等明儿上桌!”

“哎,这人哩,就是犯嘴!”李老头脸上红了红,“嘴上嫌,身子骨倒是一早磨好碗筷咧。”

这一句话把整条菜市笑得前仰后合。

西城旧书局外,学生模样的几个青年靠在槐树下,议论声音低了些。

“包师长高调归高调,可人家手上有兵有地,关键是这回不光自己办喜事,还给百姓也办了个热闹。”

“唉,可惜我听说商都那边还有不少地主被分地了,现在战战兢兢的,不知这场婚宴是结亲还是下帖子。”

“你说那老张家?”

“老张家?早被清咧!听说是屯粮不发,公署直接调兵去抄了。”

“那你说现在那些地主咋想?”

“还能咋想?还不得挑礼咧!我听说几个还没被整的老财正琢磨着送金条送棉布,套近乎咧。”

“风头一转啊。”

“也有脑筋快的——直接说要送姑娘。”

“谁家姑娘?”

“谁知道,咱也不敢打听。”

一群人低头笑了,眼神却都有点复杂。

当郑城大街小巷都在热议包国维“办婚宴”的消息时,最懊悔的人,莫过于在商都城的安牧霖。

这位豫东第一号民营公司的掌舵者,此刻正坐在公司大楼三楼的茶室里,握着茶盏的指节发白,眼睛却一直盯着桌上那张刚刚送来的红底请帖。

“订婚?郑城大宴?还是流水席……”

他喃喃着,脸上没什么表情,但声音已经透出一种深藏不住的焦躁。

他盯着那张纸看了三秒,忽地一拍大腿:“唉呀我讲,我真是做错一件事咯!”

秘书吓了一跳:“先生?”

“我当初让淑珍回港城,是怕豫省不稳啦,想让她避避风头,现在他跟那个曹蕊结婚,扎根扎牢咯!”

说到这里,他猛然止步,转头望向窗外模范师大楼的方向,眼神泛着一层懊悔。

“你看看,现在金家那个小娘鱼,叫什么金枝兰的,在师部里当咩部长啦……”

他话没说完,手一甩,脸上满是悔意,

“搞不好就是第二个……”

安牧霖坐回椅子上,一手扶额,一手指着空中:“早知道……我就让淑珍死活留着,哪怕安排个档案员、文书都行,只要人在那栋楼里走动,总有机会。”

秘书小心翼翼问:“那……现在要让小姐回来?”

“必须的。”安牧霖猛地抬头,“这一步咱们落后了,得补回来!”

“安排她立刻回郑城,先用商会顾问的名义,再走一层外宣组的路径,联络公署,去做那个民间经济考察联络员,懂了吗?”

秘书连忙点头,在笔记本上飞快记录。

安牧霖缓了一口气,又补了一句:“她是我唯一的女儿,我必须要让她找个好归宿……”

“就算成亲了,那也不算啥,要紧的是——谁能坐在主桌边上。”

……

商都城的春晨带着一点清冷,风一吹,树枝上的红绸子就哗啦啦地响。

可这日子——不冷,反倒透着一股子热闹。

包国维府邸外,整整一墙的喜字贴得齐整,连门神都临时换成了红底金字的双喜对联,红彤彤的一片,连空气都带着点糯甜的喜气。

往日府邸周围总是肃杀森然,模范师的执勤军士荷枪实弹、脸上没一点表情。

可今天不同,站岗的兵们都戴着红绸袖标,眉角藏不住的笑意,一个个站得比往日还挺,嘴角却绷不住,

眼里那股子精神劲儿,全写在“咱师座今儿成亲啦”这六个字里。

有人打趣:“咱兄弟们也等着蹭杯喜酒咯!”

“嘘,小点声,师座今朝起得比咱们还早呢。”

阳光还没洒满院墙,几只红绸缎早已随风飘在屋檐下,门口挂着的那对大红灯笼也被擦得锃亮。

喜字贴在每一道门框上,映得整座院子像个含蓄却热切的应允。

可与城里其他那些热热闹闹、下人跑断腿的豪门不同,包家一向清静。

府里没什么仆从,只有几个干杂活的老妈子、丫鬟,忙的时候也不见得能招呼得上每个来客。

但这一点,曹蕊从不在意——她不喜欢摆排场,更不惯使唤人,府里人也都知道她性子清淡,不事张扬。

可今日终究是喜事,院子里被打理得井井有条。花坛里插满了纸花,

堂屋正中摆着供桌与八仙桌,红布一盖,杯盘碗碟齐整。灶屋的油香味早就飘出了几条巷子远。

老包是最早起的那一个。

天刚亮他就摸黑穿好了衣裳——那是曹蕊亲自给他挑的,红色的对襟褂子,面料是细细的绸缎,旧中透新。

他站在镜前扯了扯下摆,又抹了把有些稀疏的苍白头发,嘴角弯了下去,却怎么也压不住那点从心底窜上的喜气。

院门一响,来了两对老人。

“老包啊,今儿大喜啊!”

为首那位老头,一边摘下帽子一边笑着说,脸上褶子都堆成了花。

他是徐铁柱的爹,如今徐铁柱已在商都城成立了协约党办事处,不再住在包家,可他爹娘和老包老伴交情深厚,

今儿个天不亮就过来帮忙张罗。

“你看你这身打扮,像过年咧!”

老包笑笑,拍了拍他肩膀:“今天是家里头的大事,你们来,我高兴。”

跟着一起来的,还有一对人——陈兴宗的父母。

他们也穿得整整齐齐,带了份礼,笑着进了院门。

陈老头手里还提着一个纸包,说是自己亲手烤的馍馍。

可是两人脸上的笑,终究不那么畅快,尤其是陈母——她眼角有些红润,虽极力掩饰,可眼神总是望向院门口,好像在等一个人归来。

陈兴宗,包国维的发小,如今已失联数月,音讯全无。

但今天是喜日,他们什么都没说,只把笑撑在脸上,在椅子边坐下,看着来来往往的人,默默帮着装筷摆盘。

院子中,曹庚正追着一个小男孩儿,

曹庚今年已满十岁,生得眉眼灵动,十分惹人疼爱。

她扎着双丫髻,身穿一身剪裁得体的石榴红棉袍,步伐轻快,像只小鹿般在花坛边转圈。

她追着的,是个穿着朴实棉袄的男孩,瘦,白,头发剪得利索,脸色却满是拘谨。

他叫曹宣,没人知道他原来的名字。

那年他是在沪城的流浪儿,灰头土脸被洋人小孩儿欺负的时候遇上了偷偷跑出来的曹庚,

曹庚打抱不平,让护卫将其救下带回了家,洗了三遍才露出张人样。

后来为了报答曹庚,小男孩儿隔三岔五就在公馆外放下自己从江里抓到的蟹,

当时忙于替包国维搭建商路的曹蕊看了他许久,最终只说了句:“留下吧。”

于是他就成了曹宣,也成了府里唯一可以跟在曹庚屁股后头转的男孩。

“你再不快点,我就告诉姐姐你偷藏桂花糖咯!”,曹庚在后面跑得飞快,一边哈哈大笑一边喊,语气里全是得意。

曹宣有些急了,跑得更快:“我没有……我明明全都给你了的……”

“哎哟,还嘴硬!”,曹庚一加速,竟追上了男孩,然后扯了他袖子,“你给我站好,让我检查!”

曹宣果然就站住了,乖乖在原地让曹庚检查。

他有点不好意思,低头把袖子翻出来,一粒糖也没有,只有一点被汗浸湿的布。

“哼,算你这回运气好。”,曹庚撅撅嘴,放过了他,又伸手在他脑袋上轻轻一敲,“你以后要是再不听话,我就让姐不给你做衣服了!”

“我听话的。”曹宣说,声音低低的,语气却特别认真,“只要你不生气就好。”

曹庚看着他那副样子,忽然就扑哧一笑,像是被戳中了笑点,伸手拽住他胳膊:“走啦走啦,跟我去看姐姐,今天她最漂亮。”

“嗯。”

“不过你不许看太久,漂亮的女孩子,男孩子不许盯着!”

“我知道的。”

曹宣很老实,跟在她身后,步子轻得几乎没有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