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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书吧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当人类变成了动物 > 第94章 最后的五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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姬雄志原以为是顶替别人上大学的事东窗事发了,直到飞机失事后,沈扬和李子慧才告诉他,他是因为强奸和奸杀多名女子被捕的。

这些女子中,多数是在校学生,各地都有,姬雄志任职的学校里也有一个,只是警方一直没破案。

姬雄志向两名警察说明了原委,但他们并不相信,说:“我们会查清的!”

“肯定是他干的。”姬雄志喃喃地说,“听同学们说,那个真的姬雄志后来过得很惨,父母得了病没钱医治,早早地过世了;好不容易找了个女朋友,后来也和他分手了。他一个人到处流浪,慢慢地和同学们断了联系。他从小心理阴暗,干出这种事不稀奇。”

金钱多听完,心中不忿,你这是罪有应得,能怪谁?

你毁了人家一辈子,人家让你吃点苦头,理所当然。

嘴上却说:“是挺冤枉的。那你打算怎么办?”

姬雄志叹了口气:“回去应该能查清,可现在,被困在这鬼地方,真他妈的活受罪!”

“你觉得他们能查清吗?”金钱多试探着问。

“这不难吧,只要把我的真实身份调查清楚,不就真相大白了吗?只是,顶替别人上大学,同样是违法行为,工作是保不住了,恐怕还要坐牢。”

“如果他们查不清呢?”金钱多说,“你现在到了他们手里,他们说你是什么,你就是什么,我有过这样的遭遇。我那年酒驾被抓,就是这样的情况。”

——我可能酒驾了,也可能没酒驾,我断片了,什么都不记得了。

我是因为和几个人发生了争执,对方报了警,才被抓的。

当时我不在车上,车也不在路上,在停车场上停着呢,只是没熄火,存在酒驾的嫌疑。

开始抓我的是防暴大队,随后被移交到交警支队。

那几个人说我酒驾了,但是那里没有摄像头,没有直接证据。

我被警方调查了一天,但最终也没有查到我是否酒驾了。

从我家到出事地点,沿路的摄像头都没有拍到我的车。

他们把我拉到野外,给我上了背铐。

背铐你知道吗?

就是一只手从脖颈后面伸到背后,另一只手从背后伸上去,两只手铐在一起,整个人扭曲成一个奇怪的姿势。

那种滋味真不好受,手腕被手铐勒得又疼又麻,要断了似的。

然后几个人打我,让我老实交代。

我不是不交代,是实在想不起来了。

他们不相信,以为我故意不配合,就打得更严重了。

别以为你能举报他们,他们有一套非常巧妙的打法,既能让你觉得疼,又验不出伤来。

再说,你是一个人,他们是一群人,你和谁说理去?

呵呵,我充其量只是酒驾,他们就这样对我,可想而知那些重案大案的嫌疑人,他们会采取什么手段。

关键是,他们就这么押着我到处调取监控,引来无数围观者。

尤其是去了我住的小区,小区里的人还以为我犯了多严重的法呢。

真是丢人啊!

他们不仅折磨你的肉体,还要折磨你的精神。

折腾到第二天天快黑的时候,他们仍旧没有找到证据。

那个头头改变了策略,把我叫到他的办公室,又是倒茶,又是递烟的,客气得不得了。

他说:“你的情况本身不严重,不会被起诉,大不了拘留几天,你有必要这样抵赖吗?”

我说:“我没有抵赖,是真的想不起来了。”

他想了想说:“那咱们共同回忆一下。”

我说好的。

说是共同回忆,其实只是他在猜测,猜完了问我是这样的吗?我说可能是。他说,不能说可能,到底是不是?我只能说是。

那时候,酒驾入刑虽然好几年了,但是我了解的不多,被他一忽悠,加上我意识到,自己可能存在酒驾行为,也被他们折腾得够呛,想早点结束,就顺着他说,心想,反正就是拘留几天的事。

最后他写出一份口供来,读给我听,然后问我:“记住了吗?”

我说记住了。

他说:“那咱们现在进去,五分钟把这个事情解决了,你也轻松,我也轻松。”

我说好的。

接下来,我才知道他说的“进去”是进哪里,是进审讯室。

折腾了一天,正式审讯才刚开始。

这回比较正规了,我被固定在审讯椅上,三个警察坐在我对面,他们背后的墙上写着‘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八个大字。

那个头头坐得笔直,字正腔圆地说:“金钱多,我们是西秦市交警支队的办案人员,现在依法对你进行刑事讯问……

这画风感觉很熟悉是不?

那些法制节目不就是这样的吗?

但当时我还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就按照前一刻编好的口供“老实交代”了。

然后他们问我:“我们是否对你进行过刑讯逼供、诱供、殴打辱骂、疲劳审讯等行为”

我说没有。

果然没用了五分钟,我的案子就结了。

这时我才知道,电视里演的,都是最后这五分钟。

他们不会轻易让你进审讯室的,因为那里有360度无死角的摄像头。

呵呵。

之后,我被送到了看完所,穿上了写着“x看”字样的蓝色小马甲。

那时我不知道看守所和拘留所的区别,还以为没事。

进了监室后,室友问我:“犯了什么事?”

我说:“酒驾。”

他们又问:“酒精含量多少?”

我说:“二百三。”

他们笃定地说:“四十五天。”

我说:“审讯我的那个警官说,我这种情况不起诉,拘留几天就完事。”

一个小伙子笑着拍拍我的肩膀说:“你看上去年龄不小啊,怎么这么幼稚呢?不起诉就不往看守所里送了。送进来的,都是刑事犯罪,都得上法院;拘留所才不起诉,你要搞清楚!”

从那时起,我才知道,拘留所和看守所的本质区别。

拘留所只关一般违法的人员,属于行政处罚。

看守所关着的都是罪犯,和监狱的性质是一样的。

但我还是抱着一线希望,毕竟那个警察非常明确地告诉过我:我这种情况不起诉。

第二天,看守所的管教提审我时,说了同样的话:“一个半月。”

我说:“审讯我的那个警官说,我这种情况不起诉。”

管教笑笑,没说话。

我在里面日日盼,夜夜想,等着他们放我出去,可是等了半个多月,一辆面包车把我拉到了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