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欢迎光临泡书吧小说网!
错缺断章、加书:站内短信
后台有人,会尽快回复!
  • 主题模式:

  • 字体大小:

    -

    18

    +
  • 恢复默认

叶晨这次的诸天任务,可以说是唯一一次没有勾心斗角,每天过着安逸生活的旅程7,让他真正体会到了幸福的滋味。这也是他在完成任务后,没有选择立刻回归的原因。倒不是他贪恋温柔乡,只是谁会放着好日子不去过,而去选择整天出生入死的冒险?那不是有病吗?

可是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当时间轴跟现实世界重合的那一刻,叶晨甚至都没有一点点的准备,就被系统给自动踢了回来。当他睁开眼的那一刻,这才回忆起自己是在白沙古镇的一间客栈里,来这边放松心情旅游来了。

叶晨有些慵懒的悠在躺椅上,心情有些失落,自己在回不去的世界呆了将近三十载,这是他最幸福的时光。人对曾经的幸福总是会充满怀念的,如果让他做个选择,他情愿和罗琦琦在那个世界,过着平淡却幸福的生活,每天跟家人腻在一起,没什么比这更让人憧憬的了。

叶晨突然想起了自己在回不去的世界唱过的两首歌,一首《追光者》,一首《起风了》,他搓了搓脸,让自己打起精神,调整好状态。然后打开了录制视频的摄像机,从一旁拿过了吉他,拨弄着琴弦,挨个演唱了一遍。

录制完毕后,他开始剪辑视频,全都弄好后,将两条视频发布了一条,另一条隔几天再发布。然后他在评论的位置留下了一句,“纪念回不去的美好时光”。

叶晨忙活了一个下午,甚至都没去注意时间,直到客栈的老板在楼下喊“开饭了”,叶晨这才收拾好自己的东西,把房门上了锁,悠哉悠哉的下了楼。

吃饭的时候,叶晨对着客栈的老板问道:

“老板,在你这里住店,可以自己去采购食材,然后用你的厨房做饭吧?”

叶晨不是第一个问这个问题的,毕竟来这里旅游的,天南海北的人都有。因为地域的差异,大家的口味不同,众口难调。老板笑着点了点头,然后说道:

“可以,自然是可以。你要是不习惯大家聚在一起吃饭,也可以在自己的房间用餐,到时候服务员一早会把碗筷都收回来清洗消毒。”

跟叶晨坐着不远,有一个长相清秀的姑娘,整个人气质不错,脸上画着淡妆。她笑着对叶晨问道:

“帅哥,下午是你在二楼唱歌吧?没想到你吉他弹的好,歌也唱的这么好听,完全够得上去酒吧驻唱的水准了。我看就是酒吧的乐队,都不一定有你的手艺。”

叶晨看得出来,这个姑娘也是过来旅游的住客。他对着姑娘礼貌的笑了笑,然后说道:

“我是个短视频博主,每个月会按时更新视频。你要是觉得好听的话,可以关注一下我的某音账号,到时候帮我点个赞。”

女生赶忙掏出了手机,跟叶晨询问了一下Id,然后直接关注。她看着叶晨的粉丝量,有些吃惊的问道:

“没想到啊哥,你这粉丝还不少呢,一年不少挣吧?”

叶晨笑着摇了摇头,然后对着姑娘说道:

“我做短视频完全就是兴趣使然,不打广告不带货,跟那些同样粉丝量的主播相比,其实收入也就是那么回事儿。不过视频的浏览量还不错,足够维持我平时的吃穿用度,或者是旅游开销。”

吃过晚饭,叶晨回到了自己的房间,泡了壶茶,一边品茗,一边召唤出了系统,点击任务面板,准备把《回不去的年少时光》世界的任务奖励领取一下,结果当他看到任务奖励的那一刻,他却脸黑到不行,险些骂娘。

“根据编号S7386号观众反馈:我是一个今麦郎,然而她最近拍的这部《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说实话真是让我大失所望。我在她的身上再看不到往日或古灵精怪,或清纯可人的气质,她扮演的女主罗琦琦,简直就是个任性、无脑怼、干啥啥不行,吃啥啥不剩的“小太妹”啊,这种感觉太割裂了!

主线任务:成为罗琦琦生命中的一道光,帮她走出人生的阴霾。(已完成)

任务奖励:妇产科知识和技能专精。”

叶晨严重怀疑系统是在恶搞自己,自己又不是二马唐那样的极品渣渣,给自己妇产科技能专精干什么?系统这货不是在故意恶心人吗?就算是下个世界用得上,也让叶晨产生了严重的抵触心理。

这份系统奖励,无疑是从关荷那里扒来的,可是关荷是个女人,专业还算是对口,自己可是个大老爷们儿,整天让自己跟妇科打交道,这也太孙子了吧?

不止如此,也不知道是不是系统嫌弃自己在回不去的世界过的太逍遥,这一次居然没奖励相应的寿命,这可有点过分了,自己辛苦做任务,图的是什么?图的就是健康长寿啊!

然而不论是叶晨再怎么抵触,该领取的奖励,最终也还是要领取,因为无数的经验告诉他,系统提供的奖励,多多少少都能够用得着。既然在完成诸天世界任务的时候,能走捷径,自然是没有不走的道理。

因为心情不佳,叶晨连刷剧都懒得刷,直接去卫生间冲了个澡,然后后下榻了。第二天一早,生物钟准时叫醒了他,叶晨换上了一身运动装,然后就出了门,开始了一天的晨练。

不得不说,这边的空气质量是真的好,叶晨沐浴在晨光里,一边欣赏着周边的风景,一边有节奏的晨跑,做着有氧运动。跑着跑着,路过一处安静的湖边,因为是早上,这里没什么人,叶晨在这里打了几趟拳,练了会儿早功,然后奔向昨天一早就打听好的附近的集市。

鱼峰区白沙镇的白沙老街上,土特产琳琅满目,来自周边乡镇或市区的消费者络绎不绝。集市上冒着热气的土猪肉、打鸣的土公鸡、嘎嘎叫的青头鸭,还有各种散发着香味的美食,让古砖青瓦的白沙老街充满烟火气。

集市上货物如山,商贩如潮,各色摊位一条长龙似的摆开。新鲜蔬果以及土猪肉、土鸡等,地道的“农家味道”应有尽有。赶集的人们从四面八方向集镇涌来,人声鼎沸,吆喝声、叫卖声此起彼伏,讨价声、还价声不绝于耳。

虽然集市是十点正式开始,但是一大早就已经有不少商贩和村民陆陆续续到古镇摆摊、购物。有手工制作的黄豆酱、米饼、豆腐酿,有自产自销的家禽、蔬菜、水果、五谷杂粮,还有刚出炉热气腾腾的炸豆腐、扣肉和木薯羹,商品地道丰富,价格实惠。

叶晨走走逛逛,买了些自己感兴趣的小吃作为早餐,然后割了二斤土猪肉,买了些新鲜的食材,这才往客栈的方向归去。不得不说,这里的物价真的很便宜,在叶晨居住的城市,同等价格想买到二斤的土猪肉,那简直是痴心妄想。

叶晨住的客栈算是高档位的,每个房间都有单独的卫生间和家用电器。叶晨把采购来的食材,直接整理后放入自己卧室的冰箱,准备晚餐的时候,炖上一锅白菜猪肉粉条子来大快朵颐。

在这里住了一段时间后,叶晨慢慢适应了自己慢节奏的生活模式,每天好不快活。直到有一天系统的任务提示音突然想起,他才意识到自己应该去做任务了。

叶晨还是照旧回到自己的房间,来到阳台的躺椅上悠闲的坐着,然后召唤出了系统面板,查看这一次的任务。

“根据编号h\/0946号观众反馈:人生中最大的痛苦是什么?看你喜欢的演员演你最讨厌的剧。《春风十里不如你》做到了,这部剧成功的把张一山身上的所有痞帅文青都洗成了“渣男”,而周冬雨的灵动逼人也近乎成了“不要脸”。他俩倒是般配了,一个是妈宝渣男,一个是敞亮婊,让我一直有一句mmp想要脱口而出。

主线任务:铲渣清婊,让秋水和小红心态崩溃,得到应有的教训。

支线任务:利用你自身的海王加持,跟秋水这个妈宝渣抢女人,每撬过来一个,奖励现金一百万。”

对于《春风十里不如你》这部电视剧,叶晨也算是有所耳闻,据说是根据二马唐的小说《北京,北京》改编的,算是他的半自传体小说。这部剧已经拍出来好几年了,只不过叶晨对于二马唐没什么好感,觉得他浑身上下装模作样,假惺惺中带着点直男癌的人渣味儿,所以没有过多的关注。

叶晨不由得笑了,上一个世界,也是能跟现实产生关联的半自传体小说改编的世界,没想到这一个也是。叶晨在上一个世界,度过了幸福的三十年,他有个预感,那就是接下来这个世界,他将会又回归他的老本行,怎么阴损怎么来。

叶晨甚至懒得去刷一边原剧,感觉那是在污染自己的眼睛,看完后搞不好要去洗眼。倒不是说张一山和周冬雨的演技他看不上,作为九零后的他们,这两人演技还是可圈可点的,只是他太了解二马唐的尿性了。

不过该做的准备工作,还是要去做的,系统已经指明了方向,自己要从事的是妇科相关的专业。于是叶晨拿过了手机,在孔夫子上购买了大量的历年高分子医学期刊,诸如《柳叶刀the Lancet》、《新英格兰医学期刊Nejm》、《自然Nature》、《科学Science》,足足百十多本。

客栈老板接收到快递的时候,整个人都傻了,整整好几个大纸壳箱子,而且死老沉,他让服务员帮着弄到了叶晨的房间,还试探着问道:

“老板,您快递的这是什么啊?”

人家是做生意的,当然是希望平安无事。叶晨完全能够理解老板的心情,当着他的面,用壁纸刀拆开了快递,从里面拿出了一本厚厚的《柳叶刀》,然后说道:

“放心吧老板,都是书,这边安静,适合我搞学问。”

客栈老板感觉自己的脑子有些凌乱,不是说这家伙是个网红博主吗?怎么还高大上的看起了外文书籍,做起了学问了?不过既然不是危险品,他自然也无权干涉客人的私事,打了个哈哈,就转身离去了。

叶晨查看了一下年限,特意筛选出了九五年往后的期刊,然后按目录索骥,将于妇科有关的论文全都查找了出来,利用自己过目不忘的技能,将论文全都死记硬背了下来,这都是自己将来在白色巨塔里往上爬的敲门砖。

一切都准备就绪后,叶晨召唤出了系统,点击了领取任务,一道白光闪过,他的意识再一次的来到了异世界。当他睁开眼后,发现自己左摇右晃,坐在一辆正在行驶的军绿色卡车的帆布篷后车厢里,叶晨闭上了眼睛,接收着系统传到他脑海中的信息。

叶晨在这个世界依旧是身穿,时间轴是一九九二年九月,比上个世界早了两年。他刚刚考上了北京协和医学院,成为了一名本硕博八年连读的临床医学专业的大学生,此时正在前往北京郊外的军营,准备开始军训。

叶晨在这个世界是四九城坐地户,家住西城这边的一间四合院儿内,家里自己的房子。除了叶晨和老爷子居住的房间,剩下的全都租了出去。院子的规模照比叶晨以前买的差的不是一星半点儿,说的好听点,叫四合院,难听点就是个大杂院,还是年久失修的那种。

叶晨家住的地方,离协和医学院所在地北京东单九号也就七八公里的路程,从民族文化宫上车,四十来分钟就到学校了,回家倒是方便得很。

协和医学院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一九零六年,当时约翰牛伦敦会与其他五个教会合作开办了协和医学堂。一九一六年,洛克菲勒团队购买了北京协和医学堂的全部资产,并将其更名为北京协和医学院。

一九二九年,学校再次更名,这次是北平协和医学院。一九四一年,由于脚盆侵占学校,协和医学院的教学工作完全停止,高级护校迁至成都,直到一九四六年才重新回归。

这里最早是努尔哈赤第十五子豫亲王多铎的府邸,一九一六年,约翰·洛克菲勒通过洛克菲勒基金会所属的华夏医学基金会以十二点五万美刀购得豫王府,拆除原建筑,并改建为北京协和医学院,最终保留下来的豫亲王遗物,只有门口的那一对睡狮。

叶晨接收完信息,打量了一眼周围的环境,只见一个尖嘴猴腮的家伙,正在得瑟的手舞足蹈,对着车厢内的众人介绍着自己:

“我叫秋水,秋天的秋,春水的水,北京土着,家住垂杨柳。我呢,本来是想考北大中文系的,可是被我妈给扼制住了,她鄙视文学,因为我爸毕业于协和。”

叶晨嘴角微微上翘,这年头文学青年吃香,就好像是上个世界关荷的那种,不论男女,总是能够招来一堆的仰慕者。秋水一上来就给自己打了个文学青年的标签,一看就是为了告诉那些花蝴蝶,“我在这儿,赶紧过来采我!”

有了秋水的打样,坐在他对面一个倒戴着迷彩帽的小伙,开口说道:

“hello everyone,I'm顾明,大家都叫我迈克顾,我来自纽约,我爸也是协和毕业的。”

一看都是协和的子弟,秋水对着顾明说道:

“哟,那咱以后可有的聊了。”

“大家好,我叫辛夷,辛夷花的辛夷,我们家在辽宁鞍山,父母都是医生,还请大家以后多多关照,多多关照!”

“大家好,我叫厚朴,厚道的厚,朴实的朴。价值JS省徐州市铜山县茅村,我家有我父母,还有四个姐姐,还有一头老黄牛。”

轮到叶晨自我介绍的时候,他也没整那些花里胡哨的,直接言简意赅的说道:

“叶晨,树叶的叶,晨曦的晨,家住北京西城。”

随着车上这群人的说说笑笑,拉着军训学生的军车驶入了军营。叶晨看着这群天之骄子身上的散漫作风,内心虽然赶到鄙夷,不过表面上却不露声色。如果说以前他在各个世界扮演角色做的是加法,那么现在他做的就是减法,为的就是让自己可以融入到人群中去。

军车到了操场,学生们纷纷拎着自己的行李从车上跳下来,军训的教官由三年的义务兵来担任,他检查了学生们的行李,剔除了其中的违禁品,然后开始大声的宣布军训纪律。

教官宣读纪律的时候,秋水打量了一眼周边的女生,然后闷骚的小声说道:

“他是个完美丈夫,他从来不会捡起地上的任何东西,也从来不会关灯,不关门。”

这句话出自加西亚·马尔克斯的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这部小说被誉为“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爱情小说”。秋水之所以会在这时候故意卖弄,是因为他已经锁定了目标。

秋水的边上站着的一个女生,长相俊美,不同于女生的娇弱,有种英姿飒爽的感觉。所以秋水故意学孔雀开屏,以吸引女生的注意力,他说出那段话的时候,还故作神情忧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