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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够大吧?”雪花星星点点地落到托蒙德的宽脸上,在头发和胡子间融化。

巨人们坐在长毛象背上缓缓摇晃,两骑一排地经过。琼恩的矮马见此奇景惊恐后退,不知是长毛象还是骑手吓着了它。就连白灵也退后一步,呲牙露齿,无声咆哮。冰原狼固然身材硕大,但和长毛象相比,却是小巫见大巫,更何况后者数量众多。

琼恩手握缰绳,将马稳住,试图数清在这雪花飘飞、雾气弥漫的乳河沿岸究竟有多少巨人。数到五十好几时,他被托蒙德的话语打断,但肯定有数百个。他们的队伍无穷无尽,源源不断。

在老奶妈的故事中,巨人是体型超大的人类,住在巨型城堡里,用巨剑战斗,光穿的鞋就足以让人类男孩躲在里面。然而眼前这些生物却和她的描述不大相符,应该说更像熊,和跨下的长毛象一样多毛。由于巨人们都坐着,所以很难判断确切高度。或许十尺,或许十二尺,琼恩心想,也可能十四尺,但不会再高。他们隆起的胸膛和人类差不多,胳膊很长,悬吊而下,下臂又比上臂宽一半。而他们的腿比手短,很粗,且根本不穿鞋,因为脚掌宽阔,又黑又硬,长满老茧。由于没脖子,他们沉重的大脑袋从肩胛骨间向前伸出,脸则扁平而凶残,老鼠般的小眼睛不过珠子大小,陷在角质皮肤中几乎看不见,可他们鼻子很灵,边走边嗅。

他们并非披着兽皮,琼恩意识到,只是毛发很长。乱蓬蓬的毛发覆盖身体,腰部以下较密,以上则较稀疏,散发的臭气令人窒息——当然,气味也可能源于长毛象。在歌谣里,乔曼吹响冬之号角,从地底将巨人们唤醒。眼前的巨人没有装备十尺长的巨剑,只看到棍棒,其中多数是枯树枝干做成,拖着残破的分枝,有几根末端还绑了石球,当槌子用。歌谣里可没说号角能否让他们重回睡眠。

朝他们走来的巨人中,有一个看上去比其余的年长。他的毛发乃是灰色,间有白色条纹,跨下的长毛象也比同类要大,一样灰白相间。他经过时,托蒙德用某种刺耳铿锵的语言喊了些什么,琼恩无法领会,巨人张开嘴巴,露出满口结实的大牙齿,发出半象打嗝、半象轰鸣的声音。过了好一会儿,琼恩才意识到他在笑。那头长毛象转过巨大的脑袋,短暂地瞥了他俩一眼,笨拙地走来,在河边的烂泥浆和新雪地上留下硕大的足印,一根巨齿从琼恩头上掠过。这时,巨人用托蒙德刚才所说的粗犷语言冲下面叫喊。

“那是他们的王吗?”琼恩问。

“巨人没有国王,就跟长毛象、雪熊和灰海里的巨鲸一样。此乃玛格·玛兹·屯多·铎尔·威格,意为‘强壮的玛格’。哈哈,如果你喜欢,可以向他下跪,他不会介意,我知道你那对爱弯曲的膝盖又痒痒了,总想朝什么王爷跪拜。但小心哟,别让他踩着你,巨人眼睛不好,或许看不到脚边的小乌鸦。”

“你跟他说了些什么?这是古语吗?”

“不错。我说他真是父亲的好儿子,他两个看上去实在太像,不过他父亲的气味要好一些。”

“他跟你说什么呢?”

雷拳托蒙德咧开缺齿的嘴笑道:“他问我边上骑马的这位白洁粉嫩的家伙是不是我女儿!”野人抖落手臂上的雪,调转马头。“大概他这辈子从没见过不长胡子的男人咧,来,我们回去,待会找不到我,曼斯铁定大发脾气。”

琼恩调头随托蒙德朝队列前端走去,新斗篷沉重地披在肩头。它由未经清洗的羊皮缝制而成,遵照野人的建议,毛绒的一面穿在内。它足以遮挡风雪,夜里也能保证睡个暖和的好觉,但他并没丢弃黑斗篷,而是将其折好放在马鞍下。“你真的杀过巨人?”边向前骑,他边问托蒙德。白灵安静地在旁慢跑,新雪地上印下爪印。

“噢,这还有假?你小子干嘛怀疑我这么强壮的汉子呢?那是冬天的事,当年我人还小,小男孩都傻乎乎的。我跑得太远,结果马死掉了,偏又遭遇风暴袭击。一场真正的风暴哟,不是现在这种撒面粉似的天气。哈!我知道不等风暴平息我就会冻死,于是找到一个熟睡的巨人,割开她的肚子,爬了进去。她体内确实暖和,只是臭气差点把我熏死。最糟的是,春天的时候她醒过来,把我当成她的孩子,在我想办法逃离前,足足喂了我三个月的奶。哈!不过有时候我还挺想念巨人奶的味道。”

“她喂你奶,你怎能杀她呢?”

“我当然没杀她——你千万别把这话传出去。巨人克星托蒙德比巨人婴儿托蒙德好听多了,对吧?”

“你的其他外号又怎么来的呢?”琼恩问,“曼斯叫你吹号者,是么?还有红厅的蜜酒之王,雪熊之夫,生灵之父?”他其实想打听的是“吹号者”这个外号,但不敢问得太直接。传说乔曼吹响冬之号角,从地底将巨人们唤醒。巨人和长毛象真的就是这样来的?莫非曼斯·雷德找到乔曼的号角,并把它交给雷拳托蒙德来吹?

“乌鸦都这么好奇吗?”托蒙德反问。“好吧,故事是这样的。那是另一个冬季,比我在巨人肚里渡过的那个还冷,没日没夜地下雪,雪花有你脑袋那么大,可不是现在这种小场面。大雪纷飞,整个村子被埋住一半,我住在红厅里面,陪伴我的只有一桶蜜酒。无事可做,只有喝酒,而我喝得越多,就越想住在附近的那个女人,她的模样强壮又漂亮,一对奶子更大得惊人,虽然脾气很坏,没错—但是,哦,她也很热和,在隆冬季节,男人就需要热和劲。”

“我喝得越多就越想她,越想她,那话儿就越硬,直到再也受不了。我傻得热血上冲,当即把自己从头到脚裹进毛皮,脸上蒙一块羊毛风巾,冲出去找她。雪下得太大,辩不清路途,风穿透身子,冻僵了骨头,但最后还是找着了她,她跟我一样全身裹着毛皮。

“女人的脾气确实恶劣,我抱住她,她激烈反抗,我费劲全力才把她带回家,脱掉一身毛皮,当我这么做的时候,哦,她热烈的程度简直让人无法回忆。后来呢,后来我们好好享受了一段,然后就睡了。第二天早晨醒来,雪已停止,阳光照耀,但我的状态却不好,全身都是伤口,那话儿被咬掉一半,地板上则有一张母熊皮。不久后,自由民们传说森林里有头光秃秃的熊,身后跟着两只非常怪异的熊崽。哈!”他拍了一下粗壮的大腿。“但愿我还能找到她,再睡一觉,这头母熊!没一个女人能这样反抗我,也没一个女人能给我生这么强壮的儿子。”

“你找到她又能怎样呢?”琼恩笑问,“她不是把你那话儿咬掉了么?”

“只咬掉一半!我那话儿有旁人两倍长咧。”托蒙德喷喷鼻息,“话说回来,关于你……在长城当兵时那话儿被割过吗?”

“没有,”琼恩道,感觉受了羞辱。

“我还以为一定是这样,否则你干嘛拒绝耶哥蕊特?在我看来,她根本不会抗拒你,她想要你,这是很明显的事,瞎子都能看出来。”

确实很明显,琼恩心想,似乎队伍里一半的人都看出来了。他注视着飘落的雪花,以便在托蒙德面前掩饰羞红的脸。我是守夜人的汉子,他提醒自己,不是害羞的少女。

他白天大部分时间都跟耶哥蕊特在一起,晚上也一样。由于叮当衫不信任“反复无常的乌鸦”,因此曼斯·雷德给了琼恩新羊皮斗篷之后,便提议让他跟随巨人克星托蒙德,琼恩愉快地接受了。第二天,耶哥蕊特和长矛里克便离开叮当衫的队伍,加入托蒙德的行列。“自由民想跟谁就跟谁,”女孩告诉他,“我们受够了那堆骨头。”

每晚扎营时,耶哥蕊特总是将毛皮铺在他身旁睡觉,也不管他离营火近还是远。有一回他半夜醒来,竟发觉她偎着自己,胳膊抱紧他的胸。他躺着倾听她的呼吸,许久许久,试图抑制股间的冲动。他安慰自己游骑兵经常大被同眠,却又怀疑取暖远非耶哥蕊特想要的全部。后来,他用白灵将两人隔开。在老奶妈的故事里,骑士当万不得已和女士同床时,为了荣誉,会在中间放一把剑,他想,用冰原狼来代替宝剑大概是世上头一遭吧。

即便如此,耶哥蕊特仍坚持不懈。就前天,琼恩犯下一个错误,他透露自己想洗热水澡。“冷点也行,”她立即道,“之后有人帮你取暖呢。快去吧,河水只有一半结冰。”

琼恩笑道:“你想冻死我呀?”

“乌鸦都这么怕冷吗?结点冰咋了?死不了人,要不,我跟你一起跳下去。”

“湿衣服会冻住皮肤!”他反对。

“琼恩·雪诺,你什么都不懂。跳下去当然是不穿衣服的。”

“我才不下去,”他坚决地说,然后便慌称雷拳托蒙德在找,趁机溜走了。

因红发的关系,野人们都认为耶哥蕊特极其美丽;自由民中少有红发,它代表火吻而生,乃是幸运的象征。幸运不幸运且不论,耶哥蕊特的头发的确很红,只是乱蓬蓬的,琼恩有时候忍不住想问她,是否只在季节更迭时才梳头。

他明白,若生在南方贵族世家,这女孩只会被认定为相貌平平。她有一张农民般的圆脸,狮子鼻,牙齿有些歪斜,双眼分得很开,这些琼恩头一次遇见她,把刀抵住女孩喉咙时就注意到了。但到后来,他还注意到其他一些东西:咧嘴微笑时,她歪斜的牙齿并不碍事;也许她两眼分得很开,但那漂亮的蓝灰眸子是他所见过最生动的东西;她用沙哑的声音低吟浅唱,会令他十分感动;还有时候,她抱膝坐在营火边,火焰与红发交相辉映,她望着他,微笑……啊,那也带给他某些触动。

不,我是守夜人的汉子,我发过誓。我将不娶妻,不封地,不生子。我在鱼梁木、在父亲的神灵面前发下誓言,决不能反悔……而我也不能向这位“生灵之父”雷拳托蒙德承认我的勉强。

“你不喜欢那女孩?”他们又经过二十头长毛象,托蒙德问他。这批长毛象驮的不是巨人,而是高高的木塔,其中有野人。

“不是的,可我……”我说什么他会信?“我太年轻,不能结婚的。”

“结婚?”托蒙德哈哈大笑,“谁说结婚?难道在南方,男人必须跟每个上床的女孩结婚吗?”

琼恩感到自己又脸红了。“叮当衫要杀我时,她替我说话,我不能损害她的名誉。”

“你已经是自由民了,耶哥蕊特也是。你们想睡就睡,哪有不名誉呢?”

“我会让她怀孩子的。”

“对啊,但愿如此。生一个强壮的儿子,或者活泼欢笑的女孩,火吻而生,再好不过了么?”

他不知该怎么说。“那孩子……那孩子会是个私生子。”

“莫非私生子比其他孩子更虚弱?更容易得病?更容易夭折?”

“不,可——”

“你自己就是个私生子!若耶哥蕊特不想要,自会去找森林女巫,讨一杯月茶。种子播下以后,别的你就不用管了。”

“我绝不会在外面生什么私生子。”

托蒙德摇摇满头乱发,“你们爱下跪的南方佬真蠢,你既不想要她,干嘛又要偷她?”

“偷?我没有……”

“没有?”托蒙德道,“你杀了她身边的两个人,并把她带走,这不叫偷叫什么?”

“她是我的俘虏。”

“想清楚,是你要她向你投降。”

“没错,可……托蒙德,我发誓,我没碰她。”

“他们真的没把你那话儿割掉?”托蒙德耸耸肩,仿佛在说自己永远也不能理解这种愚行。“好吧,你是自由民,如果不想要女人,最好替自己找头母熊。男子汉是不能老放着他那话儿不用的,那样它会越变越小,直到有一天,你想尿尿,却找不到它了。”

琼恩无言以对。难怪七大王国的人认为自由民简直不是人。他们没有法律,没有荣誉,甚至连基本的道德准则也没有。他们相互间无休止地偷窃,像野兽一样繁殖,崇拜强暴无视婚姻,到处产下私生子。可不管怎么说,他发现自己渐渐喜欢上了巨人克星托蒙德——尽管他是个名副其实的吹牛大王——还有长矛里克,耶哥蕊特……不,不要去想耶哥蕊特。

跟托蒙德和长矛他们一起骑行的还有其他各种各样的野人:有的像叮当衫或哭泣者一样讨厌,不止朝他吐唾沫,还很乐意捅他一刀;狗头哈犸是个木桶般粗壮的女人,脸颊像两块厚厚的白肉,她最恨狗,每隔两周杀一条,并把新鲜狗头挂在旗上做标志;无耳的斯迪是瑟恩的马格拿,他的族人把他当神看待,而不仅仅是首领;“六形人”瓦拉米尔,老鼠一样的小个头,他的座骑是凶猛的白色雪熊,后腿直立起来足有十三尺高,他身边还跟了三匹狼和一只影子山猫。琼恩只见过他一次,一次就足以让他毛骨悚然,连白灵看到那头熊和黑白相间的大山猫时,也竖起了颈毛。

还有比瓦拉米尔凶猛的野人,他们来自鬼影森林极北处,或霜雪之牙中的隐秘山谷,甚至更奇怪的地方。冰封海岸的原住民驾着海象骨战车,由彪悍的大白狗牵引;恐怖的冰川部落据说以人肉为生;穴居人把脸染成蓝、紫和绿色;矮小的硬足民赤脚列队在冰雪上疾走,脚板像沸水煮过的皮革。当然,队伍中没有什么古灵精怪,但他很确定如果必要,托蒙德也会弄一些来当夜宵。

根据琼恩判断,野人部队中至少有一半一辈子没见过长城,而且绝大多数不会讲通用语。但这没关系。曼斯·雷德会说古语,甚至能用它唱歌,每到夜晚,他便弹起竖琴,演奏奇异而野性的音乐。

为整合这支庞大冗杂的队伍,曼斯花了多年心血。他跟各地部落酋长谈判,跟各位马格拿谈判,用甜言蜜语赢得第一个村落,用歌谣吟唱赢得另一个,又用刀锋宝剑赢得第三个;他让狗头哈犸与骸骨之王讲和,让硬足部与夜行部交流,让冰冻海岸的海象民与大冰川的食人部落和解;他将一百把不同的匕首打造成一支巨矛,瞄准七大王国的心脏。他没有王冠,没有权杖,也没有丝衣华服,但琼恩看得很清楚,曼斯·雷德决不是名义上的国王。

琼恩遵照断掌科林的托付加入野人。“与他们一起行军,与他们一起用餐,与他们一起作战,”游骑兵在死前的那一夜对他如是说,“你的任务是,观察。”但一直以来,他观察的成果殊为有限。断掌怀疑野人们进入偏僻寒冷的霜雪之牙搜寻某件武器,某种力量,某种没落的法术,用于突破长城……不管他们找到没有,反正既无人谈论,更无人买弄。曼斯·雷德也没向他诉说任何计划或策略,自打头天晚上的会面后,他从未接近过野人国王。

若情非得己,我会杀了他。想到这里,琼恩心情阴郁,谋杀不仅毫无荣誉,也会赔上自己性命。但他不能让野人们突破长城,侵略临冬城和北境,先民荒冢和溪流地,白港和磐石海岸,甚至南下颈泽。八千年来,为保护子民不受掠袭者的威胁,史塔克家族奋勇抗争,代代相传……而不管是不是私生子,他血管里终究流着相同的血液。况且,布兰和瑞肯仍在临冬城,还有鲁温学士、罗德利克爵士、老奶妈、兽舍掌管法兰、铁匠密肯、大厨盖吉……每一个他认识与深爱的人都在。若我必须杀死一位值得仰慕的人,以保护他们不受叮当衫、狗头哈犸和无耳的瑟恩马格拿的残害,这也无可奈何。

但他依然向父亲的旧神祈祷,以求免除这一令人沮丧的任务。队伍为牲畜群、孩童和各种辎重所累,前行得非常缓慢,大雪更进一步放慢了进程。不过多数人马已下了山,如融化的蜂蜜一样于乳河西岸慢慢流淌,沿河朝鬼影森林深处而去。

琼恩清楚,前方不远处,先民拳峰耸立在森林上方,那儿驻有三百名守夜人军团的黑衣弟兄,全副武装,配有座骑,扼守要道。除断掌之外,熊老还派出其他斥候,现在贾曼·布克威尔和索伦·斯莫伍德应已返回,并带去野人来袭的消息。

莫尔蒙是不会逃跑的,琼恩心想,他人老顽固,也走得太远。他会不顾人数众寡悬殊,仍然发动攻击。不久后,当能听到号角长鸣,目睹骑手冲杀而至,黑色斗篷飘扬,手擎冰冷武器。当然,三百人不可能杀光三万人,但琼恩很清楚守夜人的策略。目标只有一个,一个关键点,曼斯。

塞外之王已竭尽全力,可野人缺乏纪律的状况仍让人绝望,这使他们十分脆弱。队伍蜿蜒数里格,其中不乏勇猛战士,但能作战的人中三分之一强在队伍两头,或效力于狗头哈犸的前锋,或与巨人、野牛和掷火者组成凶悍的后卫部队;另有三分之一随曼斯本人行在中军,守卫推车、雪橇和狗拉小车,这是队伍的补给物资,是夏季剩下的全部收获;其余的分成小队,由叮当衫、贾尔、巨人克星托蒙德及哭泣者等人率领,担任斥候、征粮队或监军,沿着队伍无休止地跑前跑后,以约束大家或多或少有序前进。

尤为致命的是,一百个野人中才一人有马。熊老的队伍将如利斧穿过麦片粥一样畅通无阻。这样一来,曼斯只好亲率骑兵追赶,以求挫败守夜人。如果他在接下来的战斗中死去,长城又会安宁一百年,如果相反……

他用剑的手开开合合,灼烧的指头蠢蠢欲动。长爪挂在马鞍上,他很轻易就能够到这把长柄剑咆哮狼头的石圆球和柔软的皮革把手。

几小时之后,他们才赶上托蒙德的小队,雪下得正大。白灵半路离去,前往森林追踪猎物,他会在夜里扎营时分回来,最晚不过黎明。冰原狼一直都在……就和耶哥蕊特一样。

“那么,”女孩看到他便喊,“你现在信了吗,琼恩·雪诺?你看到骑长毛象的巨人了吗?”

“哈!不止如此,”琼恩不及回答,托蒙德便嚷嚷,“这只乌鸦还给人家看上了!多半得娶一个咧!”

“娶女巨人?”长矛里克笑道。

“不,娶长毛象!”托蒙德吼回去,“哈!”

琼恩放慢马速,耶哥蕊特跟在身旁。她自称比他大三岁,尽管身高要矮上半尺,不过不管究竟几岁,她的强韧无庸置疑。在风声峡,石蛇说她是个“矛妇”,但她其实没结婚,擅用的武器也是一把兽角和鱼梁木做的短弯弓,可琼恩觉得“矛妇”的说法很适合她。她让他想起小妹艾莉亚,尽管艾莉亚更小更瘦,耶哥蕊特则常穿许多兽毛皮革,难以判断体形。

“你会唱‘最后的巨人’吗?”耶哥蕊特不待回答,便道,“我的嗓音不够深沉,唱不好呢,”她唱起来,“啊啊啊啊啊啊啊,我是最后的巨人,我没有同伴。”

巨人克星托蒙德听到歌声,也跟着唱。“最后的巨人,从大山中走来,我们曾经统治世界,”他透过大雪吼回来。

长矛里克加入进来,“啊,小人族偷走森林,偷走山脉,偷走江河。”

“他们在谷地筑起巨墙,捕尽溪流所有鱼获,”耶哥蕊特和托蒙德用宏亮的声音交替合唱。

托蒙德的儿子托雷格和多蒙德也用低沉的嗓音应和,然后是他女儿蒙妲和所有人。大家搭配节奏,用长矛敲击皮革盾牌,边行边唱:

他们在石厅内燃起大火,

铸造锋利的长矛。

而我在群山中孤独,

没有同伴惟有眼泪。

白天被狗群追赶,

夜晚还有火炬。

只因阳光下若巨人存在,

小人族便寝食难安。

啊啊啊啊啊啊,我是最后的巨人,

请记住我的歌。

总有一天,我将离去,歌声消逝,

沉寂持续,长长久久。

唱完后,耶哥蕊特脸上挂着泪珠。

“你为什么哭呀?”琼恩不解地问,“只是一首歌而已。巨人还有几百个呢,我刚看见的。”

“噢,几百个!”她激动地说。“你什么都不懂,琼恩·雪诺。你——琼恩!”

琼恩随着突如其来的拍翅声转头。灰蓝的巨翅遮蔽视线,尖利的爪子陷进他的脸。刺痛来得猛烈而突然,鹰翼围绕脑袋拍打。他看到鸟喙,但没时间抬手阻挡或取武器。于是他向后翻转,脚从马镫上脱出,马儿惊恐地跑开,人则向下坠落。那只鹰抓住他的脸不放,用爪子撕扯,尖叫着又拍又啄。世界在混乱中上下颠倒,羽毛、马肉和血液搅成一团,随着重重的撞击,地面迎将上来。

他意识到的下一件事,是自己面孔朝下,嘴里满是泥土和鲜血的味道,耶哥蕊特保护性地跪在上方,手握兽骨匕首。他仍能听到翅膀的声音,那只鹰却看不见了。世界的一半都是黑暗。“我的眼睛,”他突然恐慌地喊,一边抬手摸向脸部。

“只有血而已,琼恩·雪诺,他戳破了上方的皮,没击中眼睛。”

脸颊阵阵悸动,他边擦左眼的血,边用右眼观察。托蒙德在上方大吼,然后传来马蹄声、喊叫声和枯骨的碰撞声。

“骨头袋子,”托蒙德咆哮,“把你该死的乌鸦叫回去!”

“该死的乌鸦在你这儿!”叮当衫指着琼恩说,“他就象一条背信弃义的狗,躺在泥浆里流血!”那只鹰拍拍翅膀飞下来,降落在他当作头盔的碎裂巨人头骨上。“我要他!”

“你来啊,”托蒙德道,“最好拿起剑过来,因为我会拿起我的。我要煮了你的骨头,当尿壶用。哈!”

“少废话!等我戳穿你这吹牛大王的身躯,你会缩得比那女孩还小!站一边去,如果不想惹恼曼斯的话。”

耶哥蕊特起身,“你说什么?是曼斯要找他?”

“没错,耳朵生茧了吗?让这黑心肝的家伙自己起来。”

托蒙德低头朝琼恩皱眉,“如果是曼斯的意思,最好快去。”

耶哥蕊特扶他站住,“他在流血耶!活象一头被宰杀的猪,看看欧瑞尔对这张漂亮脸蛋干了些什么!”

鸟也会记仇吗?琼恩杀死了野人欧瑞尔,但对方的一部分留在这只鹰体内,而今用金黄的眼瞳冷酷恶毒地看着他。“我就去,”他应道。血不停地流进右眼,脸颊火辣辣地痛。他触摸脸颊,黑手套成了红色,“请把马带来。”其实他想要的是白灵,不是马,但冰原狼不在身边,也许正在数里之外享用麋鹿呢。这个时候,他还是离开比较好

他靠近时,坐骑惊恐地闪开,无疑被他满脸鲜血吓到了,琼恩的软语使它恢复平静,任他抓住缰绳,翻身上鞍。随着动作,他的脑袋阵阵晕眩。我需要包扎伤口,但现在不必,得先让塞外之王看看他的鹰对我做了什么。他先让右手开合片刻,然后握起长爪,甩到肩头,调转马匹,朝骸骨之王和他的队伍走去。

耶哥蕊特也上了马,表情严峻,“我也去。”

“滚,”叮当衫胸·部的骨甲叮当作响,“我们只要这臭乌鸦,不要别人。”

“自由民想去哪儿就去哪儿,”耶哥蕊特说。

寒风将雪花吹进琼恩的眼睛,血在脸上冻结,“我们是说废话还是走?”

“走,”骸骨之王道。

一路快跑,气氛阴郁。他们沿着队伍,在翻滚的雪花中骑行两里地,然后穿越一堆乱七八糟的辎重车,溅起水花跨过乳河。在这里,乳河向东绕个大弯,形成浅滩,上面覆着薄冰,任由马蹄清脆踩踏,走出十码开外,方才变深。东岸的雪下得更疾,积雪更深,风也更冷。夜晚快要降临了。

但透过风雪,他能看见耸立在森林上方的巨大白色山丘。先民拳峰。头顶传来老鹰的尖叫,经过士卒松时,一只乌鸦从上俯瞰,发出刺耳的声音。莫非熊老开始行动了?可听不到金铁相交和弓箭弹射,惟有马蹄踩破碎冰的轻微吱嘎。

他们沉默地绕到南坡,那是上山的便利途径。琼恩在山丘底部看到死马,半埋在积雪里,肠子从腹部流出,活象冻僵的蛇,一条腿也不见了。是狼干的,琼恩先这么想,随即发现不对,狼会把猎物吃掉。

更多马尸散布在山坡,腿脚奇异地扭曲,无神的眼睛空洞地睁开。野人们象苍蝇一样附在它们身上,剥下鞍子、缰绳、包裹和甲胄等,用石斧将它们切开。

“上去,”叮当衫告诉琼恩,“曼斯在山顶。”

他们在环墙外下马,挤过石头间歪扭的通道。一匹毛发蓬松的棕色战马戳在一根削尖木桩上,熊老在每个入口内都放置了这样的木桩。这马是想冲出去,不是闯进来。没有骑手的踪迹。

里边有更多马尸和更糟糕的情形在等着他——琼恩从没见过粉红色的雪。朔风在周围涌动,拉扯厚重的羊皮白斗篷,乌鸦拍着翅膀在死马间飞来飞去。这是野生乌鸦还是我们的信鸦?琼恩无法判断。他不知可怜的山姆现在在哪儿,成了什么东西。

冻结的血在靴下“嘎吱”一声碎裂。野人们扒下马尸上每片钢铁和皮革,甚至蹄铁也不放过。有些人在翻查包裹,寻找武器与食物。琼恩经过齐特的一条狗,或者说这条狗剩下的部分,它还活着,躺在一滩泥泞、半冻结的血里。

有些帐蓬仍矗立在营地远端,他们便在那儿找到了曼斯·雷德。在那红丝线缝补的羊毛黑斗篷下,他穿了黑色环甲和粗糙的毛皮马裤,头戴一顶铜铁巨盔,两侧各有鸦翼作装饰。贾尔和狗头哈犸跟他在一起,斯迪也在,还有六形人瓦拉米尔跟他的狼与影子山猫。

曼斯阴沉冰冷地看着琼恩,“你的脸怎么了?”

耶哥蕊特道:“欧瑞尔想挖他的眼睛。”

“我在问他。难道他舌头丢了?也许真该丢了,免得再向我们撒谎。”

斯迪马格拿抽出长匕首,“这小子用不着两只眼睛,留一只也许更识时务。”

“你想保住眼睛吗,琼恩?”塞外之王问,“想的话,赶紧招供,他们有多少人。这次试着说实话,临冬城的杂种。”

琼恩喉咙干涩,“大人……怎么……”

“我不是什么大人,”曼斯说,“而这个‘怎么’再明白不过。你的弟兄们死了,我问你,他们究竟有多少人?”

琼恩的脸阵阵悸动,雪一直下,很难静心思考。不管要你做什么,都不准违抗,统统照办,这是科林的吩咐。话语卡在喉咙,他逼自己说出来,“我们共有三百人。”

“我们?”曼斯尖刻地反问。

“他们……他们有三百人。”不管要你做什么,都……这明明是断掌的命令,可我为什么觉得自己如此怯懦?“两百来自黑城堡,一百来自影子塔。”

“你在我帐蓬里讲的故事可不一样。”曼斯望向狗头哈犸,“找到多少马?”

“一百多,”大个子女人回答,“将近两百。东边还有死马,在积雪下面,我没算在内。”她身后站着她的掌旗官,举一根狗头杆子,那狗头新鲜得渗出血来。

“你不该向我撒谎,琼恩·雪诺,”曼斯道。

“我……我明白。”还能怎么说呢?

塞外之王仔细端详他的脸,“谁是这里的头?说实话,莱克?斯莫伍德?威勒斯?不,他太软弱……这是谁的帐蓬?”

我已经说得太多。“您没发现他的尸体?”

哈犸轻蔑地哼了一声,鼻孔里喷出霜气,“蠢蛋乌鸦!”

“你再用提问作回答,我就把你交给骸骨之王,”曼斯·雷德边向琼恩保证,边走过来,“谁是这里的头?”

再近一步,琼恩心想,再近一步。他摸向长爪的剑柄。只要我不说……

“敢拔剑,我会在它出鞘之前让你这杂种人头落地,”曼斯道,“我快对你失去耐心了,乌鸦。”

“说吧,”耶哥蕊特催促,“反正不管是谁,都已经死了。”

他皱紧眉头,脸颊上伤口开裂。这太难了,琼恩绝望地想,可若要扮演变色龙又怎能不成为变色龙呢?科林没告诉他怎么做,好歹第二步比第一步容易。“熊老。”

“老头子亲自出马?”哈犸并不相信,“真的?那黑城堡由谁指挥?”

“波文·马尔锡,”这次琼恩立即回答。不管要你做什么,都不准违抗,统统照办。

曼斯哈哈大笑,“如果真是这样,那我们已经不战而胜。波文这家伙数剑比用剑在行。”

“熊老亲自坐镇于此,”琼恩说,“原本地势就险峻坚固,而他继续加强防备,设陷坑,插木桩,储存食水,以对付……”

“……我?”曼斯替他说完。“哼,他想得倒美。假如我笨到猛攻的话,至少五比一的伤亡,那还算走运。”他抿紧嘴唇。“但当死人出没,环墙、木桩和宝剑都变得毫无意义。人是无法跟死者作战的,琼恩·雪诺,没有谁比我更清楚。”他抬头凝望渐暗的天空,“这群乌鸦似乎在不经意间帮了我们的大忙,我一直纳闷为何队伍没遭攻击呢。好,还有一百里格的路,天气越来越冷。瓦拉米尔,派你的狼去嗅嗅,追踪尸鬼的行藏,以防他们偷袭。骸骨之王,将巡逻人数加倍,并确保人人都带有火炬和打火石。斯迪,贾尔,你们天亮就出发。”

“曼斯,”叮当衫道,“我想要这乌鸦的骨头。”

耶哥蕊特踏步上前,挡住琼恩,“他只是保护过去的兄弟,你不能为这个就杀他。”

“我瞧他还把他们当兄弟,”斯迪宣称。

“不是的,”耶哥蕊特坚持,“他没照他们的命令杀我,反而毙了断掌,大家都知道。”

琼恩的吐息在空气中结霜。我瞒不过他。他望进曼斯·雷德的眼睛,灼伤的五指开开合合。“我穿着您给的斗篷,陛下。”

“一件羊皮斗篷!”耶哥蕊特道,“每天夜里,我们都在它底下跳舞!”

贾尔咧嘴大笑,狗头哈犸也讪笑起来。“是这样吗,琼恩·雪诺?”曼斯·雷德温和地问,“她和你?”

长城之外难辩是非。琼恩不知自己还能不能区分荣誉与耻辱,正确和错误。愿天父原谅我。“是的,”他说。

曼斯点点头,“很好,那你俩明天跟贾尔和斯迪一起出发,参加行动。我绝不会把两颗跳动如一的心分开。”

“我们去哪里?”琼恩问。

“去长城。是你证明忠诚的时候了,行胜于言,琼恩·雪诺。”

马格拿不大高兴。“我要个乌鸦做什么?”

“他不仅了解守夜人,了解长城,”曼斯说,“而且对黑城堡的熟悉程度超过你手下任何一个掠袭者。你会发现他的用处,否则你就是个笨蛋。”

斯迪皱起眉头,“我认为他是个黑心肝的家伙。”

“是吗?到时候挖出来不就得了。”曼斯转向叮当衫。“骸骨之王,不惜一切代价保持队伍的行进速度,只要赶在莫尔蒙之前抵达长城,我们便胜券在握。”

“是,”叮当衫含糊而恼怒地回答。

曼斯点头离开,哈犸和六形人瓦拉米尔紧跟上去,他的狼和影子山猫也走在后面。琼恩、耶哥蕊特、贾尔、叮当衫和马格拿留在原地。两个年长的野人用难以掩饰的恨意瞪着琼恩,而贾尔开口道:“你听到曼斯的吩咐了,我们天亮出发,多带食物,路上没时间打猎。还有啊,乌鸦,把脸料理料理,血淋淋的简直一团糟。”

“我会的,”琼恩答应。

“你千万别撒谎,小妹妹,”叮当衫恶狠狠地对耶哥蕊特说,眼睛在巨人头骨后闪闪发光。

琼恩拔出长爪,“离我们远点,否则科林的下场就是榜样!”

“现在可没有狼护着你,小子。”叮当衫摸向自己的剑。

“哦,你很肯定哟?”耶哥蕊特笑道。

白灵正蹲伏在环墙顶端,雪白的毛发直立。他没发出半点声音,只是睁大血红的眼睛。骸骨之王缓缓放开剑柄,退后一步诅咒着走了。

随后,琼恩和耶哥蕊特骑下先民拳峰,白灵在旁跟随。“我不要你为我撒谎,”走到乳河中央,琼恩觉得安全了,方才开口道。

“我没撒谎,”她说,“只是没说完整。”

“你说——”

“——每天夜里,我们都在你的斗篷底下作爱。是的,我没说从什么时候开始。”她有些羞赧地朝他笑笑。“今晚给白灵找个别的地方睡吧,琼恩·雪诺,诚如曼斯所说,行胜于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