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一言为定。”
“到时候一样的赌约,是男人,到时候就来。”
“没问题。”
随后,赵子龙走了。
“赵子龙?赵云?为何这名字感觉有些莫名其妙的熟悉?”小乐毅隐约有一种熟悉感,但至于为什么熟悉,他又说不上来。
大概只是一种感觉罢了,有的人认识很久,也会给你陌生感;但有的人,才刚认识,却像是几十年的老友。
或许这个爽快的黝黑少年,就是后者。
至于说到“十三”这个名字,其实也不算假名。因为小乐毅在皇室里的确是排在十三位。
他前面有几个伯伯,虽然死得只剩下一个五伯了,也就是五王爷,但是前面那些大伯,多少还是有一些后代的。
而他们乐氏皇朝的后代,喜欢全部算在内,小乐毅是七王爷的大儿子,但总数上却是排在他的那些堂姐后面,排在第十三的位置。
所以,也就叫十三了。他的皇爷爷就是这么喊他的,很小的时候,就喊他小十三小十三的。
拿起锋利的刀子继续剥皮,白犀牛的皮有个技巧,那就是要从里而外。从外面,你是不可能切得开它的皮的,它的表皮外层,硬得就跟钢铁一样,就算你使出吃奶的劲力,也是难以划出什么明显的伤痕。
可是如果将刀子伸几它的体内,由内而外的去切割,就会容易一些。
相对只是容易一些,反正普通人想剥开,那是非常困难的。不过,白犀牛的皮,应该也是要贵一些的,因为它的坚硬,所以可以制作成上好的盔甲。
前前后后,花了三个小时,小乐毅才将这些野兽的皮全部剥除了下来,一张张的叠加在一起,然后用一根绳索给捆了起来。
装进储物袋后,带着独角兽也开始离开了。
回到城里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他轻车熟路的来到了皮毛收购的地方。
“老板,给你。”
因为彼此很熟悉了,小乐毅经常会来这里卖动物的皮毛,老板也认得他。但是老板并不知道他是皇室子弟,只觉得他是一个小贵族而已。
毕竟,哪有皇族子弟老是自己上山打猎拿来卖的?
“哟,这次打了这么多?”
“运气好而已。”小乐毅微微一笑。
“啧啧,白犀牛也有啊,还有这么多的烈焰虎的皮毛,好,很好。”老板算了一下数量,然后又检查了一下完整度。因为是熟悉人,也不存在什么坑人。
为商之道,利益为上,但也是不乏有一些良心商人的。
更何况对方才是一个十岁的孩子,坑一个小孩子的钱,真心没这个必要。
“很好因为你数量多,而且表皮相对完整,白犀牛的皮虽然一分为二的,但切割整齐也是可以的。这样吧,算你一百六十金币,你看怎么样?”老板说道。
那白犀牛的皮,一开始就是一分为二的,小乐毅见到尸体的时候就是这样的,应该是那个黝黑少年弄出来的。也不知道他是用什么方法,将两头白犀牛分割得这么直接,就好像直接穿透杀死了它们。
“好啊。”小乐毅自己算了只能卖一百五十八个金币,折算掉那些破损的皮毛,本来还以为能买一百五十个左右呢。这老板竟愿意给一百六十个,足见是很公道了。
爽快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老板叫来了伙计,将毛皮收拾了下去。这些毛皮如果要打造铠甲,还得加工几道程序才行。
首先是要晒干,刚刚割下来的皮,多少是带着一些肉末的。这些是不需要的,所以要晒干,还会擦一些药油,会保持皮毛的靓丽光泽。
只要这些皮毛被锻造成铠甲,那价格会比成本价翻上几十倍。
不过,这都是手艺人的利益了,不会这种手艺的人,也只能干瞪眼。
小乐毅是很满意的,钱够了,够他买逍遥扇了。
若能买到逍遥扇,那么他下次去打猎的时候,也就能更加的轻松了。
弓箭虽然杀伤性很强,但是又如何能够跟法器比?即便是最低级的法器,那威力也不是区区弓箭可以比拟的。
法器和武器,一字之差,威力却是天壤之别。就是因为那个“法”字,法器本身就有一定的法力,再融合使用者的灵力,就能将灵力最大化,发出可怕的杀伤力来。
就譬如同样是一把弓,普通的弓顶多射出两百步,一百多米的样子。这也算是好的了。
而如果是法器,就算是最低级的法器,随便一射,也能射到八百步,四五百米的样子。
所以,这差别够大吧?
兴冲冲地,小乐毅就骑着独角兽飞奔到了那家梅氏兵甲的店铺门前来了。
这个梅氏兵甲的大掌柜,似乎是个外地人,谁也不知道他是从什么地方来的。只听说这个人很有故事,好似,他以前见过很多大世面,后面莫名其妙就到了赤水星,来到了大永王朝。
因为他本身的特长就是锻造武器、贩卖武器,所以在大永王朝,他也慢慢建立起了一个梅氏兵甲。
这个大永朝整体并不十分强盛,而这个梅氏兵甲的大掌柜,似乎也是有着不低的修为。所以一直以来,也是有跟大永王朝的军队有着密切的联系。
据说,大永王朝的所有武器,也都是梅氏兵甲供给的。
可以说,在大永王朝,梅氏兵甲那是相当除名的,甚至,在其他王朝里,也总能听到梅氏兵甲的名声。
因为梅氏兵甲确实做得好,这是谁都无法否认的。
前些年,还有好几个王朝的宰相亲自过来邀请梅氏兵甲的大掌柜去他们的王朝发展。
但是这个梅氏兵甲的大掌柜却拒绝了,他说什么来到这里,最开始是受了大永朝的恩,所以,他生是大永朝的人,死是大永朝的鬼。
这话说出来,不但拒绝了那些邀请者,同时也让这位大掌柜的名声传遍了大永朝。
他虽然只是一个掌柜,但是可以出入朝堂,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如今,梅氏兵甲在全国也设立了一百多个分店,就算是在这大永城里,也有十家分店。
“停下!”
拍了拍独角兽,它很听话的就停下来了,牵着它走到一边,栓在一根柱子上。然后小乐毅就径直地走进了这家西城分店——梅氏兵甲。
这家兵器店很大,但也只有一个店员在看守。
如今梅氏兵甲已经是全国的名品牌了,更是有军方的背景,所以就算平时没人看店,也没谁敢来偷的。
那个店员,胡子拉碴,半躺在一张椅子上,正在扣着脚,从脚丫子里摩擦出一圈圈的黑泥来,然后无聊地又凑到自己的鼻子边闻了闻。那味道,嗯,应该很酸爽。
似乎正是因为他们大掌柜有这个毛病,喜欢抠脚,所以,上梁不正下梁歪,这些店员也喜欢模仿大掌柜。
因为大掌柜那么牛逼的一个人,卖兵器卖到了这种程度,举国闻名,光是这一点,就足够成为他们模仿的理由了。
“老板,那把逍遥扇还在吗?”小乐毅走进店门,问了起来。
抠脚中的店员看了他一眼,显然,他也认得这个小乐毅了。因为这小家伙过来这里,看了好几次逍遥扇了。但一直都是买不起,所以他都懒得搭理。
“老板,我这次带钱来了,准够,可以买它了。”小乐毅拿出自己的储物袋,晃荡了一下,发出金属的撞击声,的确是有很多金币。
“是吗?”
“当然了,两万金币,我这就给你。”
店员抬着眼睛看着他拿钱,当两万个金币全部摆在他面前时,他这才懒洋洋地站起了身:“早这样就好了嘛,次次都过来光看不买,看你的穿着,也不像是个没钱的,喜欢就买啊。告诉你,这把逍遥扇你要是再晚来一天,估计就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