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现在,这个机会太难得了,这里远离官府,又受到了歹人的袭击,出于这些理由,自己将窑厂的工人组织起来,反抗歹人的袭击,完全说得过去,而以后,半天干活,半天训练,这支小型的队伍,就会是以后自己东奔西跑的护卫。{请在百度搜索哈,首发全文字阅读}他们都是很淳朴的,叫自己恩人,忠诚度的问题,不用考虑,有奶就是娘,自己给他们的,可是比原来好一百倍的生活。
并且,又有常遇春这样的一个猛人,他在自己这里,如果只干体力活儿,那就太委屈他了,就先让他操练一番。
听到陈风说要组织这样一队人,常遇春满脸兴奋:“恩人,伯仁一定尽力而为,我们现在,从强人手里,得到了九柄长枪,一柄长刀,四把腰刀,剩下的人使木棍,也能够保护起我们瓷窑来。”
常遇春,字伯仁,今年十七岁,正是初生牛犊的年龄。
刚才逃跑的强人,为了逃跑方便,长枪都扔了,那情形,他们不跑得快点,就被戳死了,战场上,败兵丢盔弃甲,不就是为了逃得快点吗,因此,人没干死几个,武器捡了十几件。
“恩人,朝廷是严禁私人拥有兵刃的,我们拿了这么多武器,没有上交官府,自己用起来了,这,会不会犯禁?”老刘头小心翼翼地问道。
他刚说完,一旁的刘四二就不满地叫了声:“爷爷!”
现在,老刘头一直小心翼翼,连刘四二都感觉到丢人了。
陈风知道,深受数千年历史文化的熏陶,平凡的汉人已经习惯了逆来顺受,对于官府,那也是绝对的害怕和顺从。老刘头人毕竟老了,现在,又有了这份家业,就更舍不得冒险了。
其实,在边境或地方不安定的时候,村子里,庄上,便纷纷结社自保,这种情况,在前朝非常普遍,虽然不能与正规军队对抗,但是,应付强盗匪人,却能够发挥出巨大的作用来。
只是现在,蒙古人怕汉人造反,这种自保的武装组织,就销声匿迹了。最开始的时候,连菜刀都得几户用一把,还私人拥有武装组织,开什么玩笑。
但是现在,就已经不同了,现在,蒙古人的中央政fu,其实已经开始衰弱了,各个王公贵族,都有自己的私人武装,就是那些有钱有权的大地主,也都有自己的武装。而这个,可是没有蒙汉之分的。
在后来,和反贼的斗争中,大地主李思齐的武装,就起了很重要的作用,而这个李思齐,就是纯种的汉人。
陈风不是大地主,也不是王公贵族,但是,他现在特殊的身份,让人对他的行为,根本就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谁敢去摸他的屁股?丞相府上的常客,皇后和皇上的红人,到现在,皇上还夸那本书好看呢。
听到了老刘头的话,陈风知道他是害怕,看来,得给他吃颗定心丸了。
“只要我做出的事,这里的地方政fu,根本就无权过问,就是大都,那些权贵也得卖我三分面子,区区一个县尹或者州府,他要是敢来找我们麻烦,他的官就做到头了。”陈风说道。
老刘头这么一听,顿时眼神一变,开始只知道恩人背景很大,没想到居然这么大,连这里的父母官,随时都能够罢免。
陈风这么一说,老刘头胆子也大了,没再提什么反对意见,他哪里知道,陈风这是狐假虎威。
“恩人,为了保护我们瓷窑,我想立刻就动手,选出的兄弟们来,先布置一些机关,防止强人半夜偷袭。”常遇春说道。
“好,立刻就动手!”陈风斩钉截铁地说道,布置机关,这是个不错的选择,否则,他们这些人还没怎么训练,无论常遇春如何勇猛,想要取胜,都很难。
有了常遇春,陈风顿时就轻松多了。
接下来半天的时间内,陈风看着常遇春,从这些人里面,选出了三十个人来,这些人,除了身体强壮之外,更重要的,是目光坚定,他们都是附近村子里的,有的人的村子,也被强人袭击过,原来的时候,他们只能忍着,但是,今天的战斗,让他们知道,强人其实也没什么可怕的,因此,他们都更加希望,自己能够打垮来袭的强人。
他们在常遇春的带领下,在通往窑厂的两条道路下,布置下了机关。
路旁的大树,被用绳子拴了起来,接着,用树枝做成的排子,上面是尖尖的木钉,被举到了最高,机关被触发之后,就会从上掉下来,下面的人,一定会死得很难看。
而在道路的两旁,又被挖了一些深坑,里面,也是同样的装备。
“常兄弟,你以前的时候,打过猎吗?”看到常遇春熟练的布置,陈风不由得问道。
“小人在家务农为业,每逢冬季,就到山里去打猎。”常遇春说道。
原来如此!
看着这些布置,陈风也不由得信心满满,如果大当家来,那么,就先让这些机关,消耗了他的锐气,然后,趁他们惊慌失措的时候,再一同杀出,一定可以将这些强盗彻底消灭。
这次,一定要将钟老板抓住!
虽然他不姓钟,但是,他打劫玉寒,又伤了小雪,是绝对不能让他逃脱制裁的。而且,这个禽兽,居然将薛婉瑜给卖掉了,就算是仇人的女儿,养了这么多年,也该有感情了吧?更让他无法忍受的是,听二当家的说法,钟老板养这个女儿,居然是为了当作自己的女人?要不,自己说是为了女人,二当家怎么直觉上就想的是薛婉瑜呢?既为干爹,又想要霸占,这就是**,这种行为,更是让陈风不耻。
这次,一定不能让钟老板跑掉!陈风握了握拳头。
同时,对于薛婉瑜,陈风也感觉到一阵惋惜,这样一个才女,被卖入了大户人家当填房,而且,两腿不便,相比原来的风光,恐怕,得整天郁郁吧?等到这件事结束,自己是不是该把她救出来?要是她能够为烟雨楼出力,也算是给玉寒找了个好帮手。
不过,这事,恐怕得先和玉寒商量一下,毕竟,两人曾经可是对手啊。
天色,渐渐地黑了。
一块巨石,仿佛凭空出现在山顶一样,与四周格格不入,而这块巨石,有颇似蓄势待发的猛虎,所以,这座山被称为了虎山。
这里,一直都人迹罕至,所以,也被二当家选做了山寨的位置,就在巨石的下面,也就是三尖梁,一座山寨,已经建立得有模有样。
孙玉泉在山寨的大堂内,反复地踱着步子,眼看太阳就要下山了,但是,二当家出去,还没有回来。
孙玉泉,虽然这个名字文绉绉的,但是,看他的样子,却一点都不像。本来,在扬州城,作为钟老板,他衣着光纤,穿着体面,颇有一番贵族气质。
而百花楼,也是扬州城数一数二的大勾栏。薛婉瑜,更是在他的教导下,成了当家正旦。
薛婉瑜,本来是仇家之女,当初,孙玉泉屠了整个薛家,留下了襁褓之中的薛婉瑜,的确是有某些恶念的,因为,薛家的儿媳妇,是他在幼年的青梅竹马。
父债子偿,这个道理,在孙玉泉脑海里根深蒂固,既然娶不到曾经的初恋了,那就把薛婉瑜养大,然后,糟蹋了她,也是一样的。
那时的孙玉泉,心理的确已经有某些变态了。
然后,随着薛婉瑜长大之后,孙玉泉的想法却慢慢地变了,利用薛婉瑜,完全可以实现他的某些目的,比如,结交权贵,走上高层。
在扬州发展,也只是一个经过,最终的,是要走到大都去,他的野心,也很大。
但是,在薛婉瑜的两腿失去知觉之后,随着各位名医束手无策,孙玉泉终于失望了,此时的薛婉瑜,已经失去了价值。
没有价值的,孙玉泉自然也不在乎了,在离开扬州的时候,他并没有带多少资金,于是,将薛婉瑜卖了,换些银两,也是不得已而又很自然的选择。之后,他才打探到,自己当初的一个兄弟,在这里落草了,才前来投奔。
兄弟情,依旧是最重要的,就像他,哪怕抛弃了薛婉瑜,也没有丢下瞎眼的****,来到这里之后,当年的兄弟,依旧看重自己,将这山寨大当家的位置,让给了自己。
既然这样,那就把这山寨,办得有声有色,于是,在孙玉泉的指挥下,开始了打劫四周村寨,很快,山寨就要粮有粮,要钱有钱,要人有人,蒸蒸日上了。
今日,去打劫那个刚刚打探到的瓷窑,二当家自告奋勇,孙玉泉提醒了一下,还是没有重视,不过,这里的瓷窑早就废弃了,现在又烧起来,估计也没几个人,能打劫多少算多少吧。
孙玉泉也没怎么担心。
但是,现在,太阳都要落下去了,那三十多名兄弟,加上二当家,怎么一个都没有回来?
“瘦猴,带着两个兄弟,下山去迎接一下二当家。”孙玉泉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