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社长,您好,我是徐静理,我来您这报道实习了。”
看着徐静理那一脸开心的样子,曹志强满脸堆笑:“欢迎欢迎!特烈欢迎!哎呀,你身为北师范的高材生,能来我这个小庙实习,是我这里蓬荜生辉才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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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有。”徐静理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笑,然后压低声音道,“我知道,这都多亏了曹社长您,要不然,我是不可能来您这实习的,曹社长您真的是神通广大。”
“过奖了。”曹志强笑呵呵的摆摆手,“难得之前你来我这毛遂自荐,我要是做不到把你弄过来,岂不是让你看轻了我?”
徐静理俏皮的吐了吐舌头:“不管怎么样,从今天起,我就要在您这实习了,还请多多关照。”
“应该的应该的。”曹志强笑呵呵的点点头。
徐静理笑了笑,然后又看向站在曹志强身后的项东方:“项学姐,以后咱就是同事了,还请多多关照啊。”
一身朴素干部服的项东方微微一笑:“好说好说,我比你来这也早不了几天,以后既然是同事,那就一起共勉吧。”
看到俩人还在客气,曹志强笑了笑:“行了,你俩要客套啊,回去私下找个时间慢慢客套。
至于现在嘛,项秘书,跟咱之前说好的那样,你先带小徐下去吧。
去跟大家认识认识,顺便熟悉一下她的工作岗位,好尽快进入工作状态。”
“是,社长。”
项东方微微一点头,然后就冲着徐静理道:“走吧,徐静理,我带你去你的工作岗位,顺便跟你的同事认识认识。”
“好啊。”徐静理笑了笑,“咱们接下来要去哪啊?”
项东方笑了笑:“我们先去人事那里给你办实习手续,然后我会带你去见咱们的陈副社长,再由陈副社长带着你,一起去《知己》编辑部,跟大家认识认识。
那之后,你便是《知己》编辑部的实习编辑了。
至于你的具体工作安排,还要看余总编的意思,不过你放心,余总编人很好,会照顾你的。”
“哦,好的。”徐静理点点头,然后看向曹志强,“那曹社长不过去吗?为什么是什么陈副社长带我过去?”
曹志强还没说话,项东方先一步道:“曹社长还有要事要处理,这种事情就不用亲自出面了。
再者说,你这个实习生来的本就蹊跷,本来就容易传闲话,要是曹社长再亲自出面,容易产生误会,对大家都不太好,明白吧?”
徐静理眨眨眼,扭头看看项东方,再看看曹志强,点点头道:“对不起曹社长,是我唐突了。”
“没什么。”曹志强笑了笑。
“其实也没项秘书说的那么严重,只不过你是咱这个出版社成立以来的第二个大学生,哪怕只是来实习的,也难免容易受瞩目。
所以说,这次给你安排工作,我就不出面了,免得大家再认为你我有什么。
不过你放心,陈副社长德高望重,还是厂里派来的,有他出面介绍你,别人会认为你是厂里派来的大学生,就不会多想了,明白吗?”
“这个,不太明白。”徐静理摇摇头。
“不明白不要紧。”曹志强微微一笑,“回头让项秘书,也就是你学姐好好跟你讲讲,到时候你就懂了。”
“哦,知道了。”徐静理点点头。
“好了。”曹志强笑着道,“事不宜迟,我就不跟你多说了,你先跟项秘书出去,熟悉熟悉工作环境,然后尽快工作,也好早点进入状态。”
项东方也笑着点点头:“徐静理,跟我走吧,我带你去你的工作岗位。”
徐静理一愣,看了看曹志强,似乎还有些不舍:“那,曹社长,我以后还能来找你么?”
曹志强也是一愣,看了看徐静理那有些隐含热切的眼神,本能的一皱眉,不过很快就笑道:“我们这里好歹也是个正式单位,工作时间,还是要遵循规章制度,好好工作才是。”
“那私下里呢?”徐静理问,“不是,我是说,工作之余,我能过来向您请教诗词歌赋么?”
曹志强微微一笑:“诗词歌赋啊,这方面我不太行的,毕竟我可是个高一辍学生啊,怎么能跟你们这些天之骄子的名牌大学生比。”
“怎么会。”徐静理道,“才华跟学历并无直接关系,您虽然没上过大学,但您的诗歌惊才绝艳,堪称当代年轻诗人中的第一人。
而且您不光写诗写的好,您写歌唱歌也非常好。
您的那首《红旗飘飘》,现在已经响彻全国,天下闻名,听过的人都说好。
现在啊,您就是我们年轻人的偶像,我们都很佩服您,崇拜您。
对了,尤其是我妹妹,她特别崇拜你,一直想要见你一面。
不知道您有没有时间,可以让我私下请您吃个饭,顺便跟我妹妹见一面?”
“徐静理!”项东方突然一皱眉道,“你这是干嘛?你是来实习来了,还是追星来了?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吗?”
“好了好了。”曹志强连忙摆摆手,“别吓着她。”
紧接着,曹志强对徐静理道:“徐静理,你的这种感情呢,我明白,但还希望你能克制一下。毕竟你现在是我们出版社的实习生,也是我们的同事,不是我的粉丝。”
“粉丝?”徐静理奇怪道,“什么是粉丝?”
“粉丝,嗯,是英文fans的音译,也就是追星族的意思。”曹志强道。
“哦,原来是这样啊。”徐静理点点头。
曹志强笑了笑道:“是的,所以啊,你必须要明白,你在进入我这里的时候,就要抛弃你粉丝跟追星族的身份,严格遵守这里的规章制度,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如果你无法克制自己的追星冲动,无法胜任这份工作,那你还是早点离开这里吧。”
“不是,我不是那个意思。”徐静理连忙道,“我……好吧,对不起,是我鲁莽了,我会好好学习,一定能胜任这份工作的!”
“很好。”曹志强面无表情的道,“既然你要加入我们这个大家庭,做我们的同事,那就先要明白一点,那就是守规矩。
这里虽然规矩不多,但基本的上下尊卑还是有的。
你只是个实习生,要做的就是听前辈的话,做好自己的本分工作。
不要好高骛远,过多干涉我这个社长的个人情况。
甚至是,出于保密原则,如果你有家人跟亲戚,想要通过你,来打听我的个人情况,你也应该一问三不知,什么都是无可奉告,绝对不能把我的个人情报泄露出去。
这是你来这边工作,作为一个基层员工的基本原则!
我这么说,你能明白吗?”
“明白!”徐静理点点头,“您放心,关于您的事情,我一定什么都不说,哪怕是我妹妹问我,我也一个字都不透露。”
“很好,这就对了。”曹志强点点头,然后对项东方道,“项秘书,带她出去吧,先跑完手续,顺便好好教一教她,让她尽快进入状态。”
“是,社长。”项东方对曹志强微微一鞠躬。
之后,项东方对徐静理道:“徐静理,跟我走吧。”
徐静理这才对曹志强微微一鞠躬,然后跟着项东方离开了办公室。
等徐静理跟项东方离开办公室,整个办公室再次只有曹志强一个人的时候,曹志强才重新坐回自己的办公椅,双手按摩太阳穴,长长的吐了口气。
好吧,现在已经是六月中旬,距离曹志强从于媛媛家落荒而逃,已经过去半个多月了。
那天晚上,曹志强好不容易用了一招缓兵之计,暂时稳住于媛媛跟于芳芳,然后就从于家跑出去,一口气跑了好远。
等停下来的时候,就发现自己已经跑到大街上了。
幸好跑到大街上,路灯都是灯火通明,要不然,就他当时心情恍忽乱跑乱窜,真有可能碰到什么拦路歹徒。
然后呢,曹志强就发现,偌大一个京城,自己忽然没处可去了。
亏他家财万贯,房产无数,可从一个想要睡他的女人家里跑出来之后,一时间真的不知道该去哪儿。
想他堂堂一个带外挂的穿越者,才华横溢,有权有钱,到头来,却因为一个女人,成了个丧家之犬。
为什么会这样?
他一时间陷入沉思。
然后他就再次明悟,关键是他不够纯粹。
他不是好人,好的不够彻底。
他也不是坏人,坏的不够彻底。
他一边想要享受海王渣男的快乐。
却又一边想要享受专一好男人的快乐。
两边都想要,这怎么能行?
所以,脚踩两条船是不行的,你总要选一边。
很明显,当好人呢,自己太亏,看看好人傻柱就行了,被吸成啥样了。
当坏人呢,看着挺爽,但下场也未必好,这一点,看看许大茂就知道了,没几个真心喜欢他的。
因此曹志强还是很纠结,到底要怎么做。
其实他更倾向当渣男的,但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
几十年形成的三观跟道德观念,哪有那么容易一下改变的?
最终,曹志强还是一声叹息,然后下意识的去了西海那边,也就是郝淑雯住的地方。
这确实是下意识的反应,因为他下意识就觉得,只有郝淑雯那种同样受过伤的成熟女性,才能抚慰他的心灵。
而且郝淑雯还精通音乐,跟他也有共同爱好,那啥也比较大,所以去那最好。
所以他就去了。
曹志强当时去郝淑雯家的时候,郝淑雯正打算洗脚睡觉的。
结果看到曹志强突然上门,还闷闷不乐的样子后,果然各种嘘寒问暖。
曹志强呢,当时也是鬼迷心窍,居然真的把事情稍加删减的说了出来。
嗯,稍加删减的意思呢,主要是删减了一些曹志强当初的一些不能说的想法,但大概过程他是都说明白了。
本来曹志强以为,自己说了那些之后,郝淑雯会破口大骂,骂他是人渣,甚至他都做好跟对方一拍两散的准备。
但曹志强实在忍不住,实在想找个人倾诉。
但没想到的是,郝淑雯这个之前明明痛恨自己老公找小三的女人,居然开始双标了。
她居然十分理解曹志强,反而觉得曹志强没错,于媛媛也没错。
就在曹志强目瞪口呆的时候,郝淑雯居然说出了另外一番见解。
郝淑雯当时跟曹志强说,对一个女人来说,正常来讲,当然希望只跟一个男人过一辈子。
但那只是女人的最高梦想,现实中往往很难实现。
一般情况下,女人结婚,都是为了生活,凑合着过,根本就没有什么爱情。
她还说,她当初跟她现在的老公结婚,就是两家联姻,双方之前甚至互相看不对眼,不还是因为家族婚姻走到了一起。
本来她也认命了,要不是她那个老公最后实在干的太过火,不但明着跟小三住在一起,甚至想要踹了她,跟小三结婚,她也不会那么气。
换言之,按照郝淑雯的说法,女人当然希望跟最爱的男人白头偕老,但大多数是做不到的,大多数是遇不到自己心仪的男人的。
如果真能遇到自己心仪的男人,哪怕这个男人有些花心,甚至还有别的女人。
只要这个男人够优秀,优秀到自己可以忽略掉对方的缺点,那就是最适合的男人。
女人不像男人那么理性,她们其实更加感性,也更容易有牺牲精神,并不是常说的独占欲很强。
独占欲很强的,恰恰是男人。
然后郝淑雯说,曹志强年轻帅气又多金,会写诗会唱歌还会弹琴,且每个方面都很优秀。
不止如此,曹志强还很疼人,知道尊重女性,跟女人在一起的时候,是真心实意的帮助对方,不求回报。
这样的好男人,有几个女人不爱呢?
没遇到就罢了,一旦遇到了,又怎么舍得放手?
为此,哪怕跟其他女人竞争,也在所不惜。
没错,按照郝淑雯的分析,那个于芳芳跟于媛媛姐妹,之所以提出两女共侍一夫的说法,还是想用这种方法,来跟那个青红斗一斗,竞争他这个好男人。
因为如果于媛媛不这么做,她连待在曹志强身边的机会都没有,还谈何竞争?
可一旦提出两女共侍一夫这个说法,就有机会待在曹志强身边,就可以光明正大的跟那个青红同台竞技了。
到时候谁胜谁败,各凭手段。
而且,就算最后那个于媛媛万一失败,起码不会完全失败,起码还能得到一半的曹志强,也值了。
说一千道一万,一个女人肯放弃自尊,心甘情愿当一个男人的情人,一定是这个男人能给她带来她想要的东西。
这个她想要的东西,可以是钱,可以是工作,也可以是感情。
归根到底,还是因为他曹志强作为男人来讲,太好太优秀了。
比如她郝淑雯,之前也从没想过会主动勾搭自己老公之外的男人,毕竟她自认也是个传统好女人。
可在看到他曹志强之后,还是无可救药的被吸引,然后越来越想念,越来越无法自拔,最终忍不住主动出击,做出那种事,并且心甘情愿成为曹志强事实上的地下情人。
她郝淑雯是天生不要脸么?
并不是。
还不是因为曾经有过一段失败的婚姻,就特别渴望有一个真正的爱情?
他曹志强,就是郝淑雯真正想要的男人,哪怕这个男人也不完美,也有很多缺点,但相比优点来说,那些缺点就微不足道了。
说白了,这个事情没那么复杂,就是个权衡取舍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