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家家主说着说着又提起一桩八卦,语气有些遗憾。
“据闻阿修罗一族,女子容色倾城,摇光魔君是世间最后一位阿修罗族,但却鲜少有人见过她的真面目。”
“因为她出行时,总是带着阎罗面具,而有幸见过她真容的人,大部分都死了,也不知道这位魔君是何等的美貌。”
这么一说,江宛辰立刻就想起了先前所见的少女姿容,她没带面具,穿着玄黑长裙,衣袖上朱红的曼珠沙华纹路蜿蜒迤逦,朝他投来居高临下的一瞥,在夜色中平白生出惊心动魄的艳与美来。
“好了,宛辰,”陈家家主将话题拽回来:“等你病好之后,我会送你入神恩学院。”
他神色凝重:“窥视江家秘籍的人还躲在暗处,一定会再次朝你出手,而你必须赶紧成长起来。”
江宛辰:“我知道了,陈叔叔。”
这个问题,是江宛辰面前最紧要解决的。
可他必须要面对它。
江宛辰的病在一周后好转,但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这句话不是没有道理的,小少年的病来来回回折腾了将近一个月才好全。
陈家家主如他所言,将江宛辰送入了神恩学院。
但初期,江宛辰在神恩学院的日子并不好过。
其一是因为导师们大多怜惜这个孩子家破人亡,且天资聪颖,对他多有照拂,却引起了一些学员的针对。
神恩学院的大部分学员都是豪门世族的子弟,家世傲人,不乏嚣张跋扈之辈,欺负人施常事,而突然出现一个没有靠山,沉默寡言的小少年,简直就是在他们面前竖起一个靶子。
其二是因为慕欢。
世家慕家的嫡出大小姐,冷若冰霜的帝都第一美人,她和江宛辰的导师是同一个,对这位半路插进来的小师弟很是好奇。
江宛辰天赋异禀,在剑道上的进步堪称一日千里,慕欢很欣赏他,加上少年生的好看,对她也是客气疏离,不像她的爱慕者和拥趸表现的这么狂热舔狗,干净又挺拔,慕欢对他也就多了几分朦朦胧胧的好感。
这一下就捅了马蜂窝。
大皇子不干了。
大皇子爱慕慕欢已久,他是皇后嫡出,又是长子,天赋也不错,慕氏很看好他,默许了两人的来往。
只是慕欢对大皇子不来电,平日待他很是生疏礼貌,两人的相处经常就是大眼瞪小眼,要不就是大皇子一个人滔滔不绝的找趣事说给慕欢听,而慕欢尴尬的想要找理由离开。
所以在听说新来的江宛辰和慕家大小姐可能有一腿后,大皇子的脸色顿时狰狞了起来,鄙夷道:“就凭他,也配得上欢欢。”
大皇子的狗腿众多,只要他表现出了对某一个人的不喜,旁人自然会跟着落井下石。
于是江宛辰被同学排挤了,最苦最累的活都交给他去做,而且他的书和作业经常会出现不翼而飞的情况。
看到江宛辰孤家寡人的场景,大皇子的心情怎能用一个舒畅来形容,只可惜这样的好心情没过两天就没了。
慕欢知道了大皇子指使同学欺负江宛辰,怒气冲冲的找到了大皇子,表达了对他所作所为的不满。
大皇子肺都要气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