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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书吧小说网 > 科幻小说 > 快穿之金手指试用员 > 第383章 两界自由穿梭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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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3章 两界自由穿梭门(3)

想到这,丁云立刻利用自己的精神力镇压这具身体的生机,屏住呼吸,断绝脉搏,使得自己陷入临时假死状态。

这个状态她能保持六个时辰。

如果过程小心谨慎点,换换气。

还能再多续几个时辰。

想来只要那老张不是啥神医,就应该绝对探查不出问题, 判定她已死亡。

之后,便是静静等待了。

等待那个老张逐一诊脉,确定犯人能不能救活,以及救活到底值不值得。

他们又不是这些犯人的亲人。没有敲诈勒索都是因为她们已经被抄家,身上根本没有值钱的东西,也没人想要营救他们,或者看他们, 实在没地勒索。

所以即便能救, 但需要花费大价钱的话,他们肯定会理所当然的放弃啊。

毕竟这钱他们又没处报销。

只有稍微花点钱能续着命的,他们才愿意为了减少一个死亡囚犯花这钱。

老张跟他们不要太熟悉,所以压根就不需要叮嘱,稍微诊一下脉,便开始不断说着,这个能救,这个没救了,这个也没救了,这个更没救了,这个已经断气了,这个也能救,这个不需要救。

往伤口上敷点药就行了。

而跟在他身边的狱卒, 则是开始根据他的诉说,对那些人群再一次分类。

先前他们就已经分过类了, 死的放在一边, 没受伤的放在一边, 受伤的放在一边, 现在就是重新从受伤的那一批当中再一次分类, 把老张说没救了的。

全都统一挪到死了的那边。

至于中间蹦出来的那个死了的。

当然就是丁云了。

她是十分顺利的蒙混过关,被那些狱卒抬着随手扔到了死了的人群当中。

随后又过了将近一个时辰。

由天牢里的仵作对那些已经死了的人再一次验尸,确凿无疑的确定死亡。

那些尸体才被允许送出天牢。

暂时停放在停尸房里面。

一般来讲,只要不是上面特别要求不许有人收敛的犯人,家人或者亲朋都是能够把尸体领回去安葬的,他们这些在牢里死了的,自然也能够通知家人。

由家人或者朋友来认领。

交点钱,证明一下身份啥的。

就能把尸体领走了。

但是像这种全家被抄家的,关系近的亲戚一般都被一起抄家抄了,关系远的躲都来不及,内心还不知道怎么埋怨呢,又怎么可能会没事过来帮忙收尸。

朋友即便想要帮忙收尸,家里人为了避免触霉头,那一般也不可能允许。

等过段时间,风头过了。

派人去乱坟岗之类的地方,把尸体找回来重新安葬,就算不错的挚友了。

所以放停尸间也就是走个流程。

放一天没人认领。

尸体便随便他们怎么处理了,扔乱坟岗那也行,埋了也行,无所谓的事。

这时候丁云依旧没敢有啥动作,毕竟停尸房里尸体要是丢失的话,肯定还是会闹出些动静的,所以,她最多也就是趁着没人的时候,稍微恢复会呼吸。

以免自己真的被憋死之类的。

或者假死的时间过长,伤害身体。

半夜她还趁着停尸房看守人员出去上茅房的时候特地醒过来,查看了一下停尸房里的尸体,发现并没有她母亲。

便心情有些复杂的重新躺下。

继续装死。

她母亲把原身掐死了,然后自己又没死,也不知道是后悔了,还是自己对自己可能就下不了那么狠的手,只是受伤,虽说原身母亲没死,好像挺好的。

但谁碰到这种事心情能不复杂?

这就跟两个人相约殉情,结果一个已经走了,还有个没死,死了的那个心情能不复杂吗,更别说原身还不是自己想死,而是被她母亲一脸悲痛掐死的。

这情况明显就更复杂了些。

但丁云毕竟不是原身,纠结了会便释然了,既然原身没有怨恨她母亲,也没有想着报仇啥的,那就只能算了呗。

大不了就当是还了生恩。

回头把她救出来就当是还了养恩。

这么一想,她还效仿了次哪吒呢!

时间很快就到了第二天下午,等到丁云都有些焦急于,他们到底要不要把人给葬了的时候,总算有好几个狱卒过来开始拉人,哦不对,应该算拉尸体。

不过让丁云比较诧异的是,那几个狱卒拉尸体的时候,还争论了一番,挑选了一番,甚至于在讨论这次大概能赚多少钱之类的,着实让丁云有点慌啊。

这怎么听都不像把尸体拉去埋了。

反倒像是把尸体拉去卖了的感觉。

为了避免自己逃生计划出现纰漏失败,接下来丁云虽然依旧屏住呼吸,但已经完全恢复了自己耳朵的功能,开始聚精会神的听狱卒说的话和种种声响。

然后总算明白他们要干什么了。

怎么形容呢?

牢里面的一些没人认领的女尸,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称之为他们的一部分外快,特别是长得好看的年轻的,以及官家女子,更是能卖出一个极好的价格。

几十上百两都轻轻松松。

至于卖给谁,这钱又是怎么赚的。

那当然就是配阴婚了。

配阴婚这种事由来已久,区别只在于有的守规矩,有的不守规矩,还有的则是妄想借着配阴婚,调整一下自家风水,让自家的风水好些,子孙昌盛点。

一般来讲,情况有三种。

一种是男女双方都早亡,也都没有结婚,彼此父母互相商量了一下,配的阴魂,这个虽然没有考虑死亡儿女的想法,但现在毕竟讲究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嘛,所以官方对这种是不禁止的。

第二种是没有合适的,或者舍不得花钱的,有的是自己偷着挖,给自己家配,有的是挖了卖,或者买挖好了的。

这种显然是不合法的。

一般被抓着基本是死刑。

因为当朝的律法就是,私掘坟墓者死,性质跟盗墓是一样的,都是死刑。

第三种情况主要就是在于,听信风水先生,算命的之类的话,觉得要给自己儿子或者闺女找个八字合的,或者说找个特殊命格的埋下去,还能旺风水。

但哪有那么多十分合适的,正好差不多年纪的,还恰好已经死了啊,所以就有人甚至害人性命,去配这个阴魂。

这种一般来讲被查到也是死。

那些个狱卒们做的,其实勉强能算第二种,但毕竟还没有埋下去,所以罪不至死,查到了深究也只能流放边疆。

不过这种事,一般也没人查。

下面知情的大多都默认允许了。

有的甚至还觉得,他们是在做善事呢,毕竟这时候,一般都认为女子如果不能埋入自家坟地,或者不能埋入夫家坟地,将会成为孤魂野鬼,他们帮忙找个夫家,可不就感觉自己是在做好事。

做好事收点钱,那也是理所当然。

就跟媒婆收谢媒钱一个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