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翰立即指挥金军整顿好兵马再跳上战马,这时那伙白衣宋人竟然退回到白马山之中去了。
宗翰命人清点,只一会儿的功夫就战死了六七百的金兵。宗翰何时吃过这种亏,立时就想率军追上白马山。
猛的一个激灵,完颜宗翰突然想起一件事来。当日在皮被河畔与天赐军大战,最终折损了三万步卒一万多骑兵,总计四万多金军啊。那些天赐军共分五个颜色,其中就有穿白衣的,似是与刚刚的白衣宋军相同。更可怕的是,刚刚斥候禀报说抢走粮食的山贼,也是身穿白衣的。
“糟了!”宗翰暗呼不好,自己的西路军这是被天赐军盯上了啊,斡鲁贸然带着五千人去追杀,怕是会中了天赐军的奸计。
只是,天赐军不应该在舟山吗,咋就跑到这来了呢?
完颜宗翰连忙又派了也速该率领五千骑军去接应斡鲁,同时暗暗祈祷千万不要出事。
约莫过了不到半个多时辰,刚刚派去接应斡鲁的也速该却丢盔弃甲地逃了回来,又少了五六百骑的样子。
宗翰一问,却原来还是那胖大的和尚带了白衣军突袭了他们。想必是因为他们常年居于白马山上,对这白马山的地形异常熟悉,由小路赶去埋伏好了的。
宗翰一阵暴怒,入宋以来这还是第一次吃了败仗,而且是连吃两次,损失了一千多金军啊。
金军士卒本就稀少,若没有渤海人、奚人等加入金军,仅凭女真那点人,怕是连辽国都打不下来。只是渤海人和奚人也不多啊,契丹人汉人金国又信不过,东北面山里的部族人就更少了,每一名金军都是很珍贵的。
就像田十一说的那样,女真人最大的软肋就是人少,死一个就少一个。而一个女真人从出生到成长为合格的战士,最快也要十几年,打仗时若是死得多了,真就有灭族的危险了。
宗翰心中焦急地等待着,天都快黑了,斡鲁才带着金军赶回来。果然是中了埋伏,同样少了五六百人的样子。
宗翰的心中一阵滴血,同时咬着牙下定决心,一定要把这伙白衣天赐军给杀个干净。
当晚宗翰下令在广阔地带扎下大营,同时命奴兵布置在外围,将金军围在正中,以免白衣天赐军突然偷袭营寨。如此一来,就算被突袭,先死的也只会是可有可无的奴兵。
只可惜白衣侠盗们没有来,金军和奴兵到是战战兢兢了一个晚上,没几个真正睡着的。
天色大亮,完颜宗翰立即下令围剿白衣侠盗。
但凡带兵者都知道如何扬长避短,从昨日情形来看,白衣侠盗应该不足万人的样子,只要找到其行踪,自然可以毕其功于一役。
金军的长处就是比侠盗军人多,所以宗翰将所有的奴兵散了开来,拉网式向白马山上搜索。
西路军共带了二十五万奴兵出来,此时解送粮食回金国的共有五六万,余下二十余万奴兵一队又一队进入了白马山,大海掏针般在白马山寻找起来。
宗翰的想法虽好,但却忽略了地利的因素。这里是人家侠盗的地盘,客军总是要吃些亏的。
在搜索白马山的过程中,侠盗军总是利用一些隐蔽的小路突袭契丹奴兵,奴兵也一次又一次地被杀退下来。
到了正午时分宗翰下令清点,发现一个上午便损失了七八千的奴兵,而且大部分都是自相践踏而死的。
天时地利人和金军一样都不占,宗翰痛定思痛,决定要做到知己知彼。
派斥候捉了不少的宋人百姓回来,宗翰很快便知道了白衣侠盗不是天赐军。
这里的山寨名叫布尔克寨,山贼的名字叫做侠盗军,是一伙很特别的山贼。他们从不抢穷苦百姓,山寨里若是没吃的了,侠盗军就会下山去抢官府或豪商大户。更特别的是,侠盗军抢劫时从不胡乱杀人,如果有抵抗,他们就会杀掉抵抗的人,只要投降就不继续杀了。若是刚开始就无人抵抗,他们只会取走粮食和少部分的银钱,且能一人不杀。侮辱妇人的事更是没发生过,因此才会得了“布尔克侠盗”的名头。
既然名头里带了个“侠”字,宗翰觉得已经抓到侠盗军的软肋了。
完颜宗翰下令在白马山下立了块牌子,牌子上用宋字写着:“一日不战杀宋民一百,两日不战杀宋民一千,三日不战杀宋民一万,今日是第一日。”
立了牌子,宗翰便带着大军离开了白马山,连斥候都不曾留下一人。
根本没用三天,白衣侠盗军第二天便列好了军阵,出现在金军的面前。
宗翰下令,让军卒放下手里的屠刀,并且放走了那些宋人百姓。
英雄惜英雄,此时的宗翰对侠盗军真的很佩服。一支纯粹的步卒,一伙穿白衣的山贼,为了与他们并无关联的百姓愿意拼死一战,愿意直面大金的铁骑,这份胆量值得宗翰用最高的礼节去面对。
金军最高的礼节便是铁骑的冲锋,然后再痛痛快快地让敌人去死。能一刀杀死绝不砍两刀,绝不折磨与凌辱。
白衣侠盗军只有不到八千人,因为送给了田十一三千。一胖一瘦、一秃一长头发的两个和尚列在军阵之前,准备迎接金国铁骑的冲击。
看着远处横躺竖卧的百姓尸道,毛大海突然想起了田十一的一句话,“当战争降临,人就不再是人。拿刀的是豺狼,奔逃的是猪狗。”
“猪狗也会反咬回去。”脸上带了十一道刀疤,脖子上生了沉年水锈的毛大海轻声说道。
花和尚鲁智深抡了一圈六十二斤的水磨镔铁禅杖说道:“师弟,今日就让这些金狗见识见识咱侠盗的厉害。”
毛大海摇了摇头,小声对花和尚说道:“师兄,有机会就逃,留得有用之身再杀金人,总比白白死在这里强。”
鲁智深不禁愣了一下,没想到一向木讷的师弟,会说出这样的话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