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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书吧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我的1995小农庄 > 第二百二十一章 养胎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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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既然遇上了蜂窝,肯定不能错过。

陈凌就悄悄地走近,扒开河畔的野蔷薇花丛。

在花丛的遮掩下是几块大石头,石头附近,斑斑点点的蜜蜂屎极为显眼,再顺着蜜蜂屎去找,就会发现石头下方有一道十来公分长的缝隙,蜜蜂正在飞进飞出。

这是土蜂的窝,筑巢非常隐蔽。

土蜂就是土蜜蜂,又叫中华蜂、中华蜜蜂,是华夏本土的特有种。

这种蜜蜂性子野,筑巢很随意的。

像这样的石头缝里的,还有土穴里、老鼠洞内的,都很常见,另外树杈上、墙缝、甚至在农家的菜窖里筑巢的都有。

和广为人知的那种蜜蜂不是同一种,那是国外引进来的洋蜜蜂。

但是,土蜂产的蜜却是极好的。

尤其是野外的土蜂,蜂蜜色泽深、味道香浓。

若是筑巢在高山的山崖上的蜂窝,那更不得了,里面的百花蜜,味道绝佳,带着一股诱人奇香,喝一次就让人难以忘怀。

这样的土蜂蜜自然是很好的,价格也不便宜,这不假。

但是中华蜂却不太好养。

产蜜少,容易炸窝、分群,还喜欢蜇人。

比起外来的洋蜜蜂而言,它们性子野,没办法维持成大型的蜂群。

而且还特别经受不住花花世界的诱惑。

哪里花多,蜜源丰富,整个蜂群就会拖家带口全部飞走。

即便是人工养的土蜂,也是这样。

根本就没办法大规模养殖。

这就很让人头疼了。

如此以来,后果就是,到了零几年后,中华土蜂被外来的洋蜜蜂挤压生存空间,险些成了濒危物种。

“都被我找到老窝了,那就都给我进去吧。”

收蜂是技术活,收野蜂更是,陈凌没养过蜂,对此完全是一窍不通的,但还好,他有洞天,直接带着石头将整个蜂巢收进去就完事。

而且收完蜂巢,他还特意等了等,等在附近飞舞的蜜蜂过来攻击他时,接触的瞬间也全部被他收了进去。

然后在石桥后的花园内特别划分了一块区域,让它们先静静的在那里繁殖。

不让鸟类和锦鸡去打搅。

等规模大了,再放出来,在洞天到处采蜜也可以。

其实去年春天,他就往洞天里收过许多蜜蜂和蝴蝶。

但那时候,他对日月洞天的掌控力不强,无法分割区域。

蜜蜂和蝴蝶收进去后,到处乱飞,最后都没能繁殖成规模,在去荷花上采蜜的时候,全被小池塘的鱼跃出水面吃掉了。

他最后也没再去费心思找蜂窝。

“先养着,以后再多培养出来几个中华特有品种的土蜂,我就不信还能濒危了。”

陈凌拍了拍手,暗暗打定主意。

随后背起竹筐,拿起鱼篓,牵着牛往家走。

据说澳大利亚的苍蝇,因为无屎可餐,最后不得不做起了蜜蜂的工作,传播花粉靠蜂蜜为食。

由此可见,环境的影响力是非常巨大的。

何况他有洞天这样的绝佳之地,在洞天养蜂,受灵水滋润,总能培养出更为优良的蜂种。

……

“喔喔喔——”

晨鸡报晓,旭日东升。

金黄的阳光暖暖照耀而下,炊烟袅袅升起,人声,狗吠,使得清晨的山村渐渐有了生气。

春耕时节过去了,这是山花盛开的时候,山林也越发热闹。

人们不必再那么忙碌,不过农家少闲月,就算不忙,也要时常到田里照看,锄草,赶鸟,拔出败穗。

精耕细作,才有好收成。

这天吃过早饭,陈凌就和老丈人一块扛起铁锹、穿着水鞋下地去了,麦苗长起来了,自家的麦田就到了灌溉的时候,前阵子雨水淅淅沥沥的下了几场,也没去管,但入了农历三月,雨水反倒少了。

没办法,这就要人为给小麦浇上今年的第一水。

“把沟挖深一点吧,能多放点水。”

老丈人嘱咐道。

灌溉时开沟是累人的活,但是陈凌身强体壮,最不怕这种体力活,前两天就把沟开好了,这时候再把麦田附近这一段沟挖的深些,浇灌到最后也可以顺便把菜园子浇上一遍。

“知道了。”

陈凌提着铁锹又把沟挖了挖,而后就去把山脚小河沟的水引过来,刚用铁锹放开口子,水流就哗啦啦的涌进了土沟之中,河水夹杂着泥泞,浑浊的缓缓流淌。

翁婿两人就拄着铁锹,在田埂上看着浑浊的河水流过土沟,进入麦田,而后穿着水鞋走进麦田,引水灌溉。

由于春天小河沟水位不高,引来的河水流速比较缓慢,忙碌到中午,两人才只是浇完两亩多地。

“存业老哥,帮女婿家干活也这么上心,该吃饭啦。”

晌午,工程队的几个老师傅下工吃饭,见到他们两个还在忙活,就从田埂上远远地喊道。

知道是在开玩笑,王存业就停下来,拄着铁锹笑着回道:“那可不是,一个女婿半个儿,我不上心谁上心?”

他是温吞老实的性子,这段日子跟工程队几个年纪大的处的很不错。

“吃的还够不?”

“够,不够了俺们跟你说。”

近来,陈凌带着老丈人去了几趟县城之后,两人就开始倒着班接送王真真,工程队这边缺啥了也会给买回来。

说话间,工程队的人三五成群回村开饭。

村里的小学重新开学之后,他们白天就不在学校内烧火做饭了,而是转移到了原来陈二柱家的院子里。

就在学校旁边,院子也很大,洪水后没人管荒废着,简单收拾之后,就成了他们吃饭的地方。

“爹。”

“姐夫。”

翁婿俩还在田里浇着水,一声远远的呼喊传来,只见一道小身影,甩着两条麻花辫,一摇一晃的跑来,身旁还跟着一个撒欢狂奔的小黄狗。

跨过河水缓慢流淌的水沟,王真真提着篮子以及烧水壶,在田埂地头找了处平整地方蹲下来,小手从篮子里拿出碗筷以及蒸馍炒菜,摆放好。

“爹,姐夫,快来吃饭了。”

“来了。”

陈凌就和老丈人从河水没灌溉到的麦田绕出来,来到田埂上吃饭。

而王真真则蹦蹦跳跳的领着小黄狗,以及跑过来的黑娃小金,去果园外的草棚子里生起火给狗煮饭。

别看她年纪小,生火烧饭早已不在话下,这对乡下娃来说也属正常,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许多人家的娃娃六七岁就会煮饭了。

当然了就是煮熟了的时候,还得喊大人来帮忙端锅,不然大半锅玉米粥,太烫太沉了,端不下来,也容易被烫到。

这边翁婿两人草草的吃过晌午饭,倒了两碗茶水,稍作歇息,随后又起身走进麦田继续灌溉。

如此持续两天,麦田和菜园子才灌溉完。

而油菜田是不用管的,这东西长的也快,靠天吃饭就行。

倒是西瓜苗,在闲暇时提着桶浇了一遍。

……

时间一天天的过,王素素的身体越发笨重起来,农村女子怀孕,实际上没有想象中的娇贵,何况她也没啥不良反应,所以就还是闲不住,在家不能做饭了就帮忙择菜,不能干农活了就做针线活。

这让陈凌还有王存业老两口很无奈。

到现在,怀胎八月,家里有条件的,不说穷富,单说有人照顾的孕妇,谁不想多休息休息,偏偏她不是。

说了多少次也不听。

陈凌也是第一次发现,自己媳妇骨子里也很偏执。

没办法,虽然知道身体没问题,后世也见多了孕妇挺着肚子上班工作,但轮到自家头上就感觉不太一样了,就去向梁红玉借来辆汽车,每半个月载着王素素去县医院检查一下。

王存业和高秀兰自然也是跟着一块去。

这样去的多了,妇产科的医生跟他们小两口都熟悉了起来。

但还是难免惊叹王素素的身体素质,总说她生的娃肯定壮实,男娃娃是大个子,女娃娃也一定像她一样好看。

这话说的,王素素都听习惯了,但听完还是高兴。

至于王存业和高秀兰的开心劲,就更别提了。

县医院的医生都在夸,那女儿的身子骨肯定是真的好。

但是妇产科的医生都在夸,后果就是,小两口走出来就被同样来做检查的孕妇给围住了。

“你们家平时都吃啥子?医生都在夸哩。”

“是啊,妹子你这身子骨咋养的啊?”

“嗯,瞧人家,脸色都红嘟嘟的,俺们这脸上都成了破抹布。”

这些孕妇,有县城的,也有乡下的,但不管是哪里的,现在听了医生的夸奖,都特别想知道王素素平时是怎么养的身子,整个人气色比她们好太多了。

王素素一时间被问住了,张了张口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她平日里也就是吃的家常便饭,家里有啥就吃啥,陈凌那个菜单她也不去看,仅仅是记下来哪些东西不能吃,其余她也不挑。

不过现在人家都在问她,也都是孕妇,她想了想,那就实话实话吧。

可还没开口,就被陈凌轻轻扯了一把,小媳妇下意识抬头,就看到陈凌接过话茬道:“我家这个其实刚怀上就挺注意的,去年刚怀了两个月,我就搞了两只母山羊回去,天天挤羊奶煮着喝……”

“羊奶你们知道吧?这是好东西啊,养身子得很,多喝羊奶,壮身子骨,肚里的娃娃也跟着壮实。”

“那啥,除了羊奶,鸡蛋也得多吃,没胃口就蒸鸡蛋羹,倒上酱油醋和香油,合你们口味就行。”

“除了鸡蛋,炖老母鸡,炖鸽子汤,不用常吃,一两个月吃一次都行。”

他说到这里,乡下的两个孕妇已经变了脸色,这家伙,哪是普通人家受得起的?

穷人家的孕妇,就靠着坐月子的时候,别人送的鸡蛋鸭蛋,以及各种鸡鸭山货来养身子。

还买母羊挤奶、天天吃鸡蛋、又炖啥老母鸡鸽子汤,听着就令人心头发紧,怀个娃娃,又不是怀的金疙瘩,哪值得这样去花费?

这也太吓人了。

怪不得人家媳妇身子骨好,这吃的东西,咱们都吃不起啊。

别说是乡下的孕妇,连城里的几个都脸色微变,露出为难之色。

就听陈凌又说道:“吃这些不方便的话,多吃鱼也行,咱们这边鱼多,随便哪个河沟里,都是鱼虾成群。”

“啥?鱼太费油?没味?那就蒸鱼吃啊,蒸鱼配蘸碟,喜欢蘸啥料就放啥,注意孕妇不能吃的别放就行。”

咦?这个法子好,鱼不花钱,随便哪条河,哪处水沟,随便就能捞上来半篓子。

关键吃了对孕妇好处还多。

这群大肚子婆娘来了精神,有的还从医生办公室借来纸笔把陈凌说的法子写了下来,并又多问了几种鱼的做法。

这场面王素素见了感觉特别脸红。

也是,刚才人家来问她的时候,她自己还不觉得有啥,都是家里常备的,有啥吃啥,但是陈凌这么一讲出来,再看别人的反应,她也明白过来。

自己这生活真的有点过于奢侈了。

虽然知道这是丈夫疼她,心里甜似蜜,但毕竟脸皮薄,被陈凌大喇喇的往外一说,竟是都有点待不下去了,老想往陈凌身后躲。

倒是王存业和高秀兰听得乐呵呵的,笑容满面。

自家闺女这日子过得,可是比县长的媳妇还舒坦啊。

“那你们怎么睡觉的?我家媳妇夜里老睡不着,白天睡觉不想动弹,醒了身上又没劲儿,就总没好气。”一位县城的男同志问道。

陈凌对他笑了笑:“这个多带你媳妇出去散散心就好了,白天多走走,夜里睡得香,也不用走太快,注意着点慢慢来,稍微出点汗就行了。”

“人老腿先老,听过这话吧,每天走走不是坏事,走完回来给她泡泡脚,夜里就能睡下了,再不行就捏捏小腿,嘿,你还别笑,捏小腿管用的很,捏完之后,媳妇白天浑身有劲,精神头也就跟着好了。”

这位男同志听了皱起眉头,轻声嘀咕道:“这又是洗脚,又是捏腿的,怀个孩子,我还成了保姆了?”

变着花样做点吃的他能接受,但是给媳妇洗脚他却觉得很是为难。

显然这也是个传统的大男子主义者。

旁边的男男女女也都没啥惊讶的,在这时候这种心态在大多数人看来才是正常的男性心理。

男人是家里的顶梁柱,全靠他挣钱养家、下地劳作,哪里能弯腰去给婆娘洗脚?

这不成那啥了吗。

陈凌见此也不多说,带着家人离开。

倒是很多医生护士好奇得很,几个小护士,还偷偷把他说的法子都记下来。

“你啊,干嘛那么说,咱们家自己吃就行了,说出来多不好,听着可怪了。”王素素看了爹娘一眼,对陈凌嗔怪道,她就是个害羞的性子。

“这有啥怪的,按你的法子说,人家根本不信啊。”陈凌笑眯眯的瞅了媳妇一眼,然后伸出手轻轻摸了摸她柔软的大肚皮,咧嘴乐了两声就扶着她走上汽车。

“什么叫按我的法子说,你知道我要说什么呀?”王素素弯了下嘴角,轻轻靠在座椅后背上。

“当然知道了,我还不知道你,你不就想说家里有啥就吃啥,就是平时吃的家常便饭嘛。”

“你……”

“咋样?我说对了吧?”

“嗯。”

王素素顿时气闷。

……

王存业和高秀兰坐着车后面看着他们小两口拌嘴,互相对视一眼,轻轻笑起来,而后便默契的去看窗外的风景。

“这县城就是好啊,小洋楼多气派。”

县城的新城区确实不错。

趁此机会,陈凌便开着汽车载着家人绕着县城转了转。

而后去新家瞧了瞧,又去梁红玉家吃了顿饭。

主要是借了人家汽车来县城了,不去上门走一趟,实在说不过去。

王存业和高秀兰之前就跟这家人见过几面,由于一些无法明说的原因,梁红玉一家子表现的很是热情,没人端架子,所以相处起来也非常愉快。

人与人的交往大多数是这样的,刚开始的时候,得有一方热情主动,才能交往渐深厚,若是都不主动交往,怕打扰对方,时间久了,关系就越发疏远冷淡。

陈凌和梁红玉一家子的交往便是如此。

刚认识的时候,人家很主动热情,当然了,也对脾气,几次都是主动上门,拿东西送礼物,起先他只是当成两个退休的老头老太太喜欢到处玩,也没在意。

没想到,时间久了,最后倒是越处关系越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