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欢迎光临泡书吧小说网!
错缺断章、加书:站内短信
后台有人,会尽快回复!
泡书吧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独占金枝 > 第二百五十八章 吴大人的判决
  • 主题模式:

  • 字体大小:

    -

    18

    +
  • 恢复默认

第二百五十八章 吴大人的判决

隔日一大早,吴有才眼底发黑的从床上坐了起来。

他活了大半辈子就不是什么有志向的人,更是没想过为人称颂、名留青史什么的。可昨儿被姑苏百姓这么一夸,嘴上说着无所谓,不在意,可一整晚还是兴奋的没有睡着。

这被百姓夸赞的滋味原来是这个样子的吗?吴有才顶着乌青眼坐在床上发呆:还……还挺开心的,比字写的大有进益更叫人开心呢!

待到洗漱完,换上了崭新的姑苏县令,哦不,是代县令的官袍,吴有才整了整官帽,看着铜镜里的自己转了两圈,而后出了门。

走入县衙办公的屋堂,原姑苏县衙的几个小吏早已等在那里了。

新官上任三把火,眼下对着这位新上任的“县令”哦不,是“代县令”,县衙的小吏们都有些忐忑。

他们听说“吴有才”这个人已然好多年了,不过以往都是作为“摸鱼”的典范被提及的,是以过往也未在意过这个摸鱼的吴大人。

直到这位突然顶上了姑苏代县令的位置,摸鱼多年的吴大人摇身一变,成了整个江南道数一数二的“好官”,这样突如其来的转变着实把大家惊的不轻,却并没有留给大家多少反应的工夫,这位吴大人人就已然到县衙了。

昨日吴大人更是在县衙门口“不畏强权”了一把,此事在姑苏城中已经传开了。

杨家当了多年的“姑苏土皇帝”,虽然没做过什么欺压百姓的恶事,可还是耐不住总有人看不惯杨家的做派的。

眼下吴有才的做法显然正中了这些人的下怀,是以如此一来,吴有才就成了这些人的表率,很受这些人的追捧。

毕竟在看得惯和看不惯之间总要选一个的嘛!

先前的大人同杨家交好,这位新上任的吴大人显然与上一位截然不同。

果不其然,看到一众小吏,打了个招呼过后,吴有才便开口了:“把杨家先前告烟花周的卷宗拿来本官瞧瞧!”

姜四小姐可是告诉过他了:他来姑苏主要处理的就是杨家同烟花周的事,自然不能忘了。

见吴有才一坐下就提及此事,众人忍不住暗道了一句“果然如此”!

这一来屁股还没坐热就对上杨家了。

小吏不敢怠慢,连忙把一早准备好的卷宗递了过来。

“吴大人,卷宗都在这里了,杨家告烟花周手艺不精以至于烟花失火烧了别苑……”

“别苑没有烧吧?”吴有才听到这里连忙开口打断了小吏的话。

姜四小姐的事就是他的事,中秋烟花大会一事姜四小姐也算半个亲历者,吴有才当然相信姜韶颜口中说出来的话。

姜四小姐明明说了,别苑没有被烧到。

“对,对!”被吴有才打断的小吏连忙改口,干笑道,“烧了几支竹子,没烧到人也没烧到别的地方!”

“哦,那就是损失了竹子!”吴有才捏着卷宗对小吏说道,“别苑没有事,人也没有事,”说到这里,吴有才忍不住蹙眉,“那烟花周不肯赔竹子钱?”

几颗竹子倒也不贵,就算他没有多少俸禄的都赔得起,烟花周做了那么多年的烟花难道不肯赔钱?

那倒不是!

小吏闻言,互相对视了一眼,记起了最开始去烟花周的烟花作坊抓烟花周时的情形,道:“那烧毁的竹子换成市价统共指十两银子,烟花周表示愿意赔偿纹银千两……”

“十两银子赔千两?”吴有才再次开口打断了小吏的话,不满道,“那怎么行?放高利都没那么狠的,杨家想抢钱不成?”

这些时日因着姜四小姐,他同钱三也算走得近了,是以对高利的规矩也有些了解,一百倍的赔偿钱三看了怕是都要惊呼“这是抢钱”了。

小吏:“……”

这话……怎么听起来这般有道理呢?

可一开始烟花周要赔偿的时候他们怎会觉得是便宜了烟花周呢?

“按大周律法,顶多三倍赔偿,所以赔个三十两得了!”吴有才拍板说道,“多大点事,就他杨家贵人事多,揪着人不放!各退一步,相安无事不好吗?”

“就跟杨家那小姐一会儿要进京一会儿不进京一个样,他们事情怎的那么多?当这姑苏衙门是他杨家开的不成?还得围着他杨家转吗?”

不等小吏再次开口,吴有才便喝道:“你们去同杨家说说,这件事要不就这么结了!”

小吏:“……”

虽然感觉怪怪的,可吴大人的话……竟奇怪的叫人挑不出什么错处来。

因着昨晚“一战成名”的姑苏县衙门口早已等了不少人了,待到大清早的衙门大门一开,小吏带着吴有才的命令出衙门时便撞上了一众等候多时的百姓。

“怎么样?怎么样了?”百姓簇拥着围了上去,转眼的工夫就把几个领命去杨家的小吏团团围住了。

小吏对视了一眼,想到出门前吴有才没有吩咐“保密”这种话,是以爽快的把大清早吴有才吩咐的话尽数交待了。

“吴大人说了,伤了什么赔什么。杨家别苑伤的竹子市价十两,按大周律法,最高三倍赔偿就是三十两,问杨家要不要接受!”小吏大声说道。

这话着实将一众围观的百姓惊到了,可细一想,却又揪不出什么问题来。

眼看百姓愣在了原地,小吏也未磨蹭,出了人群,匆匆去杨家商议去了。

待到小吏走后,回过神来的百姓一阵哗然。

“就……就赔三十两?”

“我记得烟花周最初被抓时可是要赔千两的,吴大人居然……”

“这有什么问题吗?”有女孩子开口了。

众人寻声望了过去,眼见开口的是个梳着双髻,一手拎着海棠梅花糕一手拎着鞋底酥的女孩子,看那打扮,似乎是哪家小姐身边的丫鬟,瞧那自在的样子,做主子的应当对这丫鬟还不错的样子。

“吴大人已经很是顾及杨家了啊,大周律法最高是三倍赔偿,三十两不是顶天了?”

这话……确实有道理,就是不知道为什么有些怪怪的。

香梨哼了一声,想到自家小姐教的话开口了:“大家觉得奇怪是因为他是杨家,若是放到寻常百姓家,吴大人的判决不是合情合理?”

众人默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却又找不到什么可以反驳的地方。

确实……合情合理。

香梨见状不由一哼,顿了顿,又道:“杨家的那些人难道不是寻常百姓?除了杨大人之外有官身?”

呃……这没有。

“便是考虑到是杨大人,天子犯法都与庶民同罪呢!怎么?大周律法面前,杨大人难道还高人一等不成?”

围观的百姓一阵窃窃私语:这话当真是一语惊醒梦中人。便是杨家又如何?律法面前,吴大人的判决难道有问题?烟花周若是因为烟花失误被抓,那赔钱就是了,杨家凭什么抓人?

当然,杨家也不是不能抓人,除非抓烟花周还有别的理由。

这个理由当然是有的。

对着三十两的“巨款赔偿”,杨家自然是不接受的。

杨家管事开口道:“吴大人弄错了,我们抓烟花周不是因为别苑失火的问题,而是另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