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大了的蚂蚁,在夜色下还真是恐怖狰狞外加恶心。覆盖在厚实发亮的外壳上的,是根根直立如刚的硬毛,口器如镰刀缓缓阖动,分成三节的身躯趴在破罐子上。
它们听见门响,抬了抬头。然后果然不再怕人类,只是慢吞吞地顶了罐子,就要离开。
正在此时,林默身姿未动,眸色暗闪,随心念转动间,院中那两只巨蚁便如得感应,无声变小。
楼欢虽然早有准备,还是被惊了一惊。他去寻地上,就见两只小小蚂蚁在地缝里一钻,随机消失。
他眼睛一闭,重又睁开,刚才电光火石间的变化,像是梦境一样有不真实感。
林默稍有些讪讪的。夜婴成为血族后,为避世人眼光,苟在神庄画地为牢。童千秋隐瞒血族身份,宁肯顶着吃人凶名,于不见天日的牢里虚度年华。雪姬是失败的血族,可她逃出后仍旧掩饰身份,寻求庇护。
世人对血族,是嫌恶,是惧怕,总之讳莫如深。古有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之说。大概血族的存在,半身就对正常人是一个威胁。要其接受太难,他会因为害怕而厌弃倒是正常。
两只手互相绞着,就像小时候,在孤儿院等着好心人看中她,带她回一个温暖的家。
她现在,也几乎把命运重新摆在一个由他人选择的维度,让自己的乖巧显得可怜了。
但这一切,也只是因为是他。
不期然的,楼欢拿出一把匕首,亮尖在月光下闪出危险。
林默诧然疑惑,还来不及多想,他却已捋起袖,将白刃划下。
“用了异能后,你要补一补吧。”温和的声音,像旭风一样温暖。从她带笑的唇瓣吐出,刹那融进她胸口,被熨贴得化了心防。
鼻梁酸涩,林默湿润着眼眸扁一扁嘴,扑进了楼欢怀里。
他贵为皇太子,却愿意自伤放血,以喂她。
“傻瓜,如果我是你养的吸血鬼,你也要拿自己的血养我么?”
“如果这吸血鬼是你,那我会。别说吸血鬼,就算是只爱哭的小蚊子,我也每晚喂她。”
臂膀轻轻搂在她背上,另一只手却虚举着。血液一滴一滴落下,慢慢流失温度。两颗越跳越快的心,却把彼此的温度,烘得热烈。
彬玉回来的时候,楼欢的手臂已经包扎好,拿袖子遮住,根本看不出来。彬玉行了个礼,有些不是滋味地道:“回禀太子,人跟丢了。”
眼角余光瞥到地上,破瓦碎罐沾着麦芽糖,石地上也黏糊糊地分布着。到处都是,痕迹凌乱。
“起来吧。”楼欢向他点点头。
彬玉就站起来,转身又蹲下去查看麦芽糖的痕迹,口中狐疑地喃喃:“这里有细足脚印,莫非是巨蚁的?”
“没错,刚才巨蚁来过,孤和默……林姑娘,已经收拾了。”皇太子在彬玉面前,又自称回孤,架子摆得十足。
“那……她呢?”彬玉站起身的时候,缓缓问道。
就在这个时候,林默从屋里出来,手中拿着的是胖知府逞上的三份口供。“就只剩野坟地,杨柳河,还有百芳楼了。乘着夜色正浓,你们挑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