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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书吧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我在深圳的青葱岁月 > 第1046章 妈宝裘民 辛庆到悉心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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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6章 妈宝裘民 辛庆到悉心照顾

我和洪晨晨的婆婆一人带着一个孩子在客厅里练习走路呢,两个小家伙到了一个新环境,很是兴奋,小腿迈得高高的,一蹦一跳,就像曹县的阅兵式似的,弹簧腿啊,十分的带劲,嘴里还叽里哇啦地喊个不停。

咱也不知道他们俩到底喊的是什么玩意,反正很是热闹,惹得裘民的外婆在一旁哈哈哈大笑,慈祥地注视着两个孩子,不时的鼓着掌,看得出来,这位老人家是一个心眼好,脾气也好的老太太。

梓彤和洪晨晨坐在餐厅那里小声的聊着家里的事,无非就是她姐的事,要不就是二毛的事,不然还能有什么呢?梓彤顺便还把那个老中医推荐给了她,意思是最好让裘民带着她去把把脉,看一看情况,有需要的话尽快开副方子,不然且得受罪着呢。

我们正在玩呢,主卧的门开了,裘民终于大摇大摆地出来了,她妈妈一看儿子出来了,立马就把孩子递给了梓彤,迎上前去,问他想吃什么告诉她,她这就去做。

裘民用他们家乡话嘟囔了一声,我没有听懂,不过,我是客,他是主,既然他都不懂待客之道,连和我打声招呼都不打,那我才懒得理他呢,倒是梓彤看他出来,忙对他说道,姐夫,要不,你抽空带晨晨去上沙看看吧?

裘民一听说地址在上沙呢,不禁一皱眉头,说了句,那里啊,我们这里好像没有直达车唉,啧,还得转车,烦死了。

说着,一扭头冲他妈嚷道,妈啊,我早就说要买个车了吧,你看看,多不方便啊,这样,你和爸爸说一声,赶快给凑点钱啊......

25日中午,忽然接到了辛庆的电话,我刚想问他什么时候过来啊?谁知道他却告诉我说他前几天就到广东了,现在黄江呢,已经在侯弘那里住好几天了,这几天也去职介所看了一下,感觉不是太合适,这东莞的职位基本上都是工厂的,另外,工资也给的太低了,所以,他还是准备来深圳找找看。

我立马就对他说,好啊,好啊,那就赶快过来呗,要不要我去接你啊?不过最近手头上的事比较多,可能得等我下了班才行,大概6点多能到黄江。你啊,就放心地过来吧,家里有地住。

他告诉我说不用单独去接他了,明天自己过来就行了。

那也行,我赶忙给侯弘去了电话,请他明天抽空把辛庆直接给送到黄江大酒店坐常平到罗湖的大巴,记住,在梅林海关下车就行了......

2月26日,元宵节,礼拜二。

下午4点多钟我就接到了梓彤的电话,说她已经接到辛庆了,问我晚上是到外面饭馆吃还是在家里吃。

又不是外人,我觉得在家里就行了,这样,你去买几个硬菜,啤酒不用买了,家里不是还有嘛,我也争取早点回去......

等我6点半钟左右回到家里,梓彤已经把饭菜都做好了,在饭桌上,我和辛庆聊了一下,问他之前不是在老家做的还满不错的嘛,怎么又想着出来了呢?

辛庆苦笑着摇了摇了头,说,唉,生意不行啊,咱们家里的市场太小了,我们自己在升辉做了一年多,最后一算账,赔倒没有赔,但是也没有赚到钱,落了个吆喝。这不,洪玉现在生了孩子,一年半载的估计也回不去了,得待在苏南呢。之前的设计都是靠她来弄的,现在我自己,就更难搞了,所以,我想着还是来深圳找份工作先做着吧,最起码养着家啊,另外,顺便也希望能学习一下先进经验。

奥,这样啊,那也行啊,如果你是这么想的话,那咱就不要再考虑进工厂的事了。这样,等下吃过饭,我先帮你修改修改个人简历......

饭后,我们俩在书房讨论了大半天,你想想,他之前在老家是自己做装修的,如实写的话,那倒不是说在深圳找不到工作,而是面很窄,机会自然就很少了啊。再说了,他初来深圳,人生地不熟的,这类业务他就是能做,也很难开头啊。

所以,考虑再三,我给他设计了两份简历,一份是有装修经验的,这个毕竟他有实战经验啊,我只是负责给排一下版面,万一要是遇到有这类职位的招聘,到时候拿出来说不定还会加分呢。

另外一份呢,就是按照普通的业务员的标准来写的,但是要写在龙华两家公司做过才行,否则的话,到了人才大市场,估计连简历递出去的可能性都不大啊。

为了保险起见,在联系方式一栏除了留他的电话之外,又在后面添加了我的电话,因为他的手机是老家的号码,而深圳这边很多公司人事部门的电话是不能打异地电话的,万一人家想给他机会,却打不通他的电话,那岂不是就错过这个机会了嘛......

刚才说他初来深圳,这话不对,辛庆这是第二次了,也算得上是故地重游了,虽然那时候他只是蜻蜓点水,待了半个多月就铩羽而归了,可是毕竟对深圳不算陌生了啊。而且,四年前的他还只是一个穷学生,当时的主要目的就是能找到一份有吃有住的工作,只要能维持自己的生存即可。

但是,这次不同了,他已经成家了,有了老婆,也有了孩子,他是要养家糊口的,再加上这几年他在老家也做了不少事的,所以,他心里是有自己的盘算的。

这人啊,一旦有了家庭,就会有责任感,有担当的,这不,他一天都不愿意耽搁了,说明天就去找工作......

2月27日,晚,我正在客厅里和辛庆一起聊天呢,忽然手机响了,我拿起一看,是个陌生号码,这么晚了,本不想接的,可是再一看,是彭城老家的区号,于是,便摁了接听键,喂,您好,请问是哪位?

对方并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反而反问道,你是唐正天吧?

我觉得有些奇怪,继续问道,是啊,您是哪位啊?

奥。对方仍然不回答我的问题,像是自言自语道,席君扬走了。

我更觉得奇怪了,他过年的时候不是早就说过了嘛,要去bJ和他表哥一起做蔬菜批发的生意啊,这走就走了呗,怎么还让人专门通知我一声啊,啥意思啊,于是,我问了一句,奥,你是他的什么人啊?

对方回答道,我是他的初中同学。

奥。我一听对方这么回答,并没有解释我心中的疑惑啊,只好顺着他的话问,什么时候走的啊?

昨天夜里。

奥,不是说月底的嘛,怎么走那么早啊?我又追问了一句。

啊?这次轮到对方有些惊讶了,他慌忙来了一句,他没有去bJ,他死了。

啊?我这是开着免提呢,坐在一旁的辛庆听到这里一下子就跳了起来,冲着手机话筒喊道,真的假的?怎么回事啊?你到底是谁啊?

我知道他和小扬的关系不错,赶忙把手机递给了他,过了一会儿,他“噗通”一声坐在了我身边,乜呆呆的,红着眼圈给我讲述事情的发生经过:

这席君扬不是要去bJ嘛,已经买好了3月5号的票,几个初中同学过了正月十五都要准备出去打工了,于是便提前要为他送行,于是,五个人骑三辆摩托车到了镇上,这一顿好喝啊,反正一个个都喝的咛咛的(东倒西歪),按照原计划,还要去隔壁镇上的一家比较知名的洗浴中心快活快活。不过,其中一个哥们已经结婚了,他去不了,那没有关系,你先走呗。谁知道,走到半路,又有一个哥们的包落在饭馆了,他让席君扬跟他一起回去拿。

谁知道席君扬不愿意,说我才不跟你回去呢,我们三个先走了,不然漂亮的都被人家给挑走了。说着,他就跳上了已经坐了两个人的另外一辆摩托车,然后,三个人扬长而去。

回去拿包的那哥们拿了包之后,就赶忙去追,可是都快到镇上了,一直没有追上,他有些奇怪,这不应该啊,他们三个人骑一辆车,怎么可能会跑那么快呢?他去洗浴中心也没有找到,心中便有些不安,连澡都没有顾得上洗,骑着车子就往回赶,这次骑的慢,开着大灯仔细的看,忽然就在路边发现了一只脱落了的车轱辘,他一惊,再往前仔细一看,路边都是摩托车的碎渣啊,他心中不祥的预感更加强烈了,暗暗祈祷着弟兄们千万可别出事啊,赶忙停了下来,调好车头灯往旁边的大沟里照,当场几乎没有吓死过去。

他清清楚楚地看见席君扬三个人东倒西歪的躺在大沟里,身下的土早已经被血水给浸透了。那哥们连滚带爬的跑过,挨个的又是抱,又是喊,又是拉,又是哭的,可那三个人早就已经没有了生命的迹象......

报了警,也调查了,给出的报告是这么说的,说这三个人由于骑得速度太快,撞到了大车上,整辆车子几乎都解体了,可想而知,这人还能活吗?法医开出的死亡证明是他们三个当场就死了。

这个时候,那个哥们才忽然想起来了,就在他们去饭店吃饭的时候,天色刚刚黑下来,在路边的确是有停了一辆大货车,好像是坏了,车底下有两个人正在维修呢,现在却不见了踪影,所以......

更让人可惜的是,警察最终也没有破得了案,毕竟是农村,没有摄像头,又是三更半夜的,三个人也就白死了......

唉,我也很悲伤啊,我怎么也想不到短短两年间就失去了耿知竹和席君扬两位兄弟啊,好兄弟,一路走好,在那边最好是不要再喝酒了......

席君扬的死对辛庆打击很大,他们两个在学时候关系很不错的,所以,周末,我约了附近的同学过来吃饭,一是为了新年后的聚餐,二是为了让大家伙和辛庆见见面,开解开解他,顺便也算是为他接接风,一起帮他规划规划,如果谁那里能有什么好的机会提供一下的话,则更好了。

我给老留去电话的时候,他还不能确定是否有时间,这个我是理解的,毕竟像他这样的码农真是忙的很啊,几乎都能快赶上我了,既没有白天,也没有黑夜的,唉,这深圳的钱不好挣啊。

不过,这兄弟就是兄弟,到了周末,他还是抽空跑了过来,毕竟自从当初校园一别,他也有快四年没有和辛庆见过面了。

酒桌上一聊,才知道老留这小子去年下半年就已经从莲塘那家工厂跳槽到国贸大厦一家软件公司上班了,不过他还是住在莲塘的。今天到了民乐这边一看,觉得环境还真不错啊,各项配套设施齐全,物价也很便宜,另外,这坐车过去国贸上班也挺方便的啊,才2块钱车费,中途还不用转车。

于是,他便让辛庆抽空在附近帮他留意一下,如果有合适的房子,他就搬过来住,辛庆当然也很乐意了。我明白他的心思,虽然我们俩的关系和亲兄弟似的,在我这里有吃,有住,什么都不用担心,可是他这人清高的很,平时也不喜欢麻烦别人的,所以,他一直都觉得打扰到我的生活了。

还有,我这每天都早出晚归的,平时家里只有梓彤和孩子在,他或多或少的都会有些不自在的,虽然他没有说什么了,可是我看得出来。听梓彤讲,平时他都是待在房间里不出来,直到我回来了,才会出来坐坐,不用问,这样的生活肯定不舒服啊。如果老留能搬过来这边的话,那他就可以去老留那里蹭蹭了,想想也是,两个男人住一起,肯定会方便很多,自在很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