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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六章 解铃还须系铃人(十三)

“然后呢?然后呢?”胡银宝坐在板凳上,冲被她用法术迷惑住的老光棍,兴致冲冲的追问接下来的剧情,没想到愣头愣脑的瞎子,有这般神奇的手段。

老光棍是那年热闹的现场群众,后续发生的事情,他也是一清二楚,加上法术的缘故,眼神迷离的不带半点夸大,把当时情况特别真实叙述出来:“后来,大家合伙用干草给水猴子的尸体烧没了,金瞎子在祠堂里做了三天三夜的法事,整整三天没睡觉,念诵佛经,送两个孩子的亡魂去西天世界投胎。”

“金瞎子因为这件事,彻底在几个村子里名声大噪,以后大家不管有什么事,就是最基本的红白喜事,也会找他主持,或者提提意见,金瞎子还有几招辨别药草的本事,又当个赤脚医生,这两年解决了不少事情,现在没有人叫他金瞎子了,都叫他金先生。”

老光棍说到此处,憨厚一笑:“嘿嘿嘿,就像我这样,一般人看不起的人,去找他讨要两口酒喝,他也会给,时间要是来得及,他还会摸瞎的炒两个拿手小菜,陪我们喝一顿,他好心答应过我们,等村子致富了,他要领我们去县城发展,给我们娶个城里的漂亮媳妇。”

“他人真的很好的。”老光棍发自内心的感叹一句,却又感觉不太郑重,所以加重肯定的语气,又说一遍:“他人真的很好!我们村能有金先生在,是我们的福分!”

“唉!”胡银宝哀叹一声,对自己迷惑他人心神的法术,很是自信,老光棍所言肯定并非虚假。

如此完美的一个人,怎么会是个瞎子,老天爷真是不公平,好人得不到好报。

胡银宝挥挥爪子,收走挡在老光棍眉心的迷雾,老光棍双眼一瞪,向后倾倒,倒在炕上呼呼大睡,像是没起过床一样,睡的比之前还要香甜。

“我得去看看他,看看有没有办法照顾照顾他生活,不能让这么一个好人心凉,对这个世界失去希望。”胡银宝跳下板凳,推开门,在风雪当中向祠堂的位置爬去。

而且自顾自的以为,金瞎子上山,应该是为了采取草药,好救人性命。

一个瞎子在冬天上山,是绝对容易有生命危险的,如此舍己为人的好人,世间仅有啊!

胡银宝一边花痴的幻想,一边走到祠堂门前。

站在祠堂前,看着里面在烛光照耀下,反射到窗户的人影。胡银宝有些胆怯,怎么说自己是只妖,大半夜突然出现,吓到人家,是不是不好,该怎么办呢?

胡银宝思考许久后,张口故意把说话声音变成中年妇女的声音,对祠堂像有什么十万火急的事情一般,大声叫喊:“金先生!金先生!救命啊!出事了!”

祠堂里正在捣碎草药的金瞎子听到门外的声音,下意识放下手中的活,出自本能的快步走到熟悉的祠堂正门位置,推开门,冷风吹了他一脸,他面不改色的急切问道:“咋的了?咋的了?”

“金先生,你认不认识我是谁呀?我可是大美女哟~认出来奖励你香吻一个!”胡银宝躲在一旁,想要故意调戏金瞎子,所以用本声说道。

金瞎子捋顺今天特意洗干净的过肩长发,春心荡漾的微微一笑,装作听不懂,含蓄的说道:“我可不是那聊斋书里写到的玉面书生,我这撑死算是个穷酸秀才,招不来狐仙喜欢,您说是吧?”

“哟~可我听说,你这穷酸秀才,在方圆几十里可是很有威望的。”胡银宝又打趣金瞎子,舔着嘴唇,眼神在金瞎子身上似乎乱瞅,心中想道:这眉毛,就是书里写的剑眉吧,这眼睛,真好看,可惜是个瞎子,没有精神头。长得到和生七八分相似,剩下几分,他明显要比腐儒要多几分男子气概。

越瞅越顺眼,越瞅心里越顺欢喜,算算年纪,胡银宝怎么也是到了情窦初开的年纪,再瞅下去,可是容易坏菜的。

金瞎子蕴藉风流的一笑道“徒有虚名罢了,狐仙您刚好下山求封正碰到了我,要不然都不能听说过我。”

胡银宝花痴明显更上一层楼,赞叹的低头暗语:“好一个风度翩翩的少年郎。”

“哦?我岁数不小了,可不能算作少年郎,再过几年,老光棍的称号我就能得到手咯。”金瞎子幽默的自嘲挖苦自己。

胡银宝憋住笑意:“怎么不找个大家闺秀,把喜事办了呢?如果以后生个大胖小子,本仙……不对,本姑娘可以认你家孩子,当干儿子,结一个善缘。”

“狐仙您说笑了,谁能看上一个瞎子呢?”金瞎子时刻认知自己的不足,往声音来源处迈两步,长叹道:“我只是个瞎子,是他们给面子,才称呼我一声金先生。”

胡银宝从角落里爬了出来,一双狐狸眼睛的目光始终不离开金瞎子俊郎的脸蛋,嘴里煞有其事的郑重说道:“如果,我说如果,有人会看上你呢?”

“八抬大轿,相敬如宾。”金瞎子向后稍半步,恭身说道。

胡银宝心满意足继续试探:“如果,我说如果,看上你的人,不是人,你会怎么办?”

“这个……”金瞎子不起身,思考不到三秒钟,吐出一句不太好听的话:“悉听尊便!”

胡银宝尴尬的笑了笑,岔开这个让自己心里羞羞的话题,娇纵的威胁金瞎子:“本仙……本姑娘饿了,你这祠堂里可有什么吃食?我嘴挑,我要吃好吃的!不给我好吃的,我就让我金宝哥哥打你!”

“哈哈哈……有好吃的,狐仙您来的正是时候,我今天早上特意让去县城里赶集的村长,给我带回一些打牙祭的零嘴,走,咱现在就去吃,保证让你吃饱饱的。”金石炎豪放不羁的笑道,转身踩着薄雪,往祠堂里走。

胡银宝肚子里的馋虫成功被勾引出来,屁颠屁颠的跟在他身后:“有没有大白兔奶糖呀,我金宝哥哥就给我买了两块,我还没吃出味来呢,就没了。”

“不知道,我不知道人家都买了什么,一会您看吧,有啥您就吃啥,不用给我留。”金石炎回头说完话,推开祠堂的门,走进祠堂。

胡银宝在门没有关严之前,先一步蹿进祠堂。

三根蜡烛的火光,勉强能让人看清楚东西。

祠堂里的摆设很是简洁,一个原本放着列祖列宗牌位的红木高桌子,牌位早就被撤走,剩下这一张已经缺了一条桌腿的红木桌子,幸好底线垫好石头,可以将就用。

现在上面放的是文房四宝,黄色宣纸上有尚未写好的诗词歌赋,字体属于狂草,写的叫一个风骚无比,颇有张旭的味道。

一个一看就烧不热的破旧土炕,土炕有叠成豆腐块,放在床头的黑色被子,以及一个当做枕头的方木块。

怎么瞅怎么心酸,怎么瞅怎么寒碜。

祠堂门旁边,放有洗脸盆和支洗脸盆的三脚架。

最靠里的墙角,有两个蓝色打补丁的包袱,整体差不多。

金瞎子拎起其中的一个包袱,按照记忆里的原路返回,把包袱放在土炕上,摊开包袱,包袱里包裹的是一对珍贵的零食。

在那个年代,这些零食,绝对能让你成为孩子王或者学校小霸王。

同学,发小,绝对对你唯命是从。

胡银宝也不例外,尤其是见到装有二十多颗大白兔奶糖的零食袋的时候,眼睛发光,口水不自觉并且不争气的流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