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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书吧小说网 > 其他类型 > 替姐嫁屠户,农门娇女杀疯了 > 第五百四十四章 他不敢害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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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四十四章 他不敢害我

才刚问完,山桃就后悔了。

她早就看出来了,那本《农事》对于琇莹来说,并不仅仅是一本书,必定还有其他的含义在其中,只是琇莹不说,她也不好问下去。

这会儿看着琇莹的眼神微微暗淡,山桃就悔青了肠子。

琇莹这孩子心思细腻,有什么事情都不肯往外说,宁愿憋在心里头。

她必定是经历了什么事儿,才不肯再看那本书的,山桃又何必多问呢?

琇莹倒是很快又笑了两声:“没什么,一本书看的时间长了,总有看腻的一天,那就换一本书看看吧。”

“桃儿姐,你不知道,莹莹可厉害着呢!”照庆忽然插嘴,她十分得意地笑道,“莹莹写了一本书,拿去余氏书坊,可是书坊的伙计不识货,不肯收,莹莹就赁了一辆大车,领着我去县里的书坊,跑了两三家书坊,每一家都说要收莹莹这本书。”

“后来莹莹就比了比价格,把那个话本子卖给了县里的金玉书坊,说好了三七分成,莹莹拿七成,每个月月初去收上个月的账,桃儿姐,你说莹莹厉不厉害?”

山桃可真没想到,琇莹还真的能把话本子给卖出去呢,这可真的应了贾老太那句话,琇莹是个能靠自己挣钱吃饭的人。

“哎呦,这可了不得!昨儿个吃饭的时候,家里人还在说,现在家里也算是有些小家业了,用不着成天种地打猎杀猪的,也该清闲下来,让友福和士敦专心读书,将来说不定就能考个状元郎回来,万万没想到,还没等那两个小子上学堂读书去,咱们家倒先出来了个女状元!”

“这件事可值得好好庆祝一番,等咱们搬回镇上去,在村里又办完了流水席,回头咱们就去镇上好好吃一顿!”

听到“吃”这个字,照庆的双眼就亮了。

她得意地叉着腰,好像写出了话本子的人是她一样。

“桃儿姐,你说晚了,昨儿个莹莹已经请我在县城里大吃了一顿!哎呀,我原先只以为喜乐宝和春风居的饭好吃,万万没想到,县城里的酒楼做饭更好吃!桃儿姐,大哥说,王爷还在县城里赏了一套宅子给咱们,要不,咱们干脆搬到县城里住吧,这样以后想吃县城里的饭就能随时随地吃上了!”

山桃忍俊不禁,这小丫头,一天到晚就知道吃,多大的人了,还跟个七八岁的小孩子似的,一点儿都不稳重。

山桃嗔了照庆几句,就偷偷看向琇莹。

她还真怕琇莹听了“王爷”二字而不高兴呢,可瞧着琇莹脸上半分波澜都没有,心里反而奇怪起来。

等支走了照庆,山桃就问琇莹:“莹莹,家里受了英王的赏赐,你会不会不高兴?”

琇莹合上了游记,笑着摇摇头:“五王叔这个人虽然有些私心,但却没有什么坏心眼,燕王府的事情,不是他做的,嫂嫂,我实话跟你说,昨日我之所以避开这些人,和照庆躲在镇子上,就是因为我怕那个县太爷认出我来,可我万万没想到,昨日来的不仅仅是县太爷,还有五王叔。”

山桃就知道琇莹这个孩子是有意要躲到镇子上去的。

她忙问琇莹:“那个县太爷竟然还认识你?那咋办呀?这样说来,咱们将来可不能搬到县城里去住,万一叫县太爷认出你咋办。”

山桃是被韩秀给吓怕了。

时安哥是冒着杀头的危险,才设了一个圈套,诛杀了韩秀等人。

这要是又摊上了一个县太爷,难不成,还要让时安哥去杀人?

那会儿再上哪儿去找一头山猪王来?

“嫂嫂先别急,这个县太爷叫李兆,名凤先,原先在燕王府做过我的先生,为人还不错,他若是认出了我,倒并不会将我供出去,只是我怕他和燕王府的小郡王还有联系,所以想故意避着他,将来咱们搬到了县城去,也不会和他一个县太爷有什么牵扯。”

山桃越发心惊了。

琇莹之前还称呼燕王府的小郡王为哥哥,这才过去了多长时间,怎么连一声哥哥都不叫了呢?

想起南风之前说过的话,山桃就更害怕了,她连忙握住了琇莹的手:“莹莹,你跟嫂嫂说实话,燕王府的小郡王来找过你了吗?你们俩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他会不会想要害你?”

“他不敢。”

一句话就叫山桃如同坠入了冰窟窿中,从头冷到脚。

他不敢,而不是他不想。

说明那小郡王是有心想要害了琇莹啊。

“嫂嫂放心就是,我手里有一样东西,他若是想要登上那个位置,必得要我这样东西才行,也正是这样东西,才叫燕王府上下被奸人所害,他来找过我,想从我手里拿走这样东西,我明着告诉他了,叫他离我远一些。”

“我告诉他,倘若他敢动我身边的人分毫,他这一辈子都别想拿到这样东西,他是个想得很透彻的人,也知道我是说到做到的性子,就不敢将我逼得太紧,与其浪费心思围着我转,成天琢磨着怎么从我手上拿走这样东西,倒不如先往北边去,暗中积蓄力量,等时机成熟,再回来找我要这样东西。”

山桃不知道琇莹口中的这样东西到底是什么,但想来也跟当初尹娘子交给她的那个匣子一样,里面都是要命的东西。

这样要命的东西,她还是少知道为妙。

“莹莹,那你觉得那个小郡王什么时候才会回来?”

琇莹“噗嗤”一声笑了。

“他如今什么都没有,想要等到成熟的时机,谈何容易,能保住性命就不错了,兴许等到我儿孙满堂的时候,会把他等来吧。”

山桃心里依旧惴惴不安,但愿真的如同琇莹所说,永远都不会有那么一天,否则,她这个日子过得总不踏实。

姐妹三个吃了饭,金爷才领着人回来。

山桃忙给金爷见礼,又赶着恭喜金爷:“给千户大人请安啦!”

金爷笑道:“弟妹怎么也来这一套?难不成你也要跟莹莹这丫头似的,过来讨喜钱?”

山桃笑着道:“我家莹莹已经讨过了?”

“可不是么!这小丫头胆子大了,跟我要了一匹小马,我已经答应了,想着到了庆州府,就好好寻摸着,给她买一匹漂亮的小马驹。”

金爷是真心高兴的,山桃却弄不明白,金爷好好一个草莽英雄,在瑶溪县也算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一号人物,怎么非要跑到庆州府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做千户呢?

这兵可不是那么好带的,一个闹不好,就要获罪。

“金大哥,赛姐姐也要跟着你一块去?”

金爷点头:“我们明日便走。”

“这么急?”

金爷面色微沉:“庆州府山匪泛滥,急需人带兵剿匪,先前的千户就是被山匪给害了,那千户的位置空缺已久,英王知道我在道上认识一些兄弟,这才将我调到庆州府做千户。”

山桃面色大变:“山匪竟然敢杀千户?金大哥,这庆州府的山匪如此猖獗,可见这千户可不是那么好当的,你要不要再跟你兄弟商量商量,咱们干脆就别去当这个劳什子的千户了,跟你兄弟一块儿种田做生意,岂不自在?”

“弟妹,人各有志,你就莫要再劝我了,我活这一辈子,就想着有所建树,年轻的时候已然错失了机会,到了如今,我总要为自己拼一口气。”

山桃越发糊涂了,金爷在说什么胡话?年轻的时候?他年轻的时候,难道不是个草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