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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6章 校园文里的恶毒女配10

没有了妈妈,李慕白彻底放开了自己。

之前还怕妈妈担心自己,所以在妈妈面前都要小心翼翼的伪装。

每次见妈妈之前,都要掩饰自己,装出一副乖乖学生样。

其实他早就不去学校读书了。

但是妈妈觉得他就应该好好学习,总让他感激资助他上学的叔叔。

妈妈根本不知道,家里的那些都是富婆姐姐给的,可不是那个叔叔。

那个叔叔也早就不资助他了。

只不过是不想让妈妈知道太多,妈妈看到他染了个头发,就念叨了半天,听的他很烦。

所以,他也是直接搬出来了。

睡习惯了大房子,家里太拥挤了,他也很不习惯。

每次回去之前,他就伪装成妈妈心目中的乖儿子。

现在,妈妈没了。

李慕白也不必再伪装什么了。

李慕白跟着富婆姐姐出入会所,见识上流人士,享受纸醉金迷的生活。

姜禾再次见到李慕白是在一个聚会上。

姜禾马上就要大学毕业,姜总也有意让姜禾进入公司。

所以带着姜禾出席聚会,见识一下生意场上的叔叔伯伯。

而李慕白是跟着富婆姐姐一起来的。

李慕白明明还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

看上去却像是三四十岁了。

脸上是厚厚的脂粉都掩盖不住的疲惫沧桑。

脸颊凹陷,身形也像是个竹竿一样,像是个没了精气神的行尸走肉。

自作孽,不可活。

姜禾看了一眼就移开了视线。

姜禾毕业后,正式进了公司。

发现白雪也在公司,之前就在公司实习了,毕业后也顺利转正。

关注了白雪一段时间后,姜禾觉得白雪很有能力,就把人要了过来,做她的助理。

白雪已经不是当初动不动就会脸红的小姑娘了,如今也是可以独当一面的女强人了。

姜总见女儿做的很好,也是很放心的开始把公司大权慢慢放给她。

姜禾带着白雪,在生意场上大杀四方。

虽然两人都是女子,但是没有人敢小瞧她们。

小瞧她们的,就要做好在她们手里吃亏的准备。

“喂,你干什么?在姜总的车子边上干什么?快走开。要是划到了姜总的车,你可赔不起。”

保安看到一个流浪汉进了停车场,还在姜总的车边上,马上就拿着棍子过来了。

要是不小心把姜总的车磕了碰了,他可赔不起。

“啊,啊,我没做什么,我没偷东西,我就是想看看有没有矿泉水瓶。”

流浪汉赶紧道歉。

“快走,快走,这里不是你能进来的。”

保安沿着姜总的车仔细观察了一圈,没有看到什么划痕,也没有看到轮胎有动过的痕迹,驱赶着流浪汉。

“哎,哎,我这就走,这就走。”流浪汉连连点头,弯腰赔礼,离开了停车场。

保安把人赶走后,不太放心,那毕竟是姜总的车,还是得小心仔细点检查,又去查了监控。

这个流浪汉倒是没有做别的什么,就是在垃圾桶里翻翻有没有矿泉水瓶,在地上找找有没有香烟屁股。

这个流浪汉在姜总的车旁边,是为了捡边上那辆车车底下的香烟头。

不过这样的流浪汉出现在姜氏集团楼下的停车场里,也太丢面了。

毕竟人来人往的,还有公司的顾客,在门口看到流浪汉这种也是有碍形象。

保安也是盯紧了,不让闲杂人等跑进来。

流浪汉下次再想进去的时候,被保安拦住了。

停车场里面的矿泉水瓶有人收了,不准进入。

保安也是没想到如今还有流浪汉。

这人看着手脚健全,也不像是有残疾的样子,能说话,也听得懂,看着有个五十岁的样子,但是也不算老啊。

保安自己都五十五岁了,现在都要六十五岁退休了。

五十岁根本不算老。

正值壮年,干什么不好,非要当流浪汉。

随便做点卖力气的活,一天都能干个一两百块。

不过人前是流浪汉,人后说不定住大别墅。

保安就守着这停车场,他也没有心思去探究这流浪汉从哪里来,到哪里去。

李慕白被保安拦下,有点可惜。

他刚刚看到有人往垃圾桶里扔矿泉水瓶了,还想着捡了能卖点钱。

现在只能去其他地方碰碰运气了。

李慕白不敢和保安起冲突,虽然这个保安不会打人,但是之前也不拦他,今天拦了他,李慕白害怕自己要真进去了,保安就要打他了。

上次在一个商场里的停车场,他就被那边的保安给揍了。

李慕白背着蛇皮袋又晃晃悠悠的离开了。

他打算去那些饭店后面的垃圾桶里看看,去找找有没有吃的。

要是运气好,还能捡到肉。

李慕白如愿在垃圾桶里找到了食物。

虽然都是和纸巾,骨头混杂在一起的残羹冷炙,但是李慕白并不挑剔,能填饱肚子就行。

自己吃饱了,还不忘打包一些回去,给他的同伴。

李慕白走进一个巷子里。

这边有很多废弃的箱子,木板,杆子之类的。

他找到了一块破烂油布,搭在几根杆子上,竖起来,和墙形成了一个直角三角形。

这三角形就是他晚上睡觉的地方。

这就是他的家。

李慕白拿出打包回来的食物,放在一个角落里。

李慕白被富婆给甩了。

富婆遇到了一个比李慕白年轻,漂亮,强壮的小男生。

富婆有了更喜欢的人,就把李慕白丢弃了。

富婆喜欢他的时候,什么都大方的往外送。

富婆不喜欢了,送给李慕白的那些东西也一一收回,被送给了新人。

李慕白被富婆养废了,离开了富婆,不知道能做点什么。

而且他就是一个初中毕业的学历,连个正经工作都找不到。

他的身子也折腾垮了,干不了力气活。

最后变成了个流浪汉。

当个流浪汉虽然被人看不起,但还是挺轻松的。

反正没人认识他,也没人在意他。

每天和野狗抢食,和野猫共眠。

运气好,还能捡点香烟屁股闻闻味,捡几个瓶子卖了尝尝酒味。

和狗一起在饭店后面等投喂,和猫一起缩在箱子里睡觉。

李慕白觉得自己反正都是一滩烂泥了,就这样吧。

他就是个烂人。

那天饿死冻死在这里,有人发现就给他收个尸,没人发现,就和这些杂物一起烂在这里。

也有可能会成为他那些同伴的食物。

野狗和野猫吃完了李慕白带回来的食物,走到李慕白身边,躺下来,打算和他一起睡个安稳的午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