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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书吧小说网 > 其他类型 > 下辈子换我先说喜欢你 > 第41章 关于那死了的白月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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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关于那死了的白月光

“好好!”孙旭佳看了一眼照片上的女人,她记得陆明修那个白月光的照片,这女人和那个女人又有不同。

“怎么,女朋友,这是你的那高中同学?还是新认识的女友。”她明知故问,她记得陆明修一直洁身自好,并没有女朋友,以前那个不是死了吗?

“不,还是她!”陆明修面露不悦地将那相框直接倒扣在桌子上。

“孙副总,没你事了,这是我的私事,抱歉!”陆明修冷淡地下了逐客令,“没什么事我就不留你了。”孙旭佳马上呆住了,其实,在学校的时候,陆明修对她的称谓还是挺随便的,偶尔会叫小孙或旭佳。但叫职务的名称,这还是第一次,而且是刻意的,显然是种刻意冷淡的表征。虽然她知道陆明修对她从无爱意,但人就是会奢望不属于自己的东西。

“哦,没有、没有,明修,我今天有点闹胃病,可能是胃溃疡又犯了,你能不能抽空再陪我去做个检查,我们在英国创业时候,我犯病不都是你带我去医院的,那时你还给我煮粥,我……很感激你。”

孙旭佳状似无力的向陆明修方向倒去,陆明修却很冷淡的侧身躲了过去反身拽住她的胳膊,“孙小姐,不舒服,今天就请假去看病吧,我叫你部门的刘洁或者苏珊陪你,男女有别,我一个男人多少有些不方便,免得别人说闲话,我还有事,我给你叫人。”陆明修扶住孙旭佳,脚踏办公椅子,滑到别处,马上拨了桌上的座机分线,“是刘姐吗,嗯,是我陆明修,麻烦你陪孙副总去医院挂个内科,她可能是胃病犯了,嗯,就在总裁办这里,好我等着。”说着起身,大踏步地走到门口,拉开门等在那里。

气得孙旭佳脸上红一阵白一阵的,直到走出总裁办,她甩开刘洁的手,咬牙切齿的道“你先下去,医院我自己去。”

高毅握着电话过去,挂了电话,眼神温和地看了眼孙旭佳。

“旭佳,怎么是胃不舒服吗,我陪你去看病吧!”

“不用,高毅怎么你又给陆明修办私事呢,这回是谁,我听说你们总裁前些日子去大理追女人去了!”孙旭佳眼神冷厉的看着高毅,又看了眼别处。

“哦,没谁,就是陆总这阵子做项目做得太累了嘛,去度假了,还好吧,陆总的脾气你是知道的。”高毅很警惕的道。

他是陆明修的助理,自然陆明修的任何事都不能让别人知道,孙旭佳也不行。

他们三个人,他、孙旭佳、陆明修在伦敦时是同一家大学的同学,一早就认识,有三剑客之称。其实。所有人都不知道,他很早就喜欢孙旭佳的。但高毅很有底线的,他知道无论陆明修是谁,是总裁,还是同事,但首先是知己。士为知己者死。他不能出卖朋友。

“佳佳,你得天天吃早饭,别总喝咖啡呢!” 高毅拍拍那只她提着的纸袋,那里有她没有送出去的早餐。

“哦,谢谢,高毅。”孙旭佳下意识地把纸袋朝身后藏了下。“你忙,我走了。”她低头朝自己的办公室走去。

“谢什么,咱们三人一起在伦敦相识创业,大家不分彼此的,对了,旭佳……”他自顾自的还想说些什么,抬头却发现那女人已经不见了。

于是,自嘲地苦笑着,什么三剑客,不过是三个爱而不得的蠢人。他们陆总和安小姐也许还有刑期满的那一天,孙旭佳和他,八成要一辈子暗恋了吧。

黎氏总部,这两年黎氏的业务江河日下,搞得黎家上下头疼不已,已退居幕后多年的黎舒城不得不时常出来主持大局,好在黎家在黎老爷子创业高峰期,秘密低价买了几块地产和房产,这事也是到最近黎老爷子才跟儿子透了个底。其实,他已经准备自己重新出山,撑一阵子的,但这儿子毕竟是他唯一的儿子,也不知道是为什么,他在外面找的女人竟然没一个能给他生儿子的,所以偌大的家业还是得寄希望于儿子。

黎墨琛办公室,刚挨完训斥的黎墨琛,垂头丧气的瘫坐在椅子上,刚刚父亲的话一直回响在耳畔。

“你这个逆子,你说我怎么生了你这么猪一样的儿子,好好的公司让你弄成这个样子,烂泥扶不上墙的东西,还有你那个妹妹,都让你妈给惯成什么样了,你再看人家老安家的那两个孩子,你云卿哥哥就不说了,你说人家意意,跟你一样大,从同一家幼儿园、小学出来,也没见人家孩子如何努力,人家小意高考那会,头天让三轮车撞成骨折,第二天疼成那样,都能闭着眼考个南大。

“你呢,怎么跟人家比,看看我辛苦创立的公司让你糟践成这样,我那帮老兄弟让你闭着眼给辞退了,这小意要活着,那是多好的孩子啊!给我滚!”

“啪”的一声响,一记耳光扇过来,黎老爷子这也是气急了,这次他知道儿子辞退了那些创业之初就跟着过来的老人,只好亲自出马召回那批人归队。

“化工这块你别管了,由我来负责,以后这一块的来往支出由我一个人经手。”

黎墨琛今天非常恼怒,原本被自家老爹将他和安氏兄妹比较他是挺想替自己辩解的,但最后老爸话锋一转,提到知意的死,他就彻底熄火了。

抛开他和知意的那些年情分不谈,六年前那个夜晚,他说出来的醉话有多过分,如果她听见了,足以摧毁她的精神,推着她走向死亡。

事后,齐睿慌慌张张地跑来问他,“墨琛,那晚的话,弟妹不会都听到了吧。”

齐睿虽是个纨绔,倒也从没丢失过底线,他清楚的记得那晚黎墨琛说的每一句话,他望向黎墨琛。期望能听到否定的答复。

“不知道,不知道,我不知道。”黎墨琛烦乱地扭过头去。

那一晚他喝多了,自己也不知道说了些什么,而且他平时的酒量还可以,可是,等他再醒了已经是第三天早上了,手机上有几十条未接来电,都是安家来的,接起来才知道知意出了事。

等到他在医院揭开白布单的那一刻,他疯了,那个当年活泼美丽的女孩,那个鬼马、毒舌的女孩,已经变成一具冰冷血肉模糊的尸体,女尸的脸,因为车祸被撞得血肉模糊,已经无法辨认了,唯一能辨认的只有那女尸手上的一枚婚戒。

那是他送她的。从没离开过她手上。

再后来,迎接他的是安家人滔天的恨意,安云卿早在安知意出事的第二天就带着人到他们的婚房,带走了妻子的所有物品,甚至连知意种下的丁香和玫瑰都该挪的挪,该砍的砍。

“我家妹妹,我家的小公主,我和爸妈从来连句重话都舍不得说的小公主,在你家却受这般磋磨,你真该死,今天不打你,是我嫌你脏了我的手,你丫不配。”那天安家大哥抛下这番话愤而离去,安云卿的公司和黎家的公司从此成了陌路。

黎墨琛无言以对,黎家和安家势成水火,这原本就是他理亏。

黎墨琛也从此再也不愿意出去喝酒了,却常常窝在家里,把自己灌得人事不醒。

知意的画室和卧室还保持着原来的布置,虽然屋里早没了原来的东西,每天都会让佣人去打扫,摆上知意喜欢的鲜花,可屋子里却没了她的影子。

那个笨女人,总会在他一身疲惫的时候,过来帮他换上拖鞋,端上热茶,或者准备热腾腾的饭菜,等他回来,也会在他醉酒时,温柔的给他拍背,端上醒酒汤。

走进他的衣帽间,似乎每一件衣服上都有她的影子,过去她会细心地按照每一套服装的颜色和他的喜好,事先搭配好,衬衣烫平挂在衣帽间,而衬衣的袖扣都会分门别类地整齐摆放在衣柜格子抽屉里,这些连齐睿见了都为之咋舌。

“若不是用了心,谁会在这种细枝末节上下功夫。墨琛啊!”

那是齐睿的原话,当年齐睿只是意味深长地拍拍他的肩膀,那意思不言自明。

然而出了那档子事后,虽然他和齐睿依旧来往,但两个人却仿佛商量好了似的,互相再没提起当年的往事,仿佛从没有出过这档子事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