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云住进神仙府以后,伟健终于过上了早起上班,晚上回家,每天都腻在一起的向往生活。但生活却以另一方式变了味儿。
他知道她不喜欢这里,但努力地不表现出来,努力地配合他的高兴而高兴。这让他心里很不舒服,但,没法说。因为她什么都做得很好,会早早起来,给他做早餐,哄他起床,帮他找好衣服,她细声细气地、周到地为他打理好一切,把他服侍得妥妥贴贴。他会有出门的亲吻,她会有回来的拥抱,可他却能感到奇怪的客气的味道——他是这个家的主人,而她不是。
以前他根本不会在意这些,那时候,他喜欢这种至亲至疏,他不喜欢婚姻的束缚,就像她说的:“你需要一场婚姻,我也需要……”“你所有堂皇的或者荒唐的要求,我都可以帮你达到,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她接受了一个比她大十三岁的陌生男人,就因为她需要一场婚姻。
她优秀地扮演了一个完美的妻子,会微微笑笑地送他出门,和和气气地和他讲话;他的道理永远都是对的,就算哪一次不对了,她也从来不指责他。以前他很为此得意,为他娶了个“听话”的老婆,现在,他知道这是一种距离,他不想要了。
他希望她也能管管他,比如出门的时候跟他说:晚上早点回来。应酬的时候要求他:不许喝醉了!或者盯着他问:你上哪去?让他偶尔也感觉一下他也是有老婆管着的。因为只有爱他的妻子,她才会自认她有这种霸道的权利,而他也会幸福地接受。可是,她从来没这么说过。
她是不爱他的。
他总能想起她坐在他对面说服嫁给他的样子。
就像,她不喜欢这里,却总要装成喜欢的样子,只为取悦他。
有时候,她也会在他出门的时候媚笑着和他缠一会儿,缠人的方法稀奇古怪,五花八门,常常弄得他想要出门的心都痒痒的,但他知道,那不是缠绵,是做给他看的,好像她知道他希望这样,她就这么做了。有时候他抱着她,都想问问:小戏子,你爱我吗?
可他问不出口。怕听到否定的答案,更怕听到,假的肯定答案。
她功课很多,非常用功,他不论什么时候回家来,她几乎都是在学习,但只要他一回来,她便会立刻放下课本,断不会因为学习冷落了他,用她的话说:你就是我的调节剂。想要去情人一样的校园谈恋爱的,变成书呆子怎么行!对此他也是先给逗得哈哈大笑,觉得哪天能升级成她的情人就好了。但转眼又觉得不屑一顾:调节剂?升级成情人?谁稀罕呀!他明明是正牌老公!
她常常会发呆,坐在那儿,或者站在窗前,盯着一个地方,魂已经不知跑到哪去了。他一旁看着,心里又酸又气,他知道没有别的男人可以让他酸,也不知道这酸劲是哪来的,可能他知道她没有想他,又不知道她在想什么吧!
他不想问,也不知道怎么问,做了快四年夫妻,他们说话的模式早都定了。以前她发呆的时候,他觉得傻傻的有趣,会过去抱抱她。现在她发呆,他便生气,因为他觉得那呆的内容不一样了。他更多的时候是把她扯过来,或轻或重地亲一顿,让她回到现实,其实心里气得特想和她打一架,却又实在舍不得。她一走几个月,聚少离多,他看她一次得各个飞机场折腾上半天,现在好不容易放假了,就一个半月的时间,他拿来和她打架那不是傻子吗!
他不打,他算计着怎样歪缠和胡闹好让她心里全想他!
就连以往一直在饭店吃的工作午餐,现在也回家吃了。
其实他原本的计划是他们以后的午饭和晚饭都到酒店吃,这样既省她做饭的辛苦,又可以省下时间给她学习。但他们俩的第一次庄园午餐,却变成了一次“万妖偷窥”的戏码。
从前,她曾对“万妖朝拜”充满期待,但等到好事的小服务员们借着传菜、续茶、送餐巾、送牙签,分着拨,换着人,一趟一趟地来围观时,她就紧张得连饭都没吃好,只顾着装女王了。他坐在对面,看她挺着脖颈,一遍一遍地点头致意,一遍一遍地说谢谢,觉得他简直是在看动画片里妖精篡位后的女王加冕。
“小妖,你不用这么装女王,你们都是同类呢,他们能嗅出妖精的气味来。”他低声道,“再说,他们是来看我的。我才是他们的王。”
她就看了看他,也压低声音:“你每天都这么吃饭吗?”
“嗯。”他理所当然地,“但今天因为我身边坐了个妖精,他们才关注得格外多些的。估计是怕我被妖精挖了心。”
那人若有所思地沉默了一会儿:“你明天还是回家吃饭吧!我做给你吃。”
“为什么?”他好奇,“今天他们看到我的心没被挖,明天就不会看了的。”他说。
“你还是回家吃吧。”她这么结论道,一副金角大王的口气。并不理他的为什么。
等第二天他回家吃饭的时候,就见她一身布袄,做了简单的三菜一汤,和他又吃又说的,随意而自在,吃完了,还能搂在一起睡个午觉,便觉得果真还是在家吃饭好,舒服!
后来她道出了实情:“我没法像你那样理所当然,阿健。他们忙了一中午,本应好好休息的,我一去,他们得招呼我,就休息不成了。”
“不,亲爱的,他们围观一只妖精的乐趣可比休息要有意思呢!”他说,她就白他一眼,不理他了。后来她又去吃过两回饭,每次都会买些瓜子、糖果、小点心什么的,送给大家,说耽误大家休息了,就好像大家是小孩子一样。但奇怪那些小服务员还真吃这一套,个个吃得嘴巴像奶糖似的,包括体重一百八十斤的大厨也一样。嗬,汤盅旁边还用萝卜给雕个小白兔,他咋不上天呢!
他下次给她雕条龙,谁不会呀!
反正现在除了喜欢她,他就讨厌她,没事找事。
有一天,她蹲在地上擦地,他翘着脚坐在沙发里,呵呵,正好看她!是谁说的劳动者最美丽?他发现女人穿上围裙,手指滴着脏水的时候,说好听点儿是贤惠,使劲往高说也顶多是伟大,和美丽完全沾不上边。现在他就把脸躲在一张报纸后面,努力地想把这个“劳动者”女人归归类,不管是贤惠还是伟大。
他有滋有味地瞧着她把客厅的地板擦得光可鉴人了,又拿了一把小刷子来打扫沙发这边的地毯。这是一块纯毛织花地毯,是特意托人从香港买的英国货。因为她喜欢坐在地上,脚又容易冷,当时买的时候他就把它定义成“小巫婆的地毯”,原以为她会喜欢得要命,做梦都会驾着它飞翔的,谁知她并没有表现出有什么喜欢来,这让他颇有些失落。他两只脚翘在茶几上,斜眼瞧着她仔细地用小刷子把掉在地毯上面的脏东西和踩扁的毛都刷起来,刷了一半,停了下来,可能是累了,他心道,看她蹲在那里发了会呆,然后悄悄把袜子脱掉了。他躲在报纸后面,奇怪这是要干什么?就见她蹲在那里,勾了勾脚趾,嘴角漾起一个奇怪的笑,然后人站了起来,光着脚丫子开始打扫沙发,他奇怪这个笨女人难道会认为地毯是袜子踩扁的吗?不,不对。她是喜欢光脚踩在地毯上的感觉!
他看她光着脚绕着地毯走了一圈,然后站在那里,十个脚趾头翘来翘去地在地毯上鼓捣了一遍,咧嘴笑了。他一旁看着,大大地感到有趣,就等她扫到他这里来时便要和她作对,然后好好地嘲笑她。可那人并不来扫他坐的地方,也不让他起开,就好像他是个沙发上的雕像,她就差拿抹布把他擦擦了。他看她自娱自乐地享受够了光脚踩在地毯上的感觉,开始坐下来拿一只脚给另一只脚穿袜子,结果竟给她穿上了!他差一点没笑出声来,正瞪眼等着看她穿好袜子的脚再怎么给另一只穿,那人却两手拎起袜子来,把脚一塞,直接塞了进去,顿时觉得自己好蠢!
贤惠?伟大?嗬!
这就是个小妖,才刚学会穿袜子的小妖。而他,是等着看穿好袜子的一只脚再怎么给另一只脚穿的愚蠢的人类!
刷好地毯的小妖拿着抹布、刷子,端着盆走了,他放下报纸,看看刷得毛绒绒的地毯:真是小乡巴佬!地毯就是给人踩的,干嘛要费力刷得像新的一样!
他又拿起报纸,可客厅忽然变得空荡荡的了,他坐了几分钟便受不了了,觉得真没意思,侧耳听见她在卫生间,便站起来,去厨房的冰箱里拿了个苹果,顺路倚在卫生间的门框上,有的没的地和那个刷马桶擦浴缸的人乱讲戏笑一番,把一个苹果分吃掉,这才舒服了。可等他一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他就又不舒服了——他干嘛这么跟在一个妖精的屁股后头转?!
一个妖精,如果她甘心伪装成人类,那么她不是想吃了人类,就一定是因为她爱上人类了。可是这只妖精,她明明是不爱人类的,却凭什么把人类伪装得这么好?!
他知道他的心与眼睛是错位了,可他却校正不了。
他的心不知道从哪一方面认定她不该这样,却没想过她不这样他又会怎样?人的感情往往就是“一条道走到黑”,他追究到了最后,一切的症结都归结到了一个字上:钱。这个字不但锁住了她,也结住了他。他理智上觉得没必要在乎,情感上却是没法不在乎。他一想到这个他爱的女人的眼睛从来没看过他的人,而是只看着他的钱袋儿在满足他的需要,他的心便立刻被失望碾得粉碎了。
总之他现在的日子是除了开心,余下来的时间便用来想如何不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