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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一下一些人对乔伊斯的尤利西斯的看法,看了半天,只能说四个字,不知所云,有的人说乔伊斯在这本书中,他的遣词造句非常的有特色,我们要知道这是一本不是一本语言学的书,记得乔伊斯在尤利西斯中,他把一个单词当中加了一个字母o加了有20多遍,比如我假设它是book book,它变成了booooooooo,然后一直20多个,我想知道这样做有什么意义呢?然后很多人认为尤里西斯是当代人的史诗,它是仿照荷马史诗奥德赛所写的,而里面的布鲁姆就是奥德修斯,我比较疑惑的是,这样的类比有什么很重大的意义吗?而且奥德赛是一部史诗,而尤里西斯他写的就是布鲁姆,他在大约两三天之间的时间里面的一些事情,而且非常非常的频繁,就是在都柏林的街上走来走去,然后有一些比如和他的妻子说话,还有和朋友的谈话之类的,没有任何特殊的地方,你可以说它表现了人类平凡生活的一个标本,也许可以,但是这称得上伟大吗?他最后所用的那种意识流的一种书写的话,我更觉得没有什么特殊的意义,像那种写法的话,我想任何一个人随时都可以写上一个100万字,只要把脑中的想法想到什么就写出来而已,这就是所谓的意识流,这有又有什么伟大的意义呢,所以我很难理解很多人对这本书的推崇,如果说你推崇福克拉,我倒是认为是真的,因为福克拉在他的书中所进行的人的内心世界的描写,是为了对整个人的意识世界的一种探索,它会结合人们在现实生活中它的丰富的经历进行描写,而乔伊斯所写的就是那两三天时间的事情,而且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所以我无法理解人们对这本书的推崇,哪怕是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你要推崇他也情有可原,因为他毕竟描写了他整个的一生,其实虽然是在他的回忆当中是在他的意识流当中,但是他回忆了他的一生,所以还是比较丰富,而且比较,有特色的。我觉得一部伟大的作品,首先他应该描写一个对人类世界的物质的现实的世界,有一个比较真实的,真诚的描写,然后再加上一个对人的内心世界的一个精准的描绘,这样才称得上伟大吧,也许可以这样尝试一下,将一个,群体他们的从一种原始的社会,然后在某种因缘际会之下,然后进行快速的进化经历,人类社会的各个阶段,然后从中可以展现人性的丰富多彩,同时,对人的内心的世界进行细致的刻画,有点像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但是应该要比他更繁复细致,更像是一部史诗,在整部作品中,应该有整个人性的一个描写以及人性的在各个不同的,社会形态中所表现出的不同的形状,以及对人的内心的它的一种复杂的一种细致的描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