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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书吧小说网 > 其他类型 > 替罪羊:十日往生 > 第204章 无解的简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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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是残酷和不讲理的,这次豪赌,傅维娜明显输了。

孩子在腹中就已经被星空影响,出生之后,傅维娜戒|毒成功,母乳里无法提供足够的星空成分,最终,出生不过七个多月的孩子,因为戒断反应早早离世。

当然,对于刚刚经历了1月11日悲剧的侯林夫妇而言,这些都是后话。

傅维娜的身体和精神情况稳定之后,侯林才有勇气询问她,“娜娜,那天,到底发生什么了?”

哪怕已经过去了一个月,提起这个事,傅维娜还是难掩心中的恐惧和无助。

“老侯,我真的不记得那天发生什么了!”

“那天中午,我吃过午饭就躺床上休息了,然后好像做梦一样,我飞到了天上,飞到了云彩里,变成了六只脚的透明昆虫……”

傅维娜描述着她自以为梦中的场景,其实侯林很清楚,那并不是梦。

星空之所以称为星空,就是因为凡是吸食了它的人,都会梦到类似的场景。

梦到自己飞到了空中,变成了星辰巨兽,遨游于宇宙星空……

之后的日子里,无论是侯林,还是安定司的知情同事,都旁敲侧击地询问过傅维娜,甚至连大虞国知名的心理学家,催眠大师们,都去戒毒所看望过她。

可惜最后得到的答案都是一样的。

傅维娜根本不知道那天发生了什么,甚至侯林下班回来,看到她的那个时候,她仍旧还处于星空作用的末期,就连侯林进了屋子她都不知道!

而经过当时田园和医院大夫的检查,在傅维娜的血液和尿液中,除了发现星空残留外,还有少量的未知安眠成分!

也就是说,傅维娜不仅被注射了星空,还有其他的安眠药成分!

由此可见,这件事,并不是简单的一起入室抢劫演变成的强暴案件,极有可能是针对侯林他们家的。

不过,这个凶徒百密一疏,在清理了现场所有痕迹后,竟然忘记了最重要的证据,那就是遗留在傅维娜身体里的精华液!

这看似是侦破这个案件的关键线索,按照当时的技术,应该可以很快锁定嫌疑人。

可惜,从案发当日,直到未来的十多年后,安定司都没有找到和这匹配的对象!

最大的线索,变成了最没用的摆设。

之后的日子,一旦有作奸犯科的嫌疑人被安定司或者巡出卫逮到,侯林都会跑去看看,对方的生物信息是否符合。

可惜,直到他因为龙城时代火灾丢掉了这身官衣,依旧还是没有找到适配的对象。

后来专案组成立,重新获得权利的他,第一时间就登录了安定司焕然一新的数据库,可惜,还是一样的结果。

【查无此人!】

当然,安定司判案,不可能只依靠这条线索。

类似的案件,每年全国都会发生很多起,安定司有的是办法侦破。

特别是这个案子,摆在明面上的线索可不只是精华液这条线索!

无论是星空,还是那未知的安眠成分,或者小区周围的热心群众,都是破案的关键线索!

自从去年七月份,云天贵族学校发生了那起案件之后,dp星空已经被从阴暗的角落揪了出来。

云天市开展了连续三个多月的百日清雷行动,一举扫荡了整个市区的瘾君子群体。

这个行动,不仅肃清了云天市范围内的dp交易,还抓捕了大量的瘾君子,相应的,也就获得了足够多的特殊线人!

在大虞国,xd毕竟只是一个少数群体,通过这些线人,侯林原以为可以很快获得线索。

可是,和精华液一样,线人确实提供了很多可能的嫌疑人,可惜,这些人,不仅生物信息不满足,时间上也不满足。

当时,虎眸系统已经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虽然不像现在一样覆盖了大街小巷,不过,主要的街道路口还是都有布置。

侯林所在的胜利小区,紧挨着北部客运站,小区附近并不缺少监控摄像头。

而线人们提供的这些嫌疑人,在案发当日,都没有出现在小区附近!

星空这条路又断了,但是,侯林不可能因此泄气!

线索还有很多,抓到这个凶手,只是时间问题!

如果嫌疑人不是瘾君子,难道是小区内的人?

这个想法,在侯林脑海中出现过不止一次,也被他排除过不止一次。

无论是星空,还是那安定司都没有记录的未知安眠药,都不是菜市场的大白菜,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得到的!

胜利小区作为云天市的老旧小区,侯林从小就住在这里。

小区里的人,不说都能知根知底,其中有没有人xd,作为安定司的科师,他会看不出来?

作为老小区,其中的居委会也不是摆设。

胜利小区,胜利为名,你以为它凭什么叫做胜利?

胜利小区和郭楠原来生活的长城小区一样,居住在其中的人,很多都是和官衣系统有牵扯,说白了就是有背景的。

在这种地方xd,不是灯下黑,直接就是自投罗网!

当然,也不能因为这个,就把整个小区置身于怀疑对象之外。

有一个人,确实值得侯林怀疑!

那就是他的邻居,魏红云医生!

作为医生,他即便不能接触到星空,至少,可以接触安眠药物!

魏医生所在的只是一个不入流的小诊所,小医院里,也许就有某些没有入册的特殊东西!

而且,魏医生事发当天确实回来过小区!

表面上,他拥有充足的作案时间!

可是,也恰恰因为他回来过小区这个行为,替他洗清了嫌疑。

因为,他之所以回来,不是别的,是因为他的孩子,不小心从楼梯摔了下来,甚至断了一条腿!

这件事,有小区的大量群众作证,绝对做不得假!

一个因为孩子摔断腿赶回家的家长,怎么可能对一个孕妇作案呢?

当然,如果一定要较真也行,万一不是他,是他的孩子呢?

拜托,一个11岁的小男孩,一个才上小学的孩子,有可能做出这些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