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时候的我已经不会一直逃避了,我想面对。
甚至我想知道,如果经历了与母亲同样的事,心情究竟是什么样子,甚至我荒唐的想,我要是经历那样一次还能活下来,我是不是就能放下这段梦魇。
18岁。
我见到了洛水娆。
十几年了,我终于又见到了那对儿洋娃娃的其中之一。
那天,水娆和白芷在他们高中外的文具店买文具,我去那里买素描纸。
一开始我只是瞧她们长的真好看,心想这一对儿小姑娘要是去了大学,那女生公寓楼下几乎得天天有男生弹着吉他唱情歌。
然后就听到一个叫另一个水娆。
水娆。
这个名字其实很难见到。
我刚想再去打量打量那个叫水娆的小美女,突然文具店冲进来个男孩子。
我瞄过去一眼,心漏了一拍。
我不知道为什么,我没认出洛水娆,我却能瞬间笃定,那个男孩子,是洛孤城。
他和他小时候其实区别很大,可在我眼里,就觉得那五官不过是小时候的他放大了。
但我又难以相信他们会在故乡这座城,因他们早早的就去了帝都生活。
可话又说回来,对于风雨飘摇的孤儿,哪里还有家呢,孤儿就像蒲公英,风吹他们到哪里,哪里就是落脚之地。
在故乡遇见他们,也正常。
“水娆,钱,拿着。”
惹眼又乖张的少年,手里拿着几张红票子,有一下没一下的甩着,然后朝女洋娃娃走过去,把钱塞进了她的书包。
“哥,你怎么知道我在这儿。”
“天天尾随你的那几个男生告诉我的。”他说过,就转头走了,“早点回学校。”
洛水娆看着他的背影,“你去哪儿?”
“我场子还没玩完呢,你不是还没交学舞蹈学费吗,我去给你弄。”
我不知怎么的就笑了,笑着笑着就哭了。
有人说,同样磁场的人才会相遇。
我、洛水娆、洛孤城,都落到了无家可归的下场。
瞧瞧这磁场。
但孤儿不是我们的错。
尤其是上过生理卫生课后,我觉得,每个成年人都应该管好自己的生殖器官,以免让很多生命自出生就注定了悲剧的一生。
我追了出去。
从我发觉到我更在意洛孤城的那一刻,看到他成年后出落的那么好看,我意识到了基因的枷锁。
我再理智,再因为父母的事情对爱情看的悲观,可我有蠢母亲骨子里的基因。
那种为爱扑火的劣质基因。
我要犯和母亲一样的蠢了,甚至我比母亲还荒唐,我犯蠢的对象,竟然是伤害母亲的那个畜生的儿子!
那个长相又绝又美的少年,骨子里有下作无情的畜生的基因!
我明明知道,却不可自控,我沉溺他那张脸,那瘦高又有肌肉块的青春年少的身躯。
我曾经一直觉得母亲蠢,当我走到了她那一步,我才能明白爱河里的滋味。
爱情,从来不是“因为你对我好,所以我要和你在一起。”
爱情是:我竟然喜欢上了你,所以我觉得你好,然后我情不自禁的对你好,为你付出。
因为喜欢上了他,所以自己为他镀了一层厚厚的滤镜,把所有的美好幻想加在了他的身上,放大他的优点,更不会相信他会做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