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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书吧小说网 > 玄幻魔法 > 植物与史莱姆与160 > 第八十一章 射日者与霜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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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是这样,”听完伊流翎讲了他的情况,紫毛鸩用手托着下巴,“那你的情况确实是比较需要练习,我当年也是这样的。”

“你当年?你是说你洗个头毒死了一潭鱼的事情?”昆易在一旁插话。

紫毛鸩瞪了他一眼:“你这家伙怎么什么八卦都知道?给不给人留点面子和悬念啊?”

“悬念?原来你是在讲故事吗?”昆易打了个哈欠,“那我回去了,你们慢慢聊。”

说完,昆易打开房门走了出去。

“怎么就变成我们聊天了?”伊流翎看到昆易说走就走,自己也想走了。

但是,已经起了话头的紫毛鸩没有那么容易放过他。

“想当年,”紫毛鸩唏嘘道,“其实我的姓名能力,就是我的头发有鸩之毒,但是对我自己以及我的直系血亲没有效果。不然我妈生我的时候就该去世了,不过我爸看到我一头美丽的紫发的时候,还是跟我妈大吵一架。”

“那确实。”伊流翎听说菠萝家族的人全部是绿色头发的,对此敏感一点也正常。

“当然,后来误会还是解开了,而且我有意地去培养这份毒性,现在它已经变得非常强大了。”紫毛鸩伸手撩了一下刘海,“同时,我的头发也越来越美丽。”

“那你的能力有什么副作用吗?”

紫毛鸩闻言顿时蔫儿了:“有啊,我必须吃毒蛇,最主要的是要嚼蛇胆。”

伊流翎的目光隐晦地朝着垃圾桶那边放着的一个黑色皮袋瞟了一眼,看形状里面似乎是一个条状物。

“蛇胆啊,又苦又腥,哪怕我从小吃到大也不能习惯。”紫毛鸩苦着脸又挖了一勺西瓜,“所以我又得吃不少甜食。”

“那这跟你训练有什么关系?”

“我吐苦水,”紫毛鸩说着,吐出了一口毒液,把桌子腐蚀出了一个洞,还滋滋作响,“你看这个,我以前是完全不能控制的,根本无法跟女孩子搭讪。”

伊流翎往后退了一步:“我懂了,我先去练箭了。”

说完,他拔腿就跑。

“唉,现在的年轻人,都很浮躁,”紫毛鸩又撩了一下刘海,低头一看,“卧槽,我的西瓜怎么变成紫色的了?”

“总算是逃出来了,差点没命。”伊流翎在走廊里大口呼吸新鲜空气,刚刚他跟紫毛鸩说话的时候,就感觉气味不对,仔细一看他的刘海已经没有了那亮丽的光泽,保护油已经掉了。

随后,这家伙摸完刘海就摸西瓜,毒素开始在房间里蔓延,要是伊流翎再晚点离开,等吐出来的毒液挥发的话,他可能就得去校医室抢救了。

练箭的最好地方除了之前的别墅之外,就是弓箭手的靶场,而且那边只要是学生都可以租用,但如果不是好好射靶而是放火球的话,会有专门的工作人员带来账单。

“嗖!”伊流翎来到这里的时候,已经有不少人在这里练习,毕竟马上就要月考了,谁也不想挂科,而弓箭手对于射靶的考题又比他们游侠难太多了。

伊流翎看里面等着使用靶场的学生队伍有点长,索性先四处逛逛,这还是他第一次来到战士学生的区域呢。

弓箭手的靶场门口,立着两个雕像,一左一右,分别是一个精灵男子和一个人类女子,下方还有铭牌。

而这时,一对情侣走出了靶场,女方是精灵,背着弓箭。男方是蛮族,个头极为高大,还背着一把斧子,应该是陪女朋友来练习的。

“啊,你这箭术也太差了吧?”蛮族人一向是有话直说,哪怕对方是自己的女朋友,“你看你才中靶几次?草地上全是你的箭,你还不如去插秧呢。”

“熟能生巧嘛,我很快就能恢复到以前的准度的。”那女精灵也不生气,笑呵呵地说。

蛮族男抓了抓头,一脸疑惑地问:“你为什么要换成横拉弓啊?以前竖着的时候不是挺好的吗?”

“因为我粉上霜箭大人了,”女精灵一脸向往地说,“要不是他,我就死在那个魔族手里了,他实在是太帅了,我也想像他一样使用横拉弓的方式。”

霜箭?横拉弓?伊流翎突然想到了卡斯帕的拉弓姿势,便走到两个雕像边上,开始阅读牌子上的字。

那个人类女的牌子上写着:射日者,天下第一弓箭手,唯一不依靠任何外物附魔的圣阶弓手,拥有无比强大的弓手信念,曾经一箭秒杀了物理免疫的炎魔。因为做到了不可能做到的事情,所以被称为弓神,死于初代死灵议长西泽之手。

精灵男的牌子上则写着:霜箭,与射日者齐名的魔弓手,不知用什么办法使箭上附着寒冰之力,是精灵弓箭手共同的偶像,其独特的拉弓方式被很多人模仿学习,但都无法复制。至今仍活跃在除魔战场上,被认为很有希望能够射杀魔皇。

果然,卡斯帕的射箭姿势也是模仿这个霜箭的吧?毕竟他没有办法使用物理攻击,说不定想跟他一样成为魔弓手,不过大概是失败了,要不然也不会死。

不过,既然霜箭还活着,如果有机会见到他,倒是可以帮卡斯帕问一问。娜塔亚看起来命就很长的样子,卡斯帕短时间内倒也不会升天,学点东西没有坏处。

“啊,社长!”正当伊流翎陷入沉思的时候,一个大嗓门把他震得一抖,回头一看,正是光着膀子满头大汗的乔纳森。

“咦,乔纳森你怎么在这里?”伊流翎惊奇地问,“角斗场不是在里面吗?”

“别提了,”乔纳森叹了口气,“这不是快月考了吗?一大批斗士在那边,人挤人的,我连胳膊都抬不起来,还是换个地方练习算了。”

乔纳森的职业是斗士,也就是所谓的心无畏惧便越战越强的强大职业,众所周知,只要人足够蠢,细思极恐就吓不到他。所以,斗士这个职业,越是一根筋的人,就越强。

相信大家已经猜到了,在狂战士被发现不适合笨蛋之后,那群肌肉笨蛋新的去处,就是斗士这一行了。

至于乔纳森选择斗士,当然不是因为他有什么特殊的考量,只是他把看起来很能打的职业区域转了一圈,发现自己只看得懂斗士的技能说明,就选了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