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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北”在走出亚空间的第一时间,对着筱和谛听者所在的方向,轻轻摆动尚在亚空间时便已抬起并摆好姿势的手掌,好似是打招呼,亦好似在告别。

被「绝对无敌状态」加持的「熵增之力」,即将在无形之中,拂去宇宙中最后一位守序之影的「存在」,顺便再带上一个巅峰残魂。

不出意外的话,面对“慕北”的近乎0帧起手,筱的「存在」也将跟她的师傅一样被瞬间抹去,连使用那种可以带着她瞬移到几光年之外的保命至宝的机会都不会有。

之前提到过,世界有世界之子,如果宇宙也有类似存在的话,那么守序之影便是宇宙之子的最有力竞争者。

而筱作为守序之影,还是当下宇宙中最后一位守序之影,不出意外那是不太可能的。

站立于筱旁边的谛听者,在这一时刻发力了!

作为一位巅峰之境的残魂,哪怕并不完整,但灵魂方面的部分素质,依然还在巅峰层级!

因此,在凭借着「绝对无敌状态」的逆熵体,从亚空间硬闯进正常的宇宙空间之前,谛听者就已经提前察觉到了一部分异样。

这一点异常是那般得不起眼;

并且,由于信息差的存在,谛听者也理应无法找到她们唯一的生路。

但是,在这一刻,谛听者选择相信那从未令自己失望的直觉!

所以,在“慕北”闯出亚空间之前,谛听者以咬字清晰,但语速又快到连一旁的筱都听不清楚的声音,大吼道:

“我是‘谛听者’!我要向监察之塔举报,秩序乐园违反了《初始条例》!!!”

由于谛听者刚才的话语中接连出现了:

她的名字,监察之塔,秩序乐园和《初始条例》这些具备真实性或巨大因果的关键词。

于是,在谛听者和筱的「存在」即将被“慕北”抹去之际,一个图案为白色灯塔的标识,骤然浮现在这漆黑一片的宇宙空间之中。

【(监察之塔)已收到谛听者(前巅峰之境\/前天选)的举报,即将对“秩序乐园是否违反了《初始条例》”这一问题,展开审查。】

同时,以谛听者这位举报人为中心的宇宙空间中,出现了超大范围且力量位格高到不知何种程度的时空凝滞。

时空凝滞的范围之内,所有存在都不再动弹,就连一切微观层面的粒子,乃至是非物质界域的因果和命运都停止了转动。

唯一例外的,是拥有「绝对无敌状态」的“慕北”。

但就算是此刻的祂,也只能做到将手掌再摆动一两个普朗克长度(注),便也彻底地停止了所有动作。

由此可见,这「绝对无敌状态」中的“绝对”一词,本质上其实也是一种“相对”。

只不过,对于所有乐园级之下的存在而言,此刻的“慕北”不管是真的“绝对无敌”也好,还是“相对无敌”也罢,都是没有任何讨论意义的。

【(监察之塔)正在逐条审查中……】

【(监察之塔)秩序乐园疑似违反《初始条例》第1条的“等价交换原则”。】

【(监察之塔)秩序乐园是否能对此契约者当前的「绝对无敌状态」提供充分解释?若无法提供,该行为将视为违反《初始条例》。】

【(秩序乐园)已向监察之塔提交《关于逆熵实验与逆熵体的详细资料》。】

【(监察之塔)资料核查中……】

【(监察之塔)该解释十分充分,秩序乐园并未违反《初始条例》第一条,审查继续。】

【(监察之塔)秩序乐园并未违反《初始条例》第2条。】

……

【(监察之塔)秩序乐园并未违反《初始条例》第条。】

……

虽然谛听者向监察之塔举报秩序乐园的举措,中断了“慕北”抹杀她跟筱的「存在」动作。

但是,由于情况紧急,谛听者的举报用词还有很多有待完善的地方。

其中最大的一个漏洞便是:

谛听者在举报词中,没有具体说出秩序乐园的什么行为违反了《初始条例》哪一条或哪几条内容,这让监察之塔只能一条条核实下去。

如果核实完成后,秩序乐园真的违例了,那对于举报者而言一切无事。

但若秩序乐园没有违例,那么举报者就惨了。

凝滞时空越久,所消耗的时空之力也就越多,而这些就都得由举报者承担。

前车之鉴,便是暗灵星的世界意识,就是因为在举报时没说清楚而付出了极为重大的代价。

不过,对于乐园级之下的存在们而言,说清楚乐园的何种行为违反了哪一条例,是历史上从来没有发生过的事情。

因为,《初始条例》的数据量用天文数字的平方的平方来形容,都是丝毫不为过的。

历史上,只有一个乐园在举报另一个乐园时,举报方才能说清楚被举报方究竟是哪种行为违反了哪一条或几条《初始条例》。

所以,也不能怪谛听者犯了跟暗灵星世界意识的同款错误,因为这实在是有些强人所难了。

……

【(监察之塔)审查完毕。】

【秩序乐园使麾下获得了「绝对无敌状态」的契约者,尝试抹除没有「任意处置权」的宇宙生灵的「存在」,该行为疑似违反了《初始条例》中的第12条。】

【类似情况从未在历史上发生过,现已录入数据库。《初始条例》第12条中的内容将在下次「修例」中更新。】

【根据《初始条例》的《7号修正案》,监察之塔做出如下裁决:】

【作为被举报方,秩序乐园本次疑似违例的行为,将不会被定性为违反《初始条例》。】

【但是,在「时空凝滞」结束后,秩序乐园应即刻重启逆熵体的回归传送通道。】

【以及,在「时空凝滞」结束的同时,立刻中断逆熵体在「时空凝滞」发生前的行为。】

【作为举报方,谛听者应承担本次时空凝滞所消耗的全部时空之力。】

【裁决完毕,「时空凝滞」已结束。】

……

通过以上提示,有很多关键信息值得注意。

其中,最值得注意的应该是这个——

《初始条例》的内容并非一成不变,存在一种名为“「修例」”的程序更新与补充条例的内容。

其次值得注意的,或许是这一点:

根据《7号修正案》,乐园方就算做出性质已经算违反《初始条例》的行为,但历史上若没发生过类似先例的话,本次便不算违例。

就比如,历史上从来没有任何契约者能像逆熵体一样,在低阶的时候就能付得起「绝对无敌状态」的成本费。

虽然这个成本费,是在先有了「绝对无敌状态」后才能获得的;

但是《初始条例》是拥有一定的弹性空间的,秩序乐园让慕北“享受”完该服务再付款没有任何问题;

并且,能无损且无上限地获得巅峰强者爆出来的负熵点数这件事,本身也是逆熵体的本事;

所以,监察之塔在这块儿找不出,也不会去找任何问题。

监察之塔真正找到的问题其实是这个——

秩序乐园用提前设置好的固定程序,控制着处于「绝对无敌状态」的逆熵体做出一些动作,故意地“碰巧”完成对自身或麾下契约者有利的事情,比如,改造弑序之剑。

以及,尝试“误杀”对于秩序乐园而言没有「任意处置权」的筱。

故意地“碰巧”?尝试“误杀”?

为什么要这么说呢?这读起来都很绕。

为了解释这个问题,先引入一个概念。

拉普拉斯妖知道吗?

拉普拉斯妖,是由法国数学家皮埃尔·西蒙·拉普拉斯,在1814年提出的一个思想实验。

假设存在一个超级智能体,也就是拉普拉斯妖,能够知道宇宙中所有粒子在某一时刻的位置和动量,并且掌握支配这些粒子运动的物理定律。

基于这些信息,拉普拉斯妖可以计算出宇宙过去和未来的所有状态。

那么,“无所不能”的秩序乐园能否被视为一只拉普拉斯妖?

不计资源损耗的情况下,当然没有任何问题。

《初始条例》的第12条规定的主要内容为——

所有乐园均不得直接干涉宇宙的正常运行。

因此,秩序乐园不仅不能直接「强制处决」掉没有「任意处置权」的筱,也不能能直接操纵处于「绝对无敌状态」的逆熵体去杀死筱。

如果秩序乐园想对筱动手,最多靠在赋予逆熵体「绝对无敌状态」时便设置好的固定程序去预判。

假如,秩序乐园的预判出现失误,老守序者在捅穿传送光道后便带着谛听者跟筱直接离去,而非对着逆熵体出刀的话……

那么,被提前设置了固定程序的逆熵体,估计会跟神经病一样——

先对着真空挥剑,然后对着一无所有的真空“打招呼”,最后再闯出亚空间,对着另一处真空“挥手告别”。

但是,在足以被视为真正的拉普拉斯妖的秩序乐园面前,没有这个如果,逆熵体因此也没跟个神经病一样与真空斗智斗勇。

总之,能够负担得起「绝对无敌状态」成本费用的逆熵体,在本次回归中,对于秩序乐园而言,是一个非常完美的理由,以及合适的媒介。

既是因为逆熵体「绝对无敌状态」的来路没有丝毫问题;

并且,就算秩序乐园最后借由逆熵体之手将筱成功杀死,凭借着《7号修正案》的实际力度,秩序乐园依旧不会被监察之塔判定为违例。

只是可惜啊。

作为曾经的巅峰之境强者,而且还是那种有资格更进一步的巅峰,谛听者竟然能在最后的紧要关头,向监察之塔举报秩序乐园!

由于是同级的存在,这种涉及到了监察之塔的因果行为,秩序乐园无法做到很完美的预判。

虽然,秩序乐园最后没有被监察之塔处于任何实质上的惩罚,但《7号修正案》也没有在如此良机中被最大化地利用!

至于《7号修正案》的内容是什么。简单来说,就是根据举报方的身份,对被举报的乐园是否做出了违例行为的判定标准,进行适当的宽松。

若举报方和被举报方为不同的乐园,那么监察之塔在做出裁定时,不会启动《初始条例》的《7号修正案》。

也就是说,如果筱和谛听者是属于别的乐园的契约者,那么在《7号修正案》没有启动的情况下,监察之塔可能会判秩序乐园违例。

但是,如果被举报方是乐园,但举报方不是乐园,那么根据《7号修正案》,乐园方的一切疑罪均从无判定。

看起来,《初始条例》似乎还挺不公平的,对吧?

确实如此。

因为说到底,《初始条例》被编撰出来的根本目的,仅是为了保证乐园级存在之间的公平竞争。

而且,这个根本目的从古至今,已经46亿年的时间,一直如此,从未改变。

也就是说,《初始条例》被编撰时,根本就没有考虑过诸如“保护宇宙生灵的多样性”,或是“维护宇宙秩序与稳定”这类目的。

因为,在所有乐园级存在的判定中,包括监察之塔,以上这些东西根本就不重要!

这也是为什么秩序乐园可以创造出“弑序之殇”这种,足以使整个宇宙生灵涂炭的职业的根本原因所在。

别说宇宙生灵全灭,就算宇宙当场热寂,复杂度降低为零,对于可以真正意义上永恒不灭的乐园们来说,也不算什么很大的问题。

《初始条例》中的一切内容,均是从乐园们的角度出发的。

就算其中的一些内容,在客观上确实维护了非乐园级方的利益,也只是因为与“保证乐园级存在之间的公平竞争”之间,存在着某种程度的重合而已。

作为曾经抵达了巅峰之境的宇宙生灵,谛听者能拥有向监察之塔举报秩序乐园的资格这事件本身,就已经沾了些许“保证乐园级存在之间的公平竞争”的光而已。

与今天类似的事情,要是放在几十亿年前《初始条例》刚编撰完成的那会儿,像谛听者这样的宇宙生灵根本就没有任何资格向监察之塔举报秩序乐园。

既是因为,当时连举报这个选项都没有出现;

也是因为,当时的乐园们只需向监察之塔出示,处决某非契约者的存在是使己方利益最大化的证明过程,便可以直接处决掉任意非契约者的生灵,哪怕这个生灵抵达了巅峰之境。

遥想当年的守序时代,守序者们凭借着最多时高达29位巅峰之境的力量,把秩序乐园一方的至强与巅峰之境契约者给杀到断代了上万年之久。

这种现象,要是再早个几十亿年,是根本就不可能发生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