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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爱护”的意外(四)

7.校长的安排

古林接到了法院寄来的一份起诉状和传票。原告是任亚菲,诉讼请求是要求越海市第七中学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一元钱。古林知道,一元钱的赔偿只是象征性的,原告的目的就是要学校承认错误。

厉云再一次走进古林的办公室。古林告诉她:“经过警方调查,许大成并没有参与诈骗团伙。许大成在‘天涯比邻’的账号曾经被盗。警方又去‘天涯比邻’平台调查,确实发现许大成的账号有找回密码的记录,再查许大成账号被盗期间的记录,发现网络地址与许大成活动的地点不一致,因此排除了许大成的嫌疑。”

厉云抚摸着自己的胸口,做了一个深呼吸:“这样我就放心了。”

“今天把你叫来,是因为另一件事。”古林顺手把桌子上的起诉状和传票递给厉云:“就是这个。”

厉云的神情已经不能用恐慌来形容,她摸出了一个小瓶子,倒出几粒药丸送进了嘴里,这是一款心脏急救药。任亚菲转学之后,她隐约觉得事情变得复杂了。

古林接着说:“学校有一个想法。就是你自己把这个责任担起来。我已经跟律师商量过,让法院追加你为被告。过一段时间,你会收到法院发来的传票和起诉状。”

“校长,任亚菲说的是第二次查手机的事情……”

厉云知道自己被当了枪使,想强调第二次查手机是奉命行事。

“你不要害怕,学校会给你安排律师。律师费由学校负担,你不用去法院。”

厉云尽管不太情愿,但还是听从了古林的安排。

8第一次开庭

原告任亚菲诉被告越海市第七中学损害赔偿案在越海市越东区人民法院开庭。原告的监护人任守伦代表原告出庭应诉,被告代理律师谭丽莺出庭应诉。

法庭调查开始。任守伦宣读起诉状后,审判员问谭丽莺:“被告是否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不同意。”

“理由呢?”

“原告的手机被班主任老师检查不是学校要求的。这是班主任个人的行为,是班主任厉云自作主张实施的。”

“你的意思是,应当由班主任厉云承担责任,是吗?”

“对。”

审判员转向任守伦:“原告同意追加被告吗?”

“同意。”

审判员敲响了法槌宣布:“现在闭庭。下次开庭时间另行通知。”

本案的第一次开庭匆忙结束。

9.继续开庭

厉云收到了法院的传票和起诉状,古林没有食言,给她安排了一个律师,当然律师费没让厉云承担。

厉云很快把这件事放下了,但这种平静没持续几天。

她在浏览朋友圈,发现了许大成妈妈的帖子,帖子转发了一篇文章,题目是《老师有权查看学生的手机吗?专家给出答案》,许大成的妈妈并配了一条评论:“劝告有前科的老师尽快回头是岸,伤害学生感情的老师需要承担责任”。

厉云像是坐在了火山口。她的大脑“内存”有限,不能总是被这种烂事浪费内存。她辞掉了古林安排的律师。

又过了一个月,任亚菲诉越海市第七中学、厉云损害赔偿案开庭审理。原告的监护人任守伦代表原告出庭应诉,被告代理律师谭丽莺出庭应诉,被告厉云亲自出庭。因案件涉及未成年人隐私,不公开审理。

审判员问厉云:“被告厉云,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吗?”

“我承认我有错误,但是我总是教导我的学生要诚实,所以今天我要说,校长古林在这个事件中有责任,是他要求我这么做的。”

法庭的气氛骤然紧张。任守伦怔怔地看着被告席。审判员把目光转向谭丽莺:“被告第七中学,同意被告厉云的陈述吗?”

“不同意。被告厉云说的不是事实。”

审判员又问任守伦:“原告,你同意被告厉云的陈述吗?”

“我不知道有这样的事。”

审判员再问厉云:“被告厉云,你有什么证据向法庭提交吗?”

不大的法庭内回荡着厉云的声音,她的声音不高,但每个人都感觉到了震颤。

“我不知道什么才算是证据,但如果今天坐在这里的是古林,我会劝他说出真相。”

这是厉云的结束语。她讲完了,很长时间,法庭一片安静。以至于审判员不得不怀疑地问一句:“讲完了吗?”

审判员说:“被告厉云,在开庭前法庭已经告诉过你,你对于自己无法收集的证据,可以申请法院调查。现在,你申请吗?”

“申请。”

“申请什么?”

“申请向古林进行调查。”

审判员宣布:“鉴于被告向法庭申请调查,本次庭审结束。”

再一次开庭的时候,古林亲自出庭。作为被告的法定代表人出庭,他同时也是本案证人。

审判员问古林:“被告第七中学,对被告厉云的陈述有异议吗?”

古林站起身,审判员示意他坐下。古林说:“我确实犯了错误,但是原告,也就是本案任亚菲的父亲任守伦也有责任。是他在厉云第一次检查学生手机App的时候,表扬厉云老师的做法。这给了我一个错误的信号。”

审判员转向任守伦:“原告,同意被告第七中学的法定代表人的答辩意见吗?”

“不同意。我第一次同意,不代表第二次也同意。这就好比他打了我第一拳,我不追究,不能说我同意打我第二拳呀。”

“被告第七中学,是不是要求被告厉云这么做?”

古林回答:“是我要求厉云老师这么做的,我现在要向原告表达歉意。我个人愿意承担责任,这与学校没有关系,这是我个人的决定。开庭之前,我跟代理律师商量过,请原告撤回对学校的诉讼请求,责任由我个人承担。”

审判员转向任守伦:“原告,你同意撤回对被告第七中学的诉讼请求吗?”

“同意。”

“是否同意追加古林为被告?”

“同意。”

“好。请书记员记录在案。”

“被告古林,原告的起诉状你看到了吗?”

“看到了。”

“是否需要答辩时间?”

“不需要。”

“好,请书记员记录在案。本案继续开庭。”

由于各方对事实没有争议,法庭审理很快结束。法庭认定:被告古林和厉云共同商量,决定对原告的手机进行检查,侵犯了原告的隐私权。三方当事人同意法院进行调解,古林和厉云向任亚菲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1元,两被告各负担0.5元。

之后不久,在一次上课时,厉云作出了一个惊人举动:向全班同学赔礼道歉。

已经转学到另一所中学的任亚菲也顺利升入理想的高中。

肖问豪依据这一故事,制作了一期《小法庭》,定名《“爱护”的意外》。节目邀请戴聪明作为嘉宾。

对话从肖问豪的问题开始:“班主任老师检查学生的手机,美其名曰为了爱护学生,这个说法成立吗?”

“当然不成立。本案中班主任老师的行为无疑是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权。她不应该检查学生的手机,手机里的App和社交媒体的通话记录都是个人隐私。如果是爱护,就应该学会尊重学生,包括尊重学生的隐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