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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0章 被两名男子企图侵犯

两个小丫头从小玩到大。

总是喜欢打打闹闹的。

这不。

猫猫去买个牛奶的功夫,她俩又闹上了。

一路追追打打。

竟然不知不觉间就来到了一处有些偏僻的地方。

只不过两个都没注意,还在闹个不停。

直到,两个手持水果刀的男子,将她们一路逼进了一条巷子里。

不过有刀的却只有一人。

而且那人的刀还匕在了飘飘的身上。

两个男子深夜将两个女孩子拽到了小巷子里。

不用猜也知道他们想干什么。

猫猫买完牛奶后回来却不见人。

于是就给她们打电话。

但奇怪的是。

两个人非但一个都没有接电话,反而还全都把他的电话挂了。

甚至飘飘还直接关机了。

这让猫猫立马就有了一种不好的预感。

于是他赶忙就开始在附近边喊边寻找。

其实什锦跟飘飘距离猫猫并不远。

但奈何现在飘飘被一个人用水果刀匕着。

二人并不敢轻易发出声音。

也许猫猫觉得她们两个已经回家了,所以他的声音很快就飘远了。

见到不再有人坏自己的好事。

两个男子终于露出了淫靡的微笑。

他们身上有颇重的酒气。

一看就是酒精上了头,人的脑子不太清醒。

可这却不是他们能够恃酒行凶的理由。

酒精,也许只是他们实施犯罪的借口。

因为酒精并不会篡改一个人的本性。

它只会放大人的情绪。

比如一个隐忍着悲伤的人,酒精会让他哭泣。

比如一个满怀着喜悦的人,酒精会让他引吭高歌。

比如一个胆小又怯懦的人,酒精会酒壮怂人胆。

比如一个一直藏着心事的人,酒精又会使他酒后吐真言。

有些人喝完酒就睡觉。

有些人喝完酒耍酒疯。

有些人喝完酒就乱性。

有些人喝完酒就打架。

这都是一个人本身内在就存在的情绪。

酒精只不过是放大了这些,原本在理智面前根本掀不起风浪的情绪而已。

所以,犯罪也是其中之一。

若这个人骨子里就没有邪恶。

比如什锦和飘飘。

即便是喝再多酒,也不可能会拿起刀子去犯罪。

两名男子虽然喝了酒,但脑子却很清醒。

就比如现在。

他们想要实施犯罪,但却还很谨慎。

因为他们正在商量着,让一个人先用刀劫持着其中一个女孩子。

去距离巷子口比较近的地方把风。

这样一来,既不用担心巷子口附近的女孩子敢喊叫。

又不用担心巷子深处的女孩子会逃跑。

同时还能隔绝有人会打扰他们在巷子里释放天性。

经过了二人短暂的商量。

他们决定一人带着飘飘去巷子口把风。

而另一人则先在巷子里把什锦办了。

飘飘吓了一跳!

可正当她欲加阻止的时候。

忽然!

什锦立马提出了反对意见!

她说自己今天大姨妈!

两个男子都是一愣。

飘飘也愣了一下。

并且她的眼中还有一瞬间的不可置信,以及……失望。

但现在的情况下,并不容许什锦解释太多。

不过两名男子也不丧气。

一个大姨妈,另一个不是没有吗?

用一个也够了!

于是两个小姑娘就被调换了位置。

什锦被刀架着去了巷子口附近。

而飘飘则是被留在了小巷子里。

很快什锦就就位了。

而巷子深处,也开始传来男子淫靡的笑声。

许是巷子深处男子的笑声太淫荡,以至于立马就勾得持刀的男子,不住地回头瞧望。

也是。

这种场面,他不着急?

能忍得住不看?

于是什锦当即就抓住了机会!

趁着持刀男子一个分神!

立马就把当初对付孟琅时候的那一套防狼术给用上了!

并且现在她的这套防狼术,还是加以改进过的!

就光说那一个肘击,就直接使持刀男子破了防!

他只觉得呼吸一滞,瞬间就疼的直冒冷汗!

甚至老半天都不敢呼吸!

而这只是其中之一!

因为很快他的脚尖也一疼!

然后下半身更疼!

再接着脸上又挨了一拳!

再看什锦!

只见她眉目凌厉,一双眼睛迸射出愤怒的寒光!

一套动作行云流水!

不过两秒钟都不到的时间,就已经夺下了男子的刀子!

还迫得该男子不得不跪下身去求饶!

(主要是某处太疼,疼的都站不起来了,你们懂的。)

此刻持刀男子只觉得身上一处接着一处的疼!

而且似乎一处比一处更疼!

但什锦哪会就此放过他!

她上去就朝着该男子的下半身,“咣咣”又是两脚!

嘴上还怒骂着:

“马勒戈壁!我叫你精虫上脑!”

再三秒后,男人已经彻底失去了反抗能力。

只能蜷在地上,捂着某个部位不断地闷哼打滚儿。

此刻再瞧巷子深处的男子,哪再还有了方才淫靡的模样?

他眼见着什锦短短几秒钟就撂倒了他的同伴!

甚至还在一开始就夺下了他的刀!

他慌了!

这个小姑娘身手这么好!

甚至还会擒拿!

她、她该不会其实是个下了班的警察吧?!

然而他不知道。

什锦这身手,都是上个世界自硫酸事件以后,她刻意练出来的。

该说不说的。

虽然每个世界里的物品她都带不走!

神烦!

但每个世界她学到的技能和知识,她却都能带走。

嗯,果然学习才是王道!

自古警匪不两立。

而匪总是怕警的。

甚至一听警察两个字,立马就能怂一半。

因此。

就在什锦还想着,要怎么才能在保证飘飘完全不受伤的情况下,顺利救下她的时候。

原本还准备对飘飘实施犯罪的男子!

已经“扑通”一声,自主双膝下跪投降了!

什锦:……?

这……

大哥,你好歹是个男人,还是歹人……

难道你都不挟持一下人质,来个负隅顽抗什么的吗?

但什锦不知道的是。

男子已经误把她当成下了班的便衣女警。

特么!

还挟持人质?

还负隅顽抗?!

且不说就她那身手,还有刀在手,自己能不能跑的了!

就算自己侥幸逃跑了!

可他那个还在地上打滚儿的同伙儿明显跑不了!

到时候他一被带回警察局问话,一录口供!

自己照样跑不了!

再说了!

自己虽然喝了点儿酒,但也只是麻痹了小脑!

大脑还是很清醒的!

现在他要是直接投降,那最多也就算是个酒后强奸未遂!

而且倘若他抵赖一下,也许连强奸未遂都算不上!

也许他还能用猥亵未遂脱身!

可他要是轻举妄动的话!

那可就又加上袭警了!

袭警啊!

那犯罪情节可就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