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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东尼并没有马上上班,说要明天才来。

阿曼达当天就上了班,她把碗筷刷得干干净净,把厨房里的锅碗瓢盆也擦洗了一遍,楼上楼下的餐桌甚至外面的窗框都擦得干干净净,是个眼里有活的女人。

闵悉和云霁都很满意她的表现。

闵悉午睡的时候,云霁就在桌边写写画画。

闵悉醒来,看见云霁还在桌前坐着写东西,真是勤快啊!他起身来,蹑手蹑脚走到云霁身后,从他肩膀上方看过去,发现他并不是在学葡语,而是在画画:“你画什么呢?”

云霁并没有被他吓到,说:“我在想,咱们既然承了男爵的情,他祖父生日,我们又被邀请去做饭,理应送点什么贺礼。咱们也没什么拿得出手的东西,男爵很喜欢我给他画的那幅山水画,正好上次他给的宣纸还有一张,我想着给他祖父画一幅祝寿图。你觉得怎么样?”

“可以啊,是个相当不错的主意!他们不是喜欢东方的东西吗?这个绝对是独一无二的礼物,他们肯定喜欢。”闵悉将手放在他肩上,靠在他背上看纸上勾勒的草图,“你是打算画南极仙翁,还是麻姑献寿?”

“麻姑献寿吧。我以前给祖母画过一幅《麻姑献寿图》,再画就比较快,否则这点时间根本不够构思的。”云霁说。

“嗯,辛苦七哥了。”闵悉说。

云霁指了指一旁的笔和纸:“你该练字了。”

“好!”闵悉每天也有任务,要学几个字,可怜他一个读了十几年书的大学生,在古代好歹也算个秀才,竟又要从“天地玄黄”开始学起,不过也确实有些需要学的,因为他学的是简体字,繁体字大部分能看懂,但不会写。

在云霁眼中,闵悉的学习能力强得惊人,学过的字写两遍就全都记下了,这可比他认识的所有人天赋都要高。

这也恰巧就印证了闵悉语言天赋高的说法,所以并未引起云霁的怀疑,只是慨叹他这么好的天赋竟被耽误了,要是从小就学习,这会儿怕不是早就三元及第了。

有一次云霁甚至还提过:“等回到大明,我送九弟去私塾读书吧,努力几年,考个秀才应当不在话下,没准到四十岁,还能考个进士。”

这话把闵悉给吓了一跳,连忙拒绝:“七哥你就别取笑我了。我就是记性好,记东西快而已,秀才和举人又不是只靠背书就能成的。我这辈子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够自食其力,跟着你学会了识字算数,将来做生意会计算,看得懂账目,就已经足够了。别的不敢奢望。”

他可不想去考什么秀才,本来他自己学的也是理工科,写作文就不是他的强项,让他去写八股文,不是要他的命吗?

云霁说:“也罢,读书本就清苦,九弟如今也有了安身立命的本领,也不是非得读书才有出路。我朝如今商人的地位也不算低,回去置些地,做个自在的地主商人也未尝不可。”

这倒是实话,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明朝中后期商人地位比之前朝与本朝初期已经好太多了,社会地位也得到了极大的提升,商人子弟也能够考科举,入朝为官,朝中官员甚至也有经商的。

闵悉一个现代芯子的人,对经商自然是毫无芥蒂,靠双手赚钱不寒碜。

闵悉练了一会儿字,便起身下楼去忙了,主食和甜品可以先做,尤其是甜品非常受欢迎,很多客人吃了饭都会外带一盒。除了蛋挞,他还要多做几种甜品才好。

烤一些小蛋糕吧,小蛋糕比蛋挞做起来方便,烤得蓬松柔软的戚风蛋糕应该也会很受欢迎。

这些糕点模具都是陶器,是闵悉跟烧造陶器的匠人定制的,大小都有,做糕点非常方便。

闵悉今天尝试做了一下小蛋糕,也很成功,云霁吃了之后挑了挑眉:“这是哪儿的做法?我从未吃过。”

闵悉骗他:“应天府的做法。”这是西式糕点,应天府哪有人会做,料想云霁也不至于去找人求证。

中式糕点闵悉也会做一些,但原料稀缺,不如西式糕点方便,正好他在欧洲,做西式糕点,再合适不过。

五点刚过,就有客人来吃饭了,而且还是拖家带口的,看这架势,今晚人数肯定又少不了。

果不其然,闵悉第一桌菜还没炒完,第二桌客人就来了。他们都还没来得及吃饭,只能先吃点包子填一下肚子,等忙完了再吃饭。

结果这一晚客人多得愣是把今天买的菜都做完了,最后来的客人都没法点菜,只能看着剩下有什么食材就做什么,主食和甜品也都卖完了。闵悉不得不给客人下面条,客人也觉得很好吃。

费尔南多男爵来的时候,已经快九点了,他在别人家参加宴会,出来之后觉得肚子空空的,好像什么都没吃,就直奔中国饭店而来,到的时候,闵悉正在厨房里下面条。

这次的面条不是给客人煮的,是他们自己要吃的,他们从五点就开始忙,一直忙到九点才吃上饭,中途大家也就吃了两个肉包子。

阿曼达第一天上班,任劳任怨,帮了闵悉不少忙,洗菜切菜样样都行,闵悉都想改主意了,让她给自己打荷,另外再找个洗碗的。

不过明天那个叫安东尼的家伙会来,先看看那家伙的表现吧。

费尔南多直接推开虚掩的门进来:“都关门了,已经打烊了?”

云霁正在柜台后清点账目,闻言抬头:“是的,男爵阁下,我们已经打烊了。您这么晚来,不会是要吃饭吧?”

“对啊,还有吃的吗?”费尔南多说。

云霁说:“今天买的菜都卖光了,闵正在煮面条,我们都还没吃晚饭。”

费尔南多挑挑眉:“生意不错啊。我去跟他说一声,给我也煮一碗。”说着朝厨房走去。

闵悉得知费尔南多也要吃面条,说:“没有太多的菜了,就是简简单单的面条,加一个煎蛋。”

“没问题,有什么我吃什么。”费尔南多说。

很快,闵悉就把面条给煮好了,配面条的只有葱油和煎鸡蛋。

费尔南多吃了一口葱油面,非常意外地抬了抬眉,看起来平平无奇的面条,竟出奇地香:“闵,这放的是什么?味道好极了。”

闵悉说:“葱油。”

“你真是个天才!”费尔南多赞叹,他突然又发现一件事,非常惊奇地问,“你们手里拿的是什么?”

闵悉看了看自己和云霁手里的筷子,说:“筷子啊。”

“这就是你们中国人吃饭用的工具?”费尔南多好奇道。

“对,这就是我们从小就用的筷子。”闵悉说。

费尔南多问:“你们为什么不用刀叉?”

闵悉说:“不好用呗。我们的祖先大概在两三千前也是用刀叉的,发现不好用,便改用筷子了。我送你一双,你可以练练,以后吃面条夹菜夹豆子都毫无阻碍,想吃什么都方便。”

费尔南多说:“那喝汤呢?”

“喝汤我们也有勺子啊。”闵悉笑眯眯地说。

“行,你给我一双吧,我练练。”费尔南多说。

闵悉洗了一双筷子给他,示范了一下该怎么用,费尔南多果然拿起筷子开始练起来,发现压根就夹不起来。

闵悉笑眯眯地说:“别着急,慢慢练。我们中国的孩子从两三岁起就开始练习,用不了多久就能很熟练地使用了。”

费尔南多不服输,决定要把筷子给练起来。

阿曼达第一天上班,就打定主意要在这里好好干了,因为老板和善,工资给得高,吃得也好,是跟老板同吃的,她这辈子还从没吃过小麦粉做的食物呢,没想到在这里吃上了,不仅有蟹肉包子,还有鸡蛋面。

阿曼达吃着吃着,眼泪就下来了,要是孩子们也能吃上该多好啊。

闵悉不经意间,看见阿曼达背过脸去悄悄抹眼泪,忍不住问:“阿曼达,可是有什么难处?”

阿曼达惊慌地抬头:“不、不,先生,我就是有点想孩子们了。”

闵悉说:“一会儿吃了饭就可以回去了。你要是有困难,我可以提前给你预支工资。”

阿曼达吃惊地看着闵悉,接着眼泪哗哗地流。

闵悉发现她哭得更伤心了:“我、我说错话了吗?”

阿曼达慌忙擦干眼泪:“不、不,先生,您太仁慈了,我就是太感动了。”

“没关系的,来我店里做事,就是我员工,你们有什么困难,我都会尽量帮忙,只要你们把工作做好,我们是不会亏待大家的。”闵悉说。

阿曼达抽噎着说:“谢谢先生,我一定会好好干的。”

费尔南多把这一幕看在眼中,没有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