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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塔大道紧挨着海港,因大路尽头的高大灯塔而得名。这里来往的也都是来自全国各地的商人、船东、船长、水手、掮客,以及怀揣着发财梦来这里碰运气的人,还有一些讨生活的穷人。

因此,这条街也是个鱼龙混杂之地,王公贵族与乞丐会同时出现。

天一黑,没有路灯的街道就昏暗起来,只有路旁人家和商铺里散射出来的光线能给眼睛一点助力。小半年时间在海上漂泊,缺少蔬菜瓜果,维生素严重缺乏,水手们的夜视能力都不太好,闵悉和云霁也不例外。

不过眼睛不好使,听力就格外敏锐一些,他们能听到黑暗中传来各种奇奇怪怪的声音,吹牛的、谩骂的、调情的、大笑的、哭闹的……真正是人生百态。

闵悉忍不住感慨一声:“这就是人间烟火气。”

云霁听到这句话,不由得对他侧目多看了一眼,因为闵悉恰好就说出了他心中所想。

雷斯将他们领到了一个不起眼的门脸前,外面看起来破破烂烂的,招牌都有些歪斜,看起来就跟水手们的气质非常贴切:放浪形骸,不拘小节。

一进门,闵悉和云霁差点没被烟草、酒精、体臭混合的污浊空气给呛得退出去。两人都不约而同地扭头,相视苦笑一下,然后深吸一口清新空气,这才鼓起勇气走进门内。

里面别有洞天,空间非常大,人声鼎沸,人们聚在一起喝酒聊天吹牛打屁,说到高兴处,还站在桌子上和凳子上手舞足蹈。

雷斯已经到了酒吧前台,正在跟一个胡须把脸遮了大半的大汉大声寒暄,互相拍肩,看得出来两人的交情非常不错。

顺着雷斯的手,那个叼着烟斗的大胡子朝闵悉二人看来。雷斯朝他俩招手,二人快步越过人群过去,他们没注意到,从他俩进来,屋子里的声音逐渐低了下去,视线也陆续朝他们聚拢了过来。毕竟这里的亚洲人可是相当稀罕的。

雷斯朝大胡子介绍说:“他们就是我们在海上救了的中国人,闵和云。这位就是我跟你们说过的老桑维斯,他是这家酒馆的老板。”

闵悉和云霁赶紧行礼:“桑维斯先生,您好!”

桑维斯拿下烟斗,说:“葡语说得不错。远来的朋友你们喝点什么?我请客。”

闵悉想了想,说:“谢谢,给我们来一杯啤酒吧。”

桑维斯哈哈大笑起来:“我们这里的啤酒是全欧洲最好的,有眼光!”说完拿出两个木杯,倒了两大杯啤酒。

“谢谢先生!”闵悉和云霁也没有推辞,端起来喝了一口,“好酒!”

桑维斯的眼睛里闪着光,显然非常满意,问:“你们中国可有啤酒?”

闵悉摇头:“没有,我们中国人都喝米酒、高粱酒。”

这可跟欧洲的啤酒和果酒不太一样,桑维斯两眼放光:“味道比起啤酒怎么样?”

闵悉想了想,说:“各有千秋,我更喜欢啤酒的口感。”这不算撒谎,他本来也就只喝一点啤酒,不喝白酒。

桑维斯对这个答案相当满意,这小老外都爱他的啤酒,看来他的啤酒果然是最好的。

桑维斯哈哈大笑:“雷斯说你们没有住处,这样吧,我这阁楼还空着,给你俩住,一个月收你们300瑞斯,不包吃,怎么样?”

闵悉连忙答应下来:“好,非常感谢您的相助。”

就这样,闵悉和云霁在拂朗机的里斯本找到了落脚之处。

他们的房间是二楼之上的阁楼,人进去之后,只在房顶相夹的地方才能站直身体,别的地方需要弯着腰才能不碰到房顶。里面没有床,只能席地而卧,但这已经比在船上的条件好太多了,因为这里有一扇窗户,透过窗户,他们可以呼吸新鲜空气,看到星星,据说白天的时候还能看到海。

闵悉和云霁接过酒馆仆人小迭戈送来的毛毯,席地而卧,两人合盖着一床毛毯,相拥着睡了这小半年来最安稳香甜的一觉。

他们抵达里斯本的时候,正值二月底,已经到了冬天的尾巴,夜间温度约莫在十度左右,还是有点冷的。

两人并无太多铺盖,地上就铺了一些掉光了毛的羊皮,只能隔绝潮气,身上盖着一张硬邦邦的毯子,还有一股难以言状的怪味,两人都不敢把毯子拉得太高,因为闻着实在难以忍受,这毯子起不到太多的御寒作用。

到了半夜,寒意从海上升腾而起,笼向整个城市,睡梦中的闵悉和云霁都下意识地抱紧了身边唯一的热源。

长久以来的疲惫让他们一夜好眠,直到天光大亮,云霁才被刺目的晨光唤醒。他睁开眼,看见了一个陌生的屋顶,他愣了三秒,才想起来自己身处何地,他现在已经在拂朗机的都城了,闵悉说它好像是叫里斯本?对了,闵悉呢?

腰上忽然一紧,他赶紧低头,脸颊碰到了一个脑袋。

他反应过来,闵悉在自己怀里呢,他像个小孩一样偎在自己怀里,腿还勾着自己的腿,而自己手臂,也正圈着对方。

这一刻,他不安的心忽然平静下来,甚至还下意识地将闵悉往怀里带了带。因为闵悉,在这个完全陌生的环境里,他似乎并不觉得恐慌,如果只有他自己,他是绝对不会跟着拂朗机人来到这里的,有闵悉陪着,他觉得刀山火海与龙潭虎穴都能够闯一闯。

他手臂一动,怀里的人也慢悠悠醒转过来,腰上的手也松开了,怀里温暖的身体也逐渐远离,云霁竟莫名觉得有些失落。

闵悉打了个哈欠,慢慢抬起头来,与一双好看的丹凤眼对上了,眉目如画,真是赏心悦目啊。

闵悉心情分外愉悦:“少东家早啊。哇,快看外面的景色,果然能够看得到海!”

云霁看他外衣也不穿,就扑到窗边去看风景了,赶紧拿起外衣给他披在身上:“穿上衣服,别着凉。”

闵悉伸手抓住衣服,一边穿衣一边说:“原来里斯本是这个样子。你觉得比大明的京城如何?”

云霁凑到窗边看了一眼,说:“眼前所见不比京城繁华。但这只是一隅,不好评价。”

闵悉笑道:“你还挺客观。”

云霁没说话,只是陪他在窗边看风景,看海上来往的船只,看街道上的人情风貌。

闵悉突然说:“你知道我现在最想做什么吗?”

“想做什么?”云霁配合地问。

闵悉说:“洗个热水澡,吃顿热乎饭,然后在太阳底下晒暖。冬天,就应该这么过啊!”

云霁笑起来:“是个不错的主意,走吧,找地方洗澡。”

闵悉说:“得先找地方买衣服,咱们这衣服都快成抹布了。”

这话并不夸张,他们穿的还是自己原来那身衣服,船到好望角的时候,他们在开普敦登过一次陆,买过一身换洗衣服,两身衣服穿了几个月,在船上干粗活,早就破了。

“是啊,咱们现在这样,跟乞丐也差不多。是该买两身新衣服了。”云霁说。

“走,逛街去。”闵悉兴冲冲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