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苏老头子想尽办法把我捆在苏倩云的身边,究竟是为了什么呢?”
林加心底不由的产生了疑问。
他可不觉得,身为苏家掌权人,常人见一面都算是祖上冒烟的江宁州2号人物,会真的因为自己那个死去了多年的爷爷,对自己那么好。
苏国宪必有所图,甚至为了自己的图谋,都愿意把孙女抛出来当做诱饵。
可是……自己身上空无一物,就是自己最看重的秘籍,似乎他也并不感兴趣。
想不通,林加不准备想了。
有问题,暴力碾过去就行,如果不是目前自己还打不过苏家别墅里的那些人,而且还需要苏家的帮助查明当年的真相,林加才不会那么和气。
嗜杀,凶残,这才是真正的他,表现出来的,不过是想让人看到的罢了。
电话铃声响起。
“她去哪儿了?”
“北边,我把她定位发给你。”
“干得好。”
刚上苏倩云车的时候,林加就已经偷偷的在她的车上装了定位。
“你确定住的地方了没有?要不要我帮你。”好歹是自己的手下,林加觉得还是要多关心一点的。
“不用,有事电话联系。”
蒋寒露挂断了电话。
她和林加并不单纯的是上下级的关系,而更像是合作者。
虽然平日里都是林加占主导,因为打不过。
雇佣兵靠实力说话。
所有人都以为林加和蒋寒露已经在一起了,但是没有。
林加是觉得,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出门在外,不能轻易有所牵挂,有牵挂就有了弱点,而弱点的存在,在国外的环境下是致命的。
……以上所有的理由都是假的。
真正的理由是,林加看不上蒋寒露。
不是所有人都和他一样,有神功护体,即使在外面枪林弹雨打生打死也能保持自己帅气的容颜。
虽然蒋寒露也才二十五六岁,但是光看面容,都已经三十岁往上走了,皮肤粗糙,长的也一般,平时还不爱说话,也就是电脑技术厉害,林加需要这份助力。
蒋寒露对林加也并没有什么感情。
混口饭吃而已,跟着林加完全是因为他出手大方,而且实力还算不错,还是个华夏人。
每个月才几万块,玩儿什么命啊。
此次回国,林加有自己的任务,蒋寒露也有自己想要做的事情。
找回自己的身世。
她是被人贩子拐到国外的,身上只留下了一个玉佩。
玉佩很光滑,她一直随身携带。
似乎是因为触及到了什么东西,蒋寒露这几天总觉得自己的玉佩隐隐发热。
……
……
快乐的钓鱼时光啊!
这日子才叫悠闲,这才叫生活嘛。
天色渐晚,杨清收拾起了自己的渔具,今天可能会下雨,还是不夜钓了,他也没做好雨中垂钓的准备。
而且晚上也不安全。
一边想着今天晚上做些什么吃的犒劳自己,一边往租的屋子走。
在这里已经住了十多天了,杨清感觉自己又回到了当初在小县城生活的日子,自在,一身轻松。
除了。
门前站着的孟思宇。
“吃饭了没?”
听见杨清的询问,孟思宇摇了摇头。
“站在门口干嘛?不是给了你钥匙了吗?”
“忘记带了。”脑海里想着自己把钥匙放在裤子口袋里的情形,孟思宇还是坚定的摇了摇头。
“行吧,进来吧。”
打开门。
在这里住了两三天之后,孟思宇就在一天晚上找了过来。
还带着一张卡,说她这两天才赚了十多万,先把钱给杨清,后面接着给。
杨清没准备要的。
但是孟思宇坚持给。
杨清没坚持住。
开什么玩笑,孟思宇看起来清清爽爽的,小胳膊小腿,但是一只手就能把杨清拽起来甩好几个跟头。
杨清根本拒绝不了。
这钱收的杨清自己心里都不好意思了,都几十岁的人了,居然还要吃一个小姑娘的软饭……即使孟思宇说是报答救命之恩和歉意,但杨清还是不好意思。
所以就让孟思宇晚上可以来这里吃饭。
孟思宇没车,刚开始聊天,杨清问她是怎么过来的。
孟思宇说,她是跑过来的。
杨清一开始听都惊呆了。
这么老远,五十公里左右的距离,居然是跑过来的?
好奇心驱使之下,杨清多问了一句,你跑了多长时间?
孟思宇脸不红气不喘的说了四个字,“三十分钟。”
从此以后,杨清就知道,这姑娘一般人对付不了。
开什么玩笑,这腿,这腰,这耐久度和爆发力……会死人的。
三十分钟五十公里,相当于时速百公里的小轿车了,不是,姐们,你人形高铁啊。
看她的表情,肯定还不是全力奔跑,应该就相当于普通人慢跑的节奏,要是爆发起来,这速度杨清想都不敢想。
服了。
不过,即使孟思宇一点也不累,她也不在乎,但是杨清肯定做不出来让人家跑过来吃一顿饭,再让人跑回家这种事情。
一个星期过去。
不知道怎么回事,小小的出租屋里面慢慢就多出了一双拖鞋,几双女士运动鞋,厨房里多了点碗筷,卫生间多了个刷牙杯和几条毛巾。
杨清租的房子和小县城的差不多大,一个人住很是宽裕,两个人就稍微显得逼仄了些。
这房子是专门用来出租的,房屋的格局被改造过,客厅被分割出了一间稍小的卧室。
如果孟思宇过来,晚上吃完饭之后,会在那里睡一晚,第二天一大早再离开。
就当是养个女儿了,杨清心想……虽然自己目前都是花的孟思宇的钱。
“有没有什么想吃的菜?”
“没有。”
走进厨房,淘米,把饭做上。
杨清喜欢吃稍微软一点的米饭,没办法,天生的。
里面再放上一点红豆,或者山芋之类的东西。
其实是因为水放少了煮不透,为了偷懒,杨清就会多放点水,自然饭就会软乎。
“要我说啊,你也真是好养活,做什么你都吃。”
“你小的时候你父母就没做什么好吃的菜给你?”
“我没有父母。”
孟思宇说这句话的时候,格外的平静。
她的确不在乎。
很小的时候她就发现,只要自己每天跑十公里,做一百个俯卧撑和三百个仰卧起坐,然后就没有人能打得过她了。
而且头发还是那么黑亮秀丽。
就是容易饿,有的时候,她一天能吃六顿饭。
也就是政府的福利院吃的管饱,但是,有多好吃那也别想。
后来进入秘境,就可以吃兽肉,那个不好吃,但是能量高,吃一块肉可以一天都不饿。
杨清自然不会因为一句话就感觉多么抱歉,谁还不是个孤儿了。
不过,或许是可怜吧,今天晚上杨清多做了两个菜。
四菜一汤端上桌,热气腾腾的饭菜搭配着光泽的米饭,外面开始下起了小雨。
“吃完刷碗,外面下雨了,晚上别回去了。”
“嗯。”
杨清最喜欢孟思宇的一点就是,这丫头的肚子是真能装,他做的饭菜都够六个人吃了,但是不管他做了多少,吃剩下的最后都会进了孟思宇的肚子。
连隔夜菜都没有。
舒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