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欢迎光临泡书吧小说网!
错缺断章、加书:站内短信
后台有人,会尽快回复!
  • 主题模式:

  • 字体大小:

    -

    18

    +
  • 恢复默认

第41章 我其实就长得一般!

跟韩奚一样提前到校报到的新生有不少。

她分到的宿舍是个大杂烩。

一个宿舍四人,除了崔玲跟她一样是金融系的之外,一个樊英,外语系的;最后一个是顾彩虹,会计专业的。

樊英来自西宁,性格爽朗不拘小节,很热情;

崔玲是戴着个厚厚的眼镜,斯斯文文,话很少,说话时时不时用手推一下眼镜,有些社恐,但对刚接触的舍友,也懂得打好关系的重要性,她虽然紧张,但也尽量对她们表露微笑。

韩奚觉得这姑娘挺有意思的,上辈子,除了自己嫁给了秦铭之当了个全职太太之外,宿舍几个,就数崔玲发展得最好,进了一家投行,没两年,已经赚够了钱在S市安家。

顾彩虹,跟韩奚一样,来自S市的,是宿舍里家境最好的一个,家里做生意的,很会打扮,虽然长得不算非常出彩,也是个清秀的姑娘,稍微打扮一下,还是挺有看头的。

韩奚上辈子跟她们相处的时间不多,由于专业不一样,除了晚上,很难有机会处在一块,后来大二就怀孕了,她只能休学在家待产,她是坐完月子之后才回校完成学业的。

虽然相处一年,但对自己室友几个,印象还是挺好的。

但重生之后,韩奚对自己规划多了几分在意。

上一辈子自己之所以选金融,完全是因为秦铭之,想追随他的脚步,多接近他才选的。

现在想起来,觉得自己多么幼稚。

先不说后来自己婚姻不幸,单纯从自己想多接近秦铭之来说,他都大四了,大四的学生除了必要的几门必修课之外,几乎都不用回来上课,自行找工作或实习去了。

哪儿还有时间留在学校浪费时间。

更不用说像秦铭之这种秦氏的二少爷了,注定未毕业就要入公司担任要职。

从暑假他已经为了公司事务不断出差就知道。

上一世的自己,简直恋爱脑晚期,没得救了!

所以,这一辈子,她想选自己喜欢的。

她喜欢设计,也喜欢画画。

她想换专业!

只是新生入学,有为期两周的军训。

她没多少时间打听换专业的事情,每天早出晚归,跟同学投身于军训的苦海里去了。

每天挥汗如雨,晚上回到宿舍,洗漱完趴在床上几乎秒睡。

什么秦铭之,岳弘之类的男人,全抛于脑后。

连曹敏也很少联系了,因为她也在军训,偶尔发一两句吐槽遇到的教军很变态之类,就没了。

这日,上午刚军训完,她跟崔玲就同行走向食堂。

太饿了,一上午的体力活,把他们这群大一新生折腾得腿脚发软,饿得不行。

幸好教官还有些人性,提前让他们下课,不用十分钟后中午下课钟响,跟人挤破头打饭。

学校有四大食堂,最大的那个最好吃,离操场也近。

韩奚拉着崔玲去了大食堂,因为提前下课的原因,食堂人不算太多,排着队,很快就能排上了。

两人打了饭找了个风扇下的位置坐着。

不知为何,两人刚坐下,周围就很快坐满了人,韩奚对此全然不在意,也没感觉。

但崔玲心细,却注意到了。

看着摘下帽子,哪怕脸上挂着汗,依然漂亮得出水芙蓉的脸,莫名有些感慨。

“你没发现周围的人都在看你吗?”崔玲问。

“啊?”韩奚愕然抬头,呆萌地看了崔玲两眼之后,转过头看向四周。

才发现,周围几乎都是男生,有些被她看到了,不自然地埋头吃饭,有些却大方地跟她打招呼。

因为男女分开军训的,哪怕同班的男同学,她认识的也不多,都是只靠上辈子那点记忆把某些长相比较有印象的拼凑出来。

面对跟她打招呼的,她只能礼貌地点头回应。

之后,又埋头吃饭去了。

“小奚,你长得太打眼了,已经有好多人向我打听你的事!”

崔玲之前的高中是当地名校,考上清大的人不少,男同学知道她和韩奚同宿舍的,都来跟她打听。

韩奚闻言,抬头,“额......我不知道!”看着崔玲揶揄的目光,“你都跟他们说了吗?”

“那倒没有,我只顾着学习,其他事情一概不理,我让他们想办法!”

“谢谢你!我是不是给你惹麻烦了?”韩奚对此还是有些愧疚的。

崔玲失笑,“惹麻烦的又不是你,难不成你因为自己长得这么漂亮而对不起我了?”

韩奚愕然,不禁摸了摸自己的脸,“我其实就长得一般!”

崔玲认识韩奚有几天了,这姑娘什么样的人,她大概了解了一些,她说这话是真的一点也没有凡尔赛的意思,她是压根不知道自己长得很漂亮。

韩奚自小长在农村,家境一般,农村的孩子满地跑,她晒得很黑,而且妈妈重男轻女的思想有点重,养她也不甚上心,只保证她温饱,身上的衣服都是捡亲戚或邻居大一点的孩子的,很多衣服松松垮垮的穿在她身上,头发乱乱的,真的跟“美”字一点都不沾边。

她家邻居有个姐姐,但人家是被父母宠着养的,每天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像个公主似的,让她很羡慕。

两人相比之下,她更丑了。

妈妈更不喜欢她了,整天嫌弃她长得丑,眼睛大有什么用,形状不如邻居的漂亮姐姐的眼睛;嘴巴整天干巴巴的,看着就不舒服云云。

村里的人没有一个觉得她长得好看的,自小她就跟“丑”挂上勾,其实她挺自卑的。

后来,父母学着城里人学人家离婚。

父亲以专注事业为由,把她给妈妈带着,妈妈再婚的叔叔也带着一个女儿,可漂亮了,跟以前邻居家的姐姐一样,像个公主。

她往人家旁边一站,又黑又瘦,像只猴子似的,妈妈更不喜欢了。

她更自卑了,看人都不敢抬头,刘海长长的,也不敢剪,恨不得让头发把自己“丑陋”的眼睛遮住。

跟着妈妈和继父生活了几年,她被爷爷接走了。

秦铭之是第一个说她长得还“不错”的人,再加上长得太帅了,比电视里热剧的男主角还要帅。

十岁的韩奚在第一次见秦铭之的时候,就喜欢上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