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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书吧小说网 > 其他类型 > 天才与废材 > 第74章 时代的洪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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闺蜜突然给我联系,她说要过来找我。她结婚后,一直住在区县。

正月小皓皓出生了,我们是第二次见面。

只不过距离拉远,似乎有些关系就存在于一种牵扯,这种关系不会断,但也不是太紧密。

或许这就是所谓的有了家庭后,有些关系维护在表面,就算用真挚的感情对待,但难免会有失落和落差感,就是有些感觉再也不是以前的那种感觉了。

成年人的世界里,再也没有那种纯粹奢侈的情感了。与其三五成群的友人,七嘴八舌说着面不同心的话,还不如一人处在安静之处。

我和她认识有十三年多了。

这样一回头看,真的好快。有些事,有些人就像埋在长河里,突然醒了过来。

她终于披上了她心心念念的婚纱,风光地嫁给了他。

可是爱情的前提都是需要面包的,而且是一份长久且持续不断的面包。

爱情很美好,可是生活却是柴米油盐酱醋茶。

走进围城的人,总是想着,若是时光倒流,选择也许是会不一样的。其实,不管怎么选,你没有选择的那条道路,永远都是遗憾的。

她来我工作地方,我们一起吃了午饭。小皓皓很乖,她的丈夫情绪稳定,但也是有些拘谨。我们也算是第二次见面。大多是从她与我视频的时候。

保鲜期过后,更应该说是有了孩子后,就得需要想很多事情,还得做很多事情。

生活的糟心事就会越来越多,两个人在一起,会有很多的缺点开始暴露出来,有些东西并不是包容和容忍,而是不得不接受。

从相识到走进围城,过了三年,七年,人也慢慢被社会和生活磨平。有些人和事开始妥协。

昨晚,左爸的幺爸家的女儿突然造访。当然,这一切都是左爸在微信上同我说。

加班回家已经很晚了,回到家,她们都已经睡了,陪十三做完作业,我也就洗洗睡了。

今早十三奶奶比平时起得还早,迷迷糊糊睡着,听着他们在说话,十三奶奶说炒点肉给她吃,起来做了早餐,听着她们在外面吃,我在想要不要起床,后面想想还是算了。

左爸送她堂妹去了火车站,十三奶奶在床头发现了100元钱。就听着打电话给十三爷爷,问是不是他放的。

十三爷爷说,可能是,他记不得了。十三奶奶说话声音很大,多远都能听见,她开着扩音器,所以房间内也能听见了。

十三奶奶这边刚说完,就听着十三奶奶接了电话,也是开了扩音器,是左爸堂妹打来的,说那100元是她留的,身上没有那么多现金。

断断续续,我也迷迷糊糊的。

其实,我也只是见过这姑娘,并不熟,左爸那边的亲戚我也不熟,因为除了疫情在左爸老家呆了一个多月,就从没待过超过一周的。

十三这么大了,我依旧不习惯他们那边,也和那边的人打不弄堆。

我在娘家养成了习惯,小时候家里妈妈严格,不允许我们去串门,去多谢人家,而且我们是独门独户,不住在大屋场,所以,不管下雨天晴,我们都只在自家,几姊妹自己玩。

去了左爸老家,我依旧是个外来媳妇,像那边需要帮忙什么的,也不会有人叫我帮忙,左爸也说我不必去做什么,他做就行了。

十三爷爷奶奶也不需要我做什么,就是我这个新女主人,反而像个客人一样。

远嫁有一个好处就是,没有那么多人情,可以一个人窝着,也不必在意谁的脸色和谈论。

因为我不喜欢和女人们谈论那些背后的是非。

所以,左爸这个堂妹,我也不怎么熟,但经常从十三奶奶嘴里听到很多。中间发生了很多事,很多事一言难尽。

做个好儿媳就是公婆说你别管的时候,你就不要去插手一些他们想要做主的事,就算有事,他们也只会找他们儿子,所以为何不乐得清闲。

所以继续睡,直接做个不懂礼貌的人会更好,不需要解释,也不做其他无用的事。

十三叫我起床了才起来,今日天气很好。所以给十三找了薄衣服,本身让她试试她六岁给她买的小皮裙,看还能穿不,十三试了试,说小了吧。我说这就是这样的,不当裙子穿了,当一件上衣穿吧。

十三说周末穿。

还在幼儿园的十三,特别喜欢穿裙子,尤其是多巴胺的。下雨都要穿,说了也没用。现在上了小学了,十三突然就不爱穿裙子了,对那些漂亮的裙子也不感兴趣了。她自己去观音桥选的粉色裙子穿了两次后,就说不喜欢。

我说这是你自己选的。

十三说学校有体育课,有时会有踢球。我就知道她为什么不喜欢穿这些了,而且她现在喜欢简洁的。头发扎个马尾,衣服裤子也是随便,没有小时候那种各种自己穿搭了。

突然我很怀念小时候,因为她自己一天可以换三套衣服,没错自己找了换。现在她反而无所谓了,对这些衣服没要求,对发型也不要求。

十三特别小的时候,很喜欢超级飞侠,汪汪队,猪猪侠,奥特曼,小猪佩奇,然后消防车,挖掘机,反正就是男孩子喜欢的,她一个没落下,还记得疫情初期,被封在老家,那时候一家出去一个人,左爸去了街上,然后十三要求带一套汪汪队回来,拿到后,我说这不是和你家里一样的么。

十三说,这个不一样,大小不一祥,颜色也不太一样。

还有很多,我们去了巴南的一个文化公园,她什么都不要,然后就看中了一个篮球。还有去动物园,十三选了一条蛇,挂在脖子上。

最记忆深刻的是,我们从动物园出来,穿过地下通道的时候,十三在买玩具的男老板唾沫横飞,嘴都说破皮了,硬是没把他手中的芭比娃娃推销出去,他笑着说,“我是第一次没有卖出去的。”面对十三立在一排汽车旁,老板不死心,继续推销他家的各种洋娃娃,就是女孩子喜欢的过家家,厨房玩具…全部被打败了。最后十三选了一辆大挂车,蓝白色相间的,有成人大半个手臂长。

老板第一次捂脸说,好失败,从来没遇到过这种娃儿。

十三有自己的想法。

我们一次去小姨家,那时小姨刚从学校出来,她们租在黄泥磅。十三和我去了,小邓和我们还不太熟。那天十三就是不愿意在那里吃夜饭,可我想吃了再走。

小邓就拿出她那整整满罐的星球杯诱惑她,只要你和妈妈在这里吃饭,这一罐我全部送你。

十三摇头,“我已经有了。”她拍了拍她的包。

其实,里面只有一个星球杯。

最后我们也没吃饭,就回来了。

十三的性子在某些方面与我是相像的。有自己的想法,执着。

十三外婆讲我的小时候,如果哪天我想自己洗脸的时候,那一定得让,不然我在地上摸一把灰后擦在脸上,然后自己拿毛巾在擦一遍。

我的臭事特别多,十三外婆和外公,总会时不时讲一个我小时候的事,我和堂哥在胡豆田里拔过别人的玉米苗。扯过麦芽,剥过豌豆胡豆烧了吃,收藏过烟蒂里面的棉花。叫过十三外公的大名等。

我自己还能记得很清楚的一件事,是我家请了木匠,然后吃饭的时候,木匠坐了我的椅子,然后我就一直委屈,最后还是十三外婆说了,木匠把椅子给了我,我才心情大好。

也许那个时候,我是十三外公外婆的第一个孩子,所以十三外公出去干活带回来很多好吃的,都是我在吃(那个时候的糖可是稀有,还有红鸡蛋)。然后也跟着十三外公去了很多人家里,十三外公那会有技压身,所以我跟着待遇也不错。当时还只有我一个,所以集万千宠一身。

十三的祖祖们,也就是我的外婆外公,那个时候家里会买的大白兔,米花块,包谷泡,还有冰糖,玉米糖(费牙齿)。我的舅舅,还有那些十来个表舅舅们,可都是把我宠得无法无天。

如果这样来对比,十三比我懂事乖多了,我从小就是很叛逆的主儿。

只不过,后来发生了一些事,物是人非,用现在的目光再回首去看,也许就是时代的一种推进,有些人和事终究是回不去了。

而我,还未老去,就已经开始思念曾经的人,曾经的事,曾经去过或住过的地方。那些久远的人和事蒙了一层灰,似清晰,似飘渺。

那些曾经追逐的梦,它是真实发生过的,亦是去奔跑过的。

落笔之时,心有林夕,影迹斑驳,想写完这一生,最后还是朦胧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