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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跟别的野男人跑了。

距离婚期。

还有一个星期。

南初没有证件,不能离京。

身无分文的她,被陆为战开车直接带回了大院,门口有哨兵站岗,普通人无法自由出入。

她并未同意和他结婚,他也没逼,只是安排她暂时住在这,要是反悔了,可以随时找他。

他很忙。

白日基本不在。

也没有限制她的自由,客厅的电话允许她随便用,也就在这日,她接到了刘金花的电话。

说他们在路上遇到一帮凶徒,老李伤及内脏,普通医院救不了,需要联系更好的医生,可是他们没有门路。

森严的屋子,单色调的家具。

南初一个人坐在沙发上,与地上的影子重叠在一起,她双手握紧着听筒,脑海里想着可找之人。

南父南母是医院的人,但她回去求他们也没有用,求来的……只有无止境的羞辱和谩骂罢了。

还能找谁?

陆霄骁?

颜听雪?

他们在哪,她都不知道。

至于其他人都是普通人而已,根本没有门路。

在这一刻,她突然理解陆为战为何会有恃无恐,保证她会答应她会和他结婚,因为出了事,她只能找他。

也只有他能帮她,可以这么说,在这个世上,他是她唯一能依靠的人,就连陆霄骁也做不到。

最终。

南初还是选择了妥协。

车队的人不仅仅是公司员工,也是她曾经出生入死的伙伴,也是在羊城互相照顾的家人。

她。

不能见死不救。

就像张军一样,与她只是合作伙伴。

但他也曾经拼命,从一个杀人犯手中救过她,不仅仅是他曾经当过兵,也是他将她当成亲人。

也正是因为他们这些普通人团结在一起才有了今天的运输公司,才过上了别人梦寐以求的生活。

陆为战闻言,并未过多为难。

拿起听筒立刻打了一个电话出去,并出言安慰她道,“你放心,我已经派最好的医疗团队前往,你的朋友保证没事。”

“谢谢。”这两个字,南初已经说了很多次,但每一次都出于真心,因为他每次帮她都另有目的。

却始终……

没真正伤过她。

如果没有陆霄骁,他确实是一个值得托付终身的好男人,无所不在,总会在她不知所措时。

伸出援手。

为她撑起一片天。

可是没有陆霄骁,她也不会好好地活到今天,认识这样的大人物,光鲜亮丽地站在这里。

她现在所有一切,何尝不是沾陆霄骁的光,他不在身边,却又如影如随从未离开过。

“我答应嫁给你。”这几个字对南初而言很是沉重,她说的很快,怕再犹豫一下就说不出口。

与人命比起来,嫁人不值一提,只是配合演戏而已,她不擅长,但在这一刻可以去学。

学着,不爱他。

很快,到了元宵节佳节,这是一个阖家欢乐的日子,南初作为陆为战的未婚妻,得陪着他一起回家见父母。

为了给二老留下好印象,见面礼他都帮她提前准备好了,不是什么贵重的东西,只是常见的水果、衣服等。

全部放在车子的后备箱里,到了地方后,有人提了进去,她挽着陆为战的手臂进了屋。

第一眼,便看见陆霄骁的身影,他孤独地站在窗台边,整个人陷入阴影中,烟雾缭绕,看不清神色。

显然。

从她下车。

他的目光都在她身上,直到进屋。

四目相对,他的眼神已没了爱意,她移开了视线,就这样结束吧,她也不值得他再爱。

她想。

她是自私的。

上次,为了朋友,放弃了他。

这次,为了一条人命,放弃了他。

此刻她才发现,他永远都不是她的第一选择,可若是他出事,她会拼尽所有奔向他去救他,哪怕付出性命。

陆为战扶着南初的肩,将她带到了陆父陆母面前,“爸妈,这是南初,你们未来儿媳妇。”

陆母出生资本家,是一个娇养的大小姐,就算头发花白,那一颦一笑举手投足之间带着优雅。

高高在上,却又亲和。

她很喜欢南初这孩子,打扮的干干净净很有灵气,还将传陆家儿媳妇的玉镯戴在她手腕上。

这是……

认可了她。

陆父只叮嘱他们以后好好过日子,没事多回家陪陪陆母就行,也并没有过多要求什么。

自家儿子一把年纪了,他找的人心里肯定有数,他这个做父亲的没必要过多干预孩子的事。

婚期。

和陆霄骁同一天。

儿媳妇和外甥媳妇同时进门,双喜临门,是个好兆头,也不用大办,请来亲戚朋友热闹一下就行。

虽然一切从简,但颜家的意思是该有的规矩一样不能少,三媒六聘还是得有,不八抬大轿,好歹有个婚车。

外甥媳妇有的,儿媳妇也有,不能因为是二婚就亏待了她,真有亏待也会在其他方面补偿。

南初并不想风风光光嫁进来,只是演戏而已,领个结婚证就行了,根本没有必要大费周章。

可陆为战不同意,他的妻子,怎么可以随随便便领进门,岂不是被人看低,该给她的尊重,不能免。

整个过程,陆霄骁都坐在她能看到的位置,她的目光总是不自觉地停留在他的身上,但很快移开。

他嗤笑一声,清晰可闻。

今日再见,南初内心五味杂陈,不知如何面对他,又想到日后他们二人经常在一个屋檐下见面。

他会喊她舅妈。

昔日爱人成了外甥,可笑至极,若如不是亲身经历,她都不敢相信天下有这种荒诞之事。

陆为战一直护在南初身边,她和陆霄骁面对面却没说过一句话,她也看到了他的儿子。

很可爱。

胖乎乎地像头小猪。

陆母说,这孩子可怜的很,从小身体就不好,不是感冒就发烧,天天往医院跑,瘦的跟猴子一样。

是陆霄骁一宿一宿抱着,守着,小家伙不喜欢吃药,他就陪着吃,才有了如今这健康的体格。

不否认,他是一个好爸爸。

南初垂下眼眸,她想到自己早产的儿子,还没有见过天上的太阳,便永远地离开了这个世界。

要是他还好好的活着,那他的爸爸肯定会很爱很爱他,可是,他的命,和她这个当妈妈的一样不好。

“他妈妈呢?”她问。

这是她今天和陆霄骁见面以来,和他说的第一句话,他答,“他妈妈不要他了,跟别的野男人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