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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已经落山,满天星辰密布。

本来热闹的街道,只剩下零星的几个路人。

“天干物燥,小心火烛!”

打更人敲了一下铜锣,引得巷子中的犬吠。

汪汪汪!

一个打着哈欠的老人从野狗身边走过,只是回头看了一眼,凶悍的狗立马闭上了嘴巴,低眉顺眼地摇着尾巴。

人或许看不清真假,但狗却能感受到谁凶谁狠,谁善谁恶!

“还算有点眼力劲儿。”

平易将手中最后一颗丹药扔给了狗,可那狗吓了一跳,扭头就跑。

“给你机会你也不中用啊,蠢狗一条。”

平易重新将丹药捡起来,脑海里琢磨着,要不直接随手扔了谁得到是谁的。

现在已经困得不行了,本来预计还有好几天才需要沉睡,现在看来只有一天的时间。

这时巷子里刚好有几只老鼠在他身旁路过,一只野猫闻着腥味儿走,站在墙头上紧紧地盯着。

还没等他想好给谁,巷子口处一名垂头丧气的书生引起了他的注意。

这么晚从医馆里面走出来,还满面愁容的,八成是得了什么重病。

“抱歉了,你们几个机缘没了。”

平易对这几个畜生说了一句,迈步走向那个年轻的书生。

药房外。

王伦一身青袍,面容憔悴,但依然难以掩盖,那股书生气,以及原有的英俊。

他仰望着天空中的明月,叹了一口气,“唉,想我王伦刚刚高中,竟然得了不治之症,这大概就是命吧。”

前几日,他刚刚高中解元。高兴之下宴请了几个好友共饮,可没喝几杯,便感觉到胃部绞痛。

起初他没在意,只当自己喝多了伤了胃。直到次日早起,口吐鲜血。他才意识到,自己怕是得了什么病,急忙到医馆看诊。

看诊的老大夫一皱眉,告诉他,他患上了不治之症,就算药物缓解最多也只能活三个月。

这话犹如晴天霹雳!

他不相信,定是老大夫年纪大了误诊了,可一连看了好几个大夫,得到的结论都一样。

他死心,也认命了。

“小子,你在为何事发愁啊?”

不知不觉平易已经走到了王伦的身边。

王伦并未察觉出异常,只当自己是失了神,才会注意到有人。

“老人家说来不信,我可能是一个命不久矣的人了。”他坦然说出了自己患病的事情,好像是看开了。

“可我还是有一点不甘心,我明明有大好的前程的。你知道吗?我是这一届乡试的解元。”

“唉,说这么多都没有用了,现在才明白生死面前无大事。”

能在临死前说一说自己的心里话,王伦感觉舒服了不少,至少有一个人愿意倾听。

哪怕,他只是一个陌生的老人家。

平易又多了几分困倦,配上苍老的面容,显得格外的沧桑。

他道,“既然不甘心,那你想不想活着,比旁人更精彩的活着?”

王伦笑着回答,“当然想,但也只是想一想。”

“想就对了。”

平易笑了笑,将刚才捡起来的丹药递了过去。上面的土早已经被擦掉,可依旧是沾了一些灰。

“这是何物弹珠?又或者是糖球?”王伦拿起来放到手里观看。

“这是一粒仙药,吃了它能够实现你任何愿望。不过你得死上一次,而且那愿望必须是在你死之前最强烈的那一个。”

这话不一定准确,但大差不差,毕竟他就是这么过来的。

“哈哈。”

王伦拿着药丸笑了一声。

“怎么,你不信?”

“不,我信。我宁愿相信这是真的。”

他就要死了相信这一个匪夷所思的奇迹又如何?

“信就好,不过你先别吃。”平易咳嗽了几声,假装虚弱,“我就要死了,也没一个后人帮我处理后事。”

“我希望你将我火化将骨灰倒到大海里。大陆上的风景我已经看够了,我想顺着洋流去海上看看。”

平易这些话说的真情切意,但都是他的谎言,他不死不灭,只想假死脱身,反正都要沉睡了,跟死了没两样。倒不如火化成灰,重新复活。

拥有超凡能力后,这几个人肯定藏不住。作为传播超凡的关键人物,他的事儿也会被人挖出来。

别小看古代人的能力,也别小看古代人的八卦。

虽然不死不灭,但依然害怕被抓被关,毕竟以前吃过亏。

王伦这人他看得透,就算是萍水相逢,也会愿意帮他这个忙,一千年的眼力可不是白练的。

这样,就算是查到他的身上,无非就是在给他再添一个身份,再多出一个传奇。

就像昔日的奉先国师,国家都被灭了快1000年了,他的事迹依然广为流传。

唉,年轻气盛,都怪他当时太张扬了。

话虽这么说,但他嘴角却比ak还难压。

“老先生,竟然无儿无女!”王伦有些惊讶,心里也多了几分怜悯。

同是天涯沦落人,他王伦虽然没有大财,但从不为钱财发愁。替一个老人家办理丧事他还花得起,就当是积德行善。

“老先生,你放心吧。对了,学生叫王伦,还未问老先生的姓名?”

“我有很多名字,不过这都不重要。对了,一定要吃仙药啊!”

说完,平易两眼一闭,停止了呼吸。

他太累了,累了1000年了,需要歇一歇了。

“老先生,老先生!”

王伦摸了摸他的鼻息,已经没有了气息。再摸摸脉搏,也早就停止了。最后将手放到胸口那里的心脏也不再跳动。

“唉,萍水相逢一场,没想到你竟然走到了我的前面。这样也好,省得我死在你的前头,没人给你办理后事。”

仙药的事情他是信的,但是他也不是10成10的全信,人总要留一个念想嘛!

王伦将类似玻璃珠的糖球,小心翼翼的包好揣到袖子里,背起老人的尸体往家中赶去。

死人,他不害怕。

再过一段时间,他自己也是一个死人。

三进三出的四合院。

王伦将木材摆成一个圆塔,费力地将平易的身体放了上去。

不知怎么的,明明是一个七八十岁身体枯槁的老人,但体重却比他一个成年青年还要高一些。

这可能就是尸僵,说的是在人死之后会出现一段时间的僵硬。

这让搬动尸体的人很费力,便误以为尸体的重量增加了,可实际上并未增加,反倒有一些减小。

王伦就是这样以为的。

将火油倒在尸体上,拿起油灯点起火把,将木材点燃。

大火熊熊燃烧,并未有焦尸味,反倒泛起一阵果木香。

这木头也不是普通的木材,而是他买来烧炭的桃果木。

每次与友人出游,他们都会打一些猎物,这桃果木烧好了,木炭刚好用得上。

用这种木炭烧出来的东西,也会带着一种别样的香味,这是文人雅士。

现如今这些东西他都用不到了,倒不如用来送别老先生。

大火烧了一个晚上,直到太阳出生群星隐退,蔚蓝天空泛起悠悠白云。

火熄灭了,只剩下一滩白色的灰。

王伦将骨灰铲到了一起,用手一点一点捧到一个瓷坛之中。

坛子也是一个老物件,虽不是他家里最值钱的东西,但也大差不差。

据说来自一千年前的王朝,奉先国师曾用它装过糖水。

王伦并不相信,古董的都这样,是个正品,只要年代王朝接近,都会往都和奉先国师有联系,无非就是想卖一个好价。

骨灰刚刚装完,只听门外传来铛铛铛的声音。

一位身穿白衣,头戴玉冠的青年推门而入。

他脸上带着三分关心,三分恭敬,三分笑意,还有那一份隐藏深深的贪。

“王伦兄,前几日听说你身体抱恙,今日可曾好些?”

“不曾,恐怕以后都不会好了。”

王伦将骨灰坛小心地放到桌子。

拿起扫把清扫焚烧过后的黑灰,这里面已经没有什么太多有用的东西了大多数都是木炭燃过后的灰。

留到院子里看着有些脏乱,就算他命不久矣,最后的这段时他也想好好的活。

“王伦兄,这是怎么一回事?”

青年有些不明白,不就是多喝了几杯胃痛,为何到他嘴里竟变得这么严重?

王伦坦然道,“我得了不治之症,不日就要死了。”

“啊,怎会如此!”

青年有些恍惚,几个月前他刚刚攀上关系,本以为借着交情飞黄腾达,没想到这通天路,竟然断了!

他有些不甘心,最后也只能自认倒霉,无奈的叹了一口气道。

“王伦兄弟,节哀顺变吧。我这有些银两,拿去买些好吃好喝的吧。我能做的只有这么多了。”

看着桌子上的碎银子,王伦没说什么。别人给他就收着,反正以前他也没少往这些人身上花。

可如今看来,真心对待他的没有几个。

“明日谭松宴会我就不去了,我的事,你帮忙转告给其他人吧,我最近要休养。”

“好吧,那王伦兄多保重。”

青年走出院子,甩了甩袖子,微微皱眉,大概是想甩掉身上沾染的晦气。

王伦不以为意,只是想着早点将家财出手,捐给有需要的人。

他们家,除了他以外,已经没有其他人了。

他父母早亡,也是得病死的,现在仔细想想,自己的病可能是祖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