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孩子的啼哭声,唐娜忙着哄孩子去了,你说本来人家孩子睡得好好的,大清早的却被几声枪响给吵醒了,现在好了,哄去吧!
“你还留在这里干什么,不去哄孩子?”看着还在上下打量自己的史密斯,叶飞没好气的说道。
任谁在睡觉的时候,被稀里糊涂的打中好几枪,都不会有什么好心情吧?换做是普通人,别说是几枪了,就史密斯那一枪,就能要了他的命,得亏叶飞不普通,要不然这死的多冤啊!
“啧啧啧!”史密斯还是没说话,只是看着叶飞,嘴里发出啧啧称奇的声音,也不知是史密斯想到了什么,最后还发出了不明所以的笑声。
这笑声听的叶飞是毛骨悚然,不知道史密斯在打什么坏主意:“你不要给我这样啊,无论你说什么,我都不会答应你的。”
“我还什么都没说呢。”史密斯有些失望的说道。
他倒是没想什么坏主意,他就是想拿叶飞练练枪,不为别的,就为心里的那一份好奇。
就像是有小朋友得到了一个新玩具一样,不管是拿在手里不停把玩,不舍得放下也好,还是想着把它拆开,研究它里面的构造也好,都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
毕竟好奇是人类的天性之一,它推动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古时候,人们看着满天的繁星,想象着上面都有什么,但他们只能看到,却摸不到,只能以想象来满足自己的好奇,也因此,关于星星的故事数不胜数,很多神话人物,都和星空有关。
脚下的大地是什么形状的?海洋里的生物是否还有人类没有发现的?那天外,是否有其它的生命存在?他们或它们的生活环境,是否和我们一样……
这一切的一切,都来源于人们对未知事物的好奇,不是总说“人们的恐惧来源于未知”吗,那就去了解清楚它,了解清楚了,就不会恐惧了。
所以到了现代,才有了登月行动,才有了宇宙空间站计划,才有了深海潜艇、深海探测器,我们的科技越来越发达,人们了解到的东西越来越多,可了解越多,人们发现,不了解的更多。
对未知的事物保持好奇与敬畏,好奇心是人们不断发展的动力,是我们用来探索未知的燃料!
被叶飞拒绝的史密斯悻悻的离开了,不过他并没有放弃,他打定主意,一定要挑个时间,实验一下自己内心的想法,现在嘛,还是先去看看唐娜哄孩子哄的怎么样了。
看着史密斯离开,叶飞总算松了一口气,实在是史密斯刚才盯着他看的眼神太恐怖了,就跟卡洛斯和韦斯利看他的眼神差不多。
叶飞多多少少能猜到史密斯在想什么,不外乎是老一套,想拿自己当靶子练枪?没门!知道被子弹打中有多疼吗?知道看着自己的肢体被子弹打断,是什么样的感觉吗?
给韦斯利当靶子,叶飞已经当够了,他发誓,就算让他从国会大厦顶上跳下去,就算有人拿枪指着他的脑袋,他也绝对不会再给任何人当!
这帮拿枪的都有什么毛病?喜欢拿活人练枪,叶飞也朝着自己开过枪,除了疼,他也没感觉到其它啊?
那是叶飞没问过韦斯利,要是问过,韦斯利肯定会告诉他,拿他练枪,和拿固定靶练枪有什么不同,那感觉,老爽了知道不?
毕竟,没有哪个靶子会告诉你,你打中的这里不是致命伤,你应该打这里,这里可以令人一击致命。
叶飞就不一样了,他会大声的骂你,“法克,你打中我胳膊了”、“干,你打中我大腿了”、“玛德,都说了别打头”之类的脏话,骂的韦斯利总会调整枪口,下一次打的部位更致命。
致命归致命,被打中的人又不会死,还会告诉你被打中时的具体感受,让你更加了解人体的构造,知道打人哪里,会造成流血不止,还不会死人的效果,而且被打中的人,被打中的反应跟真人一样,不对,叶飞就是真人,那感觉,一个字可以描述韦斯利当时的心情——爽!
你们说,要是叶飞落到了学医的那帮人手里,会是什么样的场景?两个不同的班级,会不会因为叶飞的所有权,而大打出手,还是会说叶飞一三五在这个教室,二四六在那个教室?
不不不!应该是这堂课在这个教室,下堂课在另外一个教室,一天十几个教室不停的跑,还是“标本”自己主动送上门的。
拜托,一个不会死的“标本”哎,怎么解剖都没事的活样本哎,超酷的好吧!
叶飞也做过这样的噩梦,当时就把他吓出了一身冷汗,他当即就决定不和学医的人做朋友,就算做朋友,也一定不让他们知道自己有不死之身的事。
身上的衣服算是彻底报废了,都是弹孔,比流浪汉的衣服都破,传出去说是洞洞装都有人信,不过叶飞没有穿露点衣服的爱好,那些奇装异服的,不符合他的审美。
没办法,叶飞只好回了现实世界一趟,换了一身衣服,又打包了一些炒粉当早点。
“喂,你跑哪去了?”刚一回到影视世界的叶飞,就听到史密斯疑惑的问话,“你身上的衣服又是哪来的?你提的东西又是怎么回事?你……”
“停停停!”打断史密斯的喋喋不休,叶飞不慌不忙的解释道,“你这么多的疑问,我一个个给你解答,我身上的衣服是我回家换的,我手里提的,是我买的夜宵,给咱们当早点的。”
“你不愿意说就不说呗,你看我像是傻子不?”史密斯无语的说道,还回家了一趟?你家是东方的,你会瞬移呗,咱们俩刚才还说话呢,就这么一会儿不见的功夫,你就能回家一趟又回来了,还换了一身衣服?
再者,你自己听听你说的话矛盾不?一边说买的夜宵,一边又说是当早点,咋,你家的早点是晚上卖的?
不管叶飞是怎么在这么短短的时间里,换了一身衣服,也不管他是从哪弄的食物,自己不是一个傻子,你不愿意说就不说,用不着编个连傻子都不信的话,来糊弄自己。
你看,有时候现实就是这么奇怪,说真话没人信,叶飞是回家了一趟,他买的是宵夜,因为现实世界还是晚上,所以说买的夜宵是没毛病,可影视世界现在是白天,所以叶飞说的买夜宵当早点,也没毛病,都是真话,只不过有些离奇,没人信也不奇怪。
叶飞神秘的笑了笑,没有再跟史密斯解释,有些事并不适合现在说,只不过早在叶飞第一次穿越到韦斯利的世界后,他心里就已经有了一个计划,一个很有意思的计划。
喊来了唐娜一起吃早点,大人吃早饭,婴儿也没闲着,抱着唐娜给他冲的奶粉,吃的正香。
炒粉这东西国外没有,唐娜和史密斯也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奇怪的食物,虽然味道不错,但拿筷子吃东西,还是令他们感觉很别扭,相当不习惯。
“叶飞,你下次能不能搞点我们国家的食物?我承认你们国家的食物很美味,但是这筷子实在是太难用了!”唐娜艰难的用筷子夹着炒粉,颤颤巍巍的送进嘴里,本来就没夹多少,到嘴里就剩下那么几根儿了。
“是我没考虑周到,下次我绝对买你们国家的。”叶飞吃的很快,伴着水没几分钟的功夫就解决了。
他也有些后悔买炒粉了,这玩意吃着是可以,就是太干了,吃的太快容易噎着,第一次吃的人吃不习惯也很正常,早知道就买炒牛河了,这在羊城,可以说是宵夜摊必备,很多人在吃完宵夜的时候,都喜欢最后点一盘炒牛河收尾。
可是吧,炒粉这东西也很神奇,很多人嘴上说着讨厌他,但吃宵夜的时候,也总是会第一时间想到它,它是很多上班族吃宵夜时的首选。
一顿早饭吃的史密斯是大汗淋漓,他觉得他杀人都没这么难过,可没想到却输在了用筷子吃饭这件小事上,有心想放下不吃,可叶飞又在一旁笑眯眯的看着他。
虽然叶飞什么话都没说,但史密斯已经从他的眼神中看出来了,只要自己敢不吃,叶飞绝对会大声嘲笑自己。
吃,必须吃,还必须是用筷子吃!
自己枪林弹雨都走过来了,还怕用筷子吃饭?
不得不说,用枪的人用筷子,绝对比不用枪的人,上手快,毕竟用筷子也算是手上功夫,用枪用的好的,手上功夫不会差到哪里去,这一点,他们的女朋友绝对深有体会。
总之一顿饭下来,史密斯吃的是身心疲惫,一晚上休养来的精力,在吃饭上耗了个七七八八。
吃完饭之后,史密斯本打算直接出发,去寻找婴儿母亲生前待的地方,结果又被叶飞拦了下来。
叶飞拦住他的理由也很充分,既然知道了婴儿母亲生前待的地方,会经常听到劲爆的音乐,那不妨能猜想出大致的地方,什么地方会播放劲爆的音乐?
酒吧、夜店、ktv,话说国外有ktv么,这个叶飞不知道,他也没了解过,不过就拿酒吧和夜店来讲,他们的营业时间通常是在晚上,很少有酒吧和夜店会在白天也营业,至少叶飞没听说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