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昭二年春,漠北侵扰雁门关北部的燕城,宋清朔立刻率军讨伐。
但他知道,单单赶跑燕城敌军,只能解燕城一时之困。
燕城位于燕岐山脚,而燕岐山又位于大梁与漠北交界地带,偏十七年前的战役,大梁战败,遂将整座燕岐山割让给了漠北。山上满是漠北驻防,山下的燕城,一举一动都在漠北眼皮底下,实在是易攻难守之地。
要想永解燕城之困,唯一的办法就是夺回燕岐山,一举捣毁漠北在燕岐山的驻军。但这从来不是一件易事,要不然怎么十七年了,大梁这么多将领,都没能把它夺回来。
燕岐山驻防森严,要想轻易突破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唯一能引开山上驻军的办法,就是让他们发现,有比在山上驻军更有价值的东西。
而漠北边关这些驻军,最恨的人,便是宋清朔。毕竟他一来,就天天领了一队亲卫清剿漠北流寇。抓到人杀了还不够,还趁着夜晚把流寇的头颅放到漠北营帐外,又或是把尸体整整齐齐的挂在雁门关的城楼上,每天洒扫的漠北兵丁都会被吓个半死,因此漠北人个个都对他恨之入骨。
故而宋清朔想出的办法,便是在驱除燕城外的漠北军后带一小队先锋佯攻燕岐山东侧,引开漠北驻军后假意被俘。如此,吴墨竹率领的大军,便可一举进攻燕岐山。
事情果然如他所预料的一样发展,他在燕城外全歼侵扰边境的一万漠北军。见战事顺利,遂只率了一千人马围攻燕岐山,顺理成章的也被漠北军队“俘虏”,捆住手脚带回了营地。俘虏他的人,是漠北的左贤王胡律西奈。
“宋清朔将军。”胡律西奈看着他,弯刀划过他的脸颊,“果真好相貌,连我这个男人看了,都会心动。若是把你这张脸撕下来,送给你们梁国皇帝,不知他会作何感想。”
“那想必,他会高兴的在宫里放爆竹。”宋清朔丝毫不惧,依旧笑着。
胡律西奈听到他的回答,暗自叹息说:“那就没办法了,原以为你们是表兄弟,他怎么也会开出重金把你这个梁国车骑将军赎回去。”
“左贤王当真白长了一个脑子。”宋清朔毫不客气的嘲讽着他,“陛下要是看重我这个表弟,又怎会把我派到雁门关这等苦寒之地,名为戍边,实则流放。王爷脖子上长的那玩意,也别只用来看美人,偶尔也动动脑子吧。”
胡律西奈狠狠踹了一下他的腹部,宋清朔受了这一脚,嘴角流出一抹鲜血,却还是笑着说:“都说你们漠北男子气量大,怎么我就开个玩笑,左贤王便恼羞成怒。”
胡律西奈又拿出弯刀,对着他说:“你信不信本王现在就杀了你这个小白脸,为我漠北阵亡的将士报仇!”
宋清朔还是笑着:“我自是信的。但左贤王也知道,我与我们那个皇帝虽然没什么感情,但好歹也是他的表弟,我母亲是他亲姑姑。哦还有,不知你听过没有,当初把你们漠北人从贺兰山南麓赶到现在这个鸟不拉屎鬼地方的人,是我祖父与我父亲。所以我是可以死的,只是我死后,我那个皇帝表哥定会以我之死为名,派兵征讨漠北。到时候出征的人,要么是我父亲,要么是吴越王,总之不会是我这个没用的小白脸了。我麾下的将士们,也定会踏平漠北。壮士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我死亦无憾。”
当年贺兰山脚一战,是无数漠北人的噩梦,至此他们失去了优良的牧场,只能北上靠游牧打猎为生,还得每年向大梁上贡马匹毛皮。因而胡律西奈虽然恨透了宋清朔,却也不敢轻易杀之。
他下令说:“把这小白脸给我押入牢里关押起来,明日带去雁门关,让他们梁国安西都护府的人花一万金和两万石粮草来赎。若是不肯给,就当场杀了他。”
深夜,草原上寒风呼啸,宋清朔被俘时,被愤怒的漠北人一路拖行,身上自是多了许多伤口。如今被寒风一吹,伤口更是剧痛。
他听得看守他的两个漠北兵正在喝酒,其中一人说道,“这小白脸竟是梁国的将军,这么轻易就被我们俘了,看来大梁是真没人了。”
“就是说。”另一人也附和道,“也不知王爷在怕什么,要我说,就该直接杀了,给战死的弟兄们泄愤。还有他那皮肤,真是白皙啊,咱们漠北的妹子,都没那么白的。若不是怕之后被梁国人报复,我真想尝尝这梁国将军的滋味。”
随着话音落下的,还有这两个守卫的头颅,人头坠地的那一刻,他知道,是她来了。
宋清朔抬眼,看见黑暗里有个姑娘朝他走来。她一身黑色劲装,长发高束,右手执一长剑,背后的银色弯弓在暗夜里发出清冷的光芒,身上遍布伤痕,浑身浴血,似是来自地狱一般。
“弦月来迟,请将军责罚!”她一边用剑削开他身上的枷锁,一边向他请罪。
“阿淮,你来做什么。”宋清朔已经被绑了太久,她打开枷锁后,他几乎是整个人倒在了她身上,“你不该来的。”
“少废话。”姜淮丢给他一柄长剑,“还能走吗?”
“能。”他接过长剑,眼前这个瘦削的姑娘,忽然让他觉得很安心。
她抓紧他的手,避开了黑夜中巡逻的士兵,很快就到了营外,翻身上马,朝着燕岐山的方向飞奔而去。
“别去燕岐山。”宋清朔小声说,“回雁门关。如今墨竹他们正准备攻打燕岐山,我若回去,并会引着这些漠北军队一起。他们很快就会发现上当。去雁门关,我在那里设好了埋伏,可以引开大批漠北军主力,墨竹便可顺利拿下燕岐山。”
姜淮觉得此举太过冒险,此地离雁门关相距五十余里,若是被漠北大军追上,定是凶多吉少。
但她从不会质疑宋清朔的命令。于是她把宋清朔护在怀里,又脱下自己的披风给他穿上,冷风刮过她的脸颊,划出了一道道口子,她并不在意。只是不停用鞭子抽打马臀,快一点,再快一点,
果然没过多久,她便听到了身后追杀的漠北军队的声音。
宋清朔受伤不轻,已经十分虚弱,小声说道:“听马蹄声,少说也有五千余人,他们应该是想趁机进攻雁门关。”
“五千大军追杀我们两人,那我也太有面子了。等回去一定要和春尘好好炫耀。”她虽也有些害怕,但不想令宋清朔担心,还是强笑着。
宋清朔没好气地说:“什么时候了,你还开玩笑。我现在受了伤,几乎帮不到你,实在不行,你就放下我走吧。放心,他们不敢杀我,顶多是挟持我向大梁要钱。”
“身为暗卫,我这条命便是将军的。”姜淮更加快了骑马的速度,“若是无法全身而退,我就让小红带着将军回去。一个人速度也快些。”
“傻子。”宋清朔长叹一口气,“你不该来的。”
两人一骑,饶是小红这样的汗血马,也无法跑出最快的速度。很快,身后漠北军的声音越来越响,越来越近了。
姜淮立刻站到马上,拉弓射箭,一剑射杀了领头的胡律西奈。
胡律西奈一死,漠北兵顿时变得群龙无首,姜淮趁着时机又放出多支暗箭,很快便又有几个骑兵倒下。黑夜里,惨叫声,怒吼声连绵不断,似修罗地狱一般。
追杀的漠北军从一开始的慌乱,渐渐变得恼羞成怒,也顾不得什么大梁追责了,有个人说:“他们劫走俘虏,还杀了左贤王!兄弟们!杀了他们,给左贤王和战死的弟兄们报仇!”
瞬间,无数支箭矢朝他们飞来,幸而小红机敏,宋清朔也没伤到动不了的程度,两人一起于马上执剑斩落许多箭矢,硬是在箭雨中杀出了一条血路。
她看到了黑夜中的光亮,前面,就是雁门关了。姜淮不再恋战,而是用身体死死护着宋清朔,狠心用针刺向马腹,战马吃痛,更快速的向前飞奔而去。身后的漠北军还在追杀,不停的朝他们的方向放箭。
饶是姜淮骑术再高超,在这种时候也难免中箭,弓箭刺入她的背部,她只是闷哼一声。
幸好宋清朔一直被她护在身前,并未受伤,她顾不得自己的伤势,更快速的朝雁门关奔去,即便她现在已经几近虚脱,她也只是紧紧抱着怀里的人,往雁门关的方向去。
终于,城楼上的人发现了他们,守城的将士大喊:“是将军!是将军和弦月姑娘!速开城门!有漠北军追杀!放箭!”
骑马入城的那一刻,姜淮终于支撑不住,从马背上摔了下来,晕倒在了地上。
晕倒前,她撑着最后的力气对他展露笑颜,笑着说道:“我没事,你放心。”
宋清朔这才看到,这么冷的天,她浑身衣服都被汗浸湿了,但等他看到地上那一大摊鲜红的血迹,才发现那不是汗,是她的血。
她后腰中了一箭,右肩也中了一箭,她却只是掰断了箭杆,一直强忍着。因此他在她怀里,竟一直都未曾发觉。更别说她身上其他已经看不清数不清的刀伤。
宋清朔立刻抱起她,脱下自己的衣服给她止血,又对着一旁的将士吩咐道:“立即投放火石火箭,再向城外泼油,今日这些漠北兵,一个活口都不许留。还不快去请城里最好的郎中来!”
待郎中来的时候,只看见宋清朔怀中抱着一个女子,那女子浑身是血,因着身上伤口实在太多,他都不知要从何开始包扎。
幸而宋清朔身上都是些皮外伤,虽看着有点吓人,但并不严重。他让军医简单包扎了一下,立刻骑马奔赴燕岐山,临离开前,他对郎中说:“不惜一切代价,也要救活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