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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过几天,两小只就要迎来春假,虽然来到洛杉矶生活的时间不长,但是两小只已经彻底习惯了。

林顿决定带他们出去旅游,吉尔最近比较忙,不确定能不能安排好休假的事。

他给吉尔发了消息,吉尔一直没回,想必正在执行任务,于是他打开电视想看看有没有什么相关的新闻。

电视里果然正在播放一则突发新闻,一伙蒙面劫匪抢劫了某个珠宝店,被发现后骑着摩托疯狂逃窜,警方布下天罗地网,围追堵截,最后劫匪从高速路旁正在施工的大洞里钻进了下水道,从容逃离。

林顿撇了撇嘴:这个洛杉矶怎么这么多劫案?而且作案的水平貌似挺高?

根据新闻的报道,这伙劫匪策划得相当精细,先是黑掉了珠宝店的监控,然后从通风管道扔进了催泪瓦斯,顿时就让整个珠宝店的人都失去了反抗能力,然后这帮人大摇大摆地冲进珠宝店,大砸特砸,不到一分钟就卷走了所有的珠宝首饰。

这手法可谓是相当高超,配合也非常熟练,一看就是一伙惯犯,如果不是出门的时候正好撞上了一个巡警,这件事可能一、两个小时之后都不一定会被人发现。

这时,新闻里又播放了一个采访画面,被采访的正是那个巡警,据他所讲,当时他已经制服了其中一个劫匪,那个劫匪说了一句话:“你每天忘记的事情有几千件,何不把这件也忘掉?”

林顿眉毛一扬,大概知道是怎么回事了,不由得感叹这几个劫匪运气好,托尼这几天琐事缠身,没空搭理这些犯罪行为。

当然,狗大户的业余活动主要是打击恐怖分子,城市里的犯罪他很少会管,用他的话来说就是:“看心情。”

林某人忙着研究魔法的事情,虽然新战甲做出来之后还没有顾得上去测试,但现在是大白天,不适合蝙蝠侠出手,所以就顺其自然吧。

吉尔回家之后,林顿问了一下,今天女警果然是被这个案子绊住了,不过由于劫匪逃得太快,SwAt刚接到命令准备出动,现场那边就已经报告说不用她和小队过去了。

之后她被叫过去开了大半天的会,让她很无奈,总感觉这一天都被浪费了。

林顿把旅行计划告诉吉尔,她也很意动,表示第二天就去请假,之后两人加上两小只,开始商量去哪儿玩。

皮特罗想去露营,他听同学说离洛杉矶不远有一个露营地,超级赞。

旺达则无所谓去哪里,在她看来一家人平平安安的就是最好不过了。

林顿觉得没问题,两小只的春假只有10多天,也不适合跑太远,他本来计划的就是在加州逛逛。

吉尔的假期也不长,所以同意皮特罗的建议。

最终,一家人决定先去露营,然后去旧金山,然后……

没有然后了,因为世间之事总是计划赶不上变化,等到两小只放假,吉尔也成功申请到假期,一家人收拾收拾准备第二天就出发的时候,吉尔收到了一条信息,不得不改变了行程安排。

信息是一年多没见的爱丽丝发过来的,大体意思是她最近认识了一些朋友,遇到了一些麻烦,希望吉尔和林顿能去帮个小忙。

信息里说的比较含糊,但林顿觉得这个“小麻烦”恐怕不是什么简简单单就能处理的事情,毕竟爱丽丝也不是普通人,小麻烦可难不倒她。

而且以爱丽丝那面对暴君都能一言不合就开干的彪悍性格,她都主动给吉尔发信息求援了,她要对付的得是什么东西啊?

吉尔不能放着爱丽丝不管,林顿自然也不会,两人只好非常愧疚地跟两小只解释了一番。

旺达很懂事,没有多说什么,皮特罗就很生气,一晚上都没理两人。

林顿无奈苦笑,只好让旺达去哄哄自己的哥哥,小女巫欣然领命,踩着小拖鞋,“哒哒哒”地跑进哥哥的房间。

林顿老怀大慰,看看!这就是小棉袄的作用!

然后,他问吉尔:“爱丽丝现在在哪?”

“纽约郊区,她给我发了位置,还说要在那定居一段时间。”

吉尔看了看手机,回答说。

“定居?”

林顿一愣,他记得爱丽丝之前走的时候说的是想到处去看看,这会儿突然说要定居……有问题!

两人对视一眼,都觉得以爱丽丝的性格,不像能在一个地方常住的样子,肯定有问题,莫非是有野男人了?

八卦之魂在两人眼里熊熊燃烧,更加坚定了去纽约看看的决心。

林顿其实对去纽约这件事有些抵触,这是原身的一种执念——他对在纽约的日子几乎没什么怀念。

不过两小只都没去过那里,或许可以把旅行的目的地改成纽约?

两人觉得值得一试,这样既完成了对孩子们的约定,又可以兼顾爱丽丝的请求,完美!

于是两人去找两小只商量,还在网上找了很多纽约的着名景点给他们,希望能勾起他们的兴趣。旺达没让林顿失望,乖巧地接受了这个建议,皮特罗则是拒不接受。

“骗子!你们都是大骗子!我要露营!我要露营!”

直到第二天,皮特罗都还在闹脾气,林顿抬手就是一个脑瓜崩,这下哈士奇终于不闹腾了。

股东林当即带着一家人打了个飞的去往纽约,然后打车前往爱丽丝的所在之处,女战神表示她现在住的地方房间很多,环境也好,他们不用去住酒店,直接去找她就可以。

爱丽丝没说谎,她住的地方确实很大,是位于纽约北部某郊区郡的一个大型欧式庄园,一家人来到庄园门口的时候都震惊了。

两小只只是单纯地觉得这里好大、好豪华,吉尔则是震惊于自己那个流浪者闺蜜,怎么能住进这么高大上的地方?

林顿也很震惊,但他不是震惊这里的环境,毕竟他现在也算是个亿万富翁了,不能表现得太没见识。

让他震惊的是庄园门口挂着的牌子,上面写着:泽维尔天才少年学院。

wtF!

林顿忍不住吐槽:究竟是什么样的缘分,能让这两拨八竿子也打不着的人聚在一起?

他无论如何也没想到爱丽丝居然和这群变种人搅和在了一起,果然,他一开始的预感是对的,爱丽丝所说的“小麻烦”,绝对不简单!

没等他多想,爱丽丝出来迎接他们,身边还跟着一个健壮魁梧的糙汉子,一身疙瘩肉,头发乱糟糟的,留着大胡子,还一身烟酒的气味,看起来相当颓废。

还真是个“野男人”!

“吉尔!林顿!”

爱丽丝见到故人很高兴,不苟言笑的她也不禁露出一丝笑容,主动上前和吉尔拥抱了一下,又笑着和林顿打了个招呼。

当她看见跟在两人身后的两小只后,轻轻弯腰,温柔地和孩子们打招呼:“你们好,我是爱丽丝。”

皮特罗咋咋呼呼地介绍自己和妹妹:“我叫皮特罗!这是我妹妹旺达!”

旺达则回以甜甜一笑。

“认识你们很高兴。”爱丽丝微笑着回道,然后拽过糙汉子,向一家人介绍:“这是罗根,我在流浪途中遇见的朋友。”

罗根面色严肃地点点头,算是打过招呼。

吉尔和两小只也轻轻点头,林顿则是扬了扬眉毛,这下知道这莫名其妙的缘分是怎么回事儿了:合着是俩流浪汉碰在一起。

这个世界的普通人或许现在还不知道罗根是谁,但是林顿从前世的记忆中认出来,这位就是大名鼎鼎的金刚狼。

而且应该是电影版的,因为漫画设定金刚狼只有一米六几的身高,而眼前这个只比一米九的林某人矮了一点点,电影版的狼叔才这么高。

爱丽丝个头不矮,有一米七几,但比起罗根还是矮了一个头,也不知道这个版本的罗根是怎么想到要用“wolverine(狼獾)”作为外号的。

爱丽丝两人带着一家四口向学校内部走去,一边介绍学校的情况,一边讲述两人相遇的情景。

原来,爱丽丝这一年多确实一直在到处流浪,最近走到了美国和加大拿交界的位置,遇见了罗根,本来两人萍水相逢,没什么交集,结果碰上了一个奇怪的小姑娘。

爱丽丝的念力此时已经很强了,敏锐地察觉到这个女孩不简单,于是留了个心眼儿,发现女孩儿偷偷上了罗根的房车,就鬼使神差地跟在了后面,后来就遇见了一伙人的袭击,阴差阳错之下,又跟着罗根和女孩儿来到了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