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早饭时,赵发财就急匆匆来找赵凌。
“闺女,你还记得上次我们买唢呐的那个李老板吗?”
“记得啊,怎么了?”
赵凌把手里的包子塞到嘴里,又喝了口豆浆。
“那个李老板说,城外有个老头的喇叭班子少了喇叭匠,李老板就推荐咱们两个去吹喇叭。”
“李老板说了,那家子孙有钱,出这一趟外活给我们两千呢。”
“闺女,你别看不起这两千块,蚊子再小也是肉。咱们得积少成多不是吗?”
赵凌暗自思忖,吹一次喇叭三千,还管饭,还不耽误上班时间。
还有这种好事?
“什么时候?这活我接了。”
“就明天周末的时间,我已经把咱们俩的班找人替好了。”
赵凌:“......”
“老爹,你就是来通知我的吧?”
“这都被你发现了?我想着反正要找兼职嘛,一个人去两个人去都是咱们来赚的钱。”
【叮!请宿主接下此次兼职任务。】
【任务完成后,视群众对宿主的任务完成满意度进行奖励!】
好了,现在是不想接下也得接下这个任务了。
“我待会自己给李叔说。”
赵凌点开手机,发现上次李老板推荐他加的那个喇叭匠微信,还静静躺在列表里,一句话都没说过。
赵凌不由得有一股负罪感。
她给李老板发过微信之后,就接着和赵发财埋头干饭。
今天上班,反正赵凌也没什么事干。
于是她就和赵发财来到练曲房练习合奏,就为了不负主家的期望,交出一个满意的答卷。
毕竟这是赵氏父女第一次出去干活路,不能砸了自己的招牌不是?
第二天一大早,提前和李老板联系过的赵发财,就开着五菱哥带着赵凌前往城外。
临近冬季,天色亮得晚。
从城里往村子开的路上,还有一层水雾气。
赵凌就坐在副驾驶补觉,五菱宏光在崎岖的路上颠颠簸簸,车里的两个人也被颠得上上下下。
还没到村子里,就听见很多人在一起交谈的热闹声音。
村子里一向都是这样,谁家有事,大家都会起个大早来帮忙。
更别说今天办事的这家是村子里大家都敬重的老人。
到了一户农房,戏台已经摆好了,其他人都在热火朝天的摆着桌椅。
大门边的空地上架着四口铁锅,锅里还冒着热气。
赵发财把车子停在一边,从车厢里把自己的大鼓抱出来。
身披白麻的王贵从棚子里迎出来,帮赵发财把大鼓接下放在地上。
“你就是李老板托人找的喇叭匠吧?今天多多麻烦你了,我那老父亲生前就喜欢听喇叭。我叫王贵,老师贵姓啊?”
“哎呀,我叫赵发财,叫啥老师啊。”
赵发财把一边还在打哈欠的赵凌拉过来,“这是我闺女,赵凌。我是敲大鼓的,她吹唢呐。”
赵凌抬手擦掉眼里的泪水,朝着王贵伸手,“你好,我叫赵凌,今天由我送...我的意思是,今天我来吹唢呐。”
王贵迟疑着伸出手,纠结一会儿还是说出了心里的疑惑。
“这小姑娘有二十吗?这么年轻就会吹唢呐了?前途无量啊小姑娘!”
赵凌不禁在心里给王贵鼓掌,你看看,不愧是咱贵叔,说话就是高情商。
明明可以直接怀疑这么年轻的小姑娘办不成事,高情商发言就是不一样。
“贵叔,你放心。我已经二十多了,而且我唢呐吹得很好。”
王贵现在就算是不相信也没办法了,这么点时间上哪再去找一个喇叭匠呢?
他看着赵凌精致漂亮的的脸,觉得这个小姑娘也不至于骗自己。
“那好,你们还没吃早饭吧?先到屋里吃点饭,歇会。”
王贵招呼了两个十几岁的小男孩,让他们把大鼓搬到戏台上,就带着赵氏父女来到屋里。
“赵老师,你们坐这。”
赵发财一连“哎呀”了好几声,“不用叫我老师,你要是不嫌弃,喊我声哥就好了。”
赵发财觉得自己不是老师,被叫老师就感觉有点不配。
“那好,赵哥,一大早赶来辛苦,快和小妹坐这吃点饭吧。”
王贵把他俩安排好坐下后,又转身出去端饭。
很快,王贵就端着一个大托盘回来了。
“赵哥,今天忙,饭菜也就这些了,招待不周招待不周啊!”
他把托盘放在桌上,两大碗盖满卤肉的手工面。
“赵哥,你尝尝这面。是我们村的特色,玉米面做的粗粮手工面,不知道你们吃不吃得惯。”
“爸,让让。”
王贵身后还有一个十几岁的少年,端着个托盘站在那。
“大叔,我妈担心你们从城里来吃不惯村里的面,就让我端了稀饭还有饼来。”
赵凌赶忙起身接过托盘,两大碗白粥,还有四个馅饼,两碟子咸菜。
看到摆在自己面前的两大托盘,赵凌心里很是感动。
她决定,今天一定要把看家本领拿出来!
拿出自己对待UF决赛的态度来!
“这么多,我们吃不完的。太谢谢你们了!”
注意看,那个少年叫小帅,他现在的脸颊泛红,脚趾抠出了亚特兰蒂斯。
小帅把饭菜端出来之后,拿着托盘站在王贵身边。
“没关系,反正现在也没事,你们可以留着慢慢吃。吃不完也没关系的。”
赵凌的胳膊搭在桌子上,侧身看着小帅,“谢谢你啊,弟弟。”
“不用谢,我先走了。”
小帅走前,还抬眼飞快地看了一下赵凌。
然后他带着烧呼呼的红耳朵走了。
“贵哥,你去忙你的吧,接下来不用管我们的。”
“那好,前面确实很忙,我就先走了。碗会有人来收的,吃完放桌上就行。”
屋子里放了三张桌子,大家都在吃早饭,低头吸溜面条的声音夹杂着交谈声,让赵凌觉得这就是人间烟火气的生活。
她把面条拌匀后,挑了一筷子放进嘴里。
面条劲道爽滑,仔细咀嚼还能品到玉米面的香气。
咸香脆糯的香菇笋丁猪肉浇头,混合着粗粮面,越嚼越香。
可以说赵凌自从来到这之后,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浇头面。
赵凌和赵发财吃了一口后齐齐抬头,都从对方闪光的眼中看出了“好吃”二字。
练功夫的人日常消耗大,自然摄入的也多。
这碗面很快就被消灭掉了,赵氏父女又开始转战白粥和馅饼。
乡村的大米熬煮的粥,好像也比城市大米香一点。
就算是什么都不放,白粥自带的粮食清香也让人一勺接一勺地喝。
还有素三鲜的馅饼,咬下一口,里面的汤汁就冒出来,野荠菜的香气溢满口腔。
小碟里面腌的咸菜也酸酸辣辣开胃得很,粥饼菜三者搭配在一起,吃得赵凌和她老爹谁也没空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