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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了,你俩少拍马屁,赶紧吃饭,吃完回去休息会儿,下午还有案子要处理。”

“好勒,一会儿吃完咱俩刷碗。”

一边说着,徐薇再次看了看叶默,随后拿起碗给自己装了半碗饭。

吃完饭后,林萱将叶默带到他的宿舍安顿好,大家便各自回房休息一个小时。

下午两点半,林萱的同学来到支队,见到了调派下来协助调查的叶默。

林萱见到老同学出现,也是立马给叶默介绍。

“叶默,这是我的大学同学刘芳,是宁海市人民检察院申诉检察厅的检察官。”

闻言,叶默立马站了起来。

“刘检察官你好,我是叶默。”

“叶队长您好,非常感谢你的协助调查,这次有你的帮忙,我这里踏实多了。”

“我也是受上级指派过来帮忙清理冤假错案,你说的徐军案,究竟怎么回事?”

听言,刘芳连忙拿出自己带来的材料。

“是这样的叶队长,我在梳理过去的案件时候发现,97年徐军案的判决书有些不对劲,其中给徐军定罪的几项证据都十分牵强,这是判决书的复印稿,你可以看看。”

听到这句话,叶默接过刘芳手里的复印件,作为经常给嫌疑人写定罪证据材料的叶默,自然很简单就能看明白判决书的内容。

果然,经过叶默一番仔细的查看,他发现这其中确实存在问题。

见到叶默皱起了眉头,刘芳连忙道:“对吧,叶队长你也认为有问题对不对?”

“这给徐军定罪的三项证据,的确有些牵强。”

“是啊,这判决书上说,有目击证人见到徐军半夜三点还在家门口晃悠,而被害人遇害时间也在半夜,因此这作为给徐军定罪的第一项证据,而第二项证据则是说被害人体内的dNA不排除是徐军的可能性,这不排除也就是说,不一定就是徐军的。而这最后一项证据更是离谱,说徐军被逮捕时表现慌张,谈吐不清,有明显作案后的表现特征,这三项证据,在现在看来,根本不足以证明徐军就是凶手,而且最主要的是,徐军在这十年间,不停给自己申诉,坚决称自己是被冤枉的,当时在法庭上,徐军也在极力为自己翻供,结合诸多因素,我认为这起案子,另有隐情。”

“就你说的这种情况,徐军案收集的证据,的确不足以证明他就是凶手,但也没有证据证明他不是凶手,想要给徐军犯案,难度有些大。”

就这三项证据来看,的确不足以证明徐军就是凶手,但也不排除他的嫌疑最大。

首先在97年的时候,大部分农村人都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很少有人会在半夜三点多还在家门口徘徊的。

但你也不能就因为这一点,就一口咬定他就是凶手,万一他只出来看看自己养的鸡鸭有没有被黄鼠狼偷,又或者单纯就是睡不着,出来看看月亮乘凉呢?

再说了,那目击者不也一样半夜三点没睡吗,为什么就没有怀疑他?

其次,在被害人体内提取的dNA不排除是徐军的,也就是说,不能直接证明就是徐军的。

很多人会问,dNA比对,要么是,要么不是,怎么还会有不排除这种说法。

实际上,这种情况是很正常的,97年的时候,鉴定技术本身就存在局限性,比如某些遗传标记的多态性不足、样本质量不佳,遗传信息差异不明显等。

也就是说,dNA比对,并没有直接指向凶手就是徐军,有可能是徐军,也有可能不是徐军。

还有最后一点,徐军在被捕的时候表现慌张,汗流浃背,谈吐不清,这正常人被抓的时候,见到那么多警察,大部分都会是这个反应,要是就从这一点来说就认为他是凶手,那警察在大街上随便抓个人人家也会害怕和紧张,你总不能就说他是凶手吧?

当然,平生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这句话也有一定道理,有时候你见到一个人鬼鬼祟祟慌慌张张的,他不排除就干过什么亏心事。

但这都只是辅助证据,不是直接证据。

冤案这种东西,自古以来就有,想要为其翻案,最直接的办法,就是抓到真正的凶手。

可这都过去了十年,想要抓到真正的凶手,谈何容易。

况且,你也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徐军不是凶手。

所以,当务之急,还得从徐军本人入手。

听到叶默说难度大,刘芳也叹了口气。

“实际上,如果不是因为徐军十年间坚称自己是被冤枉的,我可能也不会这么重视,我问过徐军的家人,他的弟弟拿出了三百多封书信,这些都是徐军从监狱里写给家人的,信中内容,全部都在说他自己是被冤枉的,他一直都在让自己家人帮自己翻案,我也看过信件的内容,字里行间表现出来的那种无助和绝望,恐怕只有自己亲身经历才能体会到,我真的很希望能够通过徐军这件案子,来引起全体司法侦查机关的重视,我坚信,公正和公义一定会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