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子里莫名其妙出现了一具死亡多天的腐烂尸体。
死者既不是户主,也不是房客,那这人到底是谁?
警方首先能肯定的,死者是个女人。
但这女人为何会死在屋子里多日却一直没人发现?直到传出臭味后同小区的居民报警?
警方第一个想到的是联系房子的主人,但一时半会却没联系上。
难道凶手是屋主?杀人后潜逃了?
2004年的4月23日,上海市松江区公安分局接到报警,是一个小区的居民打来的,说他们小区最近几天有一股很严重的恶臭。
有经验的警察听到这句话马上就猜到了一种可能:有尸体。
警方马上出动,十几分钟后就赶到了事发小区。
小区门口早就围满了人,都在等警察的到来。
民警下车后,询问是谁报的警?
一个大姐挤到跟前:“是我,我报的警。”
“说说情况。”
“臭味是我们那个公寓传出来的,应该是在二楼,头几天稍微有一点味道,我们也没当回事,后来味道越来越大,实在忍不了了,我们上上下下的询问了一遍,就201没人,而且走到201门口的时候,味道最大。我们也找了物业,物业跟房东联系,但联系不上,这不,我们只能报警了。”
听说了情况之后,几名警察迅速赶到他们说的那栋楼的201。
果然跟居民们反映的情况一样,臭不可闻。
这个房子也不大,只有十几个平方,是个老式公寓,一楼是临街的铺面,二楼以上是商住两用房。
门有两道,一扇防盗门,没锁,一扇木头门,锁了。
虽然警方能大致猜测到屋子里的情况,不过毕竟没有确认,他们也不敢冒然破门而入。
带队的队长让手下去找一下物业的人,顺便借一把梯子,一个居民自告奋勇说带他去。
很快,物业的人就带着梯子赶来了。
还好在是二楼,把梯子架好,正好能够着201的窗口。
一个民警就爬上梯子从窗户观察里面的情况:房间中央摆了一张床,床上躺着个人,一看就已经高度腐烂了。
因为窗户正好打开着,那个民警就顺势从窗口里爬进去并打开了房门。
房间里的味道就更不用说了。好在警察们都已经身经百战。
现场马上就被封锁了,法医也很快赶到了现场。
验尸的验尸,询问的询问。
居民们都反应,他们之前来201敲过门,但一直没人回应,所以他们都认为出事的是这家。
小区的物业也反应,他们跟房东联系过,但一直没联系上,没想到是死在了家里。(这个时候,大家都认为死者就是201的业主。)
法医的检验结果很快就出来了。
死者女性,年龄应该在35-40之间,已经死亡十几天,尸体高度腐败。死因是头部被锐器击打。从房间里没有任何打斗和挣扎的痕迹能判断出,死者死的时候,很可能正在睡梦中。
虽说现场没有打斗的痕迹,但却一片狼藉,显然是被人翻动过。
应该就是凶手杀人之后,又在房间里搜寻财物,属于入室抢劫杀人性质。
当由于案发现场的门窗没有被破坏的痕迹,所以警方认为,有可能是熟人作案。
这就要查查死者的社会关系了。
因为房东一直联系不上,警方一开始也默认死者就是房东本人,他们调取了房东的身份信息,准备开始展开调查。
结果一看房东的信息,明显跟死者对不上号。
房东叫张梅,32岁,年龄首先对不上。再一看身高体重等信息,也对不上。
看来死者不是房东。
但既然房东没死,她怎么都没发现自己家里死了人?
难道是她把房子租出去了?这个死者是租她房子的租客?
确实有这种可能,但问题又来了:张梅为什么一直联系不上?
难道,张梅是凶手?她杀人后畏罪潜逃了?
但也不对啊,她在自己的房子里杀人?把自己的房子变成凶宅?不至于这么想不开吧?
难道是两人有什么很深的矛盾?
而且还有个问题,当初在对小区居民走访时,大家都没提过张梅把房子出租了,也没见过有其他人来过这个房子。一直都是张梅自己住的。
只是张梅有一天突然就不见了。
既然死的不是张梅,那张梅就可能还活着。
警方马上开始寻找张梅的下落。
没想到很快就找到了。
张梅没有逃跑,也没出什么意外,只是警方没想到她会在那个地方。
张梅人在哪呢?
她居然在看守所里,而且已经在里面呆了一段时间了。
既然她在看守所,那这个案件就跟她无关,但她又是为什么进去的呢?
一问情况,她也挺冤。
原来2年前,张梅一个老乡找到她,说自己想做点小生意,缺点启动资金,想找张梅借一点。
张梅自己也没什么钱,就拒绝了。
老乡当时很不开心,说张梅你到上海那么多年了,都在上海买房子了,怎么可能没钱。
老乡说的,就是出事的这套房子,但其实这套房子并不是张梅自己买的,是她当时的男朋友送她的,后来两人虽然分手了,但房子男的没要回去。
张梅说房子不是她自己买的,老乡不信,就觉得张梅不肯帮忙。
本来这事就这么过了,没想到几个月后,这个老乡又来找张梅,说张梅不肯借钱也没关系,她已经找到人愿意借钱给她了。
张梅一听还挺高兴,鼓励她好好干。
老乡就提出了一个要求:“对方说要找个担保人,要在上海长期居住并有稳定工作的,我想来想去,只有你最合适。”
张梅当时心里觉得不妥,但又不好意思再次拒绝:“这担保人要担保什么?有没有风险?”
“没有,合同是我跟他们签的,让你担保只是走个流程。主要是合同上有这么一条。”
张梅觉得好像确实问题不大,老乡总不至于坑自己。而且大家都知根知底的,真要有点什么事,自己也能找到对方。
于是她给老乡去做了担保。
最后的结果也明摆着,老乡欠钱跑了,怎么都找不到人,找对方家里人,家里人也不管。
张梅也没钱还,最后就被警方带走了。被带走的原因也正是因为她有套房子,属于有偿还能力却不愿归还欠款的性质。
本来嘛,欠钱的又不是张梅,她怎么可能愿意把自己的房子卖了替别人还钱呢?她还盼着警察赶紧找到那个老乡。
没想到,等来了自己房子里死了人的消息。
早知道这样,还不如把房子卖了。
但她也纳闷起来,死的这个人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