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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书吧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锦绣良医 > 第二百五十九章 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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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元泽双眼发亮,终于打起来了。

萧茗~~

这倒霉孩子,要打架了你兴奋个什么劲儿

说到打架,彭大义等六个凶神恶煞的男人一点都不含糊,这几个狐朋狗友平日里可没少打架、惹事生非,虽然打了人也有被挨了打的时候,不过这一声打架功夫可是练到家了。

包括彭大义在内的六个男人撸起了袖子,为了那白花花亮闪闪的银子他们准备让对方知道到底是银子重要还是命重要。

孝敬保平安!

当然,在这战术方面,肯定是老规矩人海战术,把所有人海扁一顿,店里胡『乱』杂一通。

石亭玉仍是端坐着,对面六个人向他踏步走来,他并没有多瞧一眼,仿佛一切都没有放在心里,说实话,千军万马走过来的他并没有把这几个不入流的流氓混混放在眼里。

店铺并不大,不过几步的距离,彭大义等人近在咫尺,顾三与罗五两人整个人缩了下去,那几个流氓无耐进来,他们一个都跑不了,此时的他们恨不得自己是隐形人,心里暗道倒霉啊倒霉,跟着新东家的第一天就要挨上一顿打。

“住手,等一等。”大战在即,店外响起了一个不甚和谐的声音来。

门外,两个年轻人快步走了店里,领前看似不过十岁年纪,长得清俊,白面秀气,穿着上等的宝蓝『色』丝绸袍子,腰系宝玉,手持一把玉制折扇,风度翩翩的少年郎,不知是哪一家的少爷公子,后面跟着的穿戴平常,倒像是他的奴仆。

彭大义只看了一眼就果真停了手,他虽然混得不咋的,可眼睛是识货的,仅是来人一身装扮他就知道此人是个有钱人家的公子哥儿,他喜欢找那些外地来的客商讹诈银子,可也从不得罪这些富家公子,不然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你有啥事,今儿这儿不做生意,买东西上别家去。”虽然来人不简单,可彭大义仍是恶声恶气的直接赶人,因为这人阻了他收取银子。

“请几位大哥手下留情,在下是这家店主的同乡挚友,想与店主闲聊几句,不知几位大哥可否通融一二。”

“你?”彭大义打量来人一眼,有所怀疑,不过是不是这家店主同乡与他何干,他只在乎今天能不能顺利收到银子。

“见他也不是不可以,这样吧,你即同乡挚友,想必你们二人之间情谊非同一般,那么你就帮他把这银子给了吧,我们马上走人。”这是他突然想到的歪主意来,这人非富即贵,银子肯定是不差的,又是同乡挚友,这江湖上不是常说什么为朋友两肋『插』刀、肝胆相照,解朋友之危不是。

想来这位富贵公子为朋友义气赠银也是愿意的。

“这不知道是多少银子?”来人傲然道,他认识彭大义,街面上游走的地痞,专以收取保护费,讹诈外地商户为生,以他如今的身份这几十百两银子是不差的。

“一个月二百两银子,以取一年的量,不多不少正是二千四百两银子,在下瞧着如此这般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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脆义气,就二千三百两吧。”彭大义说道,他还是不错的,给打了个折。

“噎!!”大家仿佛听见了咽口水的声音。

来人被彭大义几人挡着,萧茗几个并没有看见真容,都在猜测来人是谁?萧茗听其声音心里有了底,这个人只能说是同乡,还是不太友好的同乡,算是哪门子的挚友,萧茗好笑,可真会在自己脑门上贴金的,她家的『毛』『毛』都不会与他是挚友。

不过,萧茗有点儿担心他会不会被自己的唾『液』给噎死了。

“姐姐,这人是谁?”陈元泽伸长了脖子看,可惜只看着一片宝蓝『色』衣角,并不知道到底是谁。

“是个同乡,一个小人。”萧茗低声回道,可并没有说是什么挚友,能把云苓和天冬卖了的算什么君子,小人是也。

聪明如陈元泽马上就明白这其中的涵义,哦的一声点头。

来人正是萧茗心中所猜的同乡,娶了平城首富千金的刘富顺,当初店面装修之时,易风每日往返平城,程家在这西大街同样有一家铺面,易风这一频繁的出现早就引起了他的注意,可惜他并没有瞧见萧茗,等到今日才发现了萧茗。

可谓是平凡一跃进龙门,从此富贵生活人上人,自娶他了周莲蓉之后,就与过去的生活做了一个了结,确切的说是与刘家村一刀两断了,他一心想做个城里人、人上人,从不再回村子,也不再与村子里那些低贱的泥腿子有任何瓜葛,除了刘家村里有一位漂亮可人的小姑娘萧茗之外,就再也没有其他让他能挂怀于心的人或事。

尽管进了城之后,他的视野开阔了,见识到以前没有见识到的人与物,结识了不少大人物,形形『色』『色』的美人儿,当然也是偷偷睡了不少的美人,可他还是无法忘怀刘家村里那个小姑娘,淡漠平静的眼神紧紧的勾住了他的魂儿,尽管娇妻在怀,软玉温香,可他还是会时常想起在平安镇的时候,他百般讨好却又对他不屑一顾的萧茗,冷漠之极。

可是没想到萧家会在平城买了铺子经营,这是让他万万没有想到的,萧家来了,他那一颗曾经『迷』恋萧茗的心又死灰复燃;今时不同往日,他不再是以前的那个什么也没有的穷小子了,相信以他如今的身份地位定能打动萧茗。

他的铺子就在萧家种子铺对面,门对着门、咫尺相望,他与她站在门口就看互相看见对方,这就叫近水楼台先得月,多好的事儿啊!

哈!哈!哈!他心里美滋滋的,如今的他能让萧茗刮目相看。

在今日萧家种子铺开业,他早早的在对面铺子观望,终于看见那一个他心心念念的小儿影进了铺子,人群中只一眼他就瞧中了她,她是那么的耀眼漂亮,让他心痒难赖。

等啊等,这不好不容易等到了这个时刻,为了在萧茗面前呈现最完美俊郎的自己,刘富顺特意打扮一翻,一身的新制衣裳,价值连城的玉佩,手持折扇,端是英俊潇洒,气派不凡。

面对五六个大汉围店的场景,刘富顺心里咆哮,英雄气概侧漏。

‘茗妹妹别怕,哥哥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