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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书吧小说网 > 玄幻魔法 > 平步仙路 > 第八百九十二章 初临云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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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清晨,天色微亮,孙长空已经穿戴整齐,准备离开军营前往飘渺云巅。不知怎的,这一回将王并没有露面,而是昨晚带头搏杀的屈兵华夫作为代表,而轩昂宝帅则站在一旁,沉默不语,看起来好像有什么心事。

“哦,昨晚将王他没有休息好,直到天明之前才刚刚入睡,为了不打扰将王,所以我就代替他前来为你送行了。”

说罢,屈兵华夫从腰间解下来一枚短兵,随即交到孙长空的手中,并且道:“这是将王事先交待过要送给你的,兴许对于你的任务有所帮助。不过,这武器虽然是一件神兵,但却有些怪异,许多使用过他的人,最终都死于非命。所以不到万不得已,就尽量不要让它出鞘吧!”

孙长空接过那柄短兵,手指刚一触到兵鞘,便立即从中感受到一股冻砌心扉的强烈寒意,这是他从未有过的感觉。

“好邪门的兵器,看来真像华夫您说的那样,我得谨慎一些了。”

这时,屈兵华夫的脸上忽然闪过一丝异样,但随即便又恢复到了正常状态,进而道:“好了,如果没有其它问题的话,你就可以出发了。飘渺云巅的位置你应该知道吧!切忌,任务完成之后一定要急速返回,绝不能在那里逗留,以免陷入到围攻之中,那样的话可就无人能救你了。”

孙长空点了点头,随即看了一眼手里的兵刃,并且紧紧将它攥紧,然后道:“好的,等我凯旋吧!”

孙长空转身欲要就此离去,而就在这时,轩昂宝帅忽然走上跟前,随即将一个包袱塞入了他的怀中。

“这是一些必需品,我看你两袖清风,也不像是能置办得起的。”

孙长空尴尬地挠了挠头,然后一脸惭愧道:“呵呵,这都让你看出来了,多谢宝帅大人。”

“哎,这都什么时候了,怎么还叫我大人,以后你我就以兄弟直称,我是大哥,你是小弟,如何?”

可能是因为轩昂宝帅昨夜的一番言论,使得如今的他对于这种干亲,结拜一事变得十分抵触。但他心里又十分清楚,轩昂宝帅对自己疼爱有佳,可以说是不是亲兄弟,胜似亲兄弟,一度让他十分感动。在片刻思考之后,他终于强颜笑道:“大哥!”

“呵呵,这就对了嘛!”

说完,轩昂宝帅又往孙长空的手心瞧瞧塞了一个东西,接着使了个眼色,示意对方不要说话。而孙长空心领神会,自然是不再说话,只是挥了挥手之后,便踏上了前往飘渺云巅的征途。

“唉!好端端的一条生命,说没就没了,只是可惜。”

说话的屈兵华夫转头看向一旁的轩昂宝帅,随即轻笑道:“怎么,你们这是在一起过了一夜睡出感情了吗?不过是一个毛头小子而已,死就死了,你的脸色为何这么难看。”

面对屈兵华夫的嘲讽,轩昂宝帅并没有理会,而是转身准备回去。可就这时,屈兵华夫突然追上前,一脸凶狠地叫道:“姓赵的,我看你能嚣张几时!”

离开了蓬莱精英大军的军营。孙长空一路南下,直奔被群山绿黛环绕的飘渺云巅。与苍北仙苑类似,那里也是一处四季如春的人间仙境,即便是在寒冷刺骨的冬天也能感受到久违的暖意。然而,更加难得的是,飘渺云巅自古以来便以“灵性”见长,无数原本只存在于神话故事之中的事物竟可以在它的身上找到一些影子、比如神鸟凤凰,瑞兽白泽,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难”,还有可以不依靠任何外外界力量便能悬到空中的飘石。孙长空进入了苍北仙苑也有十四五年的时间,可从未有机会前来飘渺云巅一探神秘,除了平日里门内戒规森严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那便是飘渺云巅的立派门规:男人止步,违者杀无赦。

曾经就有这么一批胆大妄为之徒,竟然将飘渺云巅传承千年的门规视若无睹,而当人们再次发现他们的时候,那几人已经赤身luoti地被悬挂在飘渺云巅的山门之下,而头却被丢下了旁边山涧的河水之中,一直寻到下游十几里地之外才终于找见。从那时起,飘渺云巅便从名门正派,变成了大家心目中心狠手辣,杀人不眼瞅的“魔教”,多年以来多受人排挤。有些较大的派场,需要各大门派前来站脚助威的时候,飘渺云巅也多在他们的黑名单之中。正所谓惹不起躲得起,为了不被这群狠毒的女人当成猎物,他们只能敬而远之。

由于是轻装上任,孙长空的脚和极快,中午的时候已经距离飘渺云巅所在常翠山不到三百余里。照这个速度,傍晚时候肯定能够达到目的地。不过,接下来摆在他面前的一大问题是,自己应该如何混入到满是女杰的飘渺云巅之中呢?

孙长空进入飘渺云巅的目的当然不是真的要去刺杀飞仙子,否则的话柳如音一定会和他拼命的。可是既然那边已经答应了将王,他也只能佯装一下,为了不暴露自己的目的,他只能先行找到飞仙子,与之合演一出苦肉计,令后者先行装死,而自己取得将王信任之后,这样亿便难真正找入到蓬莱精英的内部,从而在内部将对方瓦解。不然凭将王以及其手下的众多部下,哪握自己有三头六臂,不世神功,也难逃双拳难敌四手的下场。

俗话说,车到山前必有路,抱着这个念头的孙长空先是来到一处客栈之中,先行修整一下然后再做打算。就在他坐下之后,准备点菜吃饭的时候,门外的一位店小二突然叫骂道:

“这个挨千刀的刘壮实,早不倒夜香,晚不倒夜香,偏偏挑在人家吃饭的时候倒夜香,前来吃饭的食客们被它这一熏都没胃口了。”

听到这里,孙长空果然嗅到了一股淡淡的臭气,而源头正在大街之上。借着靠门的优势,孙长空递目向前望去,果然看见一个五大三粗的汉子推着满满一车的夜桶朝远处行去。路人见之唯恐避之不及,夜桶里散发出的阵阵恶臭,即使是用衣袖死死地捂住鼻孔仍能可以清晰闻到。看到这一幕的孙长空心中好奇,在点完了所要菜肴之后,他又朝对方询问道:“小二哥,这位兄台是从哪里来啊!为何大中午的还要倒夜香。难道他不知道一天之中中午的气温最高,臭气也越是刺鼻吗?”

店小二晦气地扫了扫自己身上的尘土,随即埋怨道:“这位客官,您是从外地来的吧?”

孙长空点了点头,同时道:“没错,今天刚到。”

“那就怪不得了。今天初三,是飘渺云巅倒夜香的日子。每个月到了今天,刘壮实和他的弟兄们都会上山替那帮小浪蹄子们收拾茅房。不过也不怪他们,飘渺云巅距离这里有三百来里,就算他们一早出发,也要到初八的中午才能返回这里。唉,这些年来都是这样,真是让人没办法。”

孙长空眼眸咕噜转动了一下,随即又道:“请问这位刘壮实是这里的人吗?”

店小二有些发愣,但还是回道:“是啊!怎么了?”

“那你知道他住哪吗?”

店小二瞪大了眼睛,不禁问道:“这位客官你想干嘛,难道你想去见刘壮实?我劝你还是算了吧!”

孙长空不禁问道:“为什么?”

店小二道:“客官你有所不知,这个刘壮实自小父母双亡,孤苦无依。而他天生又聋又哑,身上又有怪味,大家都不喜欢他。但这里的村长可怜他,为了不让他饿死,便将村里倒夜香的事情交给了他。别看齐壮实长得呆头呆脑,但做起事来却是相当麻利,这也是大家唯一感到欣慰的事。可是忽然有一天,几个自称是飘渺云巅的女子来到我们这里,说要找一个倒夜香的劳力,就这样刘壮实成了她们的‘宝贝’,而从那时起,每月初三刘壮实都要自己去往飘渺云巅,为那些女人们处理夜香。”

孙长空脑海之中突然灵光一现,接着便从座位上弹了起来,随手丢下一锭金子,留下一句“多谢”,便不见了踪影。而那位店小二以其敏捷的身手快速将金锭子收入自己的衣袖之中,还不忘轻轻咬了两下,口中上轻笑道:“这年头什么怪人都有,听到倒夜香的如此激动,难道他是赶着去吃屎吗?哈哈!”

这里是距离飘渺云巅最近的一处偏远小镇,富有程度一般,街道规划也是差强人意,在主干道的两侧,时不时地便会出现一条岔路,看上去就像一个巨大的迷宫一样。虽然距离刘壮实路过的时间相差不多,可孙长空追了几步,便发现对方已经不见了踪影,就连那辆笨重的推车也一同消失了。孙长空站在原地,四下观望了一下,除了偶尔路过的行人之外,再无其它发现。

“我的天,难道那个哑巴还会遁地不成?”

话音未落,孙长空忽然听到耳边处传来一阵一阵“咕噜咕噜”的声音,那是车轮声。而随着声音向前望去,孙长空却发现那个刘壮实已经推着推车,自己又走回来了。

“好吧!这味道是有点……”

不等说完,孙长空的胃口已经开始翻江倒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