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城》是一本中篇小说,全文也就只有几万字,按说情节是非常之少的,但是庄言所经历的东西却完全不仅仅是书里面的内容了。
除了原着里面写的东西,庄言用大黄狗的身体经历了更多的翠翠祖孙两的故事,这种感觉倒是跟当时《活着》的感觉类似。
而且当时,也是因为这样,所以《活着》才会比原着多那么多字。
不过这两次之间也有些不同,上一次,庄言其实更像个局外人,他只是附身在福贵的身体上,即便能有他的感受,却无法控制福贵的身体。
而这一次不同了,他可以完完全全地控制着自己的身体,虽然是一只大黄狗,但是也是一份难得的自由。
但是这也是对庄言的一次考验,因为没有了福贵的感受,无法从第一视角去讲述故事。也没有那些萦绕在耳边的画外音,不能再照搬原文,所以要把《边城》的故事写出来,就要更多地靠他自己。
他需要用自己的视角,用自己的语言,把《边城》的故事写出来。
第二天从床上爬起来的时候,庄言甚至感觉身体的感官有些不适应,毕竟之前在梦里面他是以一个大黄狗的身体活在那个世界的,用两条腿走路和用四条腿走路肯定是不一样的。
可以说,这一次是他真的感觉到自己到了一个真实的世界,从前的世界里,他总是以一个第三者的身份俯视着整个世界,耳边还可能会响起画外音,其实跟看电视剧没有什么区别。
但是这也滋生了一个问题,因为有了强烈的代入感,庄言对于书里面的人物投入了前所未有的感情,如果一开始他看到翠翠和傩送还只是用调侃的心情在看,而后来他则是在考虑翠翠以后的结局了。
《边城》的故事可以说是一个少男少女之间的爱情故事,先不说它想要表达其他一些更具体的现实意义,故事的本身,就是翠翠和傩送天保两兄弟的情感纠葛。
故事是美好的,里面的爱情也是纯洁的,但是结局却是个悲剧,两兄弟都爱上了翠翠,傩送还为此拒绝了团总的提亲。
哥哥天保知道翠翠喜欢傩送,为了成全弟弟,外出闯滩,却遇到意外死掉了。
弟弟傩送觉得自己要对哥哥的死负责,抛下了翠翠出走他乡。
后来翠翠的祖父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也死了,最后只剩下翠翠孤独地留守着渡船,等着傩送回来。
一开始,庄言知道自己身在《边城》世界里的时候,就已经知道了结局是这样的,不过他倒没有什么感觉,因为小说就是小说,这个世界都是假的,他不必太过在意。
但是随着时间推移,他能真真切切地感受到翠翠那种纯洁的少女情怀,也会为他们这种纯真的爱情而高兴。
就在这个时候,他开始为他们的结局而担心了。
如果他还是像以前那样只能做个旁观者的话,这种担心就只能存在于心中,但是这一次他却能跟这个世界有些互动了。
所以他就在想,自己是不是应该试着去改变一下结局,让结局变得更加美好。
现在的庄言有些纠结,他需要去改变故事的结局么?这个故事真的是虚幻的么?
还是说,虽然对于他来说,这就是一本小说而已,但是其实就真的有这么一个世界,那里活着这么一群人,演绎着自己的故事?
翠翠是真的,祖父也是真的,只不过他们是在一个遥远的,不知道在哪儿的空间里,像书里面那样地活着?
他这个想法可不是异想天开,毕竟他自己可是切切实实地穿越到了一个从来没有见过的世界。
而且当他的思想开了这个头之后,他的想法就越来越深,开始渐渐地陷入了泥淖。他甚至在想,自己在这个世界是不是也是个小说世界,而自己也不过是过来做一个梦而已,等到梦醒了,他还会回到原来那个世界,依旧在研究那张没有研究完的图纸?
想了半天,就在他自己快要精神分裂的时候,陈佳清在外面敲门喊他出去吃饭了。
这声呼喊就像是把他从另一个世界给拉了出来,庄言有些后怕地甩了甩头,想要把脑海中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给清除掉。
“差点就走火入魔了。”庄言捏了一把虚汗,随后又自我安慰,“管他是哪个世界,是不是一场梦,活得开心才重要,何必想太多徒增烦恼。”
吃过饭之后,庄言又去到书房,不过这一次他没有像从前那样着急把故事记录下来。
没有画外音,没有主角的第一视角,这本书注定要让庄言自己完成了。
而那个世界的故事才刚刚发展到翠翠见到顺顺,顺顺送给了他们一只大肥鸭。
所以庄言决定,等到整个故事结束之后,他再好好地把故事捋一下,然后好好地记录下来。
再说了,说不定这本书的结局就不一样了呢?
……
庄言一口气把《麦田里的守望者》都发到了网上,他决定还是不要这么拖拖拖,本来就没多长的书,早点发上去也好。
一是因为在这个世界这样慢吞吞地连载,并不能为他带来更多的稿费,毕竟也不需要考虑那些盗版的问题。二是他也想把书早点发上去,让人们见到一个真正的霍尔顿,对这本书想要表达的东西有个更好的理解。
像之前有人认为这本书想要宣扬脏话这种误会,或者说是让别人攻讦他的点,他也不希望再有,这样一来能够堵住一部分人的嘴,也能避免很多的麻烦。
当然了,庄言可不会单纯地认为,只要把书全部发上去,那些想找茬的人就会住嘴,毕竟如果有人想要找茬的话,不论是怎么样,都能找到茬。
而庄言真正想要消除的东西,是那些真正的读者的误会,特别是那些青少年们,庄言希望他们就算是想要模仿霍尔顿,也要先知道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而霍尔顿真正厌恶的到底是什么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