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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书吧小说网 > 历史军事 > 明末之伟大舵手 > 第601章 吕宋攻防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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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陆军第一军团在炮二十里之外的一处浅滩登陆,集结完毕之后,向虎门炮后方发起了进攻。

不过炮台是兵家重地,这里戒备森严,有重兵把守,炮台山之外,机关密布,哨兵林立,他们立即的组队进行了反击。

荷兰人的突袭失败,偷袭变强攻,本来荷兰人的火枪手,是全南洋最强的,南洋的土着们让他们杀得人头滚滚,死伤惨重,使用冷兵器,不管是土兵还是***,海盗还是浪人,都被他们杀败,死得极惨。

荷兰现在的战术叫三段射,1534年,西班牙开创一种火枪和长矛兵混搭的方阵战术。因为当时的滑膛火枪射速太慢,精度也弱,实用作战距离很近。如果遇到敌方骑兵或者步兵抵近,缺乏必要的自卫手段,因此很需要长矛防御阵型的协助。

而西班牙方阵就是这么一种将长矛手的防御特性和火枪手的输出特性结合起来的战阵,外围的火枪手没事儿的时候就放放枪,打打远距离输出,如果对方骑兵或者步兵冲过来了,那么内圈的长矛手就站出来形成防御整形,而火枪还能透过人群间隙射击。

这样一来,就让当时与西班牙为敌的法国佬很难受了,骑兵和步兵面对刺猬一样的矛阵,冲又不敢冲,不冲又会被阵里的火枪打成血葫芦。西班牙用这种近乎赖皮的打法以及率先开启航海时代掠夺殖民地而迎来了最黄金的时代。

然后到了1568年,宗教改革之后,讲究淡化教皇权利的新教开始在欧洲生根发芽,尤其是当时作为西班牙地盘之一的荷兰大量改信了新教,加上之前西班牙哈布斯堡帝国的苛捐杂税,荷兰人开始造反了,造反的带头大哥就是莫里斯。

莫里斯小时候在拿骚的迪伦堡啊长大,所以也被叫做拿骚的莫里斯。

它在反抗西班牙统治的时候,发现西班牙的火枪+长矛手方阵虽然防御挺强,火枪手在四周均匀分布,可以面面俱到的抵挡各个方向的攻击。但是如果遭遇单个方向的敌军,那西班牙方阵内的火枪手撑死了只有一半能够朝那方向射击。

莫里斯则将西班牙这种方块一样的阵型拉成一个长方形,增加列数,减少行数。火枪兵并排之间有一列足够人行的空隙,当前排齐射放完枪之后,从这列空隙往回走到列尾,开始装填,然后第二排瞄准,齐射,以此类推,等到最后一排放完,那么第一排已经差不多装填完成。这样一来不但火力持续不断,横队也让每个火枪兵都能排上用场。

1597年的蒂伦豪特之战中,荷兰用这种莫里斯横队战术连同英国包夹西班牙方阵,以12死50伤的轻微代价让西班牙死伤二千人,被俘八百人。

莫里斯横队的优点是将方阵拉长拉扁,以便于火力集中输出,优化循环齐射的战术,而且火枪阵后边还是需要长矛兵作防御。但从莫里斯这会儿开始,火枪这种低成本、高杀伤的远程火力投送方式已经让欧洲人开始铁了心往火器方向越行越远。

而这次对上大明火枪手,他们吃的亏就大了,大明的毛瑟1621式火枪,射程更远,火力更大,射速更快,荷兰士兵成片成片的倒下,死得极惨。

加上明军还有大炮的支持和掩护,荷兰人成片成片的倒下,他们死伤极其惨重,一开始就处于非常不利的地步。

这时代的火枪手,是最勇敢的战士,因为火枪手使用的常规战术,依然是排队枪毙战术,你与敌人相距二百米,冒着枪林弹雨,身边有战友被射杀,打得血流如注,脑袋炸裂,然后从容的装弹、开枪射杀敌人,这对他们的心理承受力要求极高,如果心理能力不强,他们就自我崩溃,纷纷逃命了。

荷兰人的火枪手,当然也是极其的勇敢冷静,也不怕死,但是与吕宋火枪手交战,他们伤亡极重,死了不少的人,因为吕宋火枪手开三枪,他们才开一枪,而且吕宋火枪手燧石击发,直接开枪,而他们则是点火开枪,相差极远,勇敢的荷兰火枪手,几乎是被打懵打傻了,没有崩溃,全凭心理素质强大和严酷的纪律。

但这么重的伤亡率是让他们心为之寒,他们进军东方,殖民南洋,是因为这里土地肥沃,物资富饶,更妙的是没有强大的势力,也没有经过系统的开发,当地人落后愚昧,十分的容易对付,他们可以轻易的剿灭奴役他们。

如果是对方比他们强大,他们是不会来,也不敢来的,自今日开始,大明介入了,他们遇上硬茬子,荷兰火枪手们排队前进,展开进攻,结果他们死伤极其极其的惨重,等于被吕宋火枪手压着打,就像他们对付土着一样,一面倒的屠杀,明军指挥官是奢崇明叛将罗乾象,是一位从军三十年的老将,作战经验十分丰富,在投降前就是总兵级人物,指挥着一万多人,加入米柱集团之后,一直在研究火枪战术,对此特别有心得。

他兵力只有三军,而荷兰军队则有五千,还有少量骑兵,但是他根本不害怕,一开始示敌以弱,让敌人步步深入,进入了他的伏击圈之后,以一千人以主队,顶住了敌人的进攻,左右两翼各有一千火枪手杀出。

特尼特看见自己的军队被对方辗压而来,知道中了对方的埋伏,连忙的撤退,但是因为吕宋兵火力强大,攻势太猛,他们抵挡不住,撤退变成了溃败,罗乾象指挥大军全力压上,衔尾追杀,杀得对方大败,五千人登陆,准备一举击溃吕宋兵,反而遭受了迎头痛击,他们死伤极其惨重,只有五百多人逃回了船上,这五百人能逃回去,全凭他们拥有海军的大炮作掩护,没有这些大炮,他们将全军覆灭,无一回来。

科恩派出五千大军偷袭炮台,就等胜利的消息了,谁知竟然是他们只有十分一的人逃了回来,其余的全留在了陆上,现在留在陆上,不是战死了,就是被俘虏了。

吕宋人这么厉害?五千人让他们一战而灭,他们陆军使用什么战术?比莫里斯横队还厉害?就是西班牙人大军出动,要灭掉他们五千人的大军,这也不容易?明军是很强,但也不应该强到这地步。

科恩看见了狼狈不堪的特尼特,只想下令枪毙了他,阿姆斯特朗如此,特尼特也是如此,他们都是优秀的指挥官,身经百战,有着十分优秀的指挥经验,但都是如此,轻易的着了吕宋人道儿,惨败而归。

特尼特拿上了一枝毛瑟1621式火枪,说道:“这是吕宋人使的火枪,至少比我们的先进了百倍,听说在北方,他们终于剿灭了百年强敌蒙古帝国,明人变得厉害了。”

大明帝国很强大,但是他们从来没有害怕过,这强大是因为他们国家大,又是主场作战,其单兵作战能力,舰队作战能力,这是低于荷兰人,如果不是他们万里调兵,远涉重洋而来,他们像是在本土一样,拥有上万条船,近十万大军,绝对可以和他们打个平手,现在则是不好说了。

特别是他看见了吕宋人使用的火枪,他震惊不己,这至少比荷兰的先进百年,全欧洲最好的火枪,都没有这水平。

科恩总督冷冷的看了一遍这枪,他内心也是震惊不己,不过他依然是说道:“这是人的问题,你们的武器不是烧火棍,你们在与那些拿着棍子弯刀的土人打仗时,他们也不会败得这么惨,这完全是指挥官的问题。”

特尼特十分气愤,这完全是不顾客观原因,将一切责任往他身上推,这是要让他背这黑锅,作为替死鬼呀!他愤然道:“将一切责任推到了我身上,也改变不了我们现在的恶劣环境。”

科恩道:“这就是你作为一个高级指挥官的素养,失败了就找借口推诿,然后就当作没有事情发生?特尼特少将,你被解除了军职,等待你的将是军事法庭的审判。”

特尼特脸色苍白,说道:“我完全是按照你的命令去做,不能打了败仗,就全是我的错。”

科恩冷冷道:“是吗!卡洛斯指挥的第二军团,成功的攻下了飞鹰炮台,现在正在沿着公路,进攻马尼拉王城,本总督也要指挥舰队出发了,没空听你这该死的家伙在抱怨和推诿,滚吧!我不想再看见你,监狱才是你该呆的地方。”

第一军团攻打虎门炮台,大败而归,第二军团攻打飞鹰炮台,居然让他们一战而下,他们利用了吕宋人的防守漏洞,攻了入去,吕宋人在丢下了二千多具尸体之后,狼狈而逃,让出了飞鹰炮台。

他们己是两次中了吕宋人的埋伏,所以这一次,他们十分小心,派出一支军队,在飞鹰炮台上布防,完全接管了这地方,然后主力舰队和陆军沿着左岸长驱直入,直抵马尼拉城下。

马尼拉钟声大作,乱成了一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