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欢迎光临泡书吧小说网!
错缺断章、加书:站内短信
后台有人,会尽快回复!
  • 主题模式:

  • 字体大小:

    -

    18

    +
  • 恢复默认

————————————————————

精灵:暴噬龟

属性:水\/岩石

等级:????

特性:强壮之颚(该特性的宝可梦使用啃咬类招式的威力上升50%。)

暴噬龟的外表看起来就像是现实的鳄龟,其头部有着看起来就像是由岩石构成的一个角,它的壳分为节状分布,每一节都有凸出来的部分,暴噬龟锯齿状的牙齿既锐利又强劲,甚至连岩石和钢铁都能够咬断。嘴巴连接上面脸部的地方有着一个圆形形状的咬肌结构。它的颈部可以伸缩,能从远处迅速伸长颈部,用锐利的牙齿解决对手。虽然背上的岩石甲壳非常沉重,但靠着一身健壮发达的肌肉依然能够动得灵活自如。超极巨化的暴噬龟受超极巨化的力量影响,变得能够用后肢站立,直立行走。它的身姿变得更加粗壮,而头上的角也发生了改变,背后的龟壳看起来就像是凹凸不平的山。

暴噬龟,一种拥有着极其凶悍性情的生物。那能够咬断铁棍的颚部,犹如一把锋利无比的巨钳,一旦张开,便是死亡之吻。它常常潜伏于岸边,如同一个耐心十足的猎手,静候着猎物的到来。当那些毫无防备的动物前来饮水之时,暴噬龟便会突然伸长自己粗壮的脖颈,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用那张锯齿状且异常巨大的嘴巴,死死地咬住猎物,使其无法挣脱。

这张嘴巴不仅大得惊人,而且威力更是令人咋舌。它甚至能够轻而易举地咬碎坚硬如岩石般的物体,仿佛这些东西在它面前就如同脆弱的纸张一般不堪一击。若是没有足够丰富经验的训练家想要驯服这样一头凶猛的巨兽,恐怕将会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传闻中,有些训练家尽管费尽心思,但最终还是未能成功让暴噬龟听从指挥,无奈之下只能选择将其放生。

然而,正是因为这种独特的站立姿势,使得超极巨化后的暴噬龟具备了一项令人惊叹的能力——它可以直接借助自己庞大的身躯,轰然倒下,将对手的宝可梦瞬间压扁。与此同时,再凭借那巨大的颚部给予敌人致命一击。

此外,暴噬龟还擅长一种极具攻击性的战术:它会迅速将原本缩入壳内的头部猛然伸出,发动突袭。这股强大的冲击力,再加上那足以轻松咬断巨大铁塔的恐怖咬合力,仅仅需要一次攻击,便能在坚固的岩山上凿出一个深不见底的大洞。

自古以来,关于暴噬龟咬崩一座山从而阻挡住汹涌洪水蔓延的传说,一直在伽勒尔地区口口相传,经久不衰。这个充满传奇色彩的故事,不仅展现了暴噬龟无与伦比的力量,更成为了当地人们心中永恒的经典。

————————————————————

精灵:逐电犬

属性:电

等级:????

特性:好胜(能力变化被对手降低时,每降低一种能力,特攻就会提升2级。

下列情况将触发此特性:

受到对手的招式影响导致能力变化降低(例如受到清除浓雾)

受到对手的特性影响导致能力变化降低(例如受到威吓)

踩到黏黏网导致速度降低

极巨团体战中神秘障壁被打破导致防御和特防降低,会触发两次

下列情况不能触发此特性:

由于招式的副作用导致能力变化降低(例如使用近身战)

双打对战中由队友使用招式导致能力变化降低(例如使用抛下狠话)

由于道具的作用导致能力变化降低(例如发动客房服务)

由于满身糖等状态的作用导致能力变化降低)

逐电犬的头部犹如一轮金色的太阳,璀璨夺目,其中一部分金黄之色如流淌的光河一般,一直延伸至修长的尾巴处,仿佛将天空与大地连接在了一起。其腹部和颈下中间部分,则如同洁白无瑕的云朵,给人一种纯净而神圣的感觉。整体身躯呈现出浓郁的茶色,宛如一杯醇厚的陈酿美酒,散发着岁月沉淀后的韵味。

不仅如此,逐电犬的四肢也有着独特的魅力。那淡黄色的环纹,就像是神秘的符文,环绕在它强壮有力的肢体上,为其增添了一份神秘莫测的气息。更值得一提的是,它前腿的爪子如同晶莹剔透的白玉,散发着柔和的光芒;而后腿的颜色则宛如熟透的金橘,鲜艳而诱人。

逐电犬拥有一项令人惊叹不已的能力——制造电能。这种神奇的力量并非仅仅用于展示,而是被巧妙地传输到了它灵活矫健的双脚之上,成为了它奔跑时强大的辅助动力。每当它全力冲刺之时,风驰电掣般的速度让人瞠目结舌。据统计,当逐电犬以最高速度狂奔时,其时速甚至能够轻松突破 90 公里的惊人界限!而且,这还不是它的极限。凭借着顽强的耐力和不屈的意志,逐电犬可以不眠不休地持续奔跑整整三天三夜,仿佛不知疲倦为何物。

然而,逐电犬最为人称道的,或许要数它与猾大狐之间的恩怨情仇了。猾大狐,那个狡诈多端、诡计百出的家伙,在森林中可谓是臭名昭着。但面对逐电犬这样强大的对手,它却总是束手无策。因为逐电犬正是猾大狐命中注定的天敌,无论猾大狐如何绞尽脑汁想要逃脱逐电犬的追捕,最终都只能落得个惨败而归的下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