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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妹子在何处?私兵与侦探!

(感谢大家的支持!求推荐!求收藏!多谢了!)

“阿爹!我要回美国!”

“乖女,你这是搞什么呀?我们现在的日子过的不是很好?”

“是很好,可我还是要去美国!”

“你就非要去找那个李梦杨?那么大的美国,你怎么个找法?而且,你能回三藩市?回去就一定被抓到工厂或者矿上去,对了,你是个姑娘,那没准……我不说了,可那日子是人过的?”

“我不回三藩市,我要去纽约!”

“啊?”

一间满是西班牙风格的建筑里,黄蓉正在跟她的父亲黄三对话,他们俩还是穿着清朝的服饰,保持着自己的生活传统,但不过,这个话里的意思。

“我要去纽约,我去那里请人帮我找梦杨哥!我不在乎花钱!”

“……”黄三已经不能说什么了,他知道自己的女儿已经拿定了主意。

只不过这个说话的地方,是西班牙的建筑只是这个建筑的所在地是在巴拿马!

巴拿马?

对,就是在这里,此时的巴拿马虽然没有什么运河接通墨西哥湾跟太平洋,但是这个地方也是一个货物的转运站,美国东部跟西部的货物,人员,基本上的经济来往都是通过这里,因为这里算是比较方便容易的,总比路上好过百倍。

黄氏父女之所以来到这里,一方面是因为加州的排华法案,不允许华人拥有财产,那不跑还行?

另一方面,这是利兰·斯坦福的建议,因为他们现在的主要生意就是番茄酱。

番茄酱的制作非常的简单,基本上有个地方就能搞定,而巴拿马,这里不但是有此时美洲东西两边最便利的交通,而且还有原材料上的便利,这个地方搞番茄,糖什么的,比加州方便的多了。

只是有一条,那就是这个巴拿马也不是太安定,现在这里属于新格拉纳达,正打内战呢,不过,有钱开路,这些都可以摆平!

跟着黄氏父女来的还有大批的华工,所以,厂子马上就建了起来,而这‘李氏番茄酱’已经是行销全美,而且还在利兰·斯坦福的帮助下开辟了欧洲市场,欧洲那边现在就有一道名菜在流行,就是炸土豆条,番茄酱那简直就是供不应求啊!

面对利兰·斯坦福,黄蓉是半点儿让步没有,而且她就是认为梦杨哥没有死,一定要去找到他,至于在茫茫美国大地找一个人要花多少钱,黄蓉觉得自己赚的这些个钱都是梦杨哥的,就算是全都散了,她也不后悔!

……

同一时间的纽约,福布斯郊外庄园里,李梦杨此时正陷入恶战!

砰砰!砰砰!

其实,从那个ya片被拿出来,李梦杨就觉得自己跟这个福布斯家族不会善了,而当那个被自己卸掉过下巴的弗兰西斯出现之后,那就没有半点儿回转的余地了。

幸亏李梦杨他留个心眼,知道赴毒贩的邀请那准没什么好事儿,所以,他的那把小手枪,也就是兵工厂最新的产品,一直都被他藏在自己的靴子里,这年头的火器个头都不小,而且当初搜身的时候李梦杨还利用了一个人的心理弱点。

那就是让那个白人大汉发现他藏了武器,那大汉也就不会再做进一步的检查了,他会觉得自己已经识破了别人的诡计洋洋自得,其实却不知道,那是李梦杨故意让他找到的。

最后,这把小手枪真的起了作用,伊莲娜送过来的时候,埃莉诺还吃醋来着。但不过,李梦杨还是错估了一件事,那就是此时美国有钱人的实力!

“你跑不掉的!”

“杀了那个混蛋!”

“扑街!滚出来!”

英语夹杂着粤语,至少有二三十号人在追杀着李梦杨,此时的战斗地点是福布斯庄园,李梦杨在打光了一轮子弹之后,勉强的冲出了大宅,已经有十几个人死在了他的枪下,但是追兵依旧锲而不舍!

“这些都是私兵吧?现在有钱人的日子真他妈让人羡慕!”李梦杨心里合计着,这帮人的战斗力不俗,人人有枪,而且这是个突发事件啊,就有这么多人冒出来,如果不是自己的枪法如神,恐怕早就交代了,现在他借着夜色藏在哈德逊河旁边的草丛里。

已经来到东部一段时间的李梦杨,自然知道这些个豪门都会圈养私兵,这也是为什么他之前对福布斯家族并不想撕破脸,可是逼到了那个办法,就是个鱼死网破,而现在看来,这些个私人武装确实很厉害,要不是自己的行动太突然,估计就交代了!

不能硬来,他的子弹并不多,这还包括了从那个大汉身上缴获来的火药。但还好,初冬晚上的河边雾气缭绕,一时……

汪汪!汪汪!

“哔了狗了!”李梦杨没想到这帮家伙竟然放大招,把狗给放出来了!

人可能还找不到他,可狗一定会发现他的,干脆,先下手为强!

砰!砰!砰!

李梦杨瞬间暴起,三枪解决了最近的三个私兵,然后便直往哈德逊河冲去!

“他在那里!”

“追!”

“这个白痴!他死定了!”

汪汪!汪汪!

任谁都知道,在这样的天气里,河水是冰冷刺骨,李梦杨藏在这里无非是借助雾气,他的原计划并非是要涉水泅渡,可是那些个狗没多久就会发现他,目前唯一的逃命办法就只有走水路了!

砰!砰!“哎嘿!”

运气更不好的是,在跳入冰冷的哈德逊河之前,李梦杨感觉自己的腰侧一疼,应该是中枪了,但还好,河水足够冰冷,让他暂时不那么的疼。

哗啦!哗啦!

一条水线直射河心,李梦杨在穿越之前就有游泳的爱好,这是大学时上游泳课留下的遗产,这个技能有一点好处,就是只要学会了,那一辈子,哦不对,是两辈子都不会忘。

但,真他妈的冷!

“老天爷保佑!在我冻僵之前能游到河对岸!”李梦杨头一次感觉不到什么信心,他之前从来不把自己的命运交给什么上天的,但这回……

呜!

“操蛋!!”

真的是屋漏偏逢连夜雨,一艘大船破开浓雾直朝着李梦杨的方向驶了过来!

……

许英士靠着一扇华美的木门坐倒在地,他的身下有很多的水渍,这应该是尿,骚气刺鼻,他眼神呆滞的望着斜上方,脑门那里有一个大大的血洞!

阿兰·平克曼认真的观察着这个叫许英士的华人死者,他之所以如此的认真,就是因为他发现这个死者有些与众不同,那就是脑门上的血窟窿跟其他几位死者的不一样,比较大。

不要小看这个不同,往往一些个案件就是因为一些个细小的蛛丝马迹才得以告破的,所以,阿兰·平克曼才会如此的认真。

“凶手是个华人,最后的死者也是个华人。至于**,应该是这个华人被吓到了,这证明了他是最后死亡的,他看到了其他人的死,于是,他被吓的**了。而这个伤口如此的大,这说明用的武器是不一样的,为什么要用这样的武器呢?……显然,是为了让这个死者更痛苦,伤口大嘛……那这说明,凶手可能跟这个死者之前有仇怨……”阿兰·平克曼在自言自语着。

不得不说,他的分析总体还是很正确的,至于那个伤口大就更痛苦,其实是受限于现在的医疗水平,人们根本就不知道大脑内部是怎么一回事。

福布斯家族这样的名门出了如此重大的杀人案件,那纽约市政府自然就坐不住了,要知道,这可是一个名门望族差点儿被铲平了呀,太恐怖了,如此凶案怎么能姑息养奸?

于是,他们用最快的速度找到了最好的侦探,阿兰·平克曼,而平克曼先生也没有让他们失望,只是一个简单的现场勘察就得出了一个非常惊人的结论。

“先生们,我现在知道凶手是谁了!”

“嗯?”

此时大家还在案发地,也就是福布斯大宅的客厅,一帮警察,法医,甚至还有画家,他们在描绘现场,这帮人都被镇住了,这个平克曼也太厉害了吧?这么快就找出了凶手?

“先生请说!”福布斯家族的遗孀还在,她们哭的是眼睛通红,此时听到了侦探先生竟然找出了凶手,这太好了。

要知道,昨天的事情也是奇怪,整个福布斯家族除了死掉的人,竟然没有一个人知道那个杀人犯,就是被请到家中来的人到底叫什么,只知道他是个华人,而且知道这个人的样貌,但是。

福布斯家族跟华人交往非常的密切,而且这个年头的样貌描述离谱的很,这完全就是大海捞针呀,所以,平克曼的这个消息,绝对是让人振奋的!

“夫人请节哀。”平克曼很享受此时的感觉,这是一种众人期盼的感觉,他就是期盼的焦点,于是,他很是享受了一番,又用一种平淡的语气说道:“这个杀人凶手,应该就是大盗克林特·伊斯特伍德!”

“什么?!”

所有的人都惊呆了,因为在他们的脑子里,克林特·伊斯特伍德,那是个白人大盗好不好?华人?

怎么可能?就我们白人还能被那么弱小的华人给抢劫了吗?不都是我们白人抢他们华人的嘛,不是吗?

所以,刚刚还对平克曼报以崇拜眼神的众人,此时都好像看疯子一样的看着他。

“你们,你们……”平克曼的那种感觉没有了,他感受到了侮辱,“克林特·伊斯特伍德是个华人!我有确实的消息!你们都想错了!那个混蛋就是一个华人!华人!”

“……”现在在场的所有人都在考虑,是不是应该找个医生来给这个侦探看看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