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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书吧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系统之乡土懒人 > 第六百二十章 野猪拦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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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我知道啊,我刚才在网络上看到了,怎么样,我没有骗你吧,这一百万没有白花吧。”叶荣耀笑笑地说道。

“值,绝对值一百万,叶大哥你太有才了,竟然能写出这样神曲。”范彬彬说道。

“还行吧,要是没有什么事情,就这样,我要睡觉了。”

叶荣耀说道。自己老婆就靠在自己的肩膀上,叶荣耀有些不好意思跟别的女人聊个没完没了。

“好,晚安。”

范彬彬知道叶荣耀老婆就在他身边,不想跟自己长时间通话。

“晚安。”

叶荣耀说完就挂电话了。

“老公,这个电话是范彬彬打来的?”

柳箐箐疑惑地看着自己男人问道。毕竟这世界上同名同姓的人也不再少数,柳箐箐不能肯定跟自己男人通话的这位,就是在华夏娱乐圈现在红得发紫的大明星范彬彬。

“对,就是她,以前演过《还珠格格》里面的金锁。”

叶荣耀说道。叶荣耀虽然也知道范彬彬在华夏娱乐圈里红的发紫,可看过她演的电视剧或者电影却不多,记住名字的更是少之又少,这《还珠格格》就是叶荣耀唯一记得范彬彬演过的电视剧。

实在是这部《还珠格格》是叶荣耀小时候,极少数追看的电视剧之一,就是看这部电视剧,叶荣耀喜欢上了扮演紫薇的女明星林新如。

要知道这可是叶荣耀这辈子唯一喜欢过的女明星啊,小时候的叶荣耀还特意买了几张林新如的大照片贴在自己房间里,每天看着她。

“老公,你怎么会认识范彬彬的啊?”

柳箐箐好奇地看着自己男人问道。毕竟自己男人一年到头基本上都待在家里,没有出过几次远门,怎么会认识明星呢。

毕竟明星和普通老百姓根本就是两个世界上的人啊。

可惜柳箐箐忘了。自己的男人现在根本就不能算是普通老百姓了,无论他现在那些多神奇的本领,还是他是京城柳家的大女婿。都注定叶荣耀现在不算是个普通的老百姓了。

“是上次去京城看岳父岳母的时候认识的……”叶荣耀把自己上次去京城认识几个女明星的过程跟柳箐箐说了一遍。

“老公,没有想到你现在都认识这么多明星了。”柳箐箐笑笑地说道。

“不多了。就三位,以前还觉得这些明星挺神秘的,现在觉得也跟咱们普通老百姓没有什么区别,就是衣服穿的贵了些,脸上的妆花的浓了些,要是老婆你去当明星的话,绝对红遍世界。”叶荣耀说道。

“呵呵,你舍得我去当明星吗?”柳箐箐笑笑地看着自己男人问道。

“不舍得。娱乐圈乌烟瘴气的,还是不要去的好。”叶荣耀说道。叶荣耀对华夏的娱乐圈没有什么好感。

毕竟娱乐圈的潜规则,现在家喻户晓了,外加上三天两头地爆出绯闻事件,叶荣耀怎么会让自己的老婆去娱乐圈呢。

“老公,我困了,睡吧。”柳箐箐有些想睡觉了。

“嗯,关灯睡觉。”

……

第二天早上,叶荣耀吃完早餐,用手机上网看了看关于《爱情买卖》这首歌曲的新闻。

《慕容~晓晓晚会上唱神曲!一夜爆红!》

《发布十二小时。神曲“爱情买卖”点击量突破千万!》

《一首歌曲,让慕容~晓晓的身价一夜翻十倍!》

《快乐的宅男是谁,竟然写出如此神曲。》

……

标题不一样。内容却都大同小异,都是在评论这首《爱情买卖》,几乎大部分的媒体都看好这一首《爱情买卖》,认为它将成为今年最流行的音乐。

当然,网络上也不都是一片叫好的,还是有些人出来批评这首《爱情买卖》的。

甚至有专业的音乐人评价这首《爱情买卖》满身的毛病,歌词过于低俗,音乐方面也不够精良,简直就是一文不值。

当然也有乐评人认为《爱情买卖》照顾到了最底层人民的需求。歌词浅显易懂容易理解。广大基层民众特别的能感同身受,易引起共鸣。是很不错的歌曲。

……

看了一下自己这首《爱情买卖》在网上的评论和热议,叶荣耀就不再关注这首《爱情买卖》了。

毕竟这首《爱情买卖》在叶荣耀的记忆里。本来的红的发紫,只是叶荣耀以前没有关注而已。

只是现在这首歌曲被“懒人系统”抹灭了,成为自己的抽奖物品,自己变成这首《爱情买卖》的作词作曲了,叶荣耀才特别地关注了下。

……

“天涯,你侄儿家住这?”

王志国坐在车上有些意外地看着不远处落后的破山村,这真是个落后的山村,除了这条村道还算不错外,整个村子的房屋一看都是有几十年历史的老房子,更让王志国意外的是,他竟然还看到茅草屋。

“是的,我年轻的时候也是在这里生活。”

叶天涯点头说道。自从二十年前,整个村子住在山上的一部分人也从山上搬到山脚下生活后,这山脚下的村子几十年都没有变化,还保持着老式农村的样子。

这或许跟留在村里的老人有关系,现在整个桃源村里生活着的大部分都是老人和一部分留守儿童。

老人喜欢守旧,这是不能改变的事实,而有钱的人又不断里搬出村子居住,留下破旧的房屋,更让这个乡村显得落后了。

“不过这里的环境真的不错,现在像这样自然环境这么好的山村,是越来越少了!这里真的很适合个人居住。”王志强说道。

现在的华夏的社会就有这么奇怪的现象,农村里的年轻人努力地想让自己成为城里有钱人,有车有房有钞~票,而城里的有钱人,却到乡下买房租地,过着乡下农民的生活。

以前穷人吃不起菜,只能挖野菜吃,而现在穷人吃的起肉了,却发现富人吃野菜了;以前穷人开不起车,只能骑自行车了,现在是穷人开的起车了,富人却去骑自行车了;以前穷人穿不起衣服,而只能穿破破烂烂的衣服,现在穷人能穿上好衣服了,结果富人穿一个洞,一个洞的破衣服或者就几块遮羞布当衣服。

很多穷人发现,自己追逐富人的生活,到最后结果发现富人追求的就是自己原始的生活,自己有必要努力吗?

自己好像不需要努力挣钱,已经过上富人的生活了。

“哼哼……”

见有车往门口而来,“金刚”立即从地上起来,拦在路口对向门口行驶而来的商务车大声哼叫。

“这,这是什么?”

开车的王志国吓得急忙踩住刹车。

“怎么了?”

正在跟叶天涯聊天的王志强,被突然刹车弄的有些莫名其妙,不由地开口向自己的弟弟问道。

“野猪,大野猪!”

王志国吃惊地看着拦在车面前的大野猪,毕竟这么大野猪王,王志国还是第一次见过,这都比老虎还大很多啊。

如果不是坐在车里的话,看到这么大的野猪王,王志国真的会害怕,现在坐在车里,王志国到不害怕了。

毕竟自己这辆商务车的体积比这野猪王大多了,真的撞起来,这野猪王都未必能撞的过自己这辆进口的商务车。

“野猪?”

王志强往车前面一看,也发现大野猪王守在门口,拦着汽车前行的道路。

“这里怎么会有这么大一只野猪啊?“王志强皱着眉头说道。

“这估计是我那个侄儿养的野猪,我这就给他打电话好了。”

叶天涯想了想说道。叶天涯虽然没有见过叶荣耀家里养的这些野猪,可是听自己的女儿说起过,叶荣耀家里养了一群野猪,其中有一头长的特别巨大。

叶天涯估计眼前这只拦路的野猪王,或许就是自己女儿口中的能只长的特别巨大的野猪王吧。

“你那个侄儿养的?”

王志国有些意外地问道。毕竟要养这么大的野猪,可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尤其还这样放养在外面,多么危险的事情,万一伤人了怎么办啊。

“是的,这是我家侄儿养的,不过我也是第一次见到,我给我侄儿打电话,让他过来接我们吧。”

叶天涯说道。毕竟被这么大一只野猪王拦着去路,车子也不好开进去,只能给叶荣耀打电话了。

很快,电话就打通了。

“三叔,你来了吗?”

叶荣耀在电话那一头问道。今天叶天涯要带人来治病,早上的时候已经给叶荣耀打招呼了。

所以叶荣耀知道今天自己三叔会带王老到自己这里治病的,至于什么时候能到,叶荣耀就不知道了。

“已经到了,就在你篱笆墙大门口,只是被一只大野猪拦住了去路,进不去。”叶天涯说道。

“哦,我知道了,我让小白去接你吧。”

叶荣耀说道。不让陌生人及车辆开进篱笆墙内,是叶荣耀交代“金刚”的,所以“金刚”不折不扣地执行叶荣耀的指令。

没有叶荣耀或者柳箐箐同意,“金刚”是不会允许陌生人进入院子的。

“你侄儿怎么说?”

见叶天涯挂掉电话,王志强看着叶天涯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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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迟些,预计在十点钟左右,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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