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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三十五章 恶兽初啼(十一)稳步推进

“召人啦召人啦!我们迪马城招人啦!只要愿意干活,肯吃苦,以微博利息贷款借钱送你们过去,去那里包吃包住还有薪酬!”

这里是洛夫,悉伯全国最穷的主城,一个来自迪马的商人正在洛夫广场上卖力的宣传,吸引了不少看闲的以及私生子、幺子围观。

由于土壤肥沃问题,悉伯的南道2城(乌奇琴查、付迪东)普遍要比北道3城(迪马、洛夫、格奇)繁华,而在北道3城中,迪马由于赫尔斯的功劳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格奇最靠近乌尔多奇,靠着走私勉强能过活,所以洛夫就是悉伯全国最穷的主城了。

而在《迪马2412年协议》签署之后,来自迪马的使节,就凭借着来自菲氩的文书,光明正大的到洛夫开始招募劳动力,用于去做苦力开发荒地。

经过一阵卖力的宣传,终于有感兴趣的人举起手提问:“我们去那里要干什么?这么好的条件是买命钱吗?”

“买命钱?怎么说呢,开发荒地肯定是会有危险的,但是我们那里贵族尽可能还是会让你活着,毕竟活着才能继续开发荒地,也就是一些重体力活罢了,除去意外事故,最大的危险就是对付魔兽。”

说着,商人拍打着迪马粮的标志,金黄的麦穗,还是镀上了纯金的那种,这是迪马粮最可靠的标志,更别提这种标志经过魔鬼的认证,没人胆敢冒着被魔鬼惩戒的危险去模仿:“迪马,这可是迪马,迪马难道会违约吗?”

如果是十年前,商人说出这种话所能得到的回应,就是“迪马是什么”,可是如今随着迪马粮的热销,洛夫这个与迪马相邻的主城,自然是知道迪马的名声,也知道迪马成为了聚拢财富的黄金之地,让无数穷人看着眼热。

只是迪马有一尊不朽史诗护卫着,除非国家,个人哪怕是佣兵团想要搞阴谋也不过是做梦,而菲氩禁止悉伯大规模的人口流通,所以其他人也只能看着迪马流口水却无可奈何,直到今天为止。

现在之所以响应者寥寥,不是他们不动心,只是迪马给的条件太好了,好到让他们有些迟疑。

这时,终于有一个被说动的围观者走出人群,他并非老实巴交的市民,而是脸上有疤背着刀剑的雇佣兵:“我不想去耕地,但是我愿意去荒地剿灭魔兽,这给赏金吗?”

“剿灭魔兽当然会给赏金,只是也要看你剿灭的是凶狠的魔兽,还是只会逃跑的野鹿,”商人笑眯眯的说道,“雇佣兵我们当然欢迎,只是无法长久居住罢了。”

这是婆利古(在冷弈建议下)给出提议,普通的路人凭借迪马现有的官僚体系注定无法管理,但是带着刀剑刀头舔血的佣兵就可以了,所以迪马需要对入境的雇佣兵进行监视与限制,以免造成一些破坏。

婆利古的这个提议没有得到阻扰,迪马贵族们比婆利古还要讨厌那些四处制造麻烦的雇佣兵。当然,喜不喜欢雇佣兵,和喜不喜欢用雇佣兵做事,是两码事。

在许久的犹豫以后,终于有一些私生子、幼子忍不住动心了,这是一个平民阶级很难出头的时代,除非在战争能活下来并发财,否则通常的出路不是去做刀头舔血的佣兵,就是去城内打杂,幼子可不是有着家产继承的长子。

但是在如今,迪马又为这些没有出路和上升渠道,老爹死后可能活都没法活的幼子寻找到新的出路,那就是去迪马种田,被其他地方弃之如履的荒地,却能在迪马人的手中变出一朵花来。

“在迪马开荒三年以后,虽然给你们分配的是荒地,但那又怎么样,你们在荒地上种的是迪马粮,这迪马粮,和其他普通作物能一样吗!”商人高举着金灿灿的麦穗,得到了排山倒海赞许的怒吼——当然最后真的跟去的没几个。

迪马商人在洛夫的招募行动,早就被贵族们知道了,除了那些小贵族心痛本来可能成为自己农奴的幼子就这样飞了,但是大贵族却保持无所谓的态度,甚至认为这些闲散人员越少越好,迪马反而还帮了洛夫一个大忙。

“这个世界,最没用的就是人,尤其是那些粗鄙的平民!”一个啃着大鸡腿的贵族这么评价道。

2412年是可以招募的第一年,可是即便是有迪马8年来积累的金字招牌,真正前来的人寥寥无几,反而是应约来剿灭魔兽的雇佣兵占了大头,这些素质极差的雇佣兵搞得边境村庄可以说是鸡飞狗跳,以至于迪马不得不设立了督察队。

不过在年末,赫尔斯最关心的不是督察队的设立,而是一个事件,死亡,一个原属于赫尔斯老追随者的贵族之死。

他不是被谋杀的,只是和这个世界的大多数贵族一样,随着衰老体力下降而死,他的死法是被寒风吹过,然后死了。

老死,这也是可以理解的事情,赫尔斯第三批追随者全都是在2369年至2381年对悉伯搞割草式袭击收的,这群人除了极少数是真的崇拜赫尔斯以外,大多数都是“被赫尔斯派分子”,只能选择投靠赫尔斯。

关是在袭击中,这帮人资格最老的就跟了十多年,接着又是三十多年的迪马生涯,就算他们当初“被赫尔斯派”时候才二三十,现在也都六七十了,算算日子去世是很正常的事情,在正常不过了……

真的正常不过……可是赫尔斯心中为什么这么悲伤啊,眼前这个死去的追随者和自己关系并不密切,当初还追随艾斯拉沃格尔与自己决裂,那么自己现在为什么会悲伤?为什么会悲伤到伏在他的身上,眼泪止不住的往下流?

赫尔斯的悲伤并不是作伪,出来送葬的艾斯拉沃格尔等人都吓坏了,别他死了赫尔斯也死,赫尔斯可千万不能死啊,于是他们七手八脚的将赫尔斯请下去。

在被请下去的时候,赫尔斯感受到这批人苍老的肌肤,松垂的肌肉,于是就明白了,原来自己并不是在为那个死去的贵族而悲伤,而是在为自己逝去的过去而悲伤。

因为赫尔斯也知道,这只是一个开始,那些追随了自己幼稚岁月的老人,将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一个个的逝去,到那个时候,见证过自己在雅世艺挣扎,见证过自己在悉伯奋斗,见证过自己在迪马迷茫的人,会一个个的走掉,直到只剩下自己为止。

“要走了,都要走了,”走出死去贵族府邸的赫尔斯,神情满是没落,“那就再也没有和我同一个时代的人,再也没有见证了我过去的人了。”

赫尔斯的这个预感是无比正确,以那个贵族的死为标志,那些赫尔斯的老追随者们开始一个接着一个逝去,直到真的只剩下赫尔斯一个人而已,到这个时候,唯一还在支撑赫尔斯走下去的,就只剩下昔日友人艾格玛的理想了。

“艾格玛她说幻想的,美丽新世界的理想之城,我一定要建立起来,”这是赫尔斯最后,也是最纯粹的执念。

当老人一个个凋零之时,新一代迪马贵族也在一个个的成长,迪马也在成长,伴随着售粮的暴利,迪马正在飞速的朝大城市的方向发展。

“要致富,跟着麦穗去迪马!”这是这个时代悉伯最广为人知的宣传口号(麦穗是迪马商会的标志,毕竟迪马是靠农业广为人知的),无数生活穷困的人,没有出路的人,纷纷都涌向迪马。

对于这些涌入的人,迪马保持了这个时代最高的掌控力,因为只有开荒三年,才会被授予独立的份地,这就要求这些迪马漂必须要主动申报名额,而这个名额有时候还申报不上,有时候申报上了还会被贵族黑墨。

对于后一种行为,赫尔斯以最严厉的态度进行惩戒,也就是狠狠的抽打他们,并适度的做出赔偿,事后观测他们有无遭到报复,在这方面不要小看已经上百岁赫尔斯的记忆力,他要是真的生气,是会杀人的。

“山丘御主真是越来越过分了,”这是做出这种事情,主要是年青一代迪马贵族的想法,而赫尔斯的想法,是“新一代贵族真是不逊父辈远矣,有那么多的地还去抠平民维系未来的地,有多不要脸啊这是。”

不过由于赫尔斯掌握着迪马的聚宝盆,再加上他们父辈基本都站在赫尔斯这一边,因此这些人始终是少数中的少数,迪马贵族基本上在大方向仍然团结一心。

就这样一年又一年,当迪马贵族以为这么美好的日子肯定会一直持续下去,直到永远的永远,赫尔斯也以为他可以通过靠售卖粮食的道路来达到美好新世界之时,来自贝哈拉与柯多密的联合使节,打破了他们的幻想。

“我等两国一致认为,赫尔斯式农田并不仅属于迪马一座城市,应该属于整个南疆,否则周边城市的市价会被你们所干扰,迪马山丘御主阁下,你认为呢?”

古人不是傻子,虽然菲氩和瑞英麦邱不懂经济学,但是这都十多年了,城市内文书经过十多年的观察,也看明白了这个道理,虽然他们不懂原因是为什么,但是也猜测出是由于迪马粮的销售所导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