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情接收中……
云初刚到位面,就听到了这个声音,不由愣了一下,怎么这次不是由她自己主动接收剧情啊?
她都还没说要接收剧情,剧情自己就来了?
好吧,系统这坑货随时都有可能会变,她也只能随机应变了,接收就接收吧。
林欢欢和林乐乐是可爱的两姐弟,当初他们的妈妈在生下他们时给他们取这样的名字,就是为了他们能够快快乐乐的成长,只可惜,欢欢和乐乐的幸福生活,在妈妈离世之后,就再也没有幸福过。
孩子的妈妈是在乐乐一岁的时候,出车祸死的,孩子的父亲林保强在孩子的妈妈过世两年后,就再婚了。
欢欢和乐乐本以为,爸爸再婚,他们就能拥有一个妈妈,能过上有母爱的日子,可是,这个后妈在踏进林家的那一刻,就是两个孩子噩梦的开始。
这个后妈平时很会做人,在外人表面一直都是保持的温柔友善,任谁看了都会称好的那种人,后妈还没来多久,就和邻里打成了一片,邻里都夸林保强找到了一个好媳妇,欢欢和乐乐一开始也觉得,这个后妈很好,不仅照顾他们,而且还会做好吃的饭菜,两人都觉得很幸福。
可是没过多长时间,后妈就露出了她的本性,只因为乐乐不小心打翻了颜料,把衣服弄脏了,后妈便拿颜料桶狠狠的打了乐乐,这把欢欢和乐乐吓坏了,欢欢想要保护弟弟,但是欢欢太小了,根本拉不动后妈,后妈还因为欢欢反抗她,不小心抓伤了她的手,更加生气,将两姐弟打了一顿不说,还让他们跪了一整晚。
第二天,后妈就像没事人一样叫欢欢和乐乐吃饭,两个孩子都很怕后妈,却又不敢反抗,战战兢兢的过了一天,好在,没过多久爸爸回来了,欢欢和乐乐本想向爸爸告状,可后妈却一直监视着两个人,让二人没有机会,待爸爸走后,后妈威胁欢欢和乐乐,要是他们敢胡说八道,就会让他们死的很惨,并且后妈还说,爸爸根本就不在乎欢欢和乐乐,因为欢欢和乐乐脸上还带着伤,但是爸爸却只是简单问了一句就没有再问了。
欢欢和乐乐不相信,林保强不爱他们,心里都憋着气,他们希望得到爱,渴望得到爱,他们不想连林保强都不爱他们。
后妈的脾气很坏,但凡欢欢和乐乐做错一点事,就会被狠狠的毒打,两姐弟挨了打,还不敢出去说,好不容易等到林保强回来,欢欢趁着后妈不注意,就告诉了林保强,说后妈打她和弟弟的事,但是林保强不以为然,还觉得孩子不听话,打一下怎么了,欢欢将自己的伤拿给林保强看,看着欢欢身上伤痕累累,林保强也觉得后妈有点过分了,便说了后妈几句,还说要教训孩子,打轻一点就行了,别下那么重的手,在说了几句不痛不痒的话之后,林保强就再也没管了。
第二天林保强一走,欢欢就挨打了,这次后妈罚欢欢两天不准吃饭,惩罚她乱说话,欢欢心里很痛苦,她本从爸爸会救她和弟弟,可结果爸爸和后妈说的一样,根本就不在乎他们姐弟,乐乐看姐姐一直没吃饭,很心疼姐姐,就偷偷的给姐姐拿了馒头,但是不小心被后妈发现了,后妈便打了弟弟,因为后妈力道太大,弟弟太小了,后妈一巴掌打在乐乐脸上后,乐乐不小心撞破了头,可即便这样,后妈也没有停手,在将乐乐打完之后,后妈就去睡觉了,留下了在黑暗中哭泣无助的欢欢和乐乐。
欢欢变得越来越沉默,不管是谁跟她说话,她都不敢回答,生怕被后妈看见,学校的老师也发现了欢欢的变化,她单独请欢欢吃了汉堡,还问欢欢发生了什么事,看见老师如此关心自己,欢欢便向老师说了实情,老师很震惊,看欢欢这么可怜,老师决定好好找欢欢和乐乐的父母好好聊一聊。
老师在见到后妈后,后妈还是那副温柔亲和的样子,她承认打了欢欢和乐乐,但那是事出有因的,因为欢欢和乐乐不听话,偷了她的钱,她一时生气才打的,欢欢想辩解,她根本没有偷钱,但是后妈狠狠的瞪了欢欢,还一口咬定欢欢偷钱,还说两个孩子一直都不乖,性格有点孤僻,带孩子太难了,还拿出了后妈被孩子冤枉家暴,导致后妈进监狱,多年之后才真相大白的新闻来说事,老师看后妈客客气气,还一脸无奈的样子,相信了后妈离开了,可老师一走,后妈就对欢欢和乐乐大打出手,这一次,直接把欢欢打进了医院,林保强回来的时候,老妈还撒谎,说欢欢在外面和坏孩子玩,被打成这样的,林保强很生气,大声骂了欢欢,用恶毒的话伤害了欢欢的心。
欢欢自此知道,这世上是没人可以相信的,也没人能帮得了她和乐乐。
欢欢伤好之后回到家,变得更加小心翼翼,乐乐每次看见后妈,也只会躲,两姐弟生活的水深火热,后妈心情好的时候,他们能得到可口的饭菜,后妈心情不好,他们就会遭到一顿毒打,两姐弟伤痕累累,但还是要活下去。
姐姐只想快点长大,然后赚钱带弟弟离开这个地方,只可惜,姐姐还没有等到长大,弟弟就被后妈给打死了,只是因为弟弟不小心将后妈的发夹弄坏了,后妈就打死了乐乐,乐乐死后,后妈还冤枉欢欢,说是欢欢把乐乐打死的,后妈之前就冤枉欢欢,说她在外面交了坏朋友变坏了,她想抢弟弟的钱,才失手将弟弟打死的。
欢欢百口莫解,后妈还逼着欢欢承认打死乐乐,要不然后妈就要打死欢欢,欢欢后来迫于生存,只能在警察面前承认是她打死的乐乐。
欢欢的新闻一出,一片哗然,大家看欢欢就像看神经病一样,欢欢不堪周围的舆论压力,也忍受不了后妈对她的虐打,最后跳楼自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