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过了一段时日,林可欣已经完全融入到了这个修仙世界。
反正她在现代也就一个人了,无牵无挂的,穿越到这蓝宇大陆,倒是父母双全了,岂不是赚到了。
这日,林可欣算着日子带着春桃出了后门。
林可欣所在林家是这蓝宇大陆东部八大家族之一的林家,他们所在的城池叫做泗水城,来这座城的修仙者都喜欢来林府后面的这条街来摆摊。
林可欣今日来这里,可是有目的的。
小说里女主最大的金手指,一个可成长的空间,就是出自这条街上。
这个金手指原是女配林可欣在测试灵根的前一天,她在这条街上无意间买到的。
女配买到后就忘记了,两个人入了同一宗门后,参加了一个秘境,女配为了一颗回灵丹就拿此物和女主做了交换。
女主得到后,无意间开启了空间,前期的女主,靠着这个空间很是风光了一阵子。后俩更是靠着空间里的无数灵植成就了她蓝宇大陆炼丹天才的名号。
但最后,她砍向女配的那一剑,可一点没手下留情。
现在么,女配可是换了芯子的,她来了,这个空间必须是她的了。
试问哪一个穿越人士,不想来一个可无限成长的空间呢?
现在来的林可欣,她的机会就在眼前了。
林可欣带着春桃走了半条街,才在角落里找到了那个纯黑色的戒指,一个丑不拉几的纯黑色的素圈戒指。说实话,这么一眼看上去就丑,再一眼看上去更丑的戒指,如果它不是芥子空间的话,她真心不会看它第三眼。
这枚戒指,林可欣写的时候,只写了一句,女配在测试灵根的前一天,逛街时偶然在一个小摊位偶尔所得一枚黑不溜秋的好似凡人用的戒指。
林可欣最后在春桃的帮助下花了50灵珠买下了这个戒指。
戒指到手,她的心也踏实了。
小说虽然是她写的,可她清楚,她现在所在的是一个现实世界,她还真怕出现什么差池。
她为了让这次出行的目的不那么明显,她又买了很多小玩意。
好吧,她林可欣就是想逛街了,在修仙世界逛街,谁不喜欢呢?就是有点难为她那双小短腿了。
花光了身上的最后一颗灵珠,她才带着春桃回到了林府。
蓝宇大陆灵石的兑换比例,是一比一百,她出来时就带了5块下品灵石,最后一个灵珠被她买了一串冰糖葫芦。
林可欣咬着糖葫芦进门,就发现娘亲身边的丫鬟司巧在等着她了。
“哎呦,我的大小姐,你可算回来了,老爷和夫人都在等您呢?”
司巧在这已经等了半晌了,可算是见到人了。
“那我们快去见见我爹我娘!”林可欣说完,就倒腾的自己的小短腿,往娘亲的院子走去。
“小姐,要不要我抱您?”司巧小心的提议道。
林可欣回头冷冷的看了她一眼,就继续往前走了。
原主是个倔强的,不喜欢别人抱着她,她为了不惹事,也只能忍着了。
她在娘亲的院外,咽下最后一口酸甜的山楂,才进了娘亲的屋子。
已经是元婴初期的林健浩,金丹后期的慕玥,早就通过神识外放,把院外林可欣的小动作都看在了眼里。
林健浩喝了口茶,好笑的摇了摇头。
自家二弟林建群的女儿林茹雪和自家的女儿同岁,茹雪已经到了爱美的年纪,可自家这位还是爱吃爱玩。
“欣儿,给父亲母亲请安。” 林可欣乖巧的很,这是她穿来后,第一次见林健浩呢。
“怎么的,这是灵石花光了,准备找你父亲讨要灵石来了。”林健浩看着安静的站在地上的小丫头,笑着调侃道。
“嘿嘿,虽然我还有,但如果爹爹再给点也是可以的。”林可欣丝毫没有不好意思,修仙没有灵石可不行。
“你啊你,我可不敢给你灵石了,不然你吃成了一个小胖子,你娘可是要找我算账的!” 林建浩说着还笑看了自己的妻子一眼。
“我可没嫌弃过欣儿胖,明明是夫君当时嫌弃自家的闺女胖的,还担心她将来嫁不出了呢!”
慕玥看自家闺女瞪着大眼睛看着自己,立马就把自家的夫君给卖了,女儿马上就走了,她可不想惹她生气。
林建浩不好意思的咳嗽了一声,赶紧转移了话题,“欣儿,爹爹今天来,是给你送些修炼资源的。明日你爷爷估计会见你们,所以爹爹今天来了。”
林健浩说着从袖子里取出一枚储物手镯,对着林可欣晃了晃。
林可欣的眼睛立马亮了起来,这储物手镯看着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玉镯子,还是成色不怎么好的那种。
如果是只有5岁的林可欣可能不喜欢,可现在是穿来的是25岁的林可欣。在这修仙世界,她知道看着越普通的东西就可能会越不普通。
她笑眯眯的双手接过储物手镯,套在自己的手上,对着林健浩晃荡了一下,太大了。
“过来。”林健浩笑着对林可欣招了招手,
她听了父亲的话,又往前走了几步。
林健浩抓起自己闺女的小胖手,还伸手搓了搓她手背上胖出来的小坑。然后伸出两根细长手指,从林可欣的中指上轻轻拂过,一滴血珠就飞了出来。他操控着血珠落到了手镯上。
一阵白光闪过,手镯立马变得适合了林可欣的大小。
“里面的这些修炼资源,是为父给你准备的,等你引气入体后,就可以用了。”
“无论你明日测试的灵根如何,都要努力修炼,我和你娘会在家等你。”
林可欣听了父亲的叮嘱,晃着脑袋点了点头。
“你们父女俩,先过来吃饭吧!”慕玥在外间喊他们父女二人了,他们夫妻二人都早已辟谷,这顿饭是特意为了陪着林可欣的。
从娘亲的院子里出来,林可欣左手戴着父亲给的手镯,脖子上挂着母亲给的储物玉佩,回到了自己的院子。
打发了春桃,林可欣才有时间,拿起了今日买来的那枚戒指。
她狠了狠心,拿了一根簪子划向他自己左手的小拇指。
“我靠!”林可欣咒骂一声,赶紧拿起那枚黑不溜秋的戒指,沾上了将要掉落的的血。
她一不小心,手指居然被划了一条三分之一长的口子,血流成串了!
出乎林可欣的预料,这些血,居然一滴都没有掉落下来,全部被这戒指给吸收了。
好家伙,这戒指可真贪心啊!
她怎么记得她写的时候,女主就用了三滴血呢?
难道这就是现实与小说的差距么?
亦或者是女主和女配的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