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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医生看着皇甫若曦,似乎欲言又止,那表情大概跟内科医生看出了恶性肿瘤时的表情差不多,说话的内容却不一样,“他没伤!”

这话一出,皇甫若曦枪管子从病人嘴里拔了出来顶在了医生胸口:“他明明被一枪打断了骨头,你看他胸口的伤……!”

说着,皇甫若曦突然说不下去了,叶帆胸口只有淡淡的紫印,跟刚挨了一枪时的一片青紫完全不一样,要不是无影灯的原因,胸口那淡紫色怕是不仔细看都看不出来。

叶帆也是大奇,忙说:“医生,真不是骗你,我胸口挨了两枪,摸一下能疼死人!”叶帆说着,拉医生的手摁自己的胸口,这一下必须得摁,否则皇甫若曦弄不好会以为自己诈伤。

他作好了尖叫的准备,哪想医生戴着手套的手摁在他胸口,除了一丝冰凉外没有任何感觉。

我伤好这么快么?叶帆有点不也相信,自己重重的在自己胸口捶了一拳,我操,真特么没多疼,可前天晚上自己可是试过的,摁一下明显能够感觉胸口第二根骨头会往下陷,百分百的骨头断了,伤筋断骨100天,可自己这才两天就痊愈了?

皇甫若曦皱着眉头,忍不住上前也要验证一下,绝美的脸蛋上也闪出一丝疑惑,惊讶之下看叶帆便有些惊讶,末了来了一句:“你吃什么长大的?”

显然她也有些纳闷,叶帆这伤好的速度实在是太快了些。

没伤这医院当然一分钟点也不愿意多待,三个人立即撤离,看着离去的身影,医生拿起了电话拨一个电话出去:“史密斯警长,我要报警,镇上来了三个持枪的强盗,不过,他们或许是从哪个疯人院里出来的!”

小镇上人口不多,治安良好,警察机构很简单,除了史密斯警长,只有两个警员在这里维持治安,事实上镇警察局就是史密斯警长的家,他挂断了电话也不招呼手底下的人,自己出警,毕竟现在是晚上,非办公时间给警察们付加班费是很大一笔开销。

史密斯警长今年50岁,在这个镇子干了十年,他是个单纯的红脖子,从来没想过自己升个官什么的,毕竟这里才是他的家,他的地盘,他的王国,他绝对不许有任何人打扰这里的平静。

他也不穿警服,只戴一顶牛仔帽,光着膀子出门,身上的肌肉盘根错结,满是伤疤。这是他维持一镇治安十年的功勋章,比总统的勋章还要珍贵,镇子靠近死亡谷,经常有游客前来,强盗们也不少,但没人能够在他手底下讨得了好去,这次也不会例外。

史密斯警长带着他心爱的柯尔特蟒蛇左轮手枪,这是一把早已经停立产多年的手枪,他用起码有20年,不过击发次数不超过1000发,绝大多数时候还是他外出散心杀兔子时候开的枪,.357口径的马格南手枪子弹,威力异常强悍,充满了西部牛仔的气息,令人信服的可靠性和比赛级的精准性,一直是史密斯警长的最爱,他为此而拒绝任何半自动或全自动手枪。

警长发动了自己的福特皮卡,车里还有一支双猎枪,给他的执法上了双保险。

福特皮卡开出了警局,向诊所那边驶去,他开的并不快,刚出了警察局没多远,远远一辆皮卡车呼啸着冲了出来,在他还没有完全反应的时候,对方跟警长擦身而过,然后一路冲出镇子,上了镇公路向南飞驰。

该死,警长立即掉头,他认识那辆皮卡车,那是死谷里老皮尔斯的座驾。那车的年龄比他的警龄还要长,这车断不会在这个点上出现的镇子里,恐怕老皮尔斯已经出事了。

他一边追逐,一边跟皮尔斯打电话,果然那边没人接。史密斯警长怒气横生,这是一帮悍匪,亚当斯医生说他们是疯子,恐怕不会错,肯定是从死谷那边穿横穿过来,然后推抢劫了老皮尔斯,又到亚当斯医生那里看病。

横穿死谷,那是只有疯子才会干的事情,史密斯警长感觉自己肾上腺素快速飚升,自从沙漠行动结束后他退役,好久没有这种感觉了,他以为平静的小镇生活磨光了他的热情,但显然没有。

他开的是一辆四轮驰动的卡车,在西部的荒漠地带,这才是真正可以称得上叫车的东西,底盘高马力足,翻山越岭如履平地,哪怕是陷在沙漠深处的流沙里,也能够靠着强大的动力爬出来,这是史密斯警长亲身经历过的事情。

沙漠公路上狂奔,没多久,就能够看到前边皮卡车的影子,那是日本猴子生产的丰田皮卡,在史密斯眼里就是个玩具。老皮尔斯却很爱它,说温柔得像他死去十年的珍妮,那时候他刚到镇上当警长,老实说,珍妮还不如自己的福特温柔呢。

十几分钟之后,史密斯已经能够靠着车灯清楚的看到皮卡车的尾巴,老皮尔斯的最爱对于史密斯而言无足轻得,他将柯尔特蟒蛇插回枪套,一手扶着方向盘,一只手摇下车窗,然后将双筒猎枪对准了丰田皮卡的车屁股直接开枪。

轰然声中,皮卡车被轰掉了半个尾巴,车身一斜,直接翻下了沙砾路面,冲进边上的深坑。

史密斯得意一笑,他老早就说过,老皮尔斯的丰田皮卡中看不中用,而且它也太老了些,在紧急情况下最容易发生转向异常,所以他这一枪不在伤人,而在是威慑,果然,劫匪们在心急之下急转向,丰田立即失控了侧翻了。

史密斯跳下车来,左手扛着双筒猎枪,右手举走柯尔特蟒蛇,大踏步向前走到了丰田跟前,里边一点动静也没有,史密斯想劫匪大概是给摔晕了,于是他大声喝道:“里边有人么?”

回应他的不是人,而是枪,史密斯也没弄清楚这枪是从哪发射的,总之第一枪,打掉了他的牛仔帽,第二枪打弯了掉了他的双筒猎枪,对方没有发第三枪,因为史密斯警长很识实务的举起了他的双手,手指一颤,那支柯尔特左轮掉在了沙地上。

史密斯警官是个聪明人,他知道自己还拿着枪的话,第三枪打的就不是他的左轮,而是他的脑袋。他不怕死,但命只有一条他是清楚的。

“法克!”史密斯警长看到侧翻的车底下爬出一个女人,他有点不能忍了,自己向个女人投降,而且隐约好像还是个亚洲女人。

不过等他看到叶帆跟贝斯特的时候,心里片是平复了许多,对方三个人自己一个人,除了稍有些大意之外,自己输的不丢人。

“你们是什么人,到我的镇子里干什么?”史密斯警长大怒,他不怒自威,怒的时候威风,审讯那些小偷小犯大声习惯了,压根没意识到自己现在是俘虏。

那个亚洲女人走上前来,手电晃的史密斯警长眼花,对方厌恶的瞅了一眼他满身上枪伤和浓密如野兽般的胸毛,目光落在了自己腰间,警长一低头,看到了自己的警徽。

“车不错!”那女人看了看史密斯身后的福特皮卡。

“想都别想!”史密斯怒了,要了他的福特那比要了他的命还不可接受,他是警长啊,就开了一枪车就被别人抢了,自己哪有脸还回镇子,哪有脸面见视自己如英雄的小镇父老和老男孩酒吧的科琳特?

“带上他么!”皇甫若曦回头问叶帆。

虽然语气很不耐烦,但这是第一次主动向叶帆征求意见,刹那间让叶帆有些爱宠若惊。他心里清楚,自己跟皇甫若曦第一次闹翻,就是因为他不肯跟警察驳火,杀警察触碰了他的底线,对方虽然面向凶狠,满身枪伤,但腰里有警徽。

这算是变相的向叶帆妥协。

“带个警察好像也不错,省很多麻烦!”叶帆说,杀了警察当然不行,放了他会招惹来更多警察更不行,带着倒也算不错,几个人对这里的地形完全不熟悉,谁知道前边还有没有什么可怕的荒漠之类,有个向导方便多了。

“让他穿上衣服!”皇甫若曦一脸的厌恶。

十分钟后,史密斯警官好像重三十年前的中东伊拉克战场,当然只是略有回味而已,身上这套迷彩服早不是当年的款式,且底下啥都不穿,感觉怪怪的,但这已经够好了,毕竟人没死,不过当个俘虏罢了,对于美国士兵而言,当俘虏不丢人,他有好多同伴当年在伊拉克被俘虏过,但后来有一个家伙居然还当上了上校,在十几年前重回伊拉克。

就是不知道这帮劫匪会不会遵守日内瓦公约。

至少现在他的待遇还不差,双手虽然被绑着,但没被塞到外边的车厢里。跟一个面目清秀的小子坐在后排,他看那小子不大像是坏人,八成是被劫匪一起绑架杰的,但显然又觉得不见得,那小子给他的感觉有些怪,说不清怪在哪里。